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动火作业前,必须根据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以下内容:
(2)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应向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说明。
2.动火作业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联系到相关人员。
十二、持续改进
1.公司应定期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
(1)对动火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1)对造成火灾事故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未造成事故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分。
2.对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作业时,更应严格控制作业条件,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信息沟通与公示
1.公司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动火作业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1)动火作业的审批结果应在作业区域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1)动火作业的方式、方法及操作步骤。
(2)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隔离、警示标识设置。
(4)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报警程序。
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作业,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详细介绍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因此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1)动火作业需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
(2)申请表中需包含动火作业的目的、地点、时间、作业方式、作业人员等详细信息。
2. 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动火作业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措施、应急处理方法、防护装备使用等。
3. 动火作业现场安全要求(1)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
(2)为防止火灾扩散,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
(3)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易燃物质堆积。
(4)作业结束后,动火点必须进行彻底灭火,并巡查一段时间。
4. 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1)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存在坠落、滑落等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高处作业方案编制(1)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安排等。
(2)作业方案需由专业人员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绳索使用、安全带佩戴、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等。
2023年最新的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2023年最新的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引用标准、文件《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23〕62号)《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23〕132号)《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23〕279号)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23〕83号)4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 职责5.1 主要负责人职责5.1.1 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 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 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 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5.2.1 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 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 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 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 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5.3.1 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厂区内的动火作业行为,确保人员安全和厂区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二、定义:1. 动火作业:在厂区内进行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电磁加热或其他加热装置进行热加工、打焊、切割等操作的作业。
2. 动火作业人员:参与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工人等。
3.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过程中,负责组织、安排和监督动火作业的人员。
4. 动火前核实:在动火作业开始前,对动火作业相关设备、材料和环境进行核实和检查,确保安全。
5. 动火许可证: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签发的,准许进行动火作业的证书。
6. 作业区域:指动火作业所涉及范围内的区域。
7. 高温点:指动火作业中的高温区域。
三、动火作业管理流程:1. 动火作业前准备:(1)确定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具体的动火作业组织和管理工作。
(2)编制动火计划,包括作业区域、动火工艺、动火设备等内容。
(3)动火前核实,对作业区域、设备、工具和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申请动火许可证,提出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由动火作业负责人按照规定签发。
2. 动火作业过程:(1)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将动火许可证贴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提醒相关人员注意。
(2)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围栏,确保作业区域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3)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4)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核实作业现场,确保无明火残留和其他安全隐患。
3. 动火作业监督检查:(1)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规定和要求。
(2)动火作业负责人应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措施和防火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厂区内动火管理制度
厂区内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烘烤等作业。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是动火作业管理的首要任务。
2、科学规划: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科学规划,确定安全措施。
3、全面管理:动火作业管理应全面覆盖从作业准备、作业执行到事后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管理流程1、申请阶段:申请方应在动火作业前提交《动火作业申请表》,并经由安全管理员审核。
2、计划编制:经安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申请方应将动火作业计划详细制定,并进行内部审核。
3、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前,应明确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动火作业执行: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计划进行,确保安全带电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得到有效的控制。
5、事后处理: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无残留物。
第四章安全要求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周围人员知晓。
3、动火作业时应随时备齐灭火器材,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4、禁止在作业现场玩火、吸烟等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操作。
第五章应急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2、安全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消防队伍和其他相关人员,迅速控制火势扩大。
3、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疏散受影响的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
第六章处罚措施1、对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相关部门。
2、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执行,定期进行复查和整改。
2、本管理制度经厂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不定期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以上为厂区内动火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厂区内安全生产。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厂区内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进行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
2. 安全责任:厂区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包括厂区安全主管、动火作业负责人等。
他们有责任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3. 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安全主管递交动火作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如动火许可证、动火计划等。
安全主管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批准后发放动火许可证。
4. 动火作业计划:动火作业负责人需要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包括动火过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的制定。
5. 动火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动火作业负责人需要定期对动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 动火作业人员的培训:厂区内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包括动火作业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
只有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参与动火作业。
7. 安全检查和监督:安全主管会定期对厂区内的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 应急预案:动火作业负责人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程序、紧急撤离等。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动火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需要按照预案进行相应的应对。
9. 动火作业记录和报告:动火作业负责人需要记录动火作业的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安全主管递交相关报告。
10. 处罚和奖励:对动火作业违反制度规定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积极履行安全责任、做出贡献的人员将受到奖励。
本制度经厂区安全主管审批后生效,后续的修订和调整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二)一、概述在厂区内进行动火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厂区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制定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动火作业范围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维修、更换和安装设备、管道等需要使用明火的作业;2. 施工、焊接、割破金属结构等需要使用明火的作业;3. 清理、清洗有可燃物质残留的设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明火管理,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环保部第二节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生产区域动火情况进行安全监察。
第五条化验室负责动火前和动火中的可燃气体的分析。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对所主管的工程项目,对承包商动火作业票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
第七条车间负责辖区内的用火作业票的办理;负责辖区内二级用火作业票的审批;负责对本部门需要用火的设备、管线进行工艺处理,确保达到安全用火条件;对辖区内的用火作业安排监护人、监护动火,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
第八条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三节管理要求第九条用火管理范围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如下作业属于用火管理范围:各种焊接、切割;使用喷灯、火炉、电炉、液化气炉;烧烤煨管线、使用明火;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器、非防爆移动照明;使用电钻、砂轮、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打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摩托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和罐区);雷管、炸药等爆破。
第四节动火作业级别分类第十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三、工作程序(1)、动火类别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2)厂内区域划分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A、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B、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动火原则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动火作业工作制度范文(4篇)
动火作业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厂区内的各种动火作业。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三条动火作业的安全责任由以下责任主体承担:1. 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督和管理;2. 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具体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3. 参与动火作业的员工负责遵守作业规程,确保作业安全;4. 安全监督员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制止不符合工作程序的行为。
第四章动火作业准备工作第四条动火作业管理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确定动火作业负责人,并委派安全监督员进行巡查检查;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时间和作业条件,并编制相应的作业方案;4.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无火源、无可燃物、无可燃气体泄漏等安全隐患;5. 动火作业前必须享受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穿戴防护服、防火鞋、面罩等。
第五章动火作业的实施第五条动火作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召集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任务和作业风险;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源排除工作,确保作业现场无火源;3.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可燃物和明火;4. 动火作业开始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逐个检查,确保作业人员符合作业要求;5. 动火作业期间,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全程监督,确保作业安全;6.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安全。
第六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防控第六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对应的防控措施如下:1. 可能产生火源:前期必须进行火源排除工作,确保作业现场无火源;2. 可能泄漏可燃气体:前期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无可燃气体泄漏;3. 可能存在可燃物:前期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隔离,确保无可燃物;4. 可能产生有害气体: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无有害气体及浓度超标;5. 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作业期间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烟囱清洗、设备维修、焊接等高温作业。
二、定义和原则定义1.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高温设备或者引发火花的作业活动。
2.厂区:指公司所在的生产基地。
原则1.安全第一:动火作业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厂区财产安全必须得到保障。
2.预防为主: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预防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动火作业符合法律要求。
三、动火作业管理流程1.申请阶段–动火作业申请人需向厂区安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动火申请,包括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信息。
–厂区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并进行现场勘察,评估动火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
2.许可阶段–厂区安全主管部门根据现场勘察结果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许可该动火作业。
–若许可,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明,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准备阶段–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准备必要的防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进行检查和维护。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程序和应对措施。
4.实施阶段–动火作业负责人按照许可证明的内容和作业计划进行动火作业。
–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保证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监督检查阶段–厂区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预防要求。
6.完工阶段–动火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相关设备、器材和场地的清理和整理。
–撤离现场时,应查验作业区域和周边是否有残留火焰或潜在危险,并确保安全。
四、责任和处罚1.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动火作业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进行全面的作业组织和指导。
2.若发生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动火作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活动中进行火源引入、使用明火等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作业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生产等领域。
2.涉及到特殊作业环境或作业内容的动火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门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三条责任归属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动火作业活动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动火作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动火作业活动。
3.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权限划分1.安全生产部门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提供作业资质证件和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
2.部门主管有权对本部门的动火作业进行管理,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
3.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有权终止或拒绝执行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火作业计划1.进行动火作业前,应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动火人员、安全措施等。
2.动火作业计划应提前报备安全生产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人员资质要求1.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件,包括动火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2.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件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动火作业。
第七条安全保证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可燃物储存、消防设施等。
2.根据动火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使用防火小工具、设置警戒线、提供灭火器材等。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厂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热剪、铆接、烘焙、熬炼、燃烧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作业。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熟悉本制度内容。
二、动火作业分类1. 临时动火:指在非固定地点进行的动火作业,如设备维修、管道改造等。
2. 固定动火:指在固定地点进行的动火作业,如熔炉、烤箱等设备的操作。
3. 特殊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区域、重要设备、重要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 申请人:动火作业前,申请人应向厂区安全管理机构提出动火申请。
2. 审批:厂区安全管理机构对动火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3. 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厂区安全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
4. 许可证:动火作业人员持《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
四、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 准备工作:动火作业前,应检查作业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确认安全措施到位。
2. 现场清理:动火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现场及其附近的易燃物品,设置防火隔离措施。
3. 消防设施: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龙等。
4. 现场监护:动火作业期间,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动火作业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扩散;(3)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设施损坏;(4)动火作业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特殊动火作业管理1. 特殊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2. 特殊动火作业需报请厂区安全管理机构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的动火作业,确保生产安全及人身安全,本制度订立。
厂区内一切动火作业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动火作业:指利用明火、电气设备或其他可起火源进行的作业活动,包含焊接、切割、火焰喷洒、电焊、火炬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厂区内从事动火作业的职工和个人。
第二章动火作业申请及审批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料子:1.动火作业申请表;2.相关动火工作计划;3.动火作业风险评估报告;4.动火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书。
第五条动火作业申请应明确申请人、作业地方、作业时间、动火方法、动火原因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议,决议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及相关职工。
第七条审批决议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批准:可以进行动火作业;2.不批准:由于安全风险较大,不允许进行动火作业;3.部分批准:只允许部分动火作业,并提出相应要求或限制。
第三章动火作业实施第八条动火作业实施前,申请人应依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布置和准备工作。
必需确保以下安全要求:1.动火现场四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清楚易懂;2.确保动火作业现场四周无易燃物、易爆物等不安全物品;3.确保现场通风良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4.技术操作人员应戴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
第九条动火作业实施过程中,申请人应严格依照动火工作计划进行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动火作业期间,申请人必需常规监测动火现场的安全情形,并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清理动火现场,确保无明火残留,关闭电源开关,撤离作业人员。
并向所在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报告。
第四章安全监督与惩罚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引导。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前言动火作业是一种不安全的作业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对生产运营和员工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因此,良好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的必要保障措施。
二、动火作业的定义和范围动火作业是教唆用明火、电器设备和一切可能造成火花的设备或器具,进行现场的烧烤、烘干、熔接、涂装、清洗、加热、打灯花等操作。
本制度所定义的动火作业包括的范围:电焊、熔炼、切割、钎焊、热处理、烘干、燃烧试验、喷漆、清洗、烤卷等操作。
三、动火作业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2、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3、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4、遵从安全、科学、合理、严格的管理制度原则四、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动火作业申请工作由安全生产部和生产经理部门协调实施。
2、动火作业申请表应当认真描述动火作业的范围、地点、时间、作业人员姓名等信息。
3、严格安全检查和技术评审。
4、审批通过后,由安全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实施动火作业监控。
五、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动火作业范围,订立作业计划,并清除作业地点及四周的易燃物料。
2、对动火现场安全进行评估,并固定供电线路、气体管道等物资。
3、检查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设施,并确保消防车和通风设备的运作。
4、依据施工作业要求,订立作业方案,订立应急措施。
六、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
2、动火作业期间必需有专人看管,动火过程中注意察看,做好监控记录。
3、动火作业现场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是严禁的,要依据要求采纳风喷防烟设备。
4、应严格依照相应的施工标准进行作业,对临时操作台及工具进行牢靠加固。
七、动火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动火作业结束后,应适时清理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区域,防止残存火焰等不安全。
2、施工现场设备的检查,必要时应进行维护。
3、保留好动火申请表及作业记录,保存至少两年。
4、依照公司的工作规范编写动火作业报告,并汇报给安全生产部门的负责人。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确保厂区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区内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钎焊、火焰喷涂等动火作业。
三、管理责任1. 厂区安全生产主管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
2. 动火申请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和实施,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
四、动火作业的申请和批准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申请必须明确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原因、动火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3. 动火作业申请必须包含动火作业方案,方案中必须包括风险评估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动火作业申请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环保、消防等专业人员审查,并给出相应意见。
5. 动火作业申请须经厂区安全生产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6.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动火作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五、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清除可燃和易燃物品,确保作业区域干净整洁。
2. 动火前必须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气体、液体和固体,及时进行清理和防护措施。
3. 动火作业前必须确保充足的灭火设备、防爆设备和紧急通道,并进行相应检测和维护。
4. 动火作业前必须采取适当的防火隔离措施,确保火源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5. 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人监护,并配备专用的防护工具和设备。
6.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建立、维护和消防联系制度,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处置。
7.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作业现场,并进行材料和设备的归位和存储。
六、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动火作业期间,相关部门应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 任何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热处理等作业,并产生明火、火花、高温或火焰的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单位(下称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管理。
第四条动火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动火作业管理,不得违反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且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操作,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厂区的动火申请程序进行,未经批准的动火作业不得进行。
第七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无明火、火花、高温或火焰存在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八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保持畅通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九条动火作业期间应加强现场管理,严禁乱丢烟蒂、火柴等引发火灾的物品。
第十条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厂区内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动火作业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二章动火作业申请和批准第十二条动火单位必须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动火作业地点和范围;(三)动火作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四)动火作业所需设备和材料;(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动火单位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按照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保持许可证在作业现场可见。
第十七条动火单位应在作业期间,每天上报动火作业进展情况和安全问题,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动火单位在作业结束后,应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作业完成报告。
第十九条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对作业完成报告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区内动火作业行为,确保厂区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目的:确保厂区内动火作业安全可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三)科学管理,全面控制,逐级授权;(四)持续改进,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第五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高温或产生火花、火焰或火星的作业活动。
主要包括焊接、切割、热风烘干、明火加热等行为。
第六条动火作业分为以下几类:(一)常规动火作业:包括日常保养、维护的动火作业,如设备焊接、切割等;(二)非常规动火作业:包括非计划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等。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管理责任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动火作业的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动火作业管理工作,包括动火作业计划、人员配备、安全技术交底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班组由专职、合格的操作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
班组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动火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组织与准备第十一条进行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班组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明确动火作业的范围、时间、地点等,并报批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班组必须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动火作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审批,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同时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四条进行动火作业前,班组必须进行设备和工程施工的检查,确保设备和工程施工符合安全要求。
2023年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023年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前言厂区内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过程中所引发的烟花,热力、火花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厂区安全稳定的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控、经济高效、环境平衡、持续改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厂区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
四、责任主体1. 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2.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操作技能,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五、动火作业申请和审批程序1. 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提供相关作业计划、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详细信息。
2. 审批程序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根据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同意作业:审批通过,可以进行动火作业;(2)暂缓作业:需要进一步完善动火作业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3)拒绝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符合相关工艺规定的情况。
3. 作业许可动火作业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动火作业人员作业许可,并告知作业人员有关注意事项。
六、动火作业管理措施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熟悉厂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预案。
(3)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具和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4)确定动火作业区域范围,设置警示标识并设立专人进行监护。
2. 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帽等。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法或忽视安全操作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三、工作程序
(1)、动火类别
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2)厂内区域划分
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
A、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B、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动火原则
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
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办存档。
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
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5)动火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安全执勤员的制度照常执行,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全执勤员,他们有责任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4、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5、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6)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
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8、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中执行。
四.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