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11•【字号】沪府发[2004]31号•【施行日期】200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沪府发[2004]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保持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作如下通知:一、不断提高认识,增强保护意识近代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国中西方文化交汇的重要窗口。
上海不仅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工业、近代文化的发祥地。
上海丰厚的历史文化是近代中国历史文化的缩影,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的上海近代建筑,加上现存的上海古代建筑,都是上海城市发展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鲜明特点。
保护和利用好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进入新世纪,上海的城市建设必须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必须更加注重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既要追求特征鲜明的时代气息,更要注重体现深厚历史文化的底蕴。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按照“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的原则,实行最严格、最科学的保护制度,进一步凸显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修正)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河道(以下统称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对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协调解决本市、各区所辖范围内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维护和修缮优秀历史建筑,并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优秀历史建筑实施的网格化管理。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义务,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可以向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应当多渠道筹集。
市和区、县设立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是:(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三)公有优秀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案例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案例摘要:一、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背景及意义1.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定义与分类2.文物保护建筑在历史及文化方面的价值3.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分布与特点二、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使用案例1.上海展览中心(原四行仓库)a.建筑历史与背景b.现状及功能c.保护与修缮2.上海音乐厅a.建筑历史与背景b.现状及功能c.保护与修缮3.外滩源壹号(原英国领事馆)a.建筑历史与背景b.现状及功能c.保护与修缮三、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的挑战与对策1.文物保护与使用之间的平衡2.修缮与保护的经费问题3.合理利用与创新发展的策略正文:上海,作为我国一座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城市,文物保护建筑是其历史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建筑承载着上海独特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对于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具有深远意义。
本文将介绍上海部分文物保护建筑的使用案例,分析其保护与修缮情况,以及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背景及意义。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等。
这些建筑涵盖了多种类型,如古代建筑、近代建筑、现代建筑等,体现了上海独特的历史风貌。
以上海展览中心(原四行仓库)为例,该建筑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建于1935年,原为中国银行四行仓库。
这座建筑见证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抵抗外敌入侵的英勇事迹,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如今,上海展览中心已成为上海市著名的会展场所,承办各类大型展览和活动,成为集展览、会议、餐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
在保护方面,上海展览中心在保持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缮和维护,确保了建筑的安全与美观。
另一个例子是上海音乐厅,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始建于1930年,原为南京大戏院。
作为上海著名的文化地标之一,上海音乐厅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这里常年举办各类音乐会、戏剧、舞蹈等表演活动,为市民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享受。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案例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案例摘要:一、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概述1.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定义与价值2.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数量与分布二、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使用案例1.上海博物馆2.外滩历史建筑群3.田子坊4.新天地三、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1.文物保护法规及政策2.修缮与维护工作3.合理利用与创新发展四、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1.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平衡2.加强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3.借鉴国际经验,提升保护水平正文:上海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其中包括大量保护建筑。
这些文物保护建筑承载着上海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
本文将围绕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使用案例,探讨其保护与利用情况。
首先,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定义是指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建筑,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等。
这些建筑见证了上海城市的发展变迁,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据统计,上海共有文物保护建筑近2000 处,分布于全市各个区域。
在这些保护建筑中,有许多成功案例值得关注。
例如,上海博物馆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人民广场,其建筑本身就是一座具有历史价值的保护建筑。
上海博物馆收藏了大量的珍贵文物,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体验。
外滩历史建筑群则是上海最具代表性的保护建筑群之一,集中了各种风格的建筑,如新古典主义、装饰艺术等,成为了上海的象征性地标。
田子坊和新天地是两个将文物保护建筑合理利用的典型案例。
田子坊位于上海市卢湾区,原本是一片破旧的居民区,经过改造后,这里成为了充满艺术气息的创意产业园区,吸引了众多艺术家、设计师和商家入驻。
新天地则是一个集餐饮、购物、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商业区,其建筑风格融合了传统石库门和现代元素,既保留了历史记忆,又注入了新的活力。
尽管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如何在城市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也是当务之急。
加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管理的几点思考
上 海 市优 秀历 史 建 筑 大 多建 于 上世 纪
初 ,目前 仍发 挥 着 巨 大 的作 用 ,经 历 近 百
年 的 使 用 , 部 分 建 筑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损
0 前 言
坏 ,优 秀 历 史 建 筑 修 缮 改 造 行 为 日益 增
多 ,而 其 与保 护 管 理 的 冲突 逐 步 显 现 ,为
涉及 2 1 38幢 房 屋 。 上 海 市 优 秀 历 史 建 筑 保 护 管理 的 主 要 依 据 是 上 海 市 历 史
更 好 地 保 护 和 利 用 好 优 秀 历 史 建 筑 , 在
保 护 条例 制 度 保 障 下 ,加 强优 秀 历 史
建 筑 保 护 性 修 缮 保 护 管 理 的 苹 要 性 不 言
【 s r c 】 ic ei lme tt no “ r tcieRe uain r c n cS o s Ab t t S n et a h mp e n ai f P o e t g lt s o e i p t o v o f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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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上海历史建筑和风貌街区保护利用机制研究
优 秀近代建 筑 为上海 市建 筑保 护
、
上 海历史 建筑 和风貌 街
单位 =9 9 , 19 年 市政府再 次发 文批 准 12 6 处优 秀近代 建 筑 三批 累计 批 准 优 秀近 代 建 筑共3 6 9 处
在 风 貌街 区的 认 定 方 面 ,
区 保 护 利 用 现 状 和 问题
提 升 历 史建 筑 和 风 貌 街 区 的 艺 术
筑 和 风 貌 街 区保 护 利 用 的 试 点 工
上 海 的 历 史 建 筑 和 风 貌 街 区,大 多建 成 于2 世 纪2 年代 至 O O 4 年代 。至夸都 已有6 至8 年 时 0 0 O
间 。 于客 观 的 历 史 原 因 , 大 多 由 绝
街 区共2 4 其 中, 中连 片 的 3 个( 集 风貌街 区2 个 ) 2 和历 史建筑群4 0 4 处 ,总建 筑面积 为 1 1 .2 平 方 0 94 r 米 中 , 园住 宅14 平方 米 。 其 花 4万 会 寓 7 . 平 方 米 ,新 式 里 弄 8 4万
3 56 万 平 方 采 . 级 旧 里 1 O万 0 .4 一 7 平 方 米 , 级 旧 里 1. 平 方 米 , = 94万
入上 海市 文物保 护单位 。 中, 其 外 滩建 筑群和上 海 邮政 总局被 列入 全 国重点 文物保 护单 位 。9 3 , 19 年
市政 府 又批 准 了第 二批 共 15 7 处
项重 大课 题 同时 , 也是探 索建
立符合 社会 主 义市场 经济原 则 的 新一轮 旧区改造 新机制 的迫 切 需 要。
编斜 《 上海 市城 市 总体 规 划 ( 纲
要 )时 , 》 已提 出 将 本 市 历 史 风 貌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案例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使用案例1. 概述文物保护是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而建筑使用是文物保护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将以上海为例,探讨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使用案例,旨在深入了解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2.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背景上海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拥有众多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建筑。
这些建筑包括传统的民居、庙宇、官署、商业建筑等,代表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
然而,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们对现代化生活方式的追求,许多文物建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面临着被破坏和丢失的风险。
3.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利用现状3.1 闲置状态许多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这些建筑无法满足现代化的使用需求,导致资源浪费和文化价值的流失。
3.2 部分利用一些上海文物保护建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利用,例如被改造成博物馆、艺术展览馆、文化创意产业园等。
这些利用方式能够保护建筑本身的价值,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文化交流和艺术体验的场所。
3.3 存在的问题然而,上海文物保护建筑的利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建筑利用方式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
其次,一些建筑在利用过程中面临着保护和维护的难题,例如老旧设施、防火安全等。
最后,一些建筑的利用方式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缺乏整体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考虑。
4. 上海文物保护建筑利用的案例分析4.1 田子坊田子坊是上海著名的文化街区,由老式石库门建筑组成。
该街区通过改造和保护,成为了一个集旅游、购物、餐饮、艺术展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区域。
田子坊的成功在于保留了建筑的原貌和历史风格,同时融入了现代化的商业元素。
4.2 上海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是上海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也是中国重要的博物馆之一。
该建筑原为上海市人民公园的宴会厅,后来改造成博物馆。
上海博物馆通过充分利用建筑的空间和光线,展示了丰富的文物和艺术品,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欣赏的场所。
传承历史文脉 创新活化利用——关于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若干建议
上海人大2018年第11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工作部署,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专门成立课题组,会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的修订开展专项调研。
课题组前后历时五个月,分别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情况介绍,并穿街走巷、进村入户,深入数十个历史风貌保护建筑一线,详细了解各区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实现保留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的实践。
一、实施保护条例的基本成效保护条例实施十五年,已成为上海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的法律依据,对加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保护法治意识加强通过对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市民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的概念、价值及其保护问题日益关注,正在形成一支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力量,构建起一种由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文化遗产的所有者、使用者、开发者等“权益相关者”组成的交流机制。
(二)保护保留成效明显以保护条例为依据,市政府先后批复了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其中中心城区有12片,郊区有32片,总面积范围达41平方公里;同时还公布了5批、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名单,还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嘉定城厢镇和南翔镇、青浦朱家角镇、松江城厢镇等四个历史文化名镇明确了保护措施。
这些文化遗产对象不但获得了法律意义上的保护身份,而且得到了较好的延续和保存,还促进了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
(三)保护利用有序深入本市在保护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深化细化保护措施,不断加大保护力度。
2017年,市政府在确定“点、线、面”相结合保护红线基础上,又提出了将保护对象拓展到风貌道路、风貌街坊和风貌河道等特殊类型对象的保护目标上。
各区镇街道和社会各方面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历史风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凸显等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
二、现行保护条例的缺失需要弥补应该看到,保护条例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 保护方式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方式上海作为中国最具国际化的城市之一,拥有着众多优秀的历史建筑。
这些历史建筑不仅是城市的文化遗产,也是人们对于过去的回忆和思考。
然而,面对现代化进程以及城市发展的压力,如何保护这些历史建筑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方式。
一、法律保护作为国家和地方的法定建筑,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历史建筑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规定了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有效地保护了历史建筑的完整性和原始风貌。
二、维修保养历史建筑通常经历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历史,建筑物的老化和损坏不可避免。
为了保护这些历史建筑,维修保养至关重要。
上海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维修保养机构,负责对历史建筑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
同时,政府还加强对历史建筑维修保养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改造利用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一些历史建筑被改造成了其他功能的建筑,如博物馆、艺术中心、咖啡馆等。
这种改造利用的方式既能保护历史建筑的体量和形态,又能使建筑物得到有效利用。
上海市政府要求在改造利用历史建筑时,要尊重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持建筑原有的风貌和特点,做到“保护+利用”。
四、社会参与保护历史建筑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上海市政府积极倡导社会参与保护历史建筑的活动,鼓励居民、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等积极参与到历史建筑的保护中来。
通过社会参与,可以有效地增加历史建筑保护的资源和力量,也更好地提升了广大市民的文化素养和对历史的认同感。
五、数字化保护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保护成为了一种新的保护方式。
上海市政府通过数字化技术,对历史建筑进行全面的记录和研究,并建立数据库和档案。
这不仅有助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还为后代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参考。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相关条款1.对优秀历史建筑的确定。
建成30年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1)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2)反映上海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4)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
2.对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
(1)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2)除确需建造的建筑附属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3)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4)不得新建工业企业。
现在妨碍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迁移。
3.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可以分为四类:(1)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2)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它部分允许改变;(3)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4)建筑的主立面不得改变,其它部分允许改变。
塞纳河左岸塞纳河由东向西成几字形穿越巴黎,“左岸”(Rivedroite),最早只是一个地理概念,指的是塞纳河左岸圣日耳曼大街、蒙巴纳斯大街和圣米歇尔大街等区域。
300多年来这里聚集了各种书店、出版社、小剧场、美术馆、博物馆,以及咖啡馆、啤酒馆等,成为文化人士重要的聚会场所。
“左岸”因此成为一笔文化遗产、一种象征、一个符号、一个时髦的代名词。
SOHO(纽约苏荷区)SOHO是指纽约苏荷区,全名是SouthofHoustonStreet,是纽约乃至美国现代艺术的代名词。
30多年前,SOHO是纽约一个无人居住的旧仓库,一些贫穷的艺术家看中它租金低廉,纷纷入驻开办工作室,随后有画廊、商店、酒吧进入,逐渐成为美国具有个性的、前卫的艺术场所。
M50莫干山路创意园M50莫干山路创意园位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源地之一——普陀区苏州河南岸莫干山路50号,拥有自上世纪30年代至90年代各个历史时期的工业建筑41000平方米,是目前苏州河畔保留最为完整的民族纺织工业建筑群,是上海最早的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目前上海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创意产业园区之一。
上海近代工业建筑保护和再利用
上海近代工业建筑保护和再利用近代工业遗产是上海城市发展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文化遗产中的瑰宝。
上海作为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曾经孕育了许多重要的工业建筑,如丰源码头、葛瑞福造船厂、华丰面粉厂等,这些建筑不仅承载着历史记忆,还代表了一种时代精神。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变迁,这些工业建筑逐渐被遗忘和遗弃,面临着被拆除的危险。
为了保护和再利用这些珍贵的工业遗产,上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近代工业建筑的保护工作。
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和机构,负责工业遗产保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鼓励人们参与到工业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中,如给予经济补贴、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等。
这些措施极大地推动了上海近代工业建筑保护的进程。
其次,上海市积极探索工业建筑的再利用模式。
通过研究和实践,探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即将工业建筑转变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创意空间。
在这些园区中,文化创意企业、艺术家、设计师等可以找到适合他们展示和创作的空间,从而实现了工业遗产的再利用和传承。
举个例子,原丰源码头如今已经被改造成了创意设计园区,吸引了众多艺术家和设计师前来创作和展示。
通过将工业建筑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不仅保护了工业遗产,还带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再次,上海市通过对工业遗产的文化价值进行挖掘和展示,增加了人们对于这些建筑的认知和关注。
举办了许多展览、论坛和活动,宣传近代工业遗产的重要性和特色。
同时,还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体平台,扩大了宣传的范围和影响力。
这些举措不仅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这些工业建筑的价值,还可以增加人们对于保护工业遗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
最后,上海市注重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
与世界各地的城市和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业建筑保护和再利用的问题。
通过参观考察、学术研讨等方式,了解世界范围内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的最佳实践,及时调整和完善自身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上海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上海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为了保护和传承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而特别指定的一批建筑和遗址。
这些文物保护单位代表着上海市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价值,对于了解上海的发展历程和文化传统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骨干建筑,包括上海博物馆、豫园、天主教圣伯多禄堂等。
这些建筑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历史背景,是上海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它们见证了上海的发展历程,是上海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历史遗址,包括中山公园、豫园、张园等。
这些遗址保存了上海市的历史记忆,是上海市的文化遗产。
通过对这些遗址的保护和传承,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上海的历史和文化。
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民居建筑,包括老洋房、弄堂等。
这些建筑代表了上海市的民俗文化和生活方式,是上海市的文化符号。
通过保护这些民居建筑,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上海的民间文化和生活。
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历史街区,包括外滩、新天地等。
这些街区保存了上海市的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是上海市的文化景观。
通过保护这些历史街区,可以让人们感受到上海的历史韵味和城市风貌。
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工业遗址,包括世纪公园、大宁铁路工厂等。
这些工业遗址见证了上海市的工业化进程,是上海市的工业文化遗产。
通过对这些工业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上海的工业历史和技术发展。
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宗教建筑,包括龙华寺、玉佛寺等。
这些宗教建筑代表了上海市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是上海市的宗教文化遗产。
通过保护这些宗教建筑,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上海的宗教文化和精神追求。
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历史园林,包括豫园、世博园等。
这些园林代表了上海市的园林艺术和自然风光,是上海市的园林文化遗产。
通过保护这些历史园林,可以让人们享受到上海的自然美景和人文氛围。
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是上海市的纪念馆和纪念碑,包括中共一大会址、四行仓库等。
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
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是上海市政府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促进城市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以下是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的几个重要内容。
首先,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强调对历史建筑的保护。
上海作为一座具有丰富历史和文化底蕴的城市,拥有众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如外滩历史建筑群、豫园、董家渡老街等。
政策要求加强对这些历史建筑物的保护,包括对建筑的修缮、保养、强化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政策鼓励利用这些历史建筑物开展文化、艺术、旅游等活动,增强市民对历史文化的认知和传承。
其次,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注重对传统建筑风貌的保护。
传统建筑风貌是历史建筑的重要特征,也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要求对传统建筑的外观、立面、构造等方面进行保护,并禁止对其进行大规模改造或拆除。
同时,政策还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整,以使传统建筑融入周边城市环境,形成有机整体。
另外,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倡导公众参与。
政策强调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鼓励社会各界、专业机构和公众参与到文保建筑保护工作中来。
政府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同时,政策还将加强对专业人士的培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文保建筑保护的专业水平。
最后,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明确了管理和监管机制。
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的文保建筑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对历史建筑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效果。
政府将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建筑保护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总之,上海市文保建筑保护政策是一项全面、系统的政策,旨在保护和传承上海市宝贵的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
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上海市的文化软实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引言•上海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城市,其优秀历史建筑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财富,上海市制定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旨在规范修缮工作,确保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协调。
规程内容1.概述–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所有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
–修缮工作涵盖建筑结构、室内装饰、原址保护等方面。
2.保护原则–尊重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和原始状态,努力保持其真实性和原汁原味。
–遵循“保护为主,修缮见证”原则,尽量保留原有建筑结构和材料。
–尊重历史建筑的环境背景,合理配套新建附属设施。
3.修缮程序–修缮项目的启动需经过规划、评估、设计等程序。
–需提交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修缮设计方案。
4.修缮标准–修缮工程需符合建筑结构安全、功能完善、技术可行等标准要求。
–尽可能使用传统材料和工艺,修缮工程中的新材料和新工艺需符合保护目标。
5.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监督和保护。
–加强历史建筑的维护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建立相关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区。
6.修缮技术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修缮质量和效率。
–鼓励与保护修缮相关的研究和创新项目。
结语•通过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可有效保护和传承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
•同时,规程也促进了修缮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为历史建筑修缮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标准。
以上是对《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的简要介绍,该规程在上海市的历史建筑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对于保护和传承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规程也鼓励了修缮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不断提高修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注意:本文章是根据提供的要求以及对所述话题的相关了解而生成的AI原创文章,仅供参考。
文章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上海城市更新背景下保留历史建筑的修复与利用——以五坊园四期51-17为例
上海城市更新背景下保留历史建筑的修复与利用——以五坊园四期51-17为例Restor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Preserved Historical Building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 Renewal in Shanghai— T aking buildings 51-17 of Wu Fang Yuan Phase IV as an Example■ 暴智浩 BAO Zhihao摘 要:上海城市建设已进入内涵式发展,中心城区以城市更新为主要发展模式。
由于诸多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局部地块亟待更新,如何平衡风貌保护和现代功能需求是目前的重要课题。
文章以五坊园四期51-17保留历史建筑为例,从规划布局、平面改造、立面修复、构件保留等多个维度,分析探讨保留历史建筑修复与利用的要点,以期为类似项目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风貌区;保留历史建筑;修复与利用Abstract: Shanghai’s urban construction has entered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while the central urban area takes urban renewal as the main development model. Due to the urgent need to update some local plots in many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landscape areas, How to balance landscape protection and modern functional needs is an important issue at present. This paper borrows a preserved historical building in the fourth phase of Wu Fang Y uan to analyze and discuss the key points of restoration and utilization from multiple dimensions such as planning layout, plane transformation, façade restoration, and component retention,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similar project practices.Keywords: urban renew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landscape area; preserved historical building; restoration and utilization0 引言随着上海本轮旧城改造任务的完成,大规模旧城改造已经成为历史。
上海文保建筑保护要求规范
上海文保建筑保护要求规范1. 导言上海是中国的经济和文化中心,拥有众多历史建筑和文物,这些建筑和文物是上海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和传承上海的丰富历史和文化遗产,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文保建筑保护要求规范。
本文将介绍上海文保建筑保护要求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细则。
2. 文保建筑的定义上海文保建筑是指具有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经过认定并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建筑物。
文保建筑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如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公共建筑等。
3. 文保建筑保护原则上海的文保建筑保护遵循以下原则:•全面保护:对文保建筑的全部构件和原有建筑风貌进行保护,力求保持建筑的历史风貌。
•修旧如旧: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修复和维护时,尽量保持原有的材料、结构和工艺,力求修旧如旧。
•补缺不补全:对于缺失或严重损坏的构件,应尽量保留其原有痕迹,并以相似的材料和工艺进行补充,不做全面重建。
•保护优先:在保护文保建筑时,应优先保护其核心价值和主要特征,尽量减少对其历史性和文化价值的影响。
4. 文保建筑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上海市的规定,文保建筑保护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4.1 建筑结构保护•对于文保建筑的结构实施定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由于老化、虫蛀、腐蚀等引起的结构问题。
•对于重要结构构件的修复和更换,应在保留原有材料和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尽量减少对建筑本身的破坏。
4.2 外墙保护•文保建筑的外墙应保持原有的外观和材料,修复时应尽量采用相似的材料和工艺进行。
•外墙上的装饰和浮雕等艺术构件应按原样修复,如无法修复可考虑复制,并在相同位置进行重新安装。
4.3 室内装修保护•对于有历史价值的室内装饰,应尽量保留原有的样式和材料。
•室内装修时应注重与建筑本身的风格和特点相协调,不得使用与历史风貌不符的现代材料和装饰。
4.4 绿化保护•对于文保建筑周围的绿化环境,应尽量保持原有的景观和植被。
•其他建筑和设施的修建和改造应考虑对文保建筑绿化环境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其景观的破坏。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文档
2020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文档Document Writing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上海作为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素有“世界建筑博览会”的美誉。
历史文化风貌区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下文是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欢迎阅读!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义务,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可以向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上海市历史保护建筑审批流程
上海市历史保护建筑审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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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上海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旨在保护上海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以提升城市形象、保留历史记忆,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对这些条例的详细解读: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划定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
首先,要对可能划定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区域进行调研和评估,确定是否具有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和独特风貌。
其次,要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论证和评审,形成划定方案。
最后,要通过上海市政府的批准,正式划定为历史文化风貌区。
划定为历史文化风貌区后,上海市政府会出台相应的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
这些规划和措施主要包括:建筑修复和改造规划,保护修复范围和标准,建筑改造和新建的审批程序等。
同时,还要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到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和管理中来。
上海市政府还出台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优秀历史建筑的认定和保护。
条例明确了优秀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包括建筑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建筑价值等。
同时,也规定了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政策,包括建筑的外观、结构、装饰、环境等方面。
2.优秀历史建筑的修复和保养。
条例规定了修复和保养优秀历史建筑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修复的内容、方法和技术。
同时,也明确了修复的目的和原则,以保持建筑的历史风貌和原有的文化价值。
3.优秀历史建筑的管理和使用。
条例明确了优秀历史建筑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机构,并规定了建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
同时,也明确了优秀历史建筑的开放和利用的方式和要求,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到建筑的管理和使用中来。
通过制定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强调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
这些条例不仅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依据,也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同时,这也需要广大市民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形成全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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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为弘扬上海城市历史文化,贯彻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方针,鼓励设计单位和广大设计人员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设计项目,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一)本市及部属在沪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上海地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上海地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以及与境外设计单位合作完成的上海地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
(二)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为“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内公布规定的历史建筑范围内的项目。
单体建筑面积≥500m²,群体建筑面积≥5000m²,申报的项目应经竣工验收,并经过一个冬夏使用考验的设计项目。
二、评选条件(一)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由持证单位组织设计。
(二)申报项目的各专业设计均应符合国家、上海市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等规定,或按程序通过专家论证。
(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是综合性、多专业的项目。
申报优秀设计项目应具备相关专业。
(四)凡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项目第一负责单位牵头申报。
境内外合作设计项目,由国内设计单位作为第一负责单位牵头申报。
(五)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以往申报过的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也不得再次申报。
(六)未评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可转评单项优秀工程专业设计。
三、评选标准(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标准1、遵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的先进设计理念,能结合工程实际,通过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确立先进的、合理的保护要求。
2、尊重历史、尊重环境、构思新颖、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的总体设计,并合理组织功能流线。
3、应用先进的有关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材料及结构加固、设备更新等技术,满足历史建筑新的使用功能,延续历史建筑的生命周期。
4、精心设计、优化方案,在符合保护要求、改善功能、提升建筑质量的同时,节约能源,充分利用原有材料、工艺、建筑构配件等,在建筑可持续发展方面有显著成效。
5、复杂的、难度大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设计,能充分结合基地条件,环境特点和保护要求,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取得较好效果。
(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专业标准1、建筑设计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和条例,积极遵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原则,不仅设计理念先进和合理,还能做到与城市改造、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建筑保护与建筑周围景观保护相结合,从而展现城市历史风貌,弘扬历史文化。
⑵.能充分运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维护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下,能延续历史建筑的生命周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⑶.在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必须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使用或者破坏历史建筑的空间环境。
⑷.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必须充分做到保护和利用同时兼顾,充分运用成熟的保护利用技术,能成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样板范例,并具有借鉴和发展价值。
2、结构设计⑴.积极采用适合工程保护和利用特点的改造、加固、材料和结构形式,促进技术进步、节约投资、节省材料,并有明显的效果。
⑵.有特殊要求或技术难度大的项目,采用技术含量高的处理措施,经过实践效果良好。
(3).与现有同类工程相比,设计水平或技术经济指标有明显的改进和提高。
3、暖通设计⑴.设计构思独特新颖,充分考虑保护建筑的空间特征和特色装饰。
⑵.积极采用符合国情的技术措施,与同类工程相比教,在节约能源、投资、材料和环保等某一方面有显著的改进,并取得明显的节能或经济、社会效益。
⑶.对技术复杂,难度大,又缺乏经验的项目,能通过科学分析,精心设计。
⑷.合理选用设备、材料,能因地制宜、布置得当,获得良好效果。
四、评奖等级和奖励(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
各级的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要在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创新,居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二)获奖项目主要完成者享受与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同等待遇。
主要设计人员不超过10人。
(三)获奖项目精神奖励按等级分别发给单位及直接完成者个人奖状证书,物质奖励按等级发奖金,奖金由获奖单位核发。
五、申报程序和评选方法(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每二年评选一次。
申报评选项目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逐级选拔。
先由各单位评选,择优申报,按名次先后排列。
(二)评选工作由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实施,协会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选,必要时去现场核实,再由评选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经公示征求意见后正式确定。
(三)申报评奖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申报项目的质量由申报单位完全负责。
获奖后如发现与申报条件不符者,撤销并追回奖励,并通报市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
六、申报材料1、申报表:填写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申报表。
一式五份(见附件),其中一份与“有关材料和证明“装订成册,附在建筑专业图纸内,其余申报表附在装订成册的相关专业图纸内。
2、有关材料和证明⑴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一份;⑵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一份;⑶批准立项文件;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证明一份;⑸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意见书各一份;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定量证明或定性说明;⑺采用突破国家、地方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需具备按程序通过专家论证的证明;⑻房屋检测报告。
3、图纸⑴.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图纸为A2或A3图幅(总平面图除外)施工图,应按专业装订成册。
图纸数量以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
凡未经过挑选报送成套施工图则拒收。
⑵.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各主要层平面图、主要剖面和立面,并另附主要原始设计图、现状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及主要装修图、空调系统管线图等。
⑶.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要提供表示结构加固及构造的图纸;对结构专业图纸要提供基础及上部结构布置图;空调专业附主要系统图及主要空间送排风节点设计图。
⑷.施工图出图后,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应提供相应材料,附在相应专业图纸上。
4、照片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需附主要改建设计前的现状照片、改建完成后的照片,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申报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填写说明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申报表填写说明1、“设计单位”栏中如两家合作设计的项目以主要设计单位为申报单位,要准确注明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
在封面由合作方共同加盖公章。
2、在“申报类别”、“设计类别”、“投资来源”、等选择填写栏的相应内容上打勾。
3、“主要设计人”栏中总数不得超过10人。
申报顺序应考虑各专业人员比例,合作项目应考虑合作单位的设计人员,按贡献大小排列。
此人员名单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4、在“设计概算”与“竣工决算”栏目中,有征地费用和拆迁费用的,应予说明。
5、关于申报表中“基本情况”内“设计类别”的说明“基本情况”表内“设计类别”按下列分类选择填写在相应栏内打勾。
建筑分类:文物建筑、优秀历史建筑6、申报内容应重点阐明以下几点:(1)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包括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
(2)对历史建筑的再生,利用、保护的理解、注释-历史文化的传承。
(3)更新(保护、利用)的技术关键、难点、创新性,综合程度。
(4)对建筑的功能、环境和区域的地标作用的提升程度。
(5)“建筑专业设计主要特点”栏填写时内容自定,主要说明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或改、扩建的设计特点,包括总体布局、环境设计、功能流线及造型处理等方面内容,有视听要求的项目应列出设计指标和实测数据以及使用反映。
(6)各“主要特点”栏如纸面不敷,请另加页填写。
(7)“土建与安装工程的比例”栏中土建工程包括:建筑、结构、装修等,安装工程包括:水、暖、电、空调、动力等。
7、申报材料要求(1)申报表:填写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申报表。
一式五份(见附件),其中一份与“有关材料和证明“装订成册,附在建筑专业图纸内,其余申报表附在装订成册的相关专业图纸内。
(2)有关材料和证明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一份;②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一份;③批准立项文件;④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证明一份;⑤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意见书;⑥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定量证明或定性说明;⑦采用突破国家、地方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需具备按程序通过专家论证的证明;⑧房屋检测报告。
(3)图纸①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图纸为A2或A3图幅(总平面图除外)施工图,应按专业装订成册。
图纸数量以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
凡未经过挑选报送成套施工图则拒收。
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项目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各主要层平面图、主要剖面和立面,并另附主要原始设计图、现状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及主要装修图、空调系统管线图、给排水系统图、电等系统图以及有关详图。
③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要提供表示结构加固及构造的图纸;对结构专业图纸要提供基础及上部结构布置图;空调专业附主要系统图及主要空间送排风节点设计图。
④施工图出图后,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应提供相应材料,附在相应专业图纸上。
(4)照片申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设计项目需附主要改建设计前的现状照片、改建完成后的照片,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申报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填写的此项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
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上海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评选,并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选办法》所做的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一、基本情况:二、技术申报内容2、结构专业3.设备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