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议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一个前沿的话题,那么要想了解婚前财产公证,就必须从夫妻财产制说起。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因此,公证的概念也随之而来。那么,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它对社会以及人类带来了什么呢?
[关键词]婚前财产;婚姻信任;婚前财产公证特点
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预防权益遭受侵害,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倡导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减少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也保证了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认定
“夫妻财产公证”主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种形式。顾名思义,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即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房子、汽车等,因为是实名登记制度,产权明确,所以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了。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如金银首饰、珠宝等贵重物品,为了避免离婚时产生矛盾,不能说明白的情况,就需要就不清楚的部分进行公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它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当然,这只是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对于夫妻婚前的财产在婚姻关系终止时的分配却往往让双方当事人产生矛盾。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特定期间内除另有规定的以外都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后的财产中一部分婚前财产双方是否认可为婚前财产,在双方终止婚姻关系时是按共同财产分配还是认可其为一方财产的问题上往往是争论不休。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在西方许多国家,婚前财产公证都已经被广泛使用,而在我国却还不能被大多数人接受。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确立
过去,婚前财产公证对将要结婚的中国人来说是相当敏感的话题,让当事人
觉得这是对爱情的撞击,觉得会影响双方的感情。新《婚姻法》出台,这部法律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等),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利因素
(一)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的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双方关系的一个肯定,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能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而且大多数人对未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心,认为婚姻不需要靠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很多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也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一时间让人难以接受。
(二)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
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它并不能排斥对现实生活的关注。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利因素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
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有关的产权证
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当某种诉讼发生时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公证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理性而谨慎的预期;其次,婚前公证行为即承认了未来选择生活的权利和义务。结婚是自由的,但离婚也是双方都具有的权利。因婚前公证对婚姻和财产归属作了肯定,即婚前财产从一开始公证就是明确的,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或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时,婚前财产公证便成为最可靠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法院明确夫妻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财产的分割即显得尤为简单,当双方发生纠纷时也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四、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一些问题
(一)父母不能代替子女婚前财产公证
最近,我们经常看到有父母拿着儿子或女儿的身份证、买卖合同或者房产证,到公证处要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他们却均被告知不能代为帮孩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为这种公证不能由父母代办,也不能由一方单独来办理。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对自己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证明婚前的财产归一方所有,需要男女双方拿着身份证件和财产证明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二)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如果是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就不能够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尽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财产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过我们相信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的法律思想意识也逐渐会增强,人们将会理解和明白财产公证的好处。所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婚前财产公证将会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在以后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法制的不断完善下,财产公证也会在法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Z].第十一、十七、十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Z].第十八条司法解释.
[3]婚前财产公证坦荡登堂[N].羊城晚报.2000-10-28第5版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