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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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

(一)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的中介,是理论思维的工具

人类对辩证思维的认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在思维领域中的运用表明了人类的辩证思维具有完整的、科学的形态,从而能够正确

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

世界的中介,是主体观念地把

握客体的一种认识工具,是人

们正确进行理论思维的方法。

它是由一系列方法所组成的

整体。

(二)辩证思维的主要方

1.归纳与演绎

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演绎是从一般性原则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

2.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然后逐个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综合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的基础上,再把它们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分析与综合的关系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而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

3.抽象与具体(常考点)

抽象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是指在思维中把对象的某种属性、因素抽取出来而暂时舍弃其他属性、因素的一种方法。具体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有两种具体:一是“感性具体”,它是感觉多样性的综合,是感官能直接感觉到的具体;二是“理性具体”即思维

具体,它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具体在思维中更深刻的再现。

人的认识在思维运动中走着两条方向相反的道路:一条是从具体到抽象,另一条是从抽象到具体。对于辩证思维来说,更重要的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思维运行过程。

4.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常考点)

所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指理论体系的逻辑顺序是客观历史发展顺序的反映。逻辑与历史之所以能够统一,是因为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由历史的东西派生出来的。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是对历史的修正。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模型化方法、理想化方法等。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与辩证思维方法的关系是:其一,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吸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其二,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应该把辩证思维方法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基础和前提,以推动自己更深刻地进行思维。总之,哲学思维与科学思维、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应该是相互促进的。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2009-07-16 00:42:50)

标签:杂谈分类:文摘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归纳是从个别事件中概括出一般结论,是一种由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由一般性原则推导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归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一方面,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为贵乃提供理论依据,指明归纳的目的和方向。另一方面,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不能摒弃片面性和表面性,所得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因此,归纳必须靠演绎来补充和修正。演绎以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为基础,共性只大致地包含个性,因此,从共性出发不能揭示个别事物多方面的属性,要了解事物本身的多样性,就得进一步分析归纳。

和归纳与演绎相比,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所谓分析,就是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通过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是同分析相对应的方法。综合通常被看做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在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是综合绝不是

把各部分、各组成因素机械地凑合起来或装配在一起,而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法,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过程在思维中的在现。分析与综合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两者结合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在思维活动中,抽象与具体是同分析与综合密切相关的思维方法。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具体到抽象,有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就是人的感觉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感性中的具体是人们认识的起点,为了实现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具体的过渡,必须首先否定感性中的具体。而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抽象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但是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的全面的具体的认识,还必须御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种具体认识是多样性的统一,是事物自身各方面的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的在现。

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运行过程。这里重要的是把握好作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出发点的“抽象”。例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以商品——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抽象而普遍的规定作为逻辑起点,以从抽象到具体作为叙述方法的。列宁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础、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下哦那个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中隔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这就是从抽象开始,通过逻辑中介展开矛盾,从而走向思维具体的方法。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又有内在关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辩证法认为,一方面,逻辑与历史是一致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即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则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再现,因此,逻辑的进程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又包含着差异和对立。历史的东西是包含有偶然因素、次要因素以及迂回曲折的细节,具体而生动。逻辑的东西则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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