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贷款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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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股公司股东贷款及担保风险分类

投资控股公司股东贷款及担保风险分类

投资控股公司股东贷款及担保风险分类摘要:投资控股公司股东贷款及担保风险涉及到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贷款和担保行为对公司和股东之间的风险影响。

投资控股公司是一种通过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来实现控制的公司,其股东往往会通过贷款和担保等方式为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股东贷款是指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向其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行为。

这种贷款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因为股东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关联,可能导致贷款条件不公平或不合理。

此外,股东贷款还可能导致资金流动不畅,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同时,股东担保可以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子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股东将承担担保责任,可能导致股东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

通过深入分析贷款和担保行为的风险因素,可以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保护投资控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关键词:投资控股公司;股东贷款;担保一、引言股东贷款是指控股股东向控股公司提供的贷款,它通常是以个人名义进行,而非公司名义。

股东担保则是指控股股东为控股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

这两种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投资控股公司的风险增加。

股东贷款和担保一般是由于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希望从中获取利益,比如提高股东的回报率、控制公司决策以及减少税负等[1]。

然而,这些行为也可能与公司的最优利益背道而驰,增加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由于股东贷款和担保存在风险,监管和规范措施变得至关重要。

在很多国家,有相关法规和监管措施来限制和规范股东贷款和担保行为,以保护控股公司的利益和投资者的权益。

本研究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控股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以及如何有效地管理和规避这些风险。

二、我国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贷款质量的分类管理我国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贷款质量的分类管理主要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和管理。

具体来说,我国监管机构通常将贷款分为五个分类,分别是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①正常类:这是最低风险的贷款分类,表示贷款的偿还情况良好,借款人按时还款,没有逾期或违约情况。

对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调查分析及政策建议

对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调查分析及政策建议

对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调查分析及政策建议在近几年对商业银行信贷类资产的检查中,我们发现关联企业贷款在信贷资产中的占比逐渐加大。

部分关联企业为融通资金,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向银行套取信用和贷款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一些企业的担保总额已接近甚至超过其净资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一些集团性关联企业不良贷款出现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也引起了我们的高度警觉。

为深入了解关联企业贷款的现状和潜在的风险,我处调研组深入北京市部分商业银行对此课题进行了现场调研。

一、关联企业贷款中潜在的风险财政部“财会[2001]49号”第十一章中,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给出了判断的基本标准,主要表现在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几个方面。

目前,关联企业贷款潜在的风险和突出问题有以下两点:一是关联企业相互提供保证担保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日益突出,极大削弱了“保证担保”这一防范风险手段的作用。

以某行北京分行为例,该行自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共发放关联企业贷款351笔,截至2002年末,关联企业贷款余额为654552万元,而其中关联方以互保方式取得贷款的有259笔,占比近73.79%,贷款余额423367万元,占比近64.68%。

详情见下表:从表一、二中可以看出,母子公司互为关联担保的现象在某行北京分行犹为突出,虽然担保方式合规,担保风险却值得关注。

高比例的互保使担保失去了其应有效用,而且已逐渐成为某些关联企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掩盖风险的手段。

这些关联企业大多通过相互担保,分别向银行借款,再将资金集中用于同一项目,“蓝田”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另外,许多关联企业之间为实现资金融通、降低信贷资金成本,已形成“担保网”和“连环担保”的现象,这种连环担保具有债务扩散和放大的负面影响。

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评估报告

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评估报告

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评估报告摘要:本报告对即将提出贷款申请的企业进行了担保风险评估。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竞争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前景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相关风险点和建议。

本报告旨在为贷款机构和投资人提供评估依据,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一、企业背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行业分类:制造业3.成立时间:2005年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5.法定代表人:XXX二、财务状况分析1.资产负债表:截至20XX年底,公司总资产为5000万元,负债为3000万元。

2.运营状况:公司过去三年经营稳定,年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净利润率稳定在8%左右。

3.债务情况:公司目前存在一笔长期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还款期限尚未到期。

三、行业竞争力评估1.市场份额:公司在所在行业占据10%的市场份额,仍具有一定的扩张潜力。

2.技术优势: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3.资金需求: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公司需要额外的贷款来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

4.行业增长:制造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行业增速超过国内GDP增速。

四、经营管理能力评估1.担保能力: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誉,多次获得荣誉企业称号,担保能力值得信赖。

2.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营稳健,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周转能力强。

3.员工素质:公司注重员工培训,员工素质较高,能适应市场变化。

4.风险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和经营风险。

五、市场前景评估1.市场趋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2.潜在风险: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变动性大,政策风险较高。

3.发展战略:公司已制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包括产品优化、渠道拓展和品牌推广等。

六、风险点及建议1.还款能力:由于公司目前存在长期贷款,需要评估其还款能力并与贷款需求相匹配。

建议:贷款机构应对公司贷款金额和期限进行合理评估,确保能够实现按时还款。

2.行业竞争力:虽然公司具有一定市场份额,但行业竞争激烈,需评估其在竞争中的优势。

防范和控制关联担保风险的对策

防范和控制关联担保风险的对策

主体 。这种方式便于对关联企业整体授信 和控 制 , 旦 出 现风 险 可及 时 追索 核 心 企业 或 控 制 企 一
业 , 免 中间环节 。 避
( ) 担保 方式 的 选择 上 要 强 化物 权 担 保 , 三 在
力。在对关联集团企业 的贷后管理 中, 由于信息 严 重不 对 称 , 要任 务是 加强 对 资 金 使用 情 况 的 首
取果断措施压缩贷款规模或及时退出。信贷退 出
应把 握适 度 和适 时的原 则 ,考虑 成 本 、风 险最 小
采取统一融资的方式 。在合 同安排款 的成 员 企业 出具 承诺 函 , 明确 同意 接 受 总 融 资 合 同的约 束 , 整个 企 业集 团成 为共 同债 务 承 担 使
关联企业贷款担保措施 。发放保证担保贷款时 , 保 证 人 的保 证 资 格 和 能 力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决 定 了 贷款的安全性 , 而关联企业贷款较 多使用相互担 保 、 环 担 保 等 方 式 , 联 企业 内部 一 旦 资 金链 连 关 断裂 , 则担保必将流于形式。发放抵 押担保贷款 时, 由于 关 联 企 业 资 产 状 况 比较 复 杂 , 权 关 系 产
要 审慎处 理 。 二、 关联 担保 风 险的控 制对 策
易行 为或 异 常情 况 ; 定期 开 展 针 对整 个 企 业集 要 团业 务 经 营 和 内部 管 理 的调 查 , 深入 了解 和 分 析
( ) 一 转移 、 分散 风 险。转 移 、 分散 关联 担保 企 业 的风 险 是贷 款风 险 控 制 的积极 措 施 , 以贷 款 结 构优 化组 合 为核心 , 关 联 企业 贷 款 品种 、 限 、 在 期 方 式上 进行 重 新 合理 组 合 , 根据 企 业 实 际 资金 需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引言:近年来从蓝田、银广夏、上海周正毅关联企业、深圳彭海怀兄弟关联企业到铁本等企业集团或家族关联企业货款相继出现了问题。

如何破解关联企业信货风险这一难题,使商业银行不再因“铁本”而“贴本”,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燃眉之急,也是各家银行必须研完的重要课题。

本文以铁本为鉴,剖析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控制关联企业风险的“软肋”,提出了防范和控制关联企业信货风险的原则和对策。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控制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软肋”1、风险意识的弱化放松了对集团关联客户的管理。

由于以集团客户为主的关联企业因起经营规模庞大、资金吞吐量多能为银行带来丰厚稳定的收益成为各家银行重点拓展的客户群体,商业银行除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外,在贷款的调查、审查及贷后管理方面相对其他企业明显降低要求或放松警惕。

按照有关规定,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环保等要求取得立项和审批合法手续后,银行才能给予授信支持。

铁本事件暴露了6家银行风险意识太弱对铁本公司的信用评级严重失误在执行政策上出现重大偏差。

铁本项目尚未取得合法批文,6家金融机构就开始争相发放贷款。

而铁本违规挪用,银行贷后监控未发现。

2、银行、企业间存在信息的严重不对称。

一方面商业银行很难判断集团客户经营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很难充分掌握集团客户整体的授信情况及相互之间的担保关系,很难全面控制集团内部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银企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银行之间信息交流不够,各家银行各行其是,给铁本留下了很大的可乘之机。

3、社会信用记录、公示制度的缺失,使银行掉入“信用陷阱”。

目前银行能够使用的社会征信系统主要是央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信息系统,但这两个系统皆存在信息不全面,运行不稳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能互联互通的弱点,不能满足银行对关联企业基本信息需求,而且以集团客户为主的关联方数量众多。

很多是跨地区甚至跨国经营商业银行很难调查到企业的经营与财务、对外担保、不良记录、重大诉讼等情况。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

关联企业信贷风险一、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分析关联企业是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以及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等特征的企业。

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以资产联系纽带为主要方式而连结成的联合体。

关联企业体系内部利益上具有一致性。

(一)关联企业信贷的主要风险关联企业信贷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用膨胀的风险。

从形式上看,一般关联企业各成员的贷款金额不是很大,但由于其从属企业受控制企业的支配,从属企业以自己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控制企业通过从属企业获得贷款。

如果将关联企业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企业贷款量往往大大超过其授信额度,形成该关联企业整体的信用膨胀。

2.担保虚化的风险。

信贷实践中,控制企业令从属企业为其贷款担保或为其他从属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较突出。

从属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保证担保,在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实质上,由于从属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常常被利用作为追求整体关联企业整体或控制企业利益的资源和工具,因此从属企业往往没有相应的能独立支配的财产,担保虚化,增加了其风险程度。

3.信贷资金挪用风险。

在关联企业中,从属企业以自身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增加贷款风险。

虽然银行有权利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现行财务制度的欠缺及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银行在实践中很难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真正的监督。

4.贷款偿还风险。

由于我国关联企业法律制度中欠缺对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规制,没有相应的制衡机制以规范控制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此情况下,的法人制度实际上是严格的股东有限责任,加之当代信用基础和信用理念的薄弱,从而使商业银行在面对关联企业客户通过关联交易侵害银行债权时,难以找到真正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最终导致贷款偿还出现风险。

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及解决措施

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及解决措施

随着近几年农信社贷款业务的不断拓展,涉及的关联企业不断增多,企业的关联关系日趋复杂,而关联贷款风险也已经日益突出。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不断发展,改变了农信社对单一法人企业贷款风险的控制方式,增加了风险防X的难度,为目前农信社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本文将对所调查的关联贷款进行分析,就农信社如何加强关联贷款风险防X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企业关联贷款主要表现形式通常情况下,关联关系主要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集团企业形式,主要是由集团的核心企业及所属子公司构成,是由其母公司分级授权、控股或取其他控制措施对其子公司施加影响的一种关联形式。

二是合作经营形式,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的规定,经营活动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形成的企业,一般按照投资的比例决定投资权的大小,主要是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投资参股组成。

三是同一法人代表,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这些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均能够被法人代表所控制。

四是亲属关系关联,是指关联企业的法人代表为父子关系、夫妻关系或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或许是山区联社所在地经济环境因素,本次调查中的关联关系主要后三种居多,只有一家联社有集团企业形式的关联。

二、企业关联贷款面临的风险㈠产权缺位风险。

在家庭型集团企业中,其关联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纽带是依靠关联自然人建立的。

根据与核心企业之间的契约或者协议,核心企业向关联企业委派关联自然人,如主要是亲属,作为关联企业的经营者,从而具有对关联企业的支配性和影响力。

从表面看,核心企业与这些公司之间处于一种“非紧密控制”状态,甚至外界无法知晓这些公司间的关系。

几家公司在法律上相互独立,但事实上这种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产权关系形同虚设。

在这种明显缺乏监督制约的治理结构下,必然导致关联企业之间财务体系的交叉和混乱,也必然增加贷款风险。

㈡信用膨胀风险。

表现为企业集团不断成立关联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资金规模难以控制。

关联企业资金来源多元化和企业资金使用权的高度集中,使农信社难以确定关联企业的贷款规模,甚至贷款总额远远超过其正常生产周转需求,造成企业集团整体的信用膨胀,助长了其盲目扩X 的欲望。

关联企业借款 科目

关联企业借款 科目

关联企业借款科目:策略、风险与优化关联企业,指的是在股权链或供应链上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群体。

在错综复杂的全球经济网络中,这些企业如同一颗颗互相依存的星星,各自闪烁又相互影响。

借款科目,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一环,其操作手法和策略选择在关联企业间尤为重要。

一、关联企业借款科目的分类与特点1.应付账款:关联企业间因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未清偿债务。

应付账款是关联企业间最常见的借款科目,具有短期性、自发性和无息性等特点。

2.短期借款:关联企业间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借贷活动,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

短期借款具有高流动性和低成本优势,但需关注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3.长期借款:关联企业间为满足长期资金需求进行的借贷,期限通常超过一年。

长期借款具有低利率和长周期的优势,但需谨慎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和还款压力。

二、关联企业借款审批流程1.内部评估:借款企业需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集团总部或关联公司内部评估后确定是否批准。

2.风险评估:审批部门需对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抵押担保措施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资金划拨:获批后,资金应按需划拨至借款企业账户,并定期跟踪管理。

三、关联企业间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1.抵押担保: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以降低违约风险。

2.财务管理监控:加强关联企业间的财务管理透明度,定期审计和监控资金流向。

3.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四、成本控制与优化策略1.利率市场化:通过市场手段确定借贷利率,降低不合理的利率成本。

2.资金集中管理:将关联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优化贷款结构: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调整短期与长期贷款比例,降低财务成本。

五、税收待遇差异及法规遵守1.各类借款科目的税收待遇可能存在差异,关联企业在借贷活动中需关注税收政策变化。

2.企业应遵循国家税收法规,合规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收规定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保证担保中关联企业的法律界定及风险防范

保证担保中关联企业的法律界定及风险防范

之 间为关 联企 业 。此 外 《 收征管 法 实施 细则 》 税 第 五 十一 条 也规 定 , 联 企业 是 指 有 下列 关 系 之 一 关 的公 司 、 业 和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 一 、 资 金 、 企 其 在 经 营、 购销 等 方 面 , 在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的拥 有 或 者 存 控 制关 系 ; 二 、 接 或 者 间接 地 同 为第 三 者 所 其 直

关 联企 业 的法律 界定
尽 管 公 司法 没 有 明确 定 义 , 《 业 会 计 准 但 企 则第 3 6号 —— 关 联 方 披露 》 二 章却 规 定 , 谓 第 所 关 联企 业 是 指在 企 业 财 务或 经 营决 策 中 , 能 力 有
直 接或 间接 控制 、 同控 制另 一 方 或 对 另一 方 施 共 加 重 大影 响 一方 ; 受 同一方 控 制 的两方 或 多 方 或
( ) 权投 资行 为 一 股
知 》 规 定 ,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或 控 制 一 方 的 股 份 的 直
总 和达 到 百 分 之二 十 五 ( ) 含 以上 , 构成 关 联 企 就 业 。然 而 , 实 中根 据 统 一 的控 股 比例来 认 定 关 现 联 企 业 是 非 常 困难 的 , 至 也 是 不 科 学 的 , 股 甚 控 比例 的确 定 最 终 取 决 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的分 散 程 度 。4 相互 持股 公 司和 环形 持股 公 司 。相互 持股 、
子 女 、 母 的兄 弟姐 妹及 其 配 偶 、 父 堂兄 弟 姐 妹 与 表兄 弟姐 妹及 他 们 的配偶 等 。 总之 , 身 份关 联 在
的认 定 上 , 时过 于宽 泛 的 解 释 是必 要 的 , 为 有 因 实践 表 明 , 似无 法 律联 系 的相关 控 制 权人 往 往 貌

关联企业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关联企业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关联企业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关联越来越紧密。

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合作、资金往来等活动,也为企业带来了商机和风险。

因此,关联企业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风险点
1. 财务风险: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担保、融资等业务往往涉及到资金流动和风险转移,如果管理不当或者出现信用问题,就会对企业的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2. 管理风险:关联企业之间的管理结构、人员流动、决策制定等方面,也会产生风险。

比如,如果关联企业的高管人员与本企业存在利益冲突,就可能导致管理层面的不透明,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3. 法律风险: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同、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面,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在涉及到跨国企业时,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也需要考虑,否则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二、防控措施
1. 财务风险防控:建立规范的资金往来机制,加强关联企业之间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流动的透明和安全。

2. 管理风险防控: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关联企业的人员、决策等方面进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避免管理层面的不透明和利益冲突。

3. 法律风险防控:建立专业法律团队,及时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制定详细的合同和知识产权保护计划,保持与关联企业之
间的沟通和协调,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总之,关联企业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需要企业高层高度重视,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营。

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在商业活动中,公司对外担保是一种常见的行为。

然而,这种行为并非毫无风险,如果不加以谨慎管理和防范,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诸多潜在的问题和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公司对外担保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公司对外担保可能面临的风险1、财务风险当被担保方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担保公司需要承担代偿责任,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

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紧张,甚至陷入财务困境。

2、法律风险如果担保合同的签订存在法律瑕疵,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和诉讼,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会损害公司的声誉。

3、经营风险对外担保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信用评级,增加融资成本,限制公司的融资能力。

同时,也可能分散公司管理层的精力,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战略规划。

4、关联交易风险如果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从而引发监管部门的关注和处罚。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1、建立完善的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担保政策和流程,包括担保的审批权限、担保额度、担保对象的选择标准等。

同时,设立专门的担保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担保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严格审查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在决定提供担保之前,公司应对被担保方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估。

包括其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信用记录等。

可以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实地考察、咨询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3、合理确定担保额度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担保额度。

避免担保额度过高,超出公司的承受范围。

同时,要考虑被担保方的还款能力和担保期限,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4、签订规范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保障公司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合同条款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签订合同前,应由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为了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可以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加快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在我国越来越多地建立起来,并由此导致了关联交易空前发展;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更是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虽然通过关联交易可以降低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发挥规模效益、优化资产结构、实现集团利润最大化和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但也对国家税收、中小股东权益以及国家有关的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对银行来说,关联交易也增加了有关信贷资产的风险;如何认识以及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对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一、关联交易的内涵及其形式在界定关联交易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关联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列举法的形式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其中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决策;关联方的形式主要有:1;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即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形式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如设备、建筑物、股权等;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销售货物、签订合同;租赁;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权益性资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等;为获得借款、履行买卖、劳务合同等所提供的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使用商标、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许可协议;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根据关联交易的性质、目的和交易条件等,可将关联交易分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和非正常的关联交易;正常的关联交易指关联方之间由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的商品、劳务等交易活动,以及为发展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等;根据此标准,我国当前很多关联交易都是非正常交易;这种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节利润、粉饰报表、转移资产、转移利润、逃税避税、甚至逃废债务等,因此应特别予以关注;二、关联交易对信贷风险的影响一信贷集中性风险目前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以及多数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都规定了对单一客户包括其关联企业的最大贷款或授信比例,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控制对单一客户信贷过度集中的风险;但在目前关联方关系比较普遍、隐蔽、复杂的情况下,很难区分关联贷款,增加了控制的难度;而且我国多数银行都实行分支行体制,分支机构遍布各地;企业集团随着业务的发展也不断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关联企业,其形式各异,单凭表面很难确定其间的关联关系;目前银行的客户信息系统又不十分发达、健全,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同一企业集团的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具有很大的同质性、关联性,整个债务链十分脆弱,一家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贷款安全受到影响;二经营风险的传递在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其资金、技术、设备、人事、购销等业务主要依赖于母公司,一旦母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其本身的生产经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例如韩国某一大企业集团在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经营、财务危机,结果殃及其在我国的很多子公司,使这些公司失去了生产经营的支柱,陷入困境;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关联性,往往与相关联方生产配套产品或上、下游产品,关联交易在其生产经营中占很大比重;一旦关联方发生变化,相互间的交易受到影响,其生产经营就会产生很大波动;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多在国外,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高度的国际性;一旦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动荡,企业也必将受到牵连;例如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很多国内外资企业由于受国际形势的影响,进出口业务十分困难,从而陷入困境;三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关联交易在企业集团及外资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其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关联交易来调整、控制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信息就很难做到真实、公允,具有很大可塑性;而且,目前无论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在关联交易的披露上都极不规范,存在很大问题;例如,不少企业在关联方及交易的性质、形式等方面披露不细致;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分析不透彻;只披露销售、采购事项,不披露资金占用、资产重组、资产租赁等事项;这样,银行就很难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由此就影响了贷前及贷后管理决策的准确性;1;虚增资本;一是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时是以非现金形式投入的,在这种情况下,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会影响企业资本的真实性;很多投资方在以固定资产、设备、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投资时,往往高估资产价值,从而虚增了企业的资本;例如,很多外资企业的设备、技术都是从国外母公司引进的,在价格决定上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投资方可以人为调控价格;二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参股,使得双方的资产和资本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本实力及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2;虚增资产;在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交易也较为频繁;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商标权、专利、技术及其他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很多外资企业的母公司也是通过高价向外资企业出售设备、技术、原材料等,虚增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3;虚假利润;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是关联企业常见的做法;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从而使得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改善财务状况,蒙蔽贷款银行;一是在普通的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例如上市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购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又以较高的价格向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虚增了利润;二是通过资产重组,调节借款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常见的方式有:母公司通过以优质资产置换借款企业的不良资产、高价购买其债权、承担其费用或债务、支付资金占用费等,调控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彼此发生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可以提前或延后确认相互间的债权债务,都会影响银行对其财务状况的分析与判断;四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保证人的履约能力问题;在保证担保情况下,借款人的保证人为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由于这些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等方面密切相关,因此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为其担保的关联方也陷入困境,丧失赔偿能力;二是关联担保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目前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股东大会、章程明确批准、授权的担保的效力,目前还是予以确认的;而除此之外的担保,则存在法律效力问题;目前,很多银行出于竞争等方面的需要,往往还要办理该种担保贷款,这类贷款也呈不断增长趋势;但其中有很多关联担保手续不完备,如未经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法律效力存在缺陷,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对外资企业的关联担保而言,由于担保人多在国外,因此担保的法律效力还要受国外法律的约束;例如,目前大多数国家对本国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都有一定的法律限制,出具对外担保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有些公司在未经本国主管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为我国的银行提供担保,这样,既使将来保证人有支付能力,其对外支付款项也将受到重重限制;另外,在国外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为实现债权,往往要进行跨国诉讼,花费大量的费用;五投资方利用关联交易抽逃资金,将风险转移给银行在借款企业建成投产并取得银行贷款后,投资方有时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高额利润,就会利用关联交易和不合理的转移定价,向投资方转移资产、资金,违背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资本真实性原则,降低了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把风险留给了贷款银行;投资方提前收回投资的方式主要有:向被投资企业高价出售设备、技术及其他资产;向被投资企业高价出售商品,低价购买原材料;收取不合理的房地产使用租金、商标权使用费、社区管理费、技术使用费、管理费等;低价购买甚至无偿占用被投资企业的资产等;例如,某外资企业在资本金到位并取得借款后,又以高价向韩国投资方购买机器设备;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该企业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又通过与投资方“高进低出”的来料加工贸易,向母国转移资金、利润;投资方很快就收回了投资,而该外资企业看上去经营很红火,但实际偿债能力十分有限;六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有很多企业在破产清算前,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转移资产、利益,使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例如,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前向关联方分配、无偿转让资产;以较低价格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资产;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关联方债务;放弃对关联方的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等;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会减少银行等债权人的可分配资产,增加了银行的贷款损失;七关联企业重组中的道德风险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债务重组及各种形式的改制,蓄意逃废银行债务,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常见的形式有:通过破产逃废债务;通过企业分立,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悬空债务;抽逃优质资产、资金组建新的企业,将不良资产留给原企业,并由其承担债务,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三、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对策一了解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影响,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1;理清借款企业的关联方关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无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以下事项:企业的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但有些企业并不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有关内容;为此,银行信贷工作人员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关联方关系,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企业的合同、章程;企业业务往来的合同、协议、交易信息;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关联关系的资料等;同时要对借款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总体的调查了解,以分析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风险、关联企业的担保能力等;另外,要注意收集、保存关联企业的资产、账号、股权分布、法定地址等情况,以便将来因借款人违约引起诉讼时,采取快速的资产保全行动;2;了解关联交易的实质及影响,认清借款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的真实面目;首先要了解关联交易的性质及目的,分清其是正常的关联交易还是非正常的关联交易,交易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存在套取贷款、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其次是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影响进行调查了解,例如交易的金额或比例;定价政策等;三是运用关于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做法,对借款企业的销售额、利润、资产、资本等进行重估,挤干水分;例如按规定,企业出售资产或转移债权给关联方,如果实际交易价格显失公允,则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而作为关联方对企业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并且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二健全商业银行统一、综合授信制度,防范信贷集中风险对于企业集团客户的信贷业务,要纳入银行的综合授信体系;由总行或分行核定该企业集团的最高授信额度,包括各种形式的授信业务:如贷款、担保、承兑、开证等,既要包括表内授信业务,也要包括表外授信业务,从总体上控制住对该企业集团的风险敞口;该集团的任何关联企业从本系统取得的任何信用便利,都要计入授信额度内;统一、综合授信制度得以有效运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银行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起各自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能够识别关联方关系,反映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情况;三在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保全债权,防范企业的“败德行为”首先要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了解关联企业资产、债务重组动态;尤其要关注企业重组、破产、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公告,及时申报债权;二是依法参与借款人在兼并、破产、改制过程中的债务重组,参加破产企业的清算、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全银行的债权,防止借款人借改制、重组之机逃废债务;三是在借款人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联营前,应要求其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或由变更后的主体签订新的借款协议,落实贷款本息偿还事宜;四是充分运用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债的保全制度,依法行使撤销权、代位求偿权,阻止借款人放弃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债权、财产等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恢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五是对于在借贷活动中通过违规关联交易骗取贷款、逃废银行债务等造成贷款重大经济损失的借款人,要及时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借助司法、执法部门的力量尽量挽回损失,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四规范关联公司担保业务,确保担保的法律效力对于各类贷款担保,第一,应通过贷前调查、核保等过程,来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相互担保的行为;对于确属关联担保、尤其是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则要审慎处理;关联担保虽有一定缺陷,如不能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等,但其最大好处是可以防止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移资产、利润来逃避债务;因此,在具体实务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关联担保的;一般情况下应要求借款企业较高层次的控股公司至少是母公司来提供担保;第二,要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种担保手续,落实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审查担保是否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章程是否明确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对外担保,担保是否经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如股东大会等决议通过,简言之就是担保是否经合法授权;审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担保决议是否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为避免欺诈行为,应要求担保人出具附股东或董事签名、且印章齐全的决议,必要时送律师、公证机关予以见证或公证;对于涉外担保,如外资企业与其母公司之间的担保,还需要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必要时要由担保人所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规范担保合同文本,争取对银行有利的合同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对银行有利的诉讼、仲裁地点和机构,这对于国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尤为重要;在借款、担保合同中规定出现不利于债权人的关联交易时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行使追索权的条款等;第四,在担保人不履行保证责任时,适时采取保全措施,尤其要充分运用股权查封等法律手段;例如对于国外担保人,到国外行使保全措施不仅成本高,而且耗时费力;在此情况下,银行可以就其在国内关联企业中的股权采取保全措施;五多方联手共同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财政部门要规范、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会监督检查,要求各类企业都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企业兼并、合并、分立等过程中,依法行政,从严审查,规范程序,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落实;海关、商检、评估、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技术及商品交易等做好检验、审查和验资工作,确保企业资本真实性原则;司法、执法部门要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加强司法控制,保护债权人利益,打击借款人利用关联交易逃债、赖债等行为;尤其是要充分运用合同法、破产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所规定的债权保全制度,防止借款人转移财产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银行等债权人利益;另外,各商业银行之间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共享信息资源,避免对单一企业集团过度竞争、重复贷款;。

集团(关联)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集团(关联)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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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现 金 流 出 量 大 ,而 关 联 企 业 的投 资 主 要 目 的在 于 融 资
多 层 次 、 多 元 化 的 特 点 ,往 往 涉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集 团 ( 联 )企 业 授 信 中 存 在 的 问题 一 关
1 .缺 乏 有 效 的识 别 和 管 理 集 团关 联 企 业 的方 法 。 虽 然
对 融资企业 的管 理较严 、要求较 高 ,因此 企业集 团更趋 向
于 债 务 融 资 ,且 以银 行 贷 款 为 主 。
二 、 集 团 ( 联 J企 业 授 信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出 现风 险 的 关
原 因
( )企 业 集 团 内关 联 企 业 投 资 关 系 复 杂 一
企业 集团的关联 企业 主要是通 过投资链 条形 成的 。投 资形 式主要有三种 :全资 、控股和参股 。全 资是 1 0 的 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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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熙
( 中信 实业银行青 岛分行 ,山东 青 岛 2 6 7 ) 60 1

审计师如何应对企业的关联方借款和担保

审计师如何应对企业的关联方借款和担保

审计师如何应对企业的关联方借款和担保关联方借款和担保是企业运营中常见的财务交易形式。

作为审计师,应对企业的关联方借款和担保提供准确的审计意见,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审计师应对企业关联方借款和担保的策略和方法。

一、审查企业的关联方关系审计师首先应了解企业的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包括企业子公司、母公司、关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借款和担保关系可能涉及这些关联方。

审计师应仔细阅读企业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档,了解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具体关系,包括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和非控制关联方。

了解关联方关系有助于审计师更好地评估企业关联方借款和担保的风险。

二、评估关联方借款的风险审计师需要评估关联方借款的风险,确保企业财务报表中对关联方的借款准确反映了借款的本质和内容。

首先,审计师应核实关联方借款是否符合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信息真实可信。

其次,审计师应评估关联方借款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借款对企业偿债能力、利润水平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等。

最后,审计师还需要关注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操纵财务报表等违规行为。

三、审查关联方担保的合规性关联方担保是企业常用的融资手段,审计师需要审查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关系,并评估担保的合规性和风险。

首先,审计师应核实关联方担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其次,审计师需要评估担保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包括担保对企业财务指标、债务偿付能力和信用评级等的影响。

审计师还应关注担保是否存在潜在的退保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审计意见。

四、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关联方借款和担保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师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

内部控制是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审计师应评估企业关联方借款和担保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借款的审批程序、担保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等。

审计师还需要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关联方借款和担保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防范相关风险对企业财务报告的不实影响。

国有集团型企业内部关联担保链圈风险及管控

国有集团型企业内部关联担保链圈风险及管控

ACCOUNTING LEARNING155国有集团型企业内部关联担保链圈风险及管控刘爱菊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摘要: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各企业的发展都需要融资,融资过程往往离不开担保,国有集团型企业也不例外,而且往往是担保双方都是集团内的关联企业,内部关联担保形成担保链圈,国有集团整体都隐藏着担保风险。

本文以国有集团型企业内部关联担保为主线,揭示这种担保的特征和风险,提出防控这种担保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国有;担保;风险;管控引言在经济飞速发展时期,企业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唯有壮大自身实力、扩大自身规模。

在资本有限的情况下,规模壮大唯有举债经营。

在债务种类中,银行贷款是最常见的,其次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不管哪种融资方式,几乎都要求提供担保。

在国有集团型企业中,集团各权属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参差不齐,在融资过程中,有需要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也有兄弟企业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国有集团型企业的担保双方往往都是集团内部企业,防范国有集团型企业内部关联担保带来的风险的措施应贯穿担保始终。

一、担保链圈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实际融资过程中,我们最常见的是保证担保。

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两家及以上企业相互之间提供担保,以顺利取得资金的融资模式非常普遍。

在国有集团型企业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这种情况更是常见。

比如,母公司M 为子公司A 、子公司B 、子公司C 、子公司D 提供担保,子公司A 、子公司B 、子公司C 、子公司D 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

这样的情形很像是一个“链圈”,我们可以称它为“担保链圈”。

“担保链圈”可能是直线型的,比如公司A 为公司B 提供担保、公司B 为公司C 提供担保、公司C 为公司D 提供担保……,也可能是环型的,比如公司A 为公司B 提供担保、公司B 为公司C 提供担保、公司C 为公司D 提供担保、公司D 为公司A 提供担保,还可能是伞型的,比如公司M 为公司A 、公司B 、公司C 、公司D 提供担保。

关联企业间保证担保的风险

关联企业间保证担保的风险

关联企业间保证担保的风险
王明江
【期刊名称】《农业发展与金融》
【年(卷),期】2012(000)01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贷款由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屡见不鲜。

如何防范和化解关联企业保证担保的风险,保障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是当前银行业风险
管理的重中之重。

本文就关联企业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进行探讨。

一、关
联企业的界定及表现形式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1条明确,“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是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是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有投资关系、联营关系或者同为一集团公司所控股的,都属于关联企业。

【总页数】2页(P58-59)
【作者】王明江
【作者单位】农发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浅谈关联企业间保证担保和企业关联交易 [J], 白殿林
2.浅谈关联企业间保证担保和企业关联交易 [J], 白殿林
3.保证担保中关联企业的法律界定及风险防范 [J], 周学;赵虹明
4.浅谈关联企业间保证担保的风险 [J], 赵玉明
5.农村信用社对关联企业保证担保贷款风险的防范对策 [J], 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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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贷款担保风险
关联企业已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但法律制度对此却毫无反应,控制企业损害关联企业债权人与小股东的利益问题已经日趋严重.关联企业贷款作为"不太正常的贷款"已经被银监会列为监管的重点,研究关联企业贷款的风险防范颇有必要.本文以此为题,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对关联企业及关联企业贷款进行介绍.简单分析关联企业的形成原因后,在对关联企业概念的种种界定逐一分析并对其特征进行归纳的基础上,从公司法理论角度对关联企业进行了一般界定,并引出关联企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安全提出了挑战.《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角度对关联企业的范围作出了较为准确的认定,商业银行作为最大的企业债权人,基于贷款业务的特点,比一般的企业债权人更缺少保护贷款债权的法律手段.为了下文行文的需要,把关联企业贷款分成了两类.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关联企业贷款的风险现状,并对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在对关联企业贷款的风险简单介绍后,详细分析了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各种表现形式,包括信息风险、关联企业相互持股造成的资本虚增风险、关联企业相互担保风险、逃债风险、规避关系人贷款风险和突破同一借款人贷款限制带来的经营风险.各种风险的形成均有其原因,形成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的原因首先是信贷管理制度的缺陷,但更为重要的是法律层面上的原因,包括缺少在关联企业形成过程中对相互持股的规范、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法律的错误理解、担保制度没有区别一般担保和关联企业担保、公司制度缺少对关联企业债权人进行特殊保护的相应规范.企业信用的缺失亦是造成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主要原因.
第三部分是对关联企业贷款的风险防范提出建议的部分.承接前文,首先对信贷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四条建议然后呼吁构建我国关联企业债权人保护制度,并且要对关联企业担保与一般担保区别对待降低关联企业贷款的风险还必须重构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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