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支教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源创国际研究院公益事业部支教协议书

甲方:源创国际研究院公益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财富广场2号楼1401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丙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新协力冬妹小学

地址:

负责人:

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本着真诚合作,责权明确的原则,开展支教活动,特拟订以下协议,以期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赴指定学校开展小学阶段义务教学和研究活动,丙方负责乙方的接待、食宿,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乙方安排适量的教学工作。三方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共同促进当地教育的发展。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丙方合理的教学安排及质量标准按时按量开展教学

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丙方的实际需求,派送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志愿者到丙方提供义务服务,志愿者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当地返聘老师除外),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专业资格。

3、甲方有义务在支教前如实向乙方介绍丙方的情况,如工作、生活条件等,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协调好有关支教的具体事宜再派乙方到支教的地点。

4、甲方在整个支教期间,有义务积极协调乙丙双方的工作。甲方作为组织方,应该尽力支持乙方的支教工作和生活等,并尽力协助、协调丙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教学的物资或精神援助。

5、甲方有权在源创国际研究院的网站上跟踪报道乙方在丙方的支教情况,乙方不得擅自将支教期间掌握的学校、学生的资料(个人日志等除外)公布或做他用,若实有需要,需经过三方认同方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做出义务支教决定前已经经过充分考虑,已充分认识到支教将会给个人生活、工作等带来的各种影响,乙方的决定完全属于自愿行为,与他人无关。

2、乙方在前往丙方支教之前应到市级甲等医院做一次全身体检,确保没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传染性疾病、甲亢、颠痫病等病症。

3、乙方在丙方支教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俗习惯,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丙方统一安排,与丙方搞好教学协作;如有因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民俗习惯、学校的规章制度而带来的各种后果,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享有接受丙方所给予的生活相应物质资助及教学奖励的权利,乙方享有与丙方现任教师的平等权力。

5、乙方承诺在支教期间内不进行危险性的非教学活动,如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尽心尽责参与支教,必须根据丙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教学任务.不得在支教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未经与甲方、丙方协商擅自离开支教岗位,否则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7、乙方有权提出合理教学教研建议,丙方要充分尊重乙方建议,积极与乙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8、乙方有义务及时反馈支教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甲方长期义务支教项目规划的相关问题。

9、乙方在甲方网站被确认为支教志愿者身份时,乙方须在通过志愿者审核前将其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体检报告等复印件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报至甲方指定地址,乙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得将其资料用于支教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

10、乙方在支教活动进行中,若有个人亲戚、朋友探望,乙方有义务提前知会甲方和丙方。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义务把学校的实际需求在每学期期末前一个月向甲方反馈,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相关安排。

2、对于由乙方提出的需要丙方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的教学活动,丙方有义务同乙方进行积极协商和配合,丙方有做出最终决定的权利,并且在作出最终决定后的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丙方所做的教学相关的决定应符合该校的实际情况。

3、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支教活动的一切场地和设施、设备。

4、丙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支教地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乙方免责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丙方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外力因素引起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则由乙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丙方有义务就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明确的书面说明,若因丙方未尽到履行此项义务的责任,以致乙方在未知情形下违反其规章制度的,丙方不应追究乙方之过错。

6、乙方在当地教学、生活等非经济方面确有需丙方协助时,丙方有义务给予帮助及协调。

第四条:薪资待遇

1、乙方到达支教点后,由丙方负责提供接待。对于到校后乙方在支教期间产生的其他一切与教学活动有关的交通费用,由乙丙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2、丙方按当地教师生活基本标准为乙方提供支教期间在支教地点的(合作期限内)基本食宿,要求能够保障乙方的基本生活需求。

3、该条款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乙丙双方就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4、甲方提供的支教津贴为 1000元/月;寒暑假800元/月(一年共3个月);每学期期末成绩在同类学校为第四名且教师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则酌情发放1000元的奖金;

4.1、若是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同类学校第三名,则发放1300元的奖金;4.2、若是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同类学校第二名,则发放1500元的奖金;4.3、若是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同类学校第一名,则发放1800元的奖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丙方对乙方的教学安排课程与课时若有明显超常分配教学任务的,丙方应在甲方或乙方提出意见后给予合理的调整。否则,甲方在该学期结束后,有权决定是否对该支教点继续进行支教助学项目。

2、本协议中合作内容的确定以及费用总额的变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终止需经三方书面确认。

3、乙方到达支教点后,丙方未能及时安排教学任务以至于拖延教学工作的,由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4、丙方未能履行其提供支教期间志愿者基本食宿问题时情况下,需经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三方需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三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提申请通过仲裁解决,并将纠纷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阊胥路130号)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