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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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

国家卫生计生委11月18日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末,全国流动人口达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该报告认为,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城镇化进入“结构调整为主”、“中小城市”加速发展和“回流”的阶段,就地城镇化条件已基本具备。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我国流动人口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流动人口流向集中的趋势不变,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加强。跨省流入人口中东部地区所占比例为90.5%,与2010年基本持平;西部地区为7.1%,比2010年下降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2.4%,比2010年上升0.5个百分点。同时,不同省份的跨省流入人口数量发生较大变化:北京、上海吸纳跨省流入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广东、江苏跨省流入人口减少幅度较大。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呈上升态势,随迁子女比例增加。2013年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增至33.7岁,比2011年提高了0.6岁。流动人口6—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为62.5%,比2011年上升5.2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婚育年龄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生育的比例提高。2012年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3.7岁,平均初育年龄为25.5岁,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1.3岁和1.6岁。2012年生育的流动育龄妇女中,孕期一直生活在流入地的比例为57.6%,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为59.2%,分别比2011年上升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为此,40个城市启动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利用状况不断改善,流动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的比例从2006年的80%左右上升到2013年的90%左右,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基本实现全面覆盖,85%以上的适龄流动儿童接种了所有应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据介绍,目前,已经有20多个省份建立了与省市级医疗机构、县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信息管理平台,方便了进城务工农民报销。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介绍,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原来的住地参加新农合,也可以选择务工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保险。如果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可以由单位组织参加单位的职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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