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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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八
▶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 12 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费用一 ▶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 ▶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 ▶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 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
费用十一 ▶项目名称: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费用六
▶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 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费用七
▶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 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举例来说,某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2018 年度研发费费用化金额 4000 万元。99 号文件出台之前,由于该企业不属于 34 号文件规定的特定行业,无法享受 75%的加计 扣除,只能加计扣除 50%,即 4000×50%=2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 2000× 25%=500(万元)。99 号文件出台之后,该企业可以加计扣除 75%,即 4000× 75%=3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 3000×25%=750(万元)。也就是说,该企业可以 比之前少缴纳 250 万元企业所得税。
费用十二 ▶项目名称: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 1%的部分,可以 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新政策的变化提醒
一、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提升到 500 万 1 去年 5 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
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 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到 7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 2008 年开始执行,至今已执行 10 年之久。去年 7 月, 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 75%的政策由科 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费用九
▶项目名称: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
费用十
▶项目名称: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 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含本数,下 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计算限额。
四、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规定取消 去年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一系列减税措施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其 中之一就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来自百度文库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 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 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费用四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 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 销。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 8% 也是去年 5 月,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51 号),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 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而在此之前,这一比例是 2.5%。
▶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 12 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费用一 ▶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 ▶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 ▶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 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
费用十一 ▶项目名称: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费用六
▶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 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费用七
▶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 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举例来说,某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2018 年度研发费费用化金额 4000 万元。99 号文件出台之前,由于该企业不属于 34 号文件规定的特定行业,无法享受 75%的加计 扣除,只能加计扣除 50%,即 4000×50%=2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 2000× 25%=500(万元)。99 号文件出台之后,该企业可以加计扣除 75%,即 4000× 75%=3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 3000×25%=750(万元)。也就是说,该企业可以 比之前少缴纳 250 万元企业所得税。
费用十二 ▶项目名称: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 1%的部分,可以 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新政策的变化提醒
一、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提升到 500 万 1 去年 5 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
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 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到 7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 2008 年开始执行,至今已执行 10 年之久。去年 7 月, 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 75%的政策由科 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费用九
▶项目名称: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
费用十
▶项目名称: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 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含本数,下 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计算限额。
四、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规定取消 去年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一系列减税措施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其 中之一就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来自百度文库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 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 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费用四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 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 销。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 8% 也是去年 5 月,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51 号),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 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而在此之前,这一比例是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