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络市场监管现状调查及监管对策(同名27319)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工商部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对策
工商部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对策近年来,我国网络市场发展迅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0年12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年增长48.6%。
中小企业亦纷纷试水“网络营销”,中小企业互联网接入比例达92.7%,规模较大的企业互联网接入比例更是接近100%。
毋庸置疑,网络市场给人们呈现出全新的营销模式和消费方式。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市场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的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网络市场中的诈骗、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较为普遍。
由此,工商部门如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已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创新监控手段,解决执法难题,是工商部门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何完善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建立网络市场监管网,掌握网络市场执法办案的主动权三个方面,探索网络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
数据库的内容包括主体名称、主体类型、网站名称、网站域名、IP地址、网站类型、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以及有关的注册登记和备案登记事项。
首先,抓住网络市场监管的关键――网站,化“无形”监管为“有形”监管。
网站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抓住网站经营者,就直接抓住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
网络运营商在授予网站域名和IP地址时,要严格登记网站的详细信息;作为交易平台的网站接受网店和个人进入网络市场的申请时,也要查验登记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其次,坚持网上监管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变虚拟为现实。
检查网站即时显示的信息和通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信息是否一致,以使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不断更新。
二、建立强大的网络市场监管网。
一是建立网络市场申诉举报网。
根据网络市场主体遍及全国各地的特点,以地市级行政区划为独立单元建立网络市场申诉举报网,消费者或举报者在任何地方均可登录该网即时反映相关问题,工商部门则可快速发现案源线索,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网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文档】
当前网络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网络交易已逐步成为最活跃的一种经济形态,正迅速改变着人们的传统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这种新生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意义重大.但由于中国网络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虚拟性、隐蔽性、技术性等特点,使得网络市场中诈骗、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消费侵权、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出现,而按照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手段无法实现对网络市场的有效监管。
如何借助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打造网络监管平台,通过以网管网,实现对网络市场的高效监管,更好的维护交易双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管理人员不得不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一、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既有加入门槛低、交易方式便捷、交易成本低的优点,但也不断凸现出譬如网络诈骗、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目前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一是交易主体不真实。
不少经营者虚构交易主体,只收钱不交付商品或交付的是伪劣商品;在商品交付过程中,消费者付款后的商品交付及质量验收无保证。
二是交易主体不合法。
主要指以个人对个人的形式通过网络平台而完成的交易行为。
这类交易行为的个人商品销售者,基本上都没有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属于无照经营.而这类群体十分庞大,人数众多、量大面广,给工商管理带来相当大难度。
三是利用网络交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的屡见不鲜。
有的经营者,在网上展示产品时,用的是真品的图片,有的标明此产品是“高仿品"、“仿品”,而且价格却相当便宜,诱导消费者购买.四是售后服务不到位。
对于某些网络运营商(购物网站)无法对售出的商品进行国家三包范围内的售后服务,只能靠销售商自身的诚信和信誉来保证,相关执法机构难以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和管理。
五是虚假宣传。
消费者网上购物大多数是看图买货,在网上看到的物品图片总感觉是精美无暇,但当拿到实物后感觉却大相径庭,无论是外观还是色彩,与网上所展示的图片效果差异很大。
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不足及加强措施
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不足及加强措施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行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已成为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监管不足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的措施。
一、监管不足导致的问题1.1 数据隐私泄露在今天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个人数据成为商家和平台了解用户习惯并进行精准营销、用户画像分析等重要手段。
然而,在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下,一些企业滥用或泄露个人数据,给用户带来了严重风险和损失。
1.2 虚假信息泛滥随着传播媒介向网络转移,虚假宣传与谣言散布愈演愈烈。
这些虚假信息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伤害,并且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但是在当前情况下,并没有建立完善充足的审核制度与法律保护机制。
二、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措施2.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互联网行业监管不足带来的问题,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是关键。
在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方面,应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同时,在网络虚假信息方面,需设立严格审核机制并依法惩处。
2.2 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互联网行业涉及领域广泛,并且与其他相关产业关系密切。
因此,在加强监管方面,需要各部门之间更好地合作与协同。
政府应当推动建立跨不同部门之间高效协调工作机制,并将其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中进行综合治理。
2.3 加大技术手段投入随着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互联网进行监管已成为必要而现实的需求。
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应用于舆情分析、恶意代码检测等方面,在发现违规违法内容时能够快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2.4 提高互联网企业责任意识除了政府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外,互联网企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应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检查。
三、加强措施带来的益处3.1 保护用户权益加大对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保护力度,将有效减少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现象,进一步维护用户权益。
基层反映:浅析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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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对于基层网络监管的现状及应对,有以下粗浅体会认识:一、目前网络市场交易现状(一)经营主体不规范,无照、超范围经营现象严重。
据初步调查,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网上经营者达到60%以上。
同时,也严重存在着大多数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处在一种打“擦边球”的状态,为规避办理相关许可经营证照而超范围经营。
网络活动是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电子商务市场的虚拟性导致了其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仅仅在网络上浩大的信息海,靠人工检索,无法全面准确的巡查到网店无照、超范围经营。
(二)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处罚难。
网络市场交易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虚拟市场进行的交易行为,网页信息、交易记录等证据容易删除并篡改、难固定。
产生消费纠纷后,当事人可能在网上将违法内容瞬间删除,而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若未能及时保留证据的情况下和当事人进行质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这为违法行为处罚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网络市场监管人员技能、工作装备不到位。
既精通业务,又能熟练网络操作是监管好网络市场的必备前提,现实情况是,基层年轻同志偏少,年龄结构成为熟练网络操作的拦路虎。
要监管好网络交易需监管人员同时掌握互联网相关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但目前,基层监管手段仍停留在搜索网页、上门采集信息及二版软件查找。
客观上讲,基层分局离监管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二、做好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一)加强网络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
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研究及政策建议
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研究及政策建议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中国网络商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商品交易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如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欺诈行为等,给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带来了严峻挑战。
因此,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亟待加强,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目前,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面临着一些困境。
首先,互联网的快速更新和发展使监管部门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模式缺乏有效监管经验。
其次,网络商品交易涉及全国各地,跨省交易的特点使监管难度加大。
此外,网络商品交易的虚拟性和随意性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为了解决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问题,有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能力提升。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监管水平。
同时,推动监管部门与电子商务平台和支付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欺诈行为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权责与标准。
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规范,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对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和欺诈行为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第三,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实时监管和数据分析,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环节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第四,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
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平台和可信商家进行交易。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和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共同提高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水平。
综上所述,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市场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消费领域,涉及到了各个行业和领域。
为了保障网络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本文将对这一行动的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指导今后的工作。
一、工作目标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保障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1. 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强对网络市场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2. 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市场主体的登记和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市场运作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
3. 加强对网络虚假宣传的打击:针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和监测,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打击,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网络创新和竞争。
三、工作成果通过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首先,成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为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了保障。
其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管理,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打击,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
同时,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了知识产权,促进了网络创新。
四、经验教训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我们也总结了一些经验教训。
首先,要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打击的效率。
其次,要建立一个高效的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
此外,要加强对网络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网络市场监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非常荣幸能够就我们部门最近开展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汇报。
经过多个月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市场催生了大量创业企业和创新模式。
但与此同时,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不合法、不合规的商业活动,甚至出现了虚假广告、侵权盗版等问题。
为了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决定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我们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清理整顿网络市场秩序,打击虚假广告、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具体工作内容1.收集整理线索我们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收集了大量的网络市场违规线索。
针对这些线索,我们建立了专门的线索数据库,并制定了详细的线索排查工作方案。
2.加大监管力度我们组织了大规模的监管力量,对网络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
以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等为重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约谈和检查。
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广告一直是网络市场的一大难题,我们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
通过多次专项行动,我们查办了大量的虚假广告案件,给予了严厉的处罚,有效遏制了虚假广告的传播。
4.打击侵权盗版针对网络市场上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我们依法打击了一大批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我们加强了版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版权保护意识。
5.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针对网络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发布网络公告、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向企业和个人宣传网络市场的合法合规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成果1.线索排查我们共收集整理了5000余条网络市场违规线索,其中2000余条线索得到了初步核实。
2.案件查办我们共查办了500余起网络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包括虚假广告、侵权盗版等问题。
市场监管局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局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市场监管局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市场监管局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义务,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州202__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县实际,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落实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州202__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扫网剑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二、排查网络违法行为线索今年以来,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州局网络监测线索,对6条涉及电商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其中5条涉及食品标识标签、1条涉及圣洁注册商标)。
通过对商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其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中可免于处罚的情形,结合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向涉及的3家电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6份,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三、开展电子商务平台证照公示情况排查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摸排检查,县辖区内现有自建网络平台3户,经网络排查和实地核查,均已落实亮证亮照经营制度。
四、开展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整治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通知》,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检查时执法人员就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易发生的广告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广告企业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接件登记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
此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广告经营者12家,未发现低俗庸俗媚俗广告。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综合治理等方面作出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面对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覆盖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技术性强等特征,传统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模式、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以适应建立网络市场综合治理体系的需求。
一、网络案件查办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巡查能力不匹配,网络案件线索发现难通过网络巡查发现网络违法行为线索,是网络案件查办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但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巡查能力与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履职要求存在不匹配,尤其是案源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相对缺失。
绝大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网络案件案源信息的渠道和手段偏于传统,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案件主要来源于“12315”投诉举报平台、职业打假人的举报、其他部门移送或移转以及现场检查等,案源信息获取处于被动获取状态,尚未实现案源信息获取的自动化、主动化。
此外,不少网络案件举报线索内容模糊,执法人员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不少消费者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发生网络侵权后经常选择沉默,导致网络违法行为线索被人为切断。
(二)网络技术能力不匹配,网络案件证据获取难。
网络案件查办关键在证据获取,网络案件查办和常规线下案件办理的最突出的区别就是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传统案件证据获取主要靠人、靠经验,而网络案件证据获取具有较强的技术依赖性,需要使用专门的技术工具对电子证据加以固定。
由于大多网络违法案件是行为人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实施的远程、非接触性违法行为,因此对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办主要依赖于对违法行为使用电子证物的提取、勘验检查。
电子数据具有高速流转、虚拟性、可修改性、不稳定性等特性,要求执法人员在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后,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一旦错过取证时机,后续的案件查办将会很难再取得突破,或者在证据合法性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互联网行业中的监管问题及整改措施
互联网行业中的监管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如今,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监管问题。
本文将就互联网行业中存在的监管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能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信息泄露与隐私保护1.1 信息泄露对个人和企业造成的风险在互联网时代,大量个人、机构以及企业敏感信息被无意或故意地泄露出去。
这些信息泄露不仅损害了用户隐私权益,还给其带来了巨大风险,比如财产损失、身份盗用等。
同时,企业遭遇用户数据泄露也会导致信任危机并严重影响其声誉。
1.2 隐私保护的挑战与困境互联网公司需要收集大量用户信息来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精准推荐。
然而,在保护用户隐私和满足其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
另外,由于技术更新迅速且复杂,监管部门在跟上技术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隐私保护。
二、网络安全与防范措施2.1 网络攻击对用户和企业造成的威胁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网络攻击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黑客通过各种手段入侵系统并非法获取用户信息、利用勒索软件进行勒索等。
这些攻击给个人、机构以及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2.2 加强网络安全防范的必要性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正不断改变互联网行业的格局,但与之相应的是新的网络安全隐患也随之涌现出来。
因此,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刻不容缓,并且研发出更加智能化和高效的防御系统。
三、互联网平台责任与规范建设3.1 用户权益保护需加强在互联网行业中,一些平台存在过度收集用户数据、误导消费者以及拒绝赔偿等问题,这有可能侵害到用户权益。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建立用户权益保护机制。
3.2 加强平台内容审查与规范随着互联网内容的爆炸式增长,平台对于违法、有害信息的审查与过滤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应加强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内容审查机制,减少不良信息对用户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改革措施4.1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互联网行业问题涉及多个领域,需要各相关部门之间进行紧密协作。
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一、XX县电子商务监管现状(一)纳入XX市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的主体情况1.按照监管的网站(店)数量分析。
截止目前,纳入XX 市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的XX县电子商务主体共计602个,涉及564个主体。
其中正常状态的合计115个,涉及98个主体。
2.从发展的速度来看,增速较快。
在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大的环境影响下,XX县电子商务主体数量呈现出较快增长的势头,从2010到2020年7月,纳入XX市电子商务监管系统中的建库建档规模从8个发展到现在的602个,增长率752.5%。
3.按照网络载体类型分类。
按照网站类型分类,平台交易类网站0个;非平台类网站37个(其中交易类非平台网站4个,信息类非平台网站33个)。
4.按照网站标签分类。
XX县电子商务各类网站涵盖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等十五类行业,其中特殊食品1个,食品类68个,药品2个,化妆品3个,其他类型51个。
(二)XX县电子商务日常监管情况1.依托XX市电子商务监管系统,开展建库建档工作、日常的巡查检查。
重点是浏览网站网店的网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关科所队依据职能查处。
2.从职能上看,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般存在如下几种:一是经营主体违法;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商标侵权行为;四是广告违法行为;五是消费侵权行为;六是网络非法传销等行为。
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中的难点1.调查取证难。
网络商品交易活动无具体地点,无书面证据,更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并且其表现的内容形式,容易被篡改,这给执法部门调查、采集、固定证据带来了难度。
2.消费维权难。
由于网络商品交易是在虚拟的市场上进行的,消费者无法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且无从了解该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这就给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采取维权行动带来了不便。
3.执法基础低。
从人员素质上看,目前XX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只有一名,各所的网络监管人员均为兼职,且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与目前网络执法监管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市场在我国经济中的份额越来越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包括虚假宣传、侵权盗版、网络诈骗等现象。
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应运而生。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注重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向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识别能力,增强自身防范网络风险的能力。
同时,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还通过发布公告、举办论坛等形式,向网络经营者传达监管部门的决心,要求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诚信经营的网络市场环境。
其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监管执法。
通过加大对网络市场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还采取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维护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有效加强了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及时清理和关闭存在问题的网站和账号。
再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了科技手段的运用。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监管部门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技术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和分析能力,更好地发现问题和快速处理。
通过建立网络市场监测系统和风险分析模型,监管部门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网络市场的动态和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最后,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注重加强部门协作。
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了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在案件查处中,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合力,提高了查处效率。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虚假宣传、侵权盗版等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网络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网络市场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然而,也要看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网络市场监管的措施与方法
网络市场监管的措施与方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而网络市场也成为了一个充满机会与挑战的领域。
然而,众所周知,在互联网上购物也需要防范虚假、欺诈以及低质量的商品,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发展的必要前提。
网络市场监管措施的重要性网络市场的迅速发展带来了诸多机遇和挑战,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客户的利益。
缺乏有效监管引发的商业诈骗行为、虚假广告和欺诈宣传,已经成为网络市场的致命弱点,这些行为直接危及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而监管能有效地解决这种情况。
市场监管措施方针打击网络诈骗虚假广告和非法销售是网络诈骗的两条“利箭”,网络市场的大量投诉举报就显示了这两类负面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必须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业务监管,明确宣传、广告、销售的标准和原则,特别是虚假广告信息的查处,不断加强行业的自律和约束。
强化质量监管网络市场质量监管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无法像市场中心一样检查产品质量。
监管部门必须建立行业标准,监督和检查网络销售质量,并开展异地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欺诈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医药销售等网络业务的特殊监管工作。
加强信息披露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
监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网络销售商铺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并加强对维权平台的管理,让消费者可以及时获得更全面、更真实的商品信息、价格等信息。
加强争议调解机制建设解决消费者与网络商家之间的争议非常重要。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争议解决的机制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建立多元化、高效的消费者维权机制。
此外,通过加强行业合作和监管机构间的合作,以及开展松散性自律,将预防和管理交织在一起,将攻破的风险降至最低。
共同发力对网络市场的监管职责不仅在监管部门,网络市场的经营者也应当积极引导、完善自身监管机制。
网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及职业标准,提高企业的诚信度,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质量保证。
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
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网络市场的规模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监管挑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秩序,我国网络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加强网络购物市场监管网络购物已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面临着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今年我们在网络购物市场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加强对商家的资质认证和商品质量检验,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其次,加强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增加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电商平台售后服务的监管,推动电商平台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严肃查处网络传销和非法经营行为网络传销和非法经营行为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
今年我们加大了对网络传销和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了查处的标准和程序。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传销和非法经营行为的监测和打击。
在行动中,我们加强了信息共享和协作,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了合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网络传销和非法经营行为得到了有力遏制,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加强对网络平台的安全管理网络平台是网络市场的重要环节,但也面临着安全风险。
今年我们在网络平台的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了网络平台的注册和管理,完善了对新平台的准入机制,严格审核新平台的身份和资质。
其次,加强了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平台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网络平台的数据安全保护,推动平台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
四、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网络广告是网络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面临着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问题。
网络市场监管 总结
网络市场监管总结网络市场监管是指对互联网平台上的经营者和用户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系列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市场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和复杂。
本文将从网络市场监管的必要性、现状和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首先,网络市场监管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互联网平台的迅猛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购物渠道,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而消费者在网络上购物往往面临着商品质量、退换货、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风险。
网络市场监管的存在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度和维权机会,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其次,现阶段网络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监管力量不足。
互联网平台众多,监管力量相对有限,导致某些不法经营者可以利用监管的空白地带进行欺诈行为。
其次是监管手段相对滞后。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监管手段需要不断跟进,但由于技术、法规等方面的限制,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不符合实际需要。
再次是监管的法律和制度不完善。
网络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使得传统的法律和制度难以适应,需要出台更加专门的法律和制度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
最后是监管的协作机制不健全。
网络市场的经营不再局限于地域,跨国经营常见,而监管机构的跨地域、跨部门的合作不够密切,容易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最后,为了解决网络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方案。
首先,加强监管力量建设。
加大对网络市场监管机构的投入,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和技术力量,提高监管的效能和效果。
其次,加强监管手段的创新。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网络数据的分析和监测,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实时监管。
同时,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第三,完善网络市场监管的法律和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市场的经营规范和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
网络市场的跨国性使得国际合作变得尤为重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市场监管的挑战。
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发布时间:2022-07-22T01:00:12.292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6期作者:和占全[导读] 网络技术发展和应用速度不断加快,在保证人们便捷性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性和占全中共大理州委网信办 671000摘要:网络技术发展和应用速度不断加快,在保证人们便捷性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性,维护人们信息安全。
本文分析了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监管的现状,探讨了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监管的问题,提出了网络监管的发展对策,主要包括加强设备防范、加强政府网络监管、建设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以此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排除网络安全威胁,增强网络监管水平,促进网络资源的健康发展和应用。
关键词:网络安全威胁;网络监管;现状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概念,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与陆地、海洋、太空等同等重要的经营活动领域。
从网络环境思考威胁与监管问题有重要意义。
不过,网络安全性问题始终是影响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障碍,网络攻击盛行、不良信息肆意传播、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政治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需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措施,增强网络空间管理效率,提升网络管理水平。
1.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监管的现状1.1网络安全威胁现状网络安全在环境和应用条件的变化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分别为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传播信息安全等。
网络威胁是指利用系统漏洞、管理漏洞(主要是因为防范意识不强,措施不充分)网络渗透或植入手段(例如木马、恶意程序、钓鱼网站、网络攻击等)获取关于设备、个人、企业、政府等资源数据信息,以及利用网络漏洞、管理漏洞发布传播反动、不良言论等,具体表现为商业攻击、网络诈骗等,给行业、社会、人民带来人身和财产威胁。
同时,由于5G技术来临,手机上网的速度越来越快,大众上网的次数和频率也越来越多,生活、学习、娱乐等都离不开网络,而网络具有记忆属性,如果出现网络信息泄密,对社会和个人都是一种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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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络市场监管现状调查及监管对策互联网在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人们通过网络越来越多地进行商业活动,这种活动以不可阻挡的步伐颠覆着传统的商业经营模式,并日益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和使用,交易数额正逐年递增,随着交易量的增加,网上的违法行为也大量涌现。
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的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6月1日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成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效依据,我们通过网上巡查、搜索国、浏览、接受投诉举报、实地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管。
去年以来,我们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1件。
为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我们对西安市网上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对网上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
一、网络市场目前监管的现状
西安作为中西部地区最重要的科研、高等教育、国防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经济发展迅猛,全球知名企业中有一大批在西安落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网络经济发展也呈不可阻挡的趋势。
网络上巨大的商业信息量,方便快捷的交流联系方式和广告效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进来。
目前,在西安市开展经营性活动的大小网
站约20000余家,主要从事网上交易、中介、拍卖、服务等多类业务,面广量大,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因此,网上的虚假宣传、诈骗行为也时有发生。
对此,双生分局于2011年按照市局要求,成立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探索对注册地和经营地在西安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网站进行监管。
(一)加强经营性网站的建档备案。
我们在2010年6月1日向全社会开通了“西安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服务监管网”作为“网上工商”平台,在网上设立了“网络监管平台”,对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网站实行建档备案管理,企业可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电子标识,将注册信息在其经营网站上进行公示悬挂,网民只要点击该电子标识,就能看到网站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增加了企业的透明度,目前已经建档备案的网站约有21144家,进行了网上亮照的企业7家。
(二)加强从网管网建好监测平台。
针对网络监管人工搜索监测方式单一、程序繁杂、准确率低的问题,通过对网络监管的内容、工作规范、工作方式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在市局的直接指导帮助下,开发了网络信息监测软件,从而使网络监管步入“三化”新阶段:一是监测信息全面化。
可以快捷查找辖区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能够查询其经济户口管理的信息
呢,法条上没有明确。
正是由于缺乏法律上的规范,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钻现行法律、法规的空子进行违法活动。
(二)经营主体查找困难。
因为网络(电子商务)活动是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存在于一个虚拟的空间,没有地域性,没在疆界,电子商务市场的虚拟性导致了其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的特点,网上店铺是虚拟的,店主是虚拟的,地址也是虚拟的,有的经营者在网上根本就不披露物理地址,有的地址三日一变,有的是一个人一台电脑,做的是买空和卖空的业务,从目前的手段看,仅仅在网络上浩大的信息海,靠人工检索,无法全面准确的巡查到网店无照经营。
(三)调查取证难。
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络上的电子文档证据很容易被修改或删除,而且不留痕迹,一旦违法案件发生,当事人可能在网上将违法内容瞬间删除,若未能及时保留证据并在证据没有灭失的情况下和当事人进行质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这给执法带来很大困难。
三、增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有效性的建议
(一)强化建档备案,有效规范网站经营行为。
网络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必然要以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为依托,而整个信用体系的关键之一是网上经营者的身份识别。
因此,对网站实施建档备案,即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网站“红盾”备案电子标识,并将基本信息(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的行为。
任何人点击“红盾”都会得到当前网站的登记资料,以切实解决网络经营者真实性与合法性问题。
同时,如果发现网站有违法经营问题,都可以通过监管平台实现对违法网站的在线投诉和举报,切实加大对网站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网络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
由于网站的经营主体隐蔽性很强,有的网站即使工商部门在网上发现其有违法行为也无法从其经营场所、域名或IP地址等线索锁定经营主体,因此要加强与公安、通信、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通过互通信息和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络虚假信息的查处力度。
同时,要通过人工分类搜索、动态巡查等方法加大网上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实地检查,认真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对企业网络运营
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保护网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主体准入制度,把好准入关。
任何交易都是由市场主体完成的,任何监管措施都要落实到市场主体,从市场主体准入切入对其监管可以取得较好的监管效益。
工商部门应加强“准入关”的管理,抓好经营主体资格的申请、认证、核准环节的监管,强化对从事经营性活动网站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未经认证擅自在互联网上从事营利性销售及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目前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主要有两类: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采取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传统企业。
两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
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现行法规对不同企业设立的规定条件与程序做好资料核实和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的“经济户口”监管体系。
(四)建立面向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市场的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监管市场准入、合法经营的综合性执法机构,实践中负责协调、指挥。
因此,要加强与公
安、税务等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综合协调处理机制。
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协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各种非官方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发挥其技术、人力、资源作用。
整合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