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建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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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朝夕膜拜,隨後建祠,經不斷增建、改建,擴展規模 。 • 祀神種類:文昌祠、職業團體守護神衹廟宇、齋堂、鄉 土神衹廟宇、家廟及家祠、文廟及城隍廟。 • 廟宇之中以王爺廟最多;媽祖廟規模最大。 • 一般廟宇建於聚落或城市之重要位置,如丁字路口厭邪 或市集廣場旁。
清朝中、晚期之廟宇建築
中期: • 廟宇格局比清初大,再正門三開間或五開間外加上護龍
清朝晚期之住宅及庭園
• 住宅建築均採用本地材料及技術。 • 對外關係開放,各種局部影響均能自然接受。 • 豪族受限於官府管制,不敢僭用燕脊,改以馬背取代。 • 豪族趨向於城市爭取貿易上利益,座落郊區大宅成為家
祠。 • 石磚造屋多於木座建築;庭園較為世俗化;融合閩南及
廣東色彩,形成南洋風。
清朝時期之官署建築
• 書院為義學改建,內設有齋舍,祀朱子神位為主。初期
多分布於台南,後來在彰化、新竹亦有設置。
2. 中期:
3.
因行政建置沒有擴展,府縣儒學沒有增加,而中部
地方書院興起,地方文運蔚為大觀。
4. 3. 晚期:
5.
因建省所致,府儒學取代了縣儒學,書院益加蓬勃
。
清朝初期之廟宇建築
• 視為台灣文化特色,是閩南系建築中最主要典型。 • 廟宇建立以先民渡海攜帶原籍寺廟香火護身,地台安居
日據時期人文背景
• 武力征服期(1895-1898) • 政治確立時期(1898-1919) • 安撫政策時期(1919-1936) • 同化政策時期(1936-1945)
日據時期之城市
• 濁水溪以北為散村;以南為集村。 • 城市建有守護神衹為防衛中心。 • 早期城牆為柵城、土城或樹城,嘉慶之後始有磚石城。
清朝中期之城市
• 商業城市興起,商人為城市中主體,漸趨向自治城市。 • 城市原籍色彩濃厚,各類械鬥紛紛興起,設隘門,築圍
牆成為械鬥對抗的據點。 • 北部城市陸續興起,台灣重心北移,主要以淡水河流域
清朝晚期之西洋系建築
• 肇因於英法聯軍五口通商之後,傳教士及商人紛紛至台灣 經商貿易及傳教,清末西洋建築具有下列五種性質:
• 西方人投資設計,本地工匠建造,為西方人使用。 • 技術及材料來自西洋或模仿。 • 本地人投資興建,具西洋建築之風格,出租或自己使用。 • 外觀為西洋建築之中西混合樣式。 • 西方人投資建造,本地人使用。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住宅建築類型比較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廟宇建築類型比較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城市型態比較
台南城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構造、裝飾及工匠技術之討論
• 清代時期,台灣建築養賴唐山司傅及閩粵材料。 未適應台灣特殊環境,發展出四種構造處理方式 :火庫起、出屐起、出廓起、水籬起。
• 細部裝飾上,門神為閩粵建築特色;屋脊形式以 燕尾脊式及硬山馬背為主;建築物上常有厭邪物 ,如石敢當及劍獅等;山牆有凸出磚簷作為鳥踏 ;木雕泥塑之題材選取多採諧音取其吉祥;泥塑 及石雕之線腳有印度藝術之趣味。
• 工匠技術多來自福建、廣東及浙江,尤其泉州師 父最多。
• 清代度量制相當紛亂,且南北尺度均不相同。起 因於不同派別之工匠。
日治時期建築
• 第一期 日本建築試驗期,明治28-40年(1895-1907) • 第二期 紅磚造全盛時期,明治40-大正6年(1907-1917) • 第三期 深色面磚期,大正6-15年(1917-1926) • 第四期 鋼筋混凝土期,昭和元-10年(1926-1936) • 第五期 第四期延續,昭和10-19年(1936-1945)
山牆拱護於正屋兩側。
• 豪族興起,家廟易受重視,為聯絡宗親族群,提高社交 場所。
晚期: • 寺廟多為清初或中期所建立,清末則多維修、增建,因
技術問題造成原有藝術色彩被破壞,精華盡失。
• 廟宇格局多被增大(增加鐘鼓樓),材料種類增多(玻璃 材料),裝飾上更豐富(如屋脊上添置假山)。
• 修建帶動民間藝術興起。
公尺,住屋發展深且高,一般分為三進,及店厝形式。
清朝中期之住宅及庭園
• 中期經濟環境富庶,文風鼎盛,豪族大興土木興建精美 建築;文人好吟詠,庭園亦隨之興起。
• 一些豪強富戶興建類似官宅的大建築,以表徵財力及聲 望。
• 鄉間為三合院,城中街屋則為狹長平面的院落店鋪住宅 。
• 已出現計畫性的營建街屋,社會結構成熟,分工精細。 • 住宅帶有防禦色彩,中北部民宅多建有銃櫃。
清朝时期建筑(1)
2020/8/4
清朝時期建築
• 依照港口及發展重心分為三期:(一府二鹿三艋舺
)
• 初期:康熙、雍正、乾隆、嘉慶。(1683~1820)以台 南府為發展重鎮
• 中期:道光、咸豐、同治。 (1821~1874)以鹿港為發展重鎮。
• 晚期:光緒。 (1875~1895)以台北府為發展重鎮
清朝時期之歷史人文背景
1.初期:台灣收復、朱一貴事件、設諸羅縣及淡水廳。 2.中期:天津條約,台灣開港,傳教士及商人進入台灣;族
群械鬥更迭;文風鼎盛,地方經營已富貴豪族為主。 3.晚期:設台北府,台灣重心偏北;近代化運動;豪族色彩
濃厚,社會結構由鄉紳科舉轉為商業社會。
清初時期之城市
• 第一線港口聚落由商業降為漁村型態;第二線內陸平原 聚落,發展為政治性格城市;第三線平原山麓接觸點由 防番隘勇線發展為山產集散地。
• 清朝初期唯一般官署建築,至晚期建省後才有明顯改變 • 台灣建省後行政體制擴大,官署建築為規模龐大建築群
。 • 因清代官員不得在原地籍任官,故台灣官吏多來自大陸
,建築形式多與主政者有關。
清朝時期之官署建築
台北府衙門平面圖
清朝時期之文教建築
1. 初期:
設有儒學六處,為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台灣府、 彰化縣、淡水廳(完工於道光4年)。
為主
清朝晚期之城市
• 撫番成就促成和番共處城市的出現,如埔里。 • 大量客籍移民進入丘陵區,促成經濟發展。 • 基隆至新竹段鐵路通車,製造台地城市生Fra Baidu bibliotek。 • 臺北城內建設,確定了台灣重心北移。 • 初期及中期的城市多為防亂防番而設,晚期則加入國防
觀念。
清初時期之住宅及庭園
• 兩種基本型式住宅:院落式及聯幢街屋式。 • 林爽文事件後經濟重心由台南轉進鹿港,為商人建城。 • 為求自保,家家戶戶都有一店面緊鄰窄街,面寬不過五
清朝中、晚期之廟宇建築
中期: • 廟宇格局比清初大,再正門三開間或五開間外加上護龍
清朝晚期之住宅及庭園
• 住宅建築均採用本地材料及技術。 • 對外關係開放,各種局部影響均能自然接受。 • 豪族受限於官府管制,不敢僭用燕脊,改以馬背取代。 • 豪族趨向於城市爭取貿易上利益,座落郊區大宅成為家
祠。 • 石磚造屋多於木座建築;庭園較為世俗化;融合閩南及
廣東色彩,形成南洋風。
清朝時期之官署建築
• 書院為義學改建,內設有齋舍,祀朱子神位為主。初期
多分布於台南,後來在彰化、新竹亦有設置。
2. 中期:
3.
因行政建置沒有擴展,府縣儒學沒有增加,而中部
地方書院興起,地方文運蔚為大觀。
4. 3. 晚期:
5.
因建省所致,府儒學取代了縣儒學,書院益加蓬勃
。
清朝初期之廟宇建築
• 視為台灣文化特色,是閩南系建築中最主要典型。 • 廟宇建立以先民渡海攜帶原籍寺廟香火護身,地台安居
日據時期人文背景
• 武力征服期(1895-1898) • 政治確立時期(1898-1919) • 安撫政策時期(1919-1936) • 同化政策時期(1936-1945)
日據時期之城市
• 濁水溪以北為散村;以南為集村。 • 城市建有守護神衹為防衛中心。 • 早期城牆為柵城、土城或樹城,嘉慶之後始有磚石城。
清朝中期之城市
• 商業城市興起,商人為城市中主體,漸趨向自治城市。 • 城市原籍色彩濃厚,各類械鬥紛紛興起,設隘門,築圍
牆成為械鬥對抗的據點。 • 北部城市陸續興起,台灣重心北移,主要以淡水河流域
清朝晚期之西洋系建築
• 肇因於英法聯軍五口通商之後,傳教士及商人紛紛至台灣 經商貿易及傳教,清末西洋建築具有下列五種性質:
• 西方人投資設計,本地工匠建造,為西方人使用。 • 技術及材料來自西洋或模仿。 • 本地人投資興建,具西洋建築之風格,出租或自己使用。 • 外觀為西洋建築之中西混合樣式。 • 西方人投資建造,本地人使用。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住宅建築類型比較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廟宇建築類型比較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城市型態比較
台南城
清朝時期建築結論
• 構造、裝飾及工匠技術之討論
• 清代時期,台灣建築養賴唐山司傅及閩粵材料。 未適應台灣特殊環境,發展出四種構造處理方式 :火庫起、出屐起、出廓起、水籬起。
• 細部裝飾上,門神為閩粵建築特色;屋脊形式以 燕尾脊式及硬山馬背為主;建築物上常有厭邪物 ,如石敢當及劍獅等;山牆有凸出磚簷作為鳥踏 ;木雕泥塑之題材選取多採諧音取其吉祥;泥塑 及石雕之線腳有印度藝術之趣味。
• 工匠技術多來自福建、廣東及浙江,尤其泉州師 父最多。
• 清代度量制相當紛亂,且南北尺度均不相同。起 因於不同派別之工匠。
日治時期建築
• 第一期 日本建築試驗期,明治28-40年(1895-1907) • 第二期 紅磚造全盛時期,明治40-大正6年(1907-1917) • 第三期 深色面磚期,大正6-15年(1917-1926) • 第四期 鋼筋混凝土期,昭和元-10年(1926-1936) • 第五期 第四期延續,昭和10-19年(1936-1945)
山牆拱護於正屋兩側。
• 豪族興起,家廟易受重視,為聯絡宗親族群,提高社交 場所。
晚期: • 寺廟多為清初或中期所建立,清末則多維修、增建,因
技術問題造成原有藝術色彩被破壞,精華盡失。
• 廟宇格局多被增大(增加鐘鼓樓),材料種類增多(玻璃 材料),裝飾上更豐富(如屋脊上添置假山)。
• 修建帶動民間藝術興起。
公尺,住屋發展深且高,一般分為三進,及店厝形式。
清朝中期之住宅及庭園
• 中期經濟環境富庶,文風鼎盛,豪族大興土木興建精美 建築;文人好吟詠,庭園亦隨之興起。
• 一些豪強富戶興建類似官宅的大建築,以表徵財力及聲 望。
• 鄉間為三合院,城中街屋則為狹長平面的院落店鋪住宅 。
• 已出現計畫性的營建街屋,社會結構成熟,分工精細。 • 住宅帶有防禦色彩,中北部民宅多建有銃櫃。
清朝时期建筑(1)
2020/8/4
清朝時期建築
• 依照港口及發展重心分為三期:(一府二鹿三艋舺
)
• 初期:康熙、雍正、乾隆、嘉慶。(1683~1820)以台 南府為發展重鎮
• 中期:道光、咸豐、同治。 (1821~1874)以鹿港為發展重鎮。
• 晚期:光緒。 (1875~1895)以台北府為發展重鎮
清朝時期之歷史人文背景
1.初期:台灣收復、朱一貴事件、設諸羅縣及淡水廳。 2.中期:天津條約,台灣開港,傳教士及商人進入台灣;族
群械鬥更迭;文風鼎盛,地方經營已富貴豪族為主。 3.晚期:設台北府,台灣重心偏北;近代化運動;豪族色彩
濃厚,社會結構由鄉紳科舉轉為商業社會。
清初時期之城市
• 第一線港口聚落由商業降為漁村型態;第二線內陸平原 聚落,發展為政治性格城市;第三線平原山麓接觸點由 防番隘勇線發展為山產集散地。
• 清朝初期唯一般官署建築,至晚期建省後才有明顯改變 • 台灣建省後行政體制擴大,官署建築為規模龐大建築群
。 • 因清代官員不得在原地籍任官,故台灣官吏多來自大陸
,建築形式多與主政者有關。
清朝時期之官署建築
台北府衙門平面圖
清朝時期之文教建築
1. 初期:
設有儒學六處,為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台灣府、 彰化縣、淡水廳(完工於道光4年)。
為主
清朝晚期之城市
• 撫番成就促成和番共處城市的出現,如埔里。 • 大量客籍移民進入丘陵區,促成經濟發展。 • 基隆至新竹段鐵路通車,製造台地城市生Fra Baidu bibliotek。 • 臺北城內建設,確定了台灣重心北移。 • 初期及中期的城市多為防亂防番而設,晚期則加入國防
觀念。
清初時期之住宅及庭園
• 兩種基本型式住宅:院落式及聯幢街屋式。 • 林爽文事件後經濟重心由台南轉進鹿港,為商人建城。 • 為求自保,家家戶戶都有一店面緊鄰窄街,面寬不過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