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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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
北京市水务局
按照《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材料的通知》(建城水函(2009)145号)的要求,现将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北京市污水处理情况
(一)2008年污水处理基本概况
2008年全市污水排放总量为13.2亿立方米,年处理污水量10.4亿立方米,处理率为79%。预计2009年全市污水处理量10.7亿立方米,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目前北京市已建成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9座,合计处理能力为342万吨/日。
2008年全市利用再生水6.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57.6%。其中工业用水1.2亿立方米,市政和环境景观用水2.0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8亿立方米。预计2009年全市利用再生水6.5亿立方米。
2008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年产污泥量为106万吨,已建成投运污泥处理设施4座,年处理能力29.6万立方米。2009年底还将建成北京水泥厂处理处置污泥设施和小红门石灰干化污泥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900吨。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污水收集管线建设面临着受到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制约,特别是随城市道路建设同步的污水管线由于涉及管线路由的限制;同时新建污水管线和污水处理厂还面临受拆迁进度的影响。
在再生水的推广使用中,受城市建成区地下空间限制,新建再生水厂配套管网难度很大,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水价体系及收费机制不健全,影响再生水市场的发展;为鼓励再生水利用,其供水价格显著低于成本,财政补贴再生水水费缺乏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现实中存在的由于污水源水水质超标导致再生水出水部分指标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情况,也影响了推广使用。
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过低,尚不能完全覆盖现有的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费中未含污泥无害化和稳定化费用;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不足;污泥处理处置运营资金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十一五”污水处理相关规划,认真梳理规划中确定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和目标,启动““十二五”污水处理相关规划工作。制定政府监管规则,修订排水管理办法和相应管理制度;建设监管和技术服务队伍;强化监管手段,采用现代技术应用于排水监管。
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污水流域间污水调度系统,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综合效率。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全面升级改造,使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IV类标准;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加快建设再生水配送、连通、调度工程,推广使用再生水。
二、中心城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
1.北京市中心城区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一2020年)》,北京市中心城包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8个行政区域,不包含海淀北部地区和丰台河西地区,总面积l085平方公里。北京中心城规划层次分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围绕中心地区的边缘集团和绿化隔离地区。
2.积极推进北京市中心城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按照总体规划,中心城建成14座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达到258万立方米/日,预计2010年北京市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线,结合旧城区改造计划,逐年推进雨污合流管改为雨污分流管。
3.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污水收集管线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面临因受拆迁进度的影响而滞后。另外北京市中心城还有662公里的雨污合流管线,降雨量偏大时,会有极少量污水随雨水排入河道。但这些雨污合流管线大部分位于老城区,此地区道路狭小、施工位置困难,离居民距离近,给雨污合流管改为雨污分流带来较大困难。
三、建议
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全收集全处理方面的相关指导意见。例如,制定全收集全处理的相关统计指标;明确全收集全处理的区域范围是指城市规划区面积还是城市建成区面积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