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企业情况汇总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企业情况汇总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企业情况汇总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在孵企业调查表

(2011年度)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联系人电话Email

人员总数其中大专以

上学历人数其中留学人员数

二、企业年度财务状况(以11月财务报表为准):单位:万元原注册资金现注册资金

资产总额销售总收入利润总额

净利润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

缴纳所得税研发费用投入

预估2011年度销售总收入预估2011年度利润总额

三、知识产权情况(并请填写新申请和新授权知识产权的详细信息)

2011年度知识产权情况

2011年度新申请数当年授权数其中: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

序号申请受理或

授权号

知识产权名称

申请

时间

授权

时间

知识产权类

四、2011年度企业融资情况(万元)

获得银行贷款银行名称

获天使或风投资金投入资金公司

五、2011年度获各级政府支持项目详表

(注:资助方式分无偿、贴息、投资,资助单位请写详细的委办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

类别

资助

单位

资助

方式

资助

金额

资助

时间

六、2011年度企业或个人获得的荣誉:

序号获得荣誉名称荣誉颁发单位

七、预计2012年度完成销售总收入:万元

预计2012年度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项

注:请于12月20日之前通过email、传真或者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至创业中心企业发展培训部,同时请附上2011年11月份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联系人:李明、陈霖、戚秀忠、贾文其、张韵

电话:64833023 64839009—166、171、138、137、108

地址:1号楼413室传真:64822377 邮箱:zhangyun@https://www.360docs.net/doc/6410873435.html,

问卷调查表(顾客满意率调查表)

STIC/RD-8.2.1-03 编号:

各在孵企业:

为了更好地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过程所需的各种服务,我们创业中心特开展此次问卷调查活动,请在以下方面向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谢谢您的配合!

三、你对我们企业发展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四、你对项目申报过程中我们的指导工作: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五、你对我们提供的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工作:

六、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4、你对我们举办的培训班内容: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5、你对培训方式: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6、你对我们提供的科技咨询服务: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7、你对我们为你联系的中介服务: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8、你对大楼常规维修服务: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9、你对大楼物业保洁服务工作: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0、你对值班门卫: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1、你对电梯运行、安全状况: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2、你对供水服务: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3、你对中央空调制热、制冷效果及维修: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4、你对环境美化: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5、你对大楼消防设施、通道情况: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6、你对商务中心服务: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7、你对互联网络: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8、你对读书角的期刊杂志: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19、你对健身设施:

①满意□②较满意□③一般□④不太满意□⑤不满意□

20、你对我们的孵化服务有何意见和建议?

单位姓名

电话传真

E-mail Web: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说明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说明 一、基本指标 1、孵化企业 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 (1)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孵化器内,并与孵化器签订孵化协议,接受孵化服务;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 (3)企业在孵化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企业入驻时的实际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 (6)企业租用孵化器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 2、在孵企业 指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均在孵化器场地内的孵化企业。 3、毕业企业 按照《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统一毕业程序暂行办法》,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孵化毕业企业。 二、孵化环境 1、孵化场地面积 指包括孵化器办公用房、公用配套设施用房、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用房、入驻企业办公用房及入驻中介机构用房等建筑面积总额。其中孵化企业办公用房应占2/3以上。对各孵化器的孵化用房(包括自有产权、租赁或委托孵化服务的场地)由各孵化器申报备案。

2、资深孵化人员 指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曾任中型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小型企业副职以上职务,并在此管理岗位上履职三年以上的人员,或获得科技部孵化器主任培训班证书、获得市孵化协会组织的孵化器培训合格证书且在孵化器内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3、孵化器管理人员数 指在孵化器单位工作的全职管理岗位员工。 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 指孵化器内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职管理人员数与孵化器管理人员的比例。 5、孵化服务管理制度规范 指孵化服务管理的规范程度和相应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否通过ISO 认证。 6、网上服务与办公系统 指孵化器建立的面向孵化企业的网络服务系统和孵化器自身使用的网上办公系统。 三、孵化服务 1、当年获各类投融资、基金资助企业占孵化企业的比例 指孵化器所属孵化企业,当年从孵化器内、外获得过各类投融资、基金资助的企业数量与孵化企业数之比(获得投资指获得风险投资、产业投资或孵化器投资,不包括一般股东增资或增加新的股东,企业贷款是指通过孵化器帮助获得的银行贷款)。 2、签约聘请企业辅导员、创业导师数占孵化企业的比例 指与孵化企业配对,并有相应创业指导(辅导)记录的的企业辅导员和创业导师人数,与孵化企业数量之比(以报市创业中心“创业导师、辅导员工作”备案为准)。

佛山市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doc

佛山市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公众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委员会关于〈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改委发〔2019〕3号)精神,引导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优化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推动科技顺德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18]1 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孵化器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三条本办法中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已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并获得服务平台确认和赋予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36 个月。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可包含创业团队(项目)。 第四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孵化器,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产业技术、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第五条区财政设立“顺德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孵化器的运营发展及在孵企业的孵化。 第六条区科学技术局是全区孵化器的管理部门,区财政局是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部门。 第二章备案 第七条孵化器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设立了专门的孵化器服务管理机构,具有明确的孵化器建设发展目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具备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 企业管理、市场推广、创业辅导、咨询等孵化服务功能;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 平方米,已入驻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0 家; (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

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txt26选择自信,就是选择豁达坦然,就是选择在名利面前岿然不动,就是选择在势力面前昂首挺胸,撑开自信的帆破流向前,展示搏击的风采。 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08月31日 16时06分 367 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科技企业” “孵化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高[2009]178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管理,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根据科学

技术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6]49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公共科技创业服务平台,是我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是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功能与目标 第四条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 2.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场地、研发活动公共技术平台及其它共享设施; 3.搭建服务平台,开展法律、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咨询和代理服务,组织在孵企业开展各种科技交流、协作和市场开拓活动,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4.积极落实扶持在孵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供保障条件; 5.创造良好的投融资服务环境,加强和完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和技术产权交易等功能建设; 6.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培养并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创业与就业观念、市场观念、风险意识、合作协作精神等。 第五条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加快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六条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投入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方式,按企业化、产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建设和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三章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申报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正确;

2013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

附件:2013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按地区排名) A类(共73家) 1 北京北航天汇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 北京华海基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3 北京牡丹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4 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5 北京中关村上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 汇龙森国际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 7 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 8 石家庄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9 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10 太原留学人员创业园 11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12 沈阳市高科技创业中心 13 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4 大连双D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16 哈尔滨理工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17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新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8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 19 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 20 上海康桥先进制造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21 上海浦东软件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23 上海同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24 上海莘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26 常州三晶世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7 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8 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29 无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0 无锡惠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1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 32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33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34 台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35 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36 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7 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中心 38 合肥民营科技企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39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0 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1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42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3 九江恒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4 南昌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45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6 青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7 潍坊高新区宝兴孵化器管理中心 4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园管理办公室 49 淄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0 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51 洛阳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2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 53 湖北国知专利创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54 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55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 56 武汉光谷创意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57 长沙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8 广东东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9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60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61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62 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 63 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64 成都天河中西医科技保育有限公司

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规划孵化器是为企业提供可租用场地、资源服务的商业发展服务设施;旨在成功造就一批充满创新活力的科技企业;对那些尚处于“卵”状态的科技企业, 有组织地、适时地供给其成长期所需要的条件, 以促使其成长起来。现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科技企 业孵化器进行规划:一、共享空间的建设;二、引进科技企业;三、组建孵化器管理人员团队;四、提供优质的服务;五、参与在孵化项目,共同进退。 一、共享空间 为给在孵化企业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根据孵化园的功能设置,在不改变孵化园 现有的办公大楼,场地建设的基础上,对孵化园进行整改。(1)自用和孵化器场地划分来,比如单独一层作为自用,且部门集中,标识要了,为在孵化器企业提供及时而 有效的服务。(2)划分出专门用来作为在孵化企业的办公区域,且尽可能满足不同企业对场地面积的需求。(3)建立生活区,为在孵化企业提供食堂,休闲娱乐场所,图书馆等。 二、引进科技企业 1、招商手册纲要:(具体的内容根据各孵化器的情况而定) (1)前言-我国目前孵化器的发展现状; (2)对孵化园的简介; (3)入园条件及标准; (4)孵化园的优势; (5)孵化园提供的服务; (6)孵化园核心竞争力; 2、园区推广方案: (1)构建园区的门户网站; (2)多参加园区当地孵化协会或政府组织的企业型活动,扩展人脉。 (3)利用各网站平台,发布园区招商信息。 三、孵化器团队的组建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团队应该由少量的管理人员和大量的多层次、多方面的专业 服务人员组成。有好的团队才能给孵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团队成员主要分为三个层 次(林旭伟等,2011):干事、技术顾问、创业导师。干事专门负责与企业定期沟通,

国家级孵化器名单

2011年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1. 北京北航天汇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 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博奥联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4.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 北京汉潮大成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6. 北京瀚海润泽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7. 北京华海基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8. 北京京仪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9. 北京均大高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0.北京科大方兴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11 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2.北京普天德胜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3.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14.北京赛欧科园科技孵化中心有限公司 15.北京望京科技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16.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 17.北京中关村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19.北京中关村上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 21.汇龙森国际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 22.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3.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24.汇龙森欧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5.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创业中心

27.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 28.天津火炬鑫茂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9.天津华科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30.天津科丽泰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31.天津金虹桥电气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32.天津市帅超科技园 33.石家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4.保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5.唐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36.邯郸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7.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 38.秦皇岛市育兴高新技术创业有限公司 39.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40.涿鹿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41.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42.山西科伟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43.山西三益华信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44.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45.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46.营口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7.铁岭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8.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49.沈阳市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服务中心 50.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51.沈阳东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52.沈阳昂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3.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54.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 55.阜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和评价,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组织,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以及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 企业技术中心分为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三个层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共同负责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评价、日常管理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控股(集团)公司应当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区(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报、评价,并按照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

定工作要求,做好监督、督促和技术创新快报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基本条件)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五)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区(县)所属企业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须被认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蔻第—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幕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上 海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第四条腿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科技创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蕖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 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 科技企业孵化器。

芅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 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膂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 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艿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袅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蚃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羀第二章条件与程序

科技孵化器公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以下简称天使创客)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入孵标准,并与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入孵项目是指入孵企业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8.专业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

内容。 9.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入孵标准 第五条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 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5、企业租用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低于20平方米; 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北京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范围; 7、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河南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附件 河南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规范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工作,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其在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提供相关服务,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孵化器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 第三条河南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孵化器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省级孵化器的组建、认定和管理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区

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地区孵化器的发展规划,负责对本地区孵化器进行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省级孵化器的组建与认定 第四条省级孵化器建设分为组建和认定两阶段。 第五条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 2. 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 3. 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4. 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5. 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 6. 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数不少于4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20家); 7. 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5家,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就业机会(专业孵化器不少于10家毕业企业,提供300个以上就业机会);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沪经技(2008)291号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上海产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是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实施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设立“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组成,共同负责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下设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公室(下简称认定办公室),人员由上述五个部门派员组成,具体办理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考核和复审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31日。 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必须有专利申报。 (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区(县)所属企业原则上为区(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由集团公司审核并推荐。 (七)企业两年内(指申请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31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其它违法行为。 第六条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向企业所属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二)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三)。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补贴申请表

附件2密级: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补贴申请表 (2017版) 考核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区县科委(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和补贴申请表》使用。 二、填写前请先阅读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评估评价指标说明。 三、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四、本申请表的统计区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五、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本一份。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孵化器服务补贴 16 其他

《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补贴申请表》提纲: 一、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上年度孵化器基本数据和服务情况 三、上年度孵化企业基本情况 四、上年度孵化器管理人员情况 五、孵化服务管理制度目录 六、上年度获投融资孵化企业名单及融资情况 七、上年度辅导员、创业导师与孵化企业签约并实际服务情况 八、孵化企业中,上年度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的软件企业、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创新资金(基金)项目企业情况 九、上年度孵化服务情况 十、上年度孵化器工作总结 十一、本年度孵化器工作计划 十二、当年获得产学研服务的孵化企业比例:% 十三、当年获得公共技术与平台及中试生产等服务的孵化企业比例:% 十四、本年度拥有新增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企业比例:% 十五、当年获得市场开拓与国际合作服务的孵化企业比例:% 十六、当年获得人力资源服务的孵化企业比例:%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科技创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 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

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 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申请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 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 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75%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苏科高[2013]26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9.02 【实施日期】2013.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科高〔2013〕260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科技创业企业良好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人才,我厅结合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际,对原《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2日 附件: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科技创业企业良好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江苏特色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省科技厅负责对全省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并负责省级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各省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所在地区内孵化器进行具体服务和工作指导。

截止2012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录

截止2012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序号编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 1 北京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北航天汇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3 北京博奥联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4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5 北京汉朝大成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6 北京瀚海润泽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7 北京华海基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8 北京均大高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9 北京科大方兴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10 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1 北京普天德胜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2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13 北京赛欧科技园科技孵化中心有限公司 14 北京望京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 15 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 16 北京中关村京蒙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17 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18 北京中关村上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 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 20 汇龙森国际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 21 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2 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23 北京京仪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4 汇龙森欧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5 北京北达燕园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6 北京瀚海博智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7 北京康华伟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28 北京牡丹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9 天津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30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创业中心 31 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 32 天津海泰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33 天津火炬鑫茂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34 天津华科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35 天津科丽泰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36 天津市帅超科技园 37 天津金虹桥电气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38 天津华苑软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9 天津意库创意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0 天津市世纪龙科技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技术中心年终工作总结范文.doc

(8)《排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9)《圆形深基坑无支撑支护复合逆作法施工工法》 (10)《大跨度钢承板内模混凝土拱结构施工工法》 (11)《地铁盾构隧道冰冻法进洞施工工法》 (12)《窄小场地条件下利用屋面吊拆除塔式起重机的施工工法》 (13)《简支梁转换成连续梁的后浇隐盖梁施工工法》 (14)《盾构法隧道施工盾构姿态人工姿态测量工法》 其中:《综合管沟预制拼装工法》、《在铁路行车线上采用支架法施工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工法》、《无承重架防撞墙模板施工工法》、《排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圆形深基坑无支撑支护复合逆作法施工工法》、《大跨度钢承板内模混凝土拱结构施工工法》六项已获得**省2007年度省级工法。 2、企业专利的研发和申报 xx年共申报实用新型专利4项:《同步注浆清洗装置》、《挤压泵改进》、《盾尾油脂泵改进》、《集中润滑油脂泵改进》,已与专利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开展申报工作。目前,该4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已上报。 3、标准申报与编制 20xx上半年度,积极参加上海城建院主编的《钢—砼组合

桥梁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研讨等编制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主编行业标准1项《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详见关于20xx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第一批)的公示)。 下半年度,具体落实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的各项工作企业党支部工作总结,包括与同济桥梁系商定合作事项;与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签订相关合同;准备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开题会议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大纲、试验大纲、编制单位组织等工作;完成标准初稿;完善试验大纲,准备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现场试验工作;协同宁波质监站进行宁波地区的支架预压情况调研;进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初稿起草工作。 在准备好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开题会议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9月27日组织召开《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工作大纲、标准初稿、试验方案专家评审会。10月20日,组织召开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标准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形成第一次会议纪要。 另外,参加并完成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铁隧道工程盾构施工技术规范》的参编工作,该规范于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4、创新效益 (1)中国国家优质工程1项—上海宏润花园住宅小区工程;

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管理办法内容

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的文件要求,我委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七月廿六日 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我市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科技服务机构。 孵化器分为三类,即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孵化器。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孵化器要以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科技创业人才为目标,与大学、科研院所及社会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形成创业服务网络。 第五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全市孵化器管理和业务指导部门。市科委负责市级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区、县(含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孵化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级孵化器的条件与认定 第六条市级孵化器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技术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技术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技术中心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的中心开展工作,既注重gdp的增长,更在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做文章,企业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造血能力不断增强,并在**省第14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企业第二批)认定中获得通过,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20xx年度,技术中心开展的具体工作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以服务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在建工程技术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技术标编制,技术交流与培训,专项方案评审与讨论会,信息化运行及完善,工法的研发与申报,专利的研发与申报,标准编制等。具体工作如下: 一、企业技术管理方面的情况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 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主要依托公司已部署的网络平台,主要从硬件建设、网络建设、安全及制度保障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完善。 xx年度,公司开始运用宏润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技术中心作为其中一部分版块,充分利用宏润oa平台。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标电子版文件上传,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交流,达成资源共享,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三、企业在技术中心人才策略方面的情况 1、人才储备方面

20xx年,本中心招入1名大专生,2名本科生,开发机构人员总数达53人。 另外,在技术中心的带领下,集团XX年度城建建工系列专业技 术人员中级职称通过评审人数68人,高级职称人数9人。 至此,技术中心中专5人;大专9人;本科33人;硕士:6人;其中:高级职称:23人,研究员:2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 22人,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占中心职工人数总数的43.4%。 2、人才培养方面 (1)各类技术交流活动共5次。其中组织观摩1次,共22人次。参与技术交流活动4次,共10人次。 (2)各类专业培训共7次.。其中自主组织培训4次,共105人次。参与培训3次,共10人次。 20xx年是公司的创新年,根据公司发展要求与实际施工需要, 企业技术中心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6项**省省级工法,12项企 业实用新型专利,并积极开展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1、企业工法的研发和申报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要求,XX年共申报**省 省级工法14项: (1)《综合管沟预制拼装工法》 (2)《am工法全液压、可控可视旋挖扩底灌注桩施工工法》 (3)《盾构在软弱土层中穿越建(构)筑物保护施工工法》 (4)《软土高水位区深基坑截渗开挖施工工法》 (5)《利用塔式起重机吊装劲性柱施工工法》 (6)《在铁路行车线上采用支架法施工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工法》 (7)《无承重架防撞墙模板施工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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