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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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治理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及其治理
一、投资银行及其特点
二、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三、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操纵
四、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及其治理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二、证券经纪业务类型及其治理(一)代理客户托付买卖证券
包括开户托付、竞价成交程和结算交割三个过程。
(二)代理股份转让
1.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
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方法》。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差不多特征看,这种股份转让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同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治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进行监督治理。我国开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初期,要紧是为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的问题,以后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能够进入这一系统进行转让。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20家以上营业部,同时布局合理;
有从事网上托付业务的资格;
最近2年内在证券市场没有重大违法违现行为;
有健全的内部操纵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有相应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设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托付代办转让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
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
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托付一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托付协议。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2.代办股份转让的差不多规则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必须开立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股份账户号码的编制、股份
账户卡的印制及其治理工作,并可托付证券公司为参与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开设股份账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账户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托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法人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账户时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这些工作由股份转让公司负责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份持有者办理股份重新登记和托管时,应按规定向办理机构提交有关的材料。在重新确认股份后,股份转让公司应向股份持有人出具股份确认书。股份转让公司已确认的可进行股份转让的股份应当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同时托管后方可开始转让。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托付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托付方式可采纳柜台托付、电话托付、互联网托付等。投资者托付指令以集合净价方式配对成交。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代办公司的股份。股份转让的转让日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转让托付申报时刻为转让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之后进行集中配对成交。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l手等于100股。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1手的整数倍。不足l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
的5%。证券公司在代办转让业务中能够同意投资者的限价托付,但不得同意全权托付,同时不得为投资者进行融券托付和融资托付。
转让成交时,以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其确定原则依次是:
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值。
假如有两个以上价值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1)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2)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假如有两个以上的价值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
证券公司营业部必须在营业场所公布股份转让的价格信息。转让日当天的价格信息公布内容为:股票编码和名称,上一转让日转让价格和数量,当日转让价格和数量。股份转让公司也应按照规定在证券公司网站和营业场所进行信息披露。
投资者在转让结束后应及时办理交割手续,并核对账户资金余额和股份余额情况。投资者托付股份转让和非转让过户(挂失除外),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和手续费。
(三)代理网上发行的申购
1.网上发行的概念
新股网上发行确实是利用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新股发行主
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申购的发行方式。在我国,新股网上发行方式的差不多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其中用得比较多的是网上定价发行。
(1)网上竞价发行
新股竞价发行在国外指的是一种由多个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井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它是国际证券界发行证券的通行做法。
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惟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刻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竞价发行有以下优点:
①市场性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应遵从市场的规律。竞价发行正是将市场原则引入发行环节,通过市场竞争最终决定较为合理的发行价格。
②连续性
由投资者竞价产生的发行价格反映了市场供求的平衡点,与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无多大的差不,因而竞价发行保证了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价格的连续性,实现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平稳顺利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