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五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五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行为,防范动火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割氧焊、热熔接等方式进行的火焰工作,包括烧烤、焊接、切割、拆除、修理等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动火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设备、安全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承办单位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证书,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评估内容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材料、作业人员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限、设备选择、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风险、应急措施等,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由作业负责人亲自监督,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进行实时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和清理,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应进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

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审批权限及手续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第四条动火申批表的内容1、动火内容及目的`。

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3、动火作业方案: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施工器材设备及材料。

④作业程序包括:文字评述,对作业程序的安排。

⑤动火安全措施。

⑥审批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意见。

第五条监护1、动火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在动火现场同时设监护人,共同监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行使监督权。

2、动火前要做动火分析,严防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动火,动火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分析频率由批准动火人决定,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3、非动火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4、动火现场5米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便于施工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动火现场应按照安全要求配备和布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准放在室内走廊或电线下面。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概述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作场所进行明火、隐火或高温作业的过程,是为了规范和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从而有效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建筑工地等场所。

三、责任分工1.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确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动火作业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3.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和指导动火作业的实施,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要求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场所没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

2.严格禁止在禁止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地点符合安全规定。

3.使用明火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备有灭火器材,确保能够及时扑灭火灾。

4.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安全清理工作,确保没有遗留隐患。

五、操作规程1.在确定进行动火作业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动火操作人员和负责人,明确责任。

2.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包括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工艺流程等内容,确保操作规范。

3.动火作业前应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操作设备完好无损。

4.动火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汇报,确保作业流程有据可查。

六、审批流程1.动火作业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计划应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3.在动火作业中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七、监督检查1.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及时纠正。

2.对动火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通报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安全地进行动火作业,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单位,包括建筑工地、化工厂、矿山等。

三、责任与义务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按照程序进行作业,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3.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动火作业的进行,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状况。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程序与要求1.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作业计划和防护措施。

2.动火作业许可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内容,审核并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包括作业日期、时间、地点、工作内容、所需设备和工具等信息。

3.动火作业准备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提前检查作业地点和设备,确保没有火源和易燃物,保持作业场所清洁、通风和干燥。

必要时,还需进行防火隔离和投入灭火设备等准备工作。

4.动火作业操作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每次作业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5.动火作业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巡查,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和事故发生。

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6.动火作业结束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没有火种和易燃物残留。

同时,还需检查作业设备是否正常,并填写作业报告。

五、安全警示与培训为了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意识,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动火作业中的危险和防范措施。

此外,还需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语,提醒人员注意火源和易燃物的存在。

六、处罚与奖励措施对违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而对严格遵守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制度的生效与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提醒全体人员遵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5篇)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5篇)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维修管理,严禁库区内、库房内擅自动火动焊'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各项设施和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动火动焊审批第一条动火动焊前必须书面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二条请示内容:包括动火劝焊内容、目的、地点、时间、动火动焊人、一现场监护人、保证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

第二节动火动焊内容库区内动用电焊或动火进行维修库内设施。

第三节动火动焊程序和方法第一条经批准后由仓库负责人拟定严格的动火安全措施,经消防负责人同意后,由现场监护人带有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上岗证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第二条在库区及库区外(____米)防火区域设防火标志;第三条凡因工作需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参观)进入民用爆破器材库区的人员(含上级机关检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仓库保卫人员检查、记录,自觉将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火具和通讯工具及易燃易爆物品交值班室临时保管,禁止在库区内吸烟、拨打移动电话;严禁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和以任何形式擅自动火;第四条禁止在库区带电检查线路,禁止仓库人员改变按防火安全规范设制的照明线路;第五条库区以及周围____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____米范围内严禁放炮、施工和狩猎。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2)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动火动焊管理制度:1.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施工方案应包括动火动焊的具体位置、时间、施工人员、所需工具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内无可燃物、易燃气体泄漏等安全隐患。

同时,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 动火动焊施工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隔离措施和临时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火源扩散和伤害人员。

同时,需要提供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分类等级及其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油田基本建设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业动火hotwork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2置换displacement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

3、3现场监督monitoring in fields在动火作业中,按照动火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

4、总则4、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

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4、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

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

二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d,三级、四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d。

4、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4油气集输泵站进行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

上一处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部位的施工作业。

4、5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避免发生火灾,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生产现场动火作业管理。

第三条引用标准本制度引用___《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防火重点部位划分和动火等级1.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按照“四大”原则(发生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确定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

2.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公司内干气系统、焦炉煤气系统、电缆夹层、汽轮机油系统、给泵润滑油系统及其周围,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锅炉燃油系统、汽轮机油系统、以及变压器、电缆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

3.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火灾应急预案,并书面公布并定期修订及演练工作。

4.各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和控股公司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的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和安全标志牌。

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的内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及防火责任人,并应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5.动火等级分为两级,各单位应根据动火等级划分本单位的一级动火区和二级动火区,并分别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

至少包括:A.燃料油系统及与油系统相连接的管道,以及废油储放区;汽轮机油系统、给泵润滑油系统等。

B.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及与此连接的系统和辅助设备、干气系统、焦炉煤气系统等。

C.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区域。

D.煤仓、液氨系统等;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

至少应包括:A.与油系统能可靠断开或加堵板隔离的管道。

B.油管道支架及其支架上的其它管道。

C.有可能造成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包括电缆)附近的动火区域。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第1篇】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动火中应落实措施程序2、范围:适用于公司动火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4、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 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附件1 )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 动火证".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 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 动火证".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 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附件2 ),方可进入容器。

动火作业制度(精选10篇)

动火作业制度(精选10篇)

动火作业制度动火作业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作业方式,常用于熔炼、焊接、切割、烘干等工作中。

然而,由于其存在着火灾、爆炸等危险,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动火作业制度成为了必要步骤之一。

一、动火作业制度的意义动火作业制度是指一个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的规章制度。

它通过制定安全标准、选取防护措施、明确操作流程等措施,不仅可以规范动火作业行为,降低火灾、爆炸等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可以降低事故事后的损害程度。

二、动火作业制度的标准制订动火作业制度应该遵守以下标准:1、技术标准动火作业必须遵循技术标准。

焊接、烘干等作业应该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执行,以确保作业品质和安全性。

2、安全标准动火作业制度中的安全标准不仅包括了火源和燃料的选择,还应该规定现场的安全措施、遵守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等指导标准。

3、品质标准动火作业涉及到的产品或项目应该制定相应的品质标准,以确保产品或项目的质量,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三、动火作业制度内容1、操作规范制定动火作业制度行就要着重规定操作规范。

即,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该规范化作业程序,减少人为失误的机会,确保动火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2、设备安全动火作业对设备的安全要求比较高,因此在制定动火作业制度时,应该明确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相应使用人员应该接受安全培训,认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3、现场管理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方面也应该得到重点关注。

现场应该装置标记牌、设立警告标志,设置合适的灭火设备,遵守有关的现场安全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四、动火作业制度的执行制定动火作业制度的公司、企业应该对现场的动火作业进行全方位管理,并执行监控计划。

如果出现与安全相关的问题和状况,还应该逐一制定处置方案,并进行处理。

同时,还应该定期给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hazard 管理,确保员工能够遵守动火作业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安全标准,保证安全生产。

动火作业制度是工业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规范执行对于确保生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1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严禁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钎焊、喷涂等动火作业。

第三条安全责任1. 本单位主管人员负有安全责任,对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2.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障现场安全。

3. 承包商、外来工作人员等外来人员,在参与动火作业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培训1.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考试。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火现场的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动火作业操作规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3. 具备作业资格的人员,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火操作人员应办理相应手续1. 动火作业开始前,动火操作人员必须确认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2.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表上注明动火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并由相关人员审批。

3. 申请表须提前至少三天提交,提交后应有专人审批并记录。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的准备1. 动火作业现场应做好通风、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准备。

2. 清理现场周边的易燃物,确保作业现场的环境整洁。

3. 根据作业需求,设置警示标志牌和警戒线。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第七条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 动火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明火、烟草、易燃物等存在。

2. 检查动火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消防器材是否齐备。

3. 确认动火区域的标志和警示牌是否清晰可见。

第八条动火作业的操作程序1. 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解决周围人员撤离和现场安全的问题。

2. 动火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具,且只有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且持证上岗。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小区和外来施工单位在小区禁止烟火区域内,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处保安主管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和管理处各保存一份。

2、保安主管根据动火作业的范围,按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加以核准或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原动火施工单位因未完成任务需要延长动火时间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动火作业者必须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4、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动火〃: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有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或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5、动火后必须做到〃四要〃、〃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4)要及时扑灭动火作业中发生的火警或其他事故苗子;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立即清理现场火种,火种不清除不可撤离动火现场。

6、动火申请施工单位应委派现场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处保安主管应指派保安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区域和场所。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第三章动火作业审批与许可第六条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第十条凡处于GB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第十一条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二条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文库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文库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文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动火作业的开展,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进行动火施工、动火作业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动火、明火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作业现场进行作业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保证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监督动火作业的实施和安全管理。

第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充分重视动火作业安全工作,制定并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第七条动火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应当熟悉动火作业相关安全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第八条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许可第九条企业内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许可。

第十条动火作业许可由企业内设的专门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许可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地点、时间、人员等信息。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许可的有效期为一次性,逾期需要重新审批。

第四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警示标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五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作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必须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内设专门的安全检查机构,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应当包括动火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等各个方面,确保安全隐患不被忽视。

第十九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的现场应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中,为了进行焊接、切割等需要进行明火操作的工作而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这类工作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做到事故预防、风险控制。

2. 严格规范: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动火作业的有序进行。

3. 划分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做到分工管理,责任到人。

三、作业前准备1. 作业申请: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作业申请,明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2. 风险评估:对动火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

3. 警示标识:在动火作业地点周围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 必备工具:确认动火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防护装备是否齐全,并进行检查。

四、动火作业操作过程1. 加强沟通:动火作业前必须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2. 防护措施: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3. 火灾监控: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设置有效的火灾监控装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周围环境保护:动火作业期间,应设置隔离措施,防止火花飞溅,确保作业场所周围的环境不受影响。

5. 安全顶岗: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进行安全顶岗监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五、事故应急处理1. 报警机制: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报警机制,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警方式和责任人。

2. 疏散逃生: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逃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灭火措施: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灭火知识的培训,以便迅速控制火灾。

4. 伤员救护: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进行伤员救护,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需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要根据明火作业范围大小,经物业部安保科批准同意并取得《临时动火证》后,方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包括自备型号相符的灭火器材,且动火人、监护人必须会使用,作业前清除危险范围内的易燃物,作业后无燃烧隐患。

三、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动火必须作到“八不、四要、一清”。

四、动火申请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超过动火日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五、安保科安保人员到现场检查《动火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及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时,动火人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六、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确保无火险隐患后,将《动火证》交还甲方保卫科存档。

附:动火安全规定:
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一、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仓库,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及时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无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