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范本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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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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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患者基本信息收集和登记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患者的病史、家族史、既往病史等信息应进行详细记录。
3. 患者的初次就诊日期、确诊日期、治疗方案等信息应进行登记。
二、患者健康评估和监测1.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体温、呼吸音、心脏听诊等。
2. 定期进行肺结核病情评估,包括症状、体征、肺功能等方面的评估。
3. 对患者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痰涂片、结核菌素试验等。
三、患者治疗方案制定和执行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检查结果,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 患者应按时服用抗结核药物,并定期复查相关检查项目。
3. 对于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患者教育和心理支持1. 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相关知识的教育,包括病因、传播途径、防控措施等。
2. 鼓励患者积极配合治疗,提高治疗依从性。
3. 对于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关注和支持,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
五、患者随访和复诊管理1. 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包括电话随访、家庭访视等方式。
2. 对于治疗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困扰,及时解答和处理。
3. 定期安排患者复诊,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六、患者病情评估和报告1. 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定期评估,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
2. 及时将患者病情报告给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七、患者康复和复原1. 对于治疗完成的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和管理,包括饮食、锻炼等方面的指导。
2. 对于患者的各项指标进行跟踪和监测,确保康复效果。
3. 鼓励患者定期复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复发情况。
八、患者隐私保护1. 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效果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不得随意公开。
3. 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以上是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规范,通过对患者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登记、健康评估和监测、治疗方案制定和执行、患者教育和心理支持、患者随访和复诊管理、患者病情评估和报告、患者康复和复原以及患者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减少病情复发和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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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 小时内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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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1(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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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doc 文档标题: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文档编号: [编号]编写日期: [日期]生效日期: [日期]编写人员: [编写人员姓名]审核人员: [审核人员姓名]批准人员: [批准人员姓名]目录引言范围术语和定义肺结核健康管理服务原则患者筛查与诊断患者治疗管理患者随访与监测患者教育与支持数据记录与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与评估安全与隐私保护附录1. 引言简要介绍肺结核的流行病学特点、危害以及制定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2. 范围明确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
3. 术语和定义列出本规范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和定义。
4. 肺结核健康管理服务原则阐述肺结核健康管理服务的基本原则,如早期发现、规范治疗、全程管理等。
5. 患者筛查与诊断5.1 筛查对象与方法描述筛查的目标人群和筛查方法。
5.2 诊断标准与程序说明肺结核的诊断标准和诊断程序。
6. 患者治疗管理6.1 治疗方案介绍肺结核的标准治疗方案。
6.2 药物管理阐述药物使用的规范和注意事项。
6.3 并发症处理描述肺结核常见并发症的处理方法。
7. 患者随访与监测7.1 随访计划制定患者随访的时间表和内容。
7.2 监测指标列出需要监测的临床指标和实验室指标。
8. 患者教育与支持8.1 健康教育介绍肺结核的健康教育内容。
8.2 心理支持描述提供心理支持的方法和途径。
9. 数据记录与信息管理9.1 数据记录要求规定数据记录的内容、格式和保存要求。
9.2 信息管理阐述患者信息的保密、传输和共享规则。
10. 质量控制与评估10.1 质量控制标准- 明确服务质量控制的标准。
10.2 评估方法- 描述服务质量的评估方法和周期。
11. 安全与隐私保护11.1 安全措施- 强调患者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11.2 隐私保护- 阐述患者隐私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12. 附录提供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参考文献、表格、图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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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
如发觉以下病症或体征:1.慢性咳嗽、咳痰≥2周;2.咯血、血痰;3.其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2周。推介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填写“双向转诊单〞1周内进行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催促其及时就医。
图1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
·72小时内访视患者
2.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加强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险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含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响〕,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病症。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法。
〔四〕提供效劳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效劳记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
〔五〕治理期间如发觉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汇报。
五、考核指标
〔一〕肺结核患者治理率=已治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假设选择家属,则须对家属进行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取药时间和地点,提示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预防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提示并催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四〕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医治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含:记录患者停止医治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搜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医治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治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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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一、背景介绍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提高肺结核的管理和治疗效果,制定了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旨在规范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随访流程,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愈率。
二、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的内容1. 诊断标准肺结核的诊断应基于临床症状、体征、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医生应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结核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感染的菌株类型和药物敏感性。
2. 治疗原则肺结核的治疗应采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包括初始治疗和维持治疗两个阶段。
初始治疗应持续2个月,维持治疗应持续4个月以上。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药物副作用,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随访管理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期间和治愈后都需要进行定期的随访。
随访内容包括症状、体征、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随访结果,判断治疗效果,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病情复发和传染他人。
4. 患者教育肺结核患者和其家属需要接受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结核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措施、治疗方法和生活习惯等。
医生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肺结核的相关知识,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遵守治疗方案。
5. 联合管理肺结核的管理应采取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管理模式。
医生、护士、社区工作者和公共卫生部门等应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提高管理效果。
三、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的意义1. 提高治愈率通过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流程,可以提高肺结核的治愈率。
及时诊断和合理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2. 防止病情复发通过定期的随访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防止肺结核的复发。
医生可以根据随访结果调整治疗方案,保证患者的病情稳定。
3. 防止结核菌的传播通过患者教育和合理的治疗方案,可以有效防止结核菌的传播。
患者了解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可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结核菌的传播风险。
4. 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通过规范的管理服务,可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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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一、背景介绍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提高肺结核的管理和治疗效果,制定了本文档,旨在规范肺结核管理服务的流程和标准,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
二、肺结核管理服务流程1. 筛查和诊断1.1 筛查: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进行肺结核的筛查。
可以通过胸部X光、结核菌素试验等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1.2 诊断:对于初步筛查阳性的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如痰涂片检查、痰培养和基因检测等,以确诊肺结核。
2. 治疗和管理2.1 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耐药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一线药物联合治疗是主要的治疗方法,对于耐药菌株的患者,需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合适的二线药物治疗。
2.2 药物管理:对于患者的药物治疗,需进行监测和管理,包括药物的给予、剂量的调整、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等。
2.3 随访和复查:治疗期间,需要定期进行患者的随访和复查,以评估治疗效果和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患者教育和支持3.1 患者教育:对于肺结核患者,需要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疾病的认识、治疗的重要性、药物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3.2 心理支持:肺结核患者需要面对疾病的困扰和治疗的压力,需要得到心理上的支持和帮助。
4. 数据管理和统计4.1 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对肺结核患者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及时了解疫情和治疗效果。
4.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肺结核管理服务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肺结核管理服务的标准1. 诊断标准: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的肺结核诊断标准进行诊断,确保准确性和一致性。
2. 治疗标准: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的肺结核治疗标准进行治疗,包括药物的选择、剂量的调整、疗程的确定等。
3. 随访标准:制定随访的时间节点和内容,确保患者能够按时进行复查和治疗调整。
4. 教育标准: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方式,确保患者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循治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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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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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提高肺结核的管理服务质量,以下是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肺结核病例的诊断和监测1. 诊断标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南,确诊肺结核病例应满足以下条件:临床症状、X光胸片或CT影像学特征、痰涂片或培养阳性,或通过基因检测等方法确定结核杆菌感染。
2. 病例登记和监测:所有确诊的肺结核病例应及时登记,建立病例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临床资料、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并进行定期监测,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
二、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1. 治疗方案:根据结核杆菌的耐药情况和患者的个体化情况,制定适当的治疗方案。
一线抗结核药物应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治疗期间应监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 治疗监测: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临床评估、痰涂片检测和胸片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
同时,应监测肝功能、肾功能等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3. 治疗完结和追踪:治疗期满后,应进行治疗完结评估,包括临床症状、痰涂片和胸片检查等。
对治疗成功的患者,应进行长期追踪观察,以及定期进行复查,以防止复发。
三、肺结核的预防和控制1. 早期识别和筛查:通过社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鼓励高危人群主动进行结核菌感染筛查,并及时发现和诊断潜在的肺结核病例。
2. 结核菌感染者的管理:对于结核菌感染者,应进行定期随访和监测,包括临床症状、痰涂片检测和胸片检查等。
同时,提供结核菌感染者的相关教育,引导其积极参与治疗和预防措施。
3. 环境清洁和通风:加强公共场所的清洁和通风工作,减少结核杆菌的传播风险。
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监狱等高风险场所,应加强环境管理和消毒措施。
4. 结核疫苗接种:推广结核疫苗(卡介苗)的接种,特别是对于儿童和高危人群,以提高人群的免疫力,减少结核病的发生率。
四、肺结核管理服务的评估和质量控制1. 服务评估:建立肺结核管理服务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包括病例登记和监测情况、治疗效果、预防控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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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一、背景介绍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提高肺结核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制定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是必要的。
二、患者诊断和治疗1. 临床诊断: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结合肺结核的临床表现,进行准确的诊断。
2. 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耐药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方案应包括抗结核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时间等信息。
3. 治疗监测:对患者进行定期的临床评估和实验室检查,以监测治疗效果和药物耐药情况。
同时,应关注患者的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
三、医疗机构管理1. 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应设立肺结核管理专门机构或科室,负责肺结核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2. 人员配备: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具备肺结核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 设备和药品: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诊断设备和治疗药品,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 环境管理:医疗机构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的环境,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四、患者教育和宣传1. 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的肺结核知识,包括病因、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案等。
同时,应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遵守治疗计划。
2. 宣传活动: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肺结核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关注度。
活动内容可以包括健康讲座、宣传册发放等。
五、数据管理和报告1. 数据收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记录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疗效等。
2. 数据报告: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肺结核病例的情况,包括发病率、治疗率和病死率等。
六、质量管理和评估1. 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肺结核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2. 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肺结核管理工作的评估,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治疗效果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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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一、背景介绍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严重的健康威胁。
为了提高肺结核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制定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二、服务对象1. 患者:已被确诊为肺结核的个体。
2. 潜在感染者:与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存在感染风险的个体。
3. 高危人群:存在肺结核感染风险的特定人群,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糖尿病患者等。
三、服务内容1. 确诊与筛查:a. 对于疑似症状明显的患者,进行肺结核的快速筛查,如胸部X光、结核菌素试验等。
b. 对于高危人群和潜在感染者,进行定期的结核菌素试验和胸部X光检查,以早期发现感染和疾病。
c. 对于确诊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病原学检测,以确定病情和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 治疗与管理:a.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耐药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等。
b. 提供规范的抗结核药物,并进行药物监测和不良反应的监测。
c. 对于治疗期间的患者,进行定期的随访和复查,以评估治疗效果和监测病情变化。
d. 对于治疗完成的患者,进行追踪随访,以确保病情的稳定和预防复发。
3. 教育与宣传:a. 向患者和潜在感染者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肺结核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和治疗知识等。
b. 向医务人员提供肺结核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肺结核的认知和管理水平。
c. 开展肺结核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知和关注度。
四、服务要求1. 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能够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2. 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方案和疗效等。
3. 服务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肺结核的管理效果。
4. 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效果评估1. 根据患者的治疗效果和预后情况,评估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治疗效果。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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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农村地区,主要由村医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 (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需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 (三)对弈筛查的结核病患者做好推介转诊,及时进行电话随访,并做好转诊过程和转诊结果的相关记录和
材料保存。 • (四)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随访记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
一、服务对象
••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尤其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主动开展筛查,
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科学、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配结核可疑症状者, 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 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 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择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美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择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折情况。 •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时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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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一、背景介绍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为了提高肺结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了本文档,旨在规范肺结核管理服务,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和治疗,提高治愈率和生存率。
二、肺结核管理服务的目标1. 提供全面的肺结核诊断服务,确保准确诊断和早期治疗。
2. 提供规范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按时完成治疗,并达到治愈标准。
3. 提供有效的随访和监测服务,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和管理。
4. 提供全面的社会支持和康复服务,匡助患者恢复健康并减少复发率。
三、肺结核管理服务的内容1. 肺结核诊断服务a. 提供症状评估和体格检查,包括咳嗽、咳痰、发热等症状的评估。
b. 进行胸部X射线和痰涂片检查,确诊肺结核。
c. 进行结核菌素试验,辅助诊断和评估结核感染情况。
2. 肺结核治疗服务a.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耐药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b. 提供抗结核药物,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和不良反应。
c. 定期评估患者的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3. 肺结核随访和监测服务a. 定期进行患者随访,包括电话随访和门诊随访。
b. 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依从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c. 进行相关检测,如痰涂片检查、胸部X射线等,评估治疗效果。
4. 肺结核社会支持和康复服务a. 提供心理支持和教育,匡助患者和家属了解肺结核的知识和治疗情况。
b. 提供营养咨询和指导,匡助患者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
c. 提供康复训练和职业指导,匡助患者恢复健康并重新融入社会。
四、肺结核管理服务的要求1. 专业人员要求a. 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肺结核管理团队,包括肺结核专科医生、护士和社会工作者等。
b. 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肺结核管理服务。
2. 设备和设施要求a. 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胸部X射线机、痰涂片检查设备等。
b. 设备和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 信息管理要求a. 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记录、治疗方案等。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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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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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得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得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得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瞧就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得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与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字人员患者得“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得填写方法、取药得时间与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与复诊。
(2)对患者得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1、督导服药⑴医务人员督字: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字: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得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得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得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字得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得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W夭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就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得,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就是否规律,就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得症状。
询问其她疾病状况、用药史与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得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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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
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
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四)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三、服务流程图1 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图2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图3 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流程图四、服务要求(一)在农村地区,主要由村医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需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患者服药后,督导人员按上级专业机构的要求,在患者服完药后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记录服药情况。
患者完成疗程后,要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交上级专业机构留存。
(四)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
(五)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五、考核指标(一)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二)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规则服药: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90%以上。
六、附件1.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2.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附件1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1.本表为医生在首次入户访视结核病患者时填写。
同时查看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
前面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后面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3.患者类型、痰菌、耐药情况和用药的信息,均在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
4. 督导人员选择:根据患者的情况,与其协商确定督导人员。
5. 家庭居住环境评估:入户后,了解患者的居所情况并记录。
6. 生活方式评估: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时,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吸烟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
“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
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7.健康教育及培训的主要内容(1)肺结核治疗疗程只要配合医生、遵从医嘱,严格坚持规律服药,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彻底治愈的。
服用抗结核药物1个月以后,传染性一般就会消失。
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
(2)不规律服药危害如果不遵从医嘱,不按时服药,不完成全疗程治疗,就会导致初次治疗失败,严重者会发展为耐多药结核病。
治疗疗程明显延长,治愈率也会大大降低,甚至终生不愈。
治疗费用也会大幅度增加。
如果传染给其他人,被传染者一旦发病也是耐药结核病。
(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抗结核药物宜采用空腹顿服的服药方式,一日的药量要在同一时间一次服用。
应放在阴凉干燥、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夏天宜放在冰箱的冷藏室。
(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不舒服、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痛、手脚麻木等,严重者可能会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当出现上述任何情况时,应及时和医生联系,不要自行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
服用利福平后出现尿液变红、红色眼泪现象为正常现象,不必担心。
为及时发现并干预不良反应,每月应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复查。
(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注射期每个月、非注射期每两个月均需复查痰涂片和培养。
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深呼吸2-3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将咳出的痰液留置在痰盒中,并拧紧痰盒盖。
复查的肺结核患者应收集两个痰标本(夜间痰、清晨痰)。
夜间痰:送痰前一日,患者晚间咳出的痰液;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
如果患者在留痰前吃过东西,则应先用清水漱口,再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装有义齿的患者在留取痰标本前应先将义齿取出。
唾液或口水为不合格标本。
(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如果患者需要短时间的外出,应告知医生,并带够足量的药品继续按时服药,同时要注意将药品低温、避光保存;如果改变居住地,应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能够延续治疗。
(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患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避免将疾病传染他人,最好住在单独的光线充足的房间,经常开窗通风。
不能随地吐痰,也不要下咽,应把痰吐在纸中包好后焚烧,或吐在有消毒液的痰盂中;不要对着他人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传染期内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如需外出应佩戴口罩。
吸烟会加重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大量咯血可危及生命。
另抗结核药物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并且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损害,饮酒会加重对肝脏的损害,降低药物疗效,因此在治疗期间应严格戒烟、禁酒。
要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活动,加强营养,多吃奶类、蛋类、瘦肉等高蛋白食物,还应多吃绿叶蔬菜、水果以及杂粮等富含维生素和无机盐的食品,避免吃过于刺激的食物。
(8)密切接触者检查建议患者的家人、同班、同宿舍同学、同办公室同事或经常接触的好友等密切接触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筛查。
8. 下次随访日期: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患者。
9. 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2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姓名:编号□□□-□□□□1.本表为结核病患者在接受随访服务时由医生填写。
同时查看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
前面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后面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3.生活方式指导: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时,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吸烟: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
“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
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4.漏服药次数:上次随访至本次随访期间漏服药次数。
5.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服用抗结核有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具体描述何种不良反应或症状。
6.合并症/并发症:如果患者出现了合并症或并发症,则具体记录。
7.转诊:如果转诊要写明转诊的医疗机构及科室类别,如××市人民医院结核科,并在原因一栏写明转诊原因。
8. 2周内随访,随访结果:转诊2周后,对患者进行随访,并记录随访结果。
9.处理:根据患者服药情况,对患者督导服药进行分类干预。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患者此次随访分类,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患者。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2.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肺结核患者治疗结案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