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总结】公司法上的时间点和数字汇总,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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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公司法上的时间点和数字汇总

{ 总结}

公司法时间点和数字

1.法定公积金:提取税后、补亏后利润至少10%;

2.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用于投资要有所留存(比例至少为原注册资本的25%)

3.有限责任公司人数:50以下

4.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显名化:其他股东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5..募集设立:发起人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6.董事会人数:有限(3-13人);股份(5-19人);任期≤3年

7.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半数通过

8.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有限(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股份(董事人数低于2/3;未弥补亏损达到1/3;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请求)

9.股东大会通知:有限(提前15天);股份(年会提前20天、临时会议提前15天、发行不记名股票提前30天)10.特别决议(改增减合分解变):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11.监事会人数:有限(≥3人,职工代表不低于1/3;国独≥5人);股份(≥3人);任期3年12.董监高不能任职情况:黑历史(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等负有个人责任,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吊销营业执照未逾3年13.公司不让股东(有

限)查账簿的,需在15日内拒绝14.临时提案权:持股3%以上股东;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15.临时股东会议召集权:持股10%(有限和股份一样)16.股东会自行召集权:有限(持股10%);股份(持股10%以上、连续持股90天以上)17.决议无效、撤销请求:股份公司(作出之日起60日内)18.强制解散请求权:单独或合计10%以上表决权;连续2年不开会或无决议19.股东(有限)异议回购请求权: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协商;决议作出之日起90天内起诉。20.股东代位诉讼:股份(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180天以上)21.有限公司股份股权外部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人同意,30

天不答复视为同意。22.强制执行股份股权:20日之内主张有限购买权23.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发起人1年内限转;董监高(任职期间25%内转;上市起1年内、离职起半年内禁转);法定回购(法定减资的10日内注销、公司合并的6个月内转或注;接受法定回购的6个月内转或注)24.清算组成立:自行清算(解散事由出现起15日内);法院指定(15日内不成立)25.清算程序:10日内通知;60日内公告26.国有独资公司:成员不得少于5人;职代比例不低于1/32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至少1人为会计;董事会成员至少1/3位独董;一人最多兼任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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