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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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几点思考
“小金库”是指在单位财务以外另设账目的公款。“小金库”一词的权威正式解释,源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国办发…1995‟29号):“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近几年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较为突出,屡禁不止,不仅造成了国家和单位收入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了各种腐败现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制止。由于“小金库”属于帐外帐,具有发现难、查处难、涉及单位或单位内设机构或其负责人等方方面面的利益。
一、“小金库”的特点
1、“小金库”的普遍性。从近几年全国查办的案件中发现的“小金库”,行政机关(部门)有,事业单位有,企业单位有,各类团体、临时机构也有。不少单位是“两本帐”、“多本帐”,有的在经营创收中收入不入帐或入“另册”,脱离财务监督;有的截留挪用各种应上缴经费;有的把该收上来的经费留在下属单位(部门)作为“私房钱”;有的编大计划、造假预算,编假合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虚假冒领,把报回来的预算经费打入“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甚至化公为私等等。
2、“小金库”的分散性、多样性。有的单位(部门)为了小团体利益,将单位内部划小核算单位,通过多头开设银行帐户,把本应该作为单位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资金,分散核算,以多本帐作掩盖,借此逃避监督;有的是投李报桃,把经费以合法名义拨到所属单位,公私不分,“小金库”成了小集体或某些个人的钱包。
3、“小金库”手段的隐蔽性。“小金库”是帐外帐,有的只有单位(部门)领导或少数几个人知道,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诡秘性特点。有的“小金库”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但在财务手续上却留有后路,使上级在检查时不易抓住把柄,待某项专门检查结束后,这部分资金又成了单位(部门)名副其实的“小金库”。
4、化公为私非法使用是“小金库”设立者的主要目的。首先,“小金库”的设立者多为单位的领导和一些实权人物。“小金库”的设立使他们化公为私、中饱私囊有了最便捷的“通道”,实现了最直接的权钱转化。其次“小金库”腐蚀了一些经不起金钱诱惑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小金库”的设立者借“跑项目”、“要资金”、“协调事情”为名,大行请客送礼之实,除自己借机贪占外,还向有关部门行贿,这其中与个别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是分不开的。上述种种支出没法从单位正式帐中支出,就“名正言顺”地入到了单位的“小金库”中。
5、“小金库”的数额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体制尚不健全,法制还不完善,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经济生活中“小金库”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以往每年全国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查出的各类“小金库”金额高达数十亿元,造成了国家财税的大量流失。“小金库”也为犯罪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十分严重。
二、“小金库”的形成形式。
(一)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中列举了“小金库”七种主要形成方式:
1、违规收费、罚款及推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臵、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这7种并没有涵盖“小金库”的全部形成方式,只是列举了常见的主要的形成方式。从上面的7类方
式中,实际可以归纳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收入不入法定帐册,如果单纯就账查账是不会发现的,需要检查人员根据被检查单位的业务职能、机构设臵、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第二大类就是可以在被检查单位的会计账册中发现一些线索,通过对有关经济业务核实来查证,是通过查账可以发现的,它需要查账经验和技术方法。
上述1、2、4属于一类,简称为截留收入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收入不入法定账册,这种截留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基金收入、事业收入、接受捐赠、赞助等取得的资金,劳务收入、价外费用、正常或不正常的折扣、折让、拥金、回扣等。
3、5、6、7的共同点是先在大账上通过一些手法把钱转出去,再进行消费或支出。这一大类是检查人员可以通过检查账簿和职业判断锁定“小金库”线索的。其中3、6简称套取式或者叫骗取式。这也是机关事业单位比较常见的形式之一。5简称虚列支出式。7简称转出转回式。
(二)“小金库”的存放方式。
1、现金形式。
2、银知存款形式。
3、有价证券形式。
4、固定资产形式。
5、股权和债权形式。
6、其它形式。
(三)“小金库”支出用途。
1、以为职工谋福利、留住人才为借口乱发奖金、补贴。
2、拉关系走后门进行请客送礼或为有关部门付帐。
3、小团体旅游的费用。
4、购臵不便公开的商品。
5、少数几个人私分。
6、用途不便公开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为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8、其它。
三、私设“小金库”的原因
1、单位(部门)领导授意或默许。这是“小金库”发展和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多数“小金库”都是在领导的眼皮底下,放任发展,这里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小金库”与某些领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瓜葛,有了“小金库”总是能为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提供某些方便。
2、花钱办事方便的诱惑。凡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往往是由于私设了“小金库”。“小金库”对单位(部门)来讲,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摆脱上级或同级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花钱办事方便,使集体乃至个人取得经济上的实惠。
3、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制度不健全,制约滞后,经常性监督检查不力,为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单位(部门)所有制倾向较严重,监督乏力,在经费监督检查方面有的地方成了死角。
4、现行的财经法规、经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配套完善。一些单位(部门)为解决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开支,想方设法把一些创收经费、生产经营收益等转化成“小金库”。
四、检查“小金库”的切入点。
查处“小金库”需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综合分析,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作出系统性判断;再对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会计核算情况以及财务收支数据、业务数据和业务活动进行对比分析,来判断这个单位是否有私设“小金库”可能,哪个部门有可能设臵“小金库”,确定检查“小金库”的突破口。这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需要掌握一些检查的技术方法。
(一)从检查收入入手。道先摸清被查单位机构设臵及职能;收入项目、来源及收取方式,摸清所有收入的来源渠道和环节。其次,对已有的收入项目和可能存在的收入环节,就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要逐一核实,判别真伪。这是一种完整性的检查,主要针对截留收入式设立“小金库”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