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范围有哪些规定
简述公路直接用地范围。
简述公路直接用地范围。
公路直接用地是指利用于建设公路的部分土地,它是公路建设和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保障公路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公路直接用地包括马路及路基、路堤及护岸、桥梁、涵洞等设施,以及公路外部服务设施,如车辆检测器、加油站、路牌、风景景观广告牌等。
公路直接用地的范围一般由交通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道路断面的需要,对公路进行定线设计,确定公路的宽度,确定公路的范围。
以上河北公路宽度总体设计为20-30米,由紧急车道、左侧车道及右侧车道组成。
此外,公路直接用地还包括路侧及路旁的配套设施,如涵洞、桥梁、路堤及护岸等,为了确定涵洞等结构物的尺寸,一般也先进行定线设计,确定其范围,以便进行设计施工。
另外,公路直接用地还包括桥梁、涵洞等建筑物外围土地,它们一般记为公路建设的外围土地。
此外,公路直接用地还包括公路外部服务设施,如车辆检测器、加油站、路牌、风景景观广告牌等,这些设施的安装范围一般由交通行政部门根据交通流量及本地区交通规划特点来确定,并详细规定其安装范围。
因此,公路直接用地范围由路堤、桥梁、涵洞以及公路外部服务设施构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其安装范围由交通行政部门根据交通流量及本地交通规划特点来确定,能够保证公路的安全可靠,提高公路服务质量。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的通知(2010)-市政发[2010]1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的通知(2010)
正文:
----------------------------------------------------------------------------------------------------------------------------------------------------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的通知
(市政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部、省属驻邵单位:
为确保公路路基稳定,便于对公路进行经常性养护,保障公路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的规定,特确定我市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各3米、乡道两侧各1.5米为公路用地。
公路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用地范围内取砂、用水、堆放养护材料、倾倒弃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刁难。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的通知》(市政发〔2008〕23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结束——。
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在哪里?
Creative imitation is not about others, but about transcendence and re-creation.(页眉可删)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在哪里?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在以中轴路公路中心线为最主要的基准;公路用地一般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是不能不少于二十米的,还有省道也不能不少于十五米对于县道不少于十米,这都是有规定的。
一、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在哪里?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以中轴路公路中心线为基准。
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年12月27日国务院修订并重新颁布,该条改为第二十九条)。
由于当时《公路法》尚未制定出台,《公路管理条例》的这一规定是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最早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
在城市规划中,经常会出现道路红线、用地红线的概念,两者虽名字相似,但其内涵不同。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建筑红线:又称为建筑控制线,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
1.基地内如有上述不同的三条线,那么由道路中心至基地的顺序基本上为: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建筑红线。
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
也就是说,基地某一边的某一部分一定有道路红线。
3.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常有可能重合,也可能是不同的规划边线!这两条线之间的用地由城市规划部门确定,它属城市用地,建设单位不得占用。
建筑的任何突出物均不得突出用地红线。
4.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常在用地红线范围之内另行划定建筑红线(建筑控制线),以控制建筑物的基底不超出建筑控制线(请大家注意:这里指的是“基底”二字)。
两条线之间的用地建设单位可以做为地面停车、绿化等功能使用。
农村公路用地规模标准
农村公路用地规模标准
农村公路用地规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进
行界定。
农村道路属于交通运输用地(一级类编码10),是二级分类(编码104)。
标准中明确,农村道路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北方宽度≥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这意味着,对于国道、省道、县道之外的宽度,南方大于等于1米、北方大于等于2米的村间、田间道路都属于农村道路,没有宽度上限限制,也没有路面是否硬化的要求。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方差异而有所不同,如需更详细的标准或具体的土地利用分类信息,建议查阅《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或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占用公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活动的增多,公路用地被非法占用、侵占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路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
为了规范公路用地管理,保障公路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占用公路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占用公路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法》是我国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的基础性法律,其中对占用公路的法律规定有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流转、征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到了占用公路用地的法律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则、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到了占用公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违反公路占用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强制的基本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程序、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违反公路占用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占用公路的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1.占用公路的行为类型(1)非法占用公路用地: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路用地,包括临时占用和永久占用。
(2)超范围占用公路用地:超出批准的用地范围占用公路用地。
(3)擅自改变公路用地用途: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公路用地用途。
(4)非法占用公路附属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路附属设施,如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
2.占用公路的法律责任(1)非法占用公路用地:根据《公路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公路用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可以处以罚款。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概述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其目的在于规范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和强度,保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规定内容用地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被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用地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土地的质量、施工强度、环境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制定的,各等级的用地范围和限制条件略有不同。
一级用地一级用地是公路工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用地,其用途是为公共交通配套服务。
一级用地范围包括公路的基本线路和附属设施的用地,如隧道、桥梁等。
由于一级用地紧邻公路,用地的保护和管理也最为严格。
二级用地二级用地是公路工程建设中次重要的用地,其主要用途为交通枢纽区域。
二级用地包括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制站等交通设施的及其配套建设用地。
三级用地三级用地主要用途是为公路建设提供办公、维修、储存等设施的用地,如车辆维修厂、物流配送中心等。
与一、二级用地相比,其用地范围不是太局限,但同样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标准。
四级用地四级用地是指公路工程建设中用途较为次要的用地,包括宿舍、餐馆、加油站等。
四级用地对用地质量的要求较低,但其使用与管理仍需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执行。
用地数量用地数量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发展需求规划的。
用地数量的多少与公路建设项目的需求密切相关,而国家会根据公路建设的需要进行用地划分和预留,具体细则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建设密度建设密度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之一,规定了公路建设项目中建筑物和设施的占地比例与数量关系。
建设密度主要是为适应公路建设项目在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而设的,通常会在各用地等级中规定不同的建设密度,以保障公路建设的需求和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其它规定除了用地等级、用地数量、建设密度之外,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还规定了按照土地类型和土地面积划分用地类型、设施类型和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措施等多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生态环境的维护。
修高速公路占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土地占用问题。
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建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修高速公路占地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修高速公路占地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我国修高速公路占地法律体系概述1. 宪法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其中涉及土地占用的相关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修高速公路占地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涉及修高速公路占地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4. 有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法律外,还有一些与修高速公路占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
二、修高速公路占地法律程序1. 项目审批修高速公路项目在实施前,必须经过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收等。
2. 征地公告在征收土地前,征收机关应当发布征地公告,告知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和单位。
公路用地使用规则
挖掘公路埋设工程规定如下:
一沿公路纵向埋设于地下之管线及其附属设备,应视公路用地宽度之不同,分别参照附图二至附图四办理。
二埋设物穿越公路部分,应事先洽商公路主管机关同意后,定期施工。
三埋设物之顶面距路面之深度,在车道及路肩下不得少于一.二公尺,在人行道下不得少于0.五公尺。
前项第三款地下埋设物深度,如系情形特殊,且结构计算经公路主管机关同意认为安全无虞者,其埋设深度不受该款之限制。
一架设电力线、电信线于新建桥梁或隧道时,使用人应事先协调公路主管机关预留管线位置,并配合施工;但在原有桥梁上或隧道内设置者,应洽商公路主管机关依照指定位置以附挂方式办理。
二电力线或电信线沿桥梁设置者,如架设于桥梁之下时,不得妨碍水流或航道,如架设于桥梁之上时,距离路拱净高不得小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之规定,如架设于桥梁两旁之上时,距离路拱净高不得小于二.五公尺,如以支架设于桥梁两侧时,距离桥体外缘,不得小于0.五公尺。
公路主管机关得于前项工程施工期间随时派员巡查,如发现未依许可之工程计划书维持交通、办理修复时,应依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办理。
第12条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开发矿产,但遇特殊情形必须经过公路用地时,应先申请公路主管机关之核准。
第13条
军事特殊设施使用公路用地,其用地位置,由军事机关与公路主管机关专案洽商办理。
前项原有管线之迁移,以由管线机构负责设计、施工为原则,并应配合公路工程施工适时办理;必要时可协调委由公路主管机关代办设计施工。管线机构如有扩充其容量或补强换新者,其扩充及补强换新部分所增费用由管线机构负担。
第二项设之迁移,公路主管机关应于实施年度前,通知使用人估计所需费用并编列预算办理,如属急要工程,不及编列预算时,得由公路主管机关先行垫款,再由使用人列入下年度预算归还。
公路两边多少米属于公路用地
公路两边多少⽶属于公路⽤地公路是我国⾮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之⼀,我国公路⾥程是⾮常长的,特别是⾼速公路,是世界上最长的,修改公路时,路边要预留⼀定的范围,那么公路两边多少⽶是属于公路⽤地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路两边多少⽶属于公路⽤地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省道不少于15⽶,县道不少于10⽶,乡道不少于5⽶。
《中华⼈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九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省道不少于15⽶,县道不少于10⽶,乡道不少于5⽶。
⾼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国家建设依法征⽤集体⼟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地权利的费⽤。
其计算⽅法是:①征⽤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其他⼟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耕地的⼟地补偿费,可按该⼟地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柴⼭、滩涂、⽔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耕地的⼟地补偿标准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经济作物的⼟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地上的附着物,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城市郊区的菜地,⽤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
⾼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流程和标准各地有所差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划分。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省道不少于15⽶,县道不少于10⽶,乡道不少于5⽶。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简述公路直接用地范围
简述公路直接用地范围
公路直接用地范围是指用于公路建设施工、养护及行车安全需要的各
种用地,它们包括路基地块、桥梁地块、隧道地块、隔离墩地块、收
费站地块、边坡地块、绿地和行道树地块等。
首先,路基地块是指为建设和维护公路所需的土地,它不仅涵盖了整
条公路的车行道和运输路,还包括两侧的路旁绿地与预留的路改地,
以及各项设施建设所需的土地。
其次是桥梁地块,桥梁以其独特的结构,一般会占据比较广阔的地块,包括桥梁本身以及相应的车行道和路基等结构,用于确保行车安全。
紧接着是隧道地块,公路隧道也是用于实现安全行车的重要设施,隧
道的地块主要用于建设隧道本身,以及隧道入口与出口的土地,旨在
保证行车安全与安全出口。
收费站地块也是建设公路的一大部分,这类地块主要用于建设收费站
本身,以及收费站设施设备所需的用地,如便民设施、预留路改地等。
除此之外,隔离墩地块、边坡地块、绿地和行道树地块也属于公路直
接用地中的一部分,它们分别用于建设隔离墩、边坡坡度、绿化和行
道树,均为实现行车安全与景观美化所必要的地块。
总而言之,公路直接用地范围包括路基地块、桥梁地块、隧道地块、
隔离墩地块、收费站地块、边坡地块、绿地和行道树地块等,它们是
用于公路建设施工、养护及行车安全需要的土地,在实现行车安全的
同时也能打造美观的公路景观。
公路用地名词解释
公路用地名词解释
公路用地是指专门用于建设和维护公路的土地,也称为公路土地。
公路用地包括公路主线及其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如车行道、匝道、桥梁、隧道、涵洞、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场等。
公路用地的划分和规划需要综合考虑交通需求、地形地质条件、
土地利用现状、环境影响等因素。
公路用地规划通常根据交通量预测、道路等级、设计速度、通行能力等要求进行。
拓展:
1.公路主线:即为公路的主要路线,通常是车辆流量较大、通行
速度较快的道路。
2.匝道:通常位于公路主线与辅路之间,用于连接公路与交叉路口、收费站、服务区等地点。
3.桥梁:用于搭建在河流、山谷等地形障碍上的结构,以便公路
能够通行。
4.隧道:用于穿越山区、山脉等地形地貌的地下通道,使交通能够顺畅通行。
5.涵洞:一种类似隧道的结构,用于将水流的地下通道与公路交叉。
6.收费站:设置在公路上的特定位置,用于收取车辆通过该路段所需的费用。
7.服务区:为公路上的驾驶员、乘客提供休息、餐饮、加油等服务设施的区域。
8.停车场:设置在公路旁边的用于停放车辆的场所,提供便利的停车服务。
公路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路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公路建设用地的获取和保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公路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公路建设用地的概念公路建设用地是指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服务、科研等目的,依法划定的用于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建设用地包括以下几类:1. 公路用地:包括公路本身、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用地等。
2. 公路养护用地:包括公路养护设施用地、公路养护车辆停放用地等。
3. 公路管理用地:包括公路管理机构用地、公路交通指挥中心用地等。
4. 公路服务用地:包括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修理厂等用地。
5. 公路科研用地:包括公路科研机构用地、试验场地等用地。
三、公路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一)土地征收1. 征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合理补偿、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生产、生活需要的原则;(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4)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征收程序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1)提出征收申请:建设单位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
(2)征求意见: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征求被征收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
(3)公告:征收土地前,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征收土地的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信息。
(4)补偿安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5)签订协议:征收土地后,建设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6)办理登记手续:征收土地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土地征用1. 征用原则征用土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合理补偿、充分保障被征用人生产、生活需要的原则;(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4)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多少?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允许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吗?违反规定将受到什么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多少?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允许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吗?违反规
定将受到什么处罚?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参考法律与政策:《公路法》第56条、第8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
公路控制范围
公路控制范围一、公路控制范围的概念公路控制范围是指为了保障公路的正常使用、安全、保护公路周边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而设定的一个区域范围。
简单来说呢,就是在公路的两旁或者周围一定的距离内的地方。
这个范围可不是随便定的哦,它有着很多重要的意义。
比如说,在这个范围内不能随便乱建东西,因为要是乱建的话,可能会影响公路的视线,导致交通事故。
而且这个范围也是为了方便公路部门进行维护、管理之类的工作。
二、公路控制范围的宽度规定1. 不同等级的公路,其控制范围的宽度是不一样的。
像高速公路这种等级比较高的公路,它的控制范围相对就比较宽。
一般来说呢,高速公路的公路用地范围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可能会达到几十米呢。
这是因为高速公路上车速快,需要更广阔的空间来保障安全。
2. 对于普通的国道、省道之类的公路,它们的控制范围宽度也有规定,不过通常会比高速公路窄一些。
可能在十几米到几十米不等,这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像地形啦、人口密度啦等因素综合考虑的。
3. 而一些乡村公路呢,控制范围可能相对更窄一些,不过也会有一定的标准。
因为即使是乡村公路,也需要保证一定的安全和管理空间。
三、公路控制范围内的限制事项1. 建筑物的限制在公路控制范围内,一般是不允许随意新建建筑物的。
要是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建,那可得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才行。
而且这个建筑物的高度、样式等都可能会受到限制。
比如说,不能建那种特别高的、会遮挡公路视线的大楼。
对于已经存在的建筑物,如果不符合公路控制范围的规定,可能会面临整改或者拆除等情况。
这听起来有点不近人情,但都是为了公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植物种植的限制种植树木或者其他大型植物的时候也要注意。
不能种那种会长得特别高大、枝叶特别茂密的植物在离公路很近的地方。
因为这样的植物可能会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在刮大风的时候树枝掉到公路上,影响交通安全。
不过呢,在公路控制范围内也不是完全不能种植物。
可以种植一些低矮的、不会影响公路安全的花草之类的,这样还能美化公路环境呢。
公路占地法律规定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占地行为,保障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占地行为。
第三条公路占地应当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规划、依法审批、补偿安置、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占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占地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依法维护土地权益,支持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公路占地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转让、出租或者收回。
第二章公路占地规划第七条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编制公路占地规划。
第八条公路占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公路发展规划。
第九条公路占地规划应当明确占地范围、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占地期限等。
第十条公路占地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十一条公路占地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公路占地审批第十二条公路占地应当依法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公路占地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单位提出占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进行审查;(三)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进行审批;(四)依法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公路占地审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公路发展规划;(二)占用土地的类型和面积符合规定;(三)占用土地的期限符合规定;(四)占用土地不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五)占用土地不影响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
第十五条公路占地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占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四章公路占地补偿第十六条公路占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路基横断面组成分析 公路建筑限界的概念,公路用地范围
➢净宽 • 二、三、四级公路设人行道、自行车道时,净宽还应包括它们
的宽度。
➢净高 •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为5.0m,三、四级公路为4.5m, (中级或低级路面可预留20cm净高) 。
4
公路建筑限界的边 界线确定原则
公路建筑限界的 边界线确定原则
➢ 上缘边界线:对于一般路拱路段,为一条水平线;对于设置超高的路段, 是与超高横坡相平行的斜线。
➢ 高填深挖路段应根据边坡稳定计算来确定用地范围。
3 公路建筑限界的概念
➢ 公路建筑限界(又称净空):是为保证道路上各种车辆、人群的正常 通行与安全,在一定的高度和宽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 空间界线。
➢净宽 • 高速、一级公路为行车带、硬路肩、路缘带、部分中央分隔带
的宽度。
➢净宽 • 二、三、四级公路为行车带及部分路肩(路肩宽度减去0.25m)
公路用地范围及建筑限界
01
02
路基 横断面
03
模块四 路基横断面组成分析
公路用地范围 及建筑限界
路基横断面设计
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及调配 路基横断面设计成果
C目 录 ONTENTS 1 公路用地范围的概念 2 公路用地范围的确定原则 3 公路建筑限界的概念 公路建筑限界的边界线确定原则
1 公路用地范围的概念
公路用地范围是指为修建、养护公路及设置沿线设施,依照国家规定 所征用的地幅。
2 公路用地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路用地范围的 确定原则
➢ 填方地段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 坡脚)以外、挖方地段为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 外,不小于1m(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少于3m, 二级公路不少于2m)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公路 用地标准
公路用地标准
公路用地标准指的是规定公路建设所需用地范围和要求的规定。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地区或地方政府的交通运输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规划机构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
公路用地标准可能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用地范围和尺寸:规定不同类型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公路等)所需的
用地范围和尺寸,包括道路本体、路肩、绿化带、排水设施、交叉口、服务区等。
这些尺寸和范围会根据道路类型和交通量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2.土地使用性质和要求:规定公路用地的使用性质,例如道路建设、交通设施建设、
绿化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
3.土地利用限制和要求:为了公路建设和运营的需要,公路用地标准可能会对周边土
地的利用进行限制,以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4.用地审批和管理程序:规定公路用地审批、取得和管理的程序、要求和标准,确保
用地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5.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于公路建设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的情况,公路用地
标准通常也会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生态影响。
公路用地标准的制定旨在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公路建设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这些标准在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以确保公路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交通安全。
公路两侧土地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公路两侧土地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公路安全、维护公路用地权益、促进公路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公路两侧土地的法律规定,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地方性法规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公路两侧土地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路用地范围:公路用地范围包括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养护设施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用地。
公路用地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确定。
(2)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用地范围以外,与公路平行的区域。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不得建设妨碍公路安全和通视的建筑物和设施。
(3)公路两侧绿化带:公路两侧绿化带是指公路用地范围以外,与公路平行的绿化区域。
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和维护由公路主管部门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公路两侧土地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征收:公路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补偿,保障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土地征用:公路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补偿,保障被征用土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土地出让:公路两侧土地出让,应当依法进行。
出让土地的收入应当纳入地方财政,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政策文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交通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
通知明确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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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范围有哪些规定?
来源:考试大 【考试大:中国最受欢迎的考试教育王国】 2008 年 8 月 4 日
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 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 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 2 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 洞口外一百米,公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禁止挖砂、采石、采矿、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 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上述桥梁、渡口、高路 堤、隧道、洞口的范围内和公路两侧二十米范围内禁止取土。
源:考试大-岩土工程师
第 1.0.6 条:“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 (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者
护坡道坡角)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 1m 范围内 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 3m、二级公路不小于 2m 范 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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