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整机放行复习题【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说明:

✓下划线的为可能出现的简答题

✓是要求辨别的重点。

✓航线整机放行人员的条件:

a)持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执照》,并至少具有相应机型

I类签署;

b)中专或同等学历(含)以上,有至少3年民用飞机维修工作经验;

c)经过质量部门组织的“放行人员考核”并考核通过;

d)首个航线放行项目授权时必须经过《维修工程系统培训大纲》“航线

放行人员”岗位培训要求及工作流程OJT培训。

e)近一年内无维修一般差错。

✓CCAR-66规定了维修人员基础执照申请、考试、颁发要求的规章: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包括航空电子(AV)和航空机械(ME)两个专业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是依据CCAR-121制定的手册编制

✓CCAR-39规定了适航指令的颁发要求

✓没有取得有效适航证的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应该申请特许飞行证

✓CCAR-145部规章要求,维修人员应对有关的民航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专业知识、工作程序和维修人为因素知识发生的修订或变化进行更新培训,并且至少每两年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再培训:

1

✓行业标准:

a)推荐性标准是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b)强制性标准是企业必须执行。

c)《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的编号是MH3145。

d)行业标准代号中“MH/T”的含义:推荐性民航维修标准

✓依据CCAR-145制订的手册是《维修管理手册》

✓维修单位自我质量审核的制定依据是CCAR-145

✓按照“维修人员上岗证管理”规定,仅能完成“清洁、润滑、勤务、一般目视检查”项目属于A级授权

✓民航局通过专项检查来确认维修工程管理责任的落实

✓根据AC-145-6R1《航空器航线维修》:

a)维修人员的授权由质量经理或其授权的人员批准;

b)航线维修及其管理应包括在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的自我审核范围

内,对每个航站的审核间隔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c)航空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对航线维修工作是否满足CCAR-145部法规

要求和经批准的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AC-145-07《航空器部件维修》:

a)只适用于申请航空器部件维修项目的国内维修单位;

b)维修单位在维修工作中使用代用品来替代有关适航性资料规定的标

准件或原材料(包括维修过程中使用的清洗剂等非装机原材料),维

修单位应提供其与被代用标准件或原材料的标准及性能等同证明;

c)维修单位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经适航审定部门按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