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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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承包合同
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电梯维保水平,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承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电梯数量:
4、承包期限:201 年月日- 201 年月日
第二条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地区所有甲方签定维保合同电梯的维修保养等有关电梯日常维护的工作。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
(GB/T18775)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乙方必须使承包维修的电梯达到质量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并保证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第四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承包的电梯维保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
规定,做好安全标识、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工作,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童工、隐形病患者及酒后上岗。
第五条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乙方按承包范围实行“三包”、即:包日常维修、包电梯安全运行质量、包电梯日常维保;
2、分成方式:电梯维修零配件更换和大修改造项目收入扣除所有费用后,纯利润部分按三七比例分成(即:发包方获得利润的70%,承包方获得纯利润的30%);
3、乙方在实施维保和大修工作,必须以九江西奥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名义维保,并有义务维护好公司名誉。
第六条分包价格定位
根据电梯楼层高度、路程远近设定电梯维修承包价格,如下:
1、每台电梯起步价格120元/台每月;
2、楼层高于20层以内为120元/台每月;20层以上为125元/台每月;
3、甲方需为乙方免费提供工作需求的工作服及人身意外险。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分成原则,在乙方应得金额范围内按月支付乙方人员工资。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便乙方查询;
2、配合乙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电梯年检及其他乙方无法协调的事宜;
3、根据乙方提供的更换零配件的目录,进行零配件的询报价;
4、应当建立电梯安全运行巡查制度;
5、在巡查电梯安全运行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需要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需要工程师到现场,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
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故障检测仪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3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在向电梯使用方提供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的同时,应向甲方通报所更换零配件的详细书面目录;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五方通话要确保通话,确保年检一次性合格,配合用户资料完整;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8、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第九条工程费用
每月结束后5天内甲方需支付乙方上月的维保费用,采取现金支付或银行走账方式付款给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__%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免责事项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二)电梯使用方使用非乙方指定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甲乙双方无关;
(三)因电梯使用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再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自20 年月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