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运提单》案例背景
第十三章 海运提单与装船通知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操作教程》PPT课件
二、提单的功能
• (1) 表明货物的所有权:持单人只要是经过合法背书转让拿到提单的, 即可向船公司
• 主张拥有货物所有权并办理提货(换成提货单后)。 • (2) 运送合同:由于货物装船后才签发提单,因此提单相当于托运人
与船公司所缔结 • 的运送合同。 • (3) 装船收据:提单亦可以当作船公司收到货物时,发给托运人作为
• 2、填写完成后,回到业务中心,点
应用案例分析13-2
• 出口商宏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Grand West Foods Corp.) 完成货物装船后, 寄发
• “装船通知” 给进口商Carters Trading Company,LLC (请 参阅Form13-2):
• 出口商宏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Grand West Foods Corp.) 完成报关等手续后,将货
• 物装船出运,船公司签发提单(请参阅Form13-1):
第二节 装船通知
• 装船通知( Shipping Advice),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发出的货 物已于某月某日或将于某月
• 某日装运某船的通知,其内容通常包括合同或信用证号码、 货名、装运数量、船名、装船日
• 期、装货港、预定抵埠日期(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ETA) 等。
模拟操作提示13-2
• 在SimTrade实习平台软件中,寄发装船通知在“业务中心 “页面中完成,具体步骤为:
• 1、点标志为“进口商” 的建筑物,再点“添加单据”, 添加“Shipping Advice”,并到单据列表中进行填写;
第十三章 海运提单与装船通知
• 第一节 海运提单 • 模拟操作提示13-1 • 应用案例分析13-1 • 第二节 装船通知 • 模拟操作提示13-2 • 应用案例分析13-2
Seaway Bill与提单
Seaway Bill是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它不是物权凭证,故而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此提货而是凭到货通知提货,因此海运单收货人应填写实际的收货人的名称地址.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单据.我觉得海运提单用的多一些,不过近年来在欧洲北美及某些远东\中东地区贸易界也越来越倾向于使用不可转让海运单,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方便买方即使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1、海运提单(Ocean B/L),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契约或其证明。
而海运单(Sea Waybill),它的形式与作用同海运提单相似,其主要特点在于收货人已明确指定。
收货人并不需要提交正本单据,而仅需证明自己是海运单载明的收货人即可提取货物。
操作过程中和提单电放差不多的。
2、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海运提单是。
3、由于海运单实质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它的应用范围比较窄,主要用于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货物运输。
什么是海运单(Sea Waybill):海运单(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引自1978年9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ecommendation》)使用海运单的好处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海上运输单证业务PPT课件
• 1.记名背书 • 2.指示背书 • 3.空白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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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海运单
• 海运单
•
海运单(Sea Waybill,Ocean Waybill),又称为海上运送单
或海上货运单, 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
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一种不可转让单证
。
• 1.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
• 提单的更正和补发
• 1.提单的更正 • (1)提单签署前的更正 • (2)提单签署后的更正 • 2.提单的补发 • (1)正本提单结汇后,在寄送途中遗失 • (2)提单在结汇前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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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海运提单的业务
• 提单的背书转让
•
提单的背书转让是指转让人在指示提单的背面写明或
不写明受让人,并签名的转让手续。
• 2.海运单的流转程序
• 3.使用海运单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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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海运单
• 电放
•
电放(Telex Release),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指
的是海上货物承运人或其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在收到货物签
发提单,或应签发而未签发提单的情况下,根据托运人要
求在装货港收回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而以电传形式通
知卸货港代理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收货人或者是托运人指定
• 2.海运提单的特点
•
提单既是物权凭证又是债权凭证,在国际贸易中也起到了贸易单
证的作用,是一种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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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5.1 海运提单概述
• 国际上为统一各国有关提单的法规,先后签署了3个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
(1)《海牙规则》(Hague Rules)
课前讲解-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是什么?海运提单一般就是指港至港已装船提单(Port to port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习惯简称为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的格式,每家船公司都有自己不同的格式,但各项栏目、内容基本一致。
出口商缮制提单和银行审核提单的基本要求是“单证相符”。
2.信用证是什么?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进口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出口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的内容:(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
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3. 信用证、海运提单的关系交易的方式有:(汇款,托收,信用证)。
信用证是交易的方式。
你要成功从银行取得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必须取得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单据,包括提单。
只要单据跟你的信用证条款表面上一致,“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就可以得到货款了。
信用证有很多类型,和提单有密切联系的,是跟单信用证,以下就简单称为信用证。
通俗的讲,信用证对卖方来说,是一个保证用单据换得货款的银行承诺。
文件单证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基础知识题1. 请简述文件单证在供应链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2. 什么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它对国际贸易有什么影响?3.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4. 请解释什么是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它有哪些基本类型?5. 请列举出至少五种常见的商业发票类型及其用途。
6. 什么是装箱单(Packing List)?它与商业发票有什么区别?7. 保险单据在贸易中扮演什么角色?请简述保险单据的基本要素。
8. 请解释什么是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它对进口国有什么影响?9. 什么是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它通常适用于哪些商品?10. 请简述ISO认证在贸易中的作用。
二、应用题1. 一家中国公司计划出口一批货物到美国,请根据以下信息,列出可能需要的文件单证:- 货物描述:电子元件- 数量:1000件- 价值:$50,000- 付款方式:信用证- 运输方式:海运- 目的港:纽约港2. 一家公司收到一份信用证,条款如下:- 信用证金额:$100,000- 信用证有效期:2023年10月31日- 交单地点:开证行所在地- 单据要求:- 商业发票- 海运提单- 装箱单- 保险单据- 原产地证明请根据上述条款,列出公司需要准备的单据清单。
3. 一家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但在装船过程中发现货物数量短缺。
请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4. 一家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一笔款项,但发现金额与信用证金额不符。
请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法。
5. 一家公司打算出口一批货物,但发现原产地证明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
请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案例分析题1. 案例一: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发现货物受损。
请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7章 海运提单ppt课件
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货物由承运人接收 或者装船的日期的证明。
提单签发的日期是货物实际装船完毕 的日期,并且与大副签署的收货单签发的 日期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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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单的签发份数
提单的签发份数视托运人的要求而定, 通常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每一份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在提单的正面都注明全套正 本提单的份数,经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 提单交付货物的义务即告终止。如两个或 两个以上提单持有人同时要求提取同一票 货物,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有权提货的人。 倘若不能确定谁有权提货,应暂不交付, 待通过司法途径确定有权提货的人,再行 交货。
货人为ASTG汉堡公司。货物发运后,益通公司经理黄某将一份抬头
为ASTG集装箱有限公司的ASTG 提单交给A公司。该提单记载的托
运人为A公司,收货人凭B公司的指示,装运港厦门,目的港汉堡,提
单签发处写有“‘ASTG’中国公司代表承运人ASTG集装箱有限公司签
发”的字样,下有黄某的签名。黄某称,该提单在其填写前为空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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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海运提单的格式、内容和填写规范 1.海运提单的格式 2.提单的正面内容 3.提单的背面内容 4.提单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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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海运提单的分类
7.2.1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划分 7.2.2根据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7.2.3根据提单抬头(收货人)的不同填写
方式划分 7.2.4根据提单内容繁简不同划分 7.2.5根据运费支付方式不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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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若指示提单的抬头为“To order of ABC Co.”,则ABC Co. 是第一背书 人(转让人)。在其背书时写明“To delivery to DEF Co.”,即为记名背书,DEF Co.不能再次背书转让;当第一背书人背书 时写明“To delivery to the order of DEF Co.”,即为指示背书,DEF Co.可继续背书 转让;当第一背书人背书时不写受让人, 只有自己的签名,即成为空白背书,此后 不需背书就可转让。
海运提单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某出口商(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约定卖方将一批货物运往买方指定的目的港。
卖方委托某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海运事宜。
货运代理与某船运公司(以下简称“船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约定船运公司负责将货物从卖方所在地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港。
货物装船后,货运代理向买方签发了海运提单。
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买方发现货物部分损坏。
买方认为卖方和船运公司存在违约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和船运公司承担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海运提单的法律效力、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
1. 海运提单的法律效力海运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收据,同时也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海运提单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存在及内容;(2)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3)证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4)作为货物交付的凭证。
在本案中,货运代理签发的海运提单符合上述法律效力,因此海运提单对买卖双方及承运人具有约束力。
2. 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卖方和船运公司可能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付给货运代理;(2)船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至目的港;(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
针对以上违约行为,卖方和船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原因、货物固有缺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但在本案中,货物损坏的原因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调查。
第五章海运提单
• 记名提单—特定收货人,不能背书转让和流通 • 不记名提单—空白或“to the bearer‖,不需背书即可转让 • 指示提单—―to order‖或“to order of…‖,经背书后转让
(四 ) 舱面提单 (On Deck B/L ) 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 (五 ) 并提单和并装提单 (Omnibus B/L or Combined B/L) 托运人要求将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 将两批或两批以上的液体货物并装在同一液舱内, 仍为每 批货物各签发一份提单。 (六 ) 分提单 (Separate B/L) 在同一张装货单上的一批货物可能属于几个收货人 (七 ) 交换提单 (Switch B/L) 凭原来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某一中途港作为该票货物起 运港的提单。原起运港签发的第一份提单 , 称为交换提单 。 (八 ) 包裹提单 (Parcel Receipt) 仅适用少量货物或行李以及样品、礼品等运输,运费可 免收 。 (九 ) 集装箱提单 (Container《INCONERMS》―C‖组(如CFR,CIF, CPT,CIP),即由合同卖方安排运输支付运费条款的进 口合同,如目的港是内河或内陆口岸,或装运港与目的港 间无直达航线需要周转的: • (1)可允许转船但要明确规定转船的地点。转船地点 的选择要考虑经济和便捷的原则,最好在中国关区以外 (如香港,新加坡等),已避免在异地办理报关或转关手 续。 • (2)合同和信用证最好要求在提单“通知人”栏打上 收货人或外贸代理公司的名字,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以便联系。 • (3)如有可能,进口合同尽可能采用FOB价格术语, 由买方自行寻找船公司安排运输。
第三章海运提单和海运单-PPT课件
通过无船承运人(或随船)
收拼箱货运费
CFS-CFS 通过银行或买卖的其他途径
不需要转让
无船承运人和船公司
可转让买卖
托运人、无船承运人、收货人
海运提单内容及主要条款
(一)提单正面内容 1.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提单正面 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 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3)船舶的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海运提单内容及主要条款
2)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 用以明确提单所适用法律的条款。 3)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 是指该条款规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何国行使管 辖权,即由何国法院审理,有时还规定法院解 决争议适用的法律。
海运提单内容及主要条款
4)承运人责任条款(Carriers Responsibility):用 以明确承运人承运货物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的条款。 5)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条款(Period of Responsibility):用以明确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 的开始和终止时间的条款。 6)装货、卸货和交货条款(Loading,Discharging and dlivery) 7)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条款 and Other Charges)
凭保函放货
船舶开航前 的更改
船舶开航后 的更改 提单补发 程序和条件
提单背书 的方式
提单背书 的表达
提单注销
海运提单的使用
(一)提单的签发 1.提单的签发人与签署 【有权签发提单的人】 ① 承运人本人:COSCO AS CARRIER ② 载货船船长: CAPTAIN 船长名 AS MASTER ③ 经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名称 AS AGENT FOR ABC AS CARRIER
海运提单ppt解读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 2.提单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 或提单持有人凭此可以在目的港取货, 即去的提单的人有权支配该批货物。故 在资本主义世界范围内,提单作为有价 证券可以进行买卖转让。提单的转让在 时间上是有限制的,必须在船舶到达目 的港交货之前进行。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 3.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提单也是承运 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提 单上印有若干条款,规定了承运人的责 任、义务、权利和豁免,相应地也表明 了托运人的责任,双方都受其约束。
第六章 海运提单
第一节 海运提单概述
一、海运提单的发展历程 二、海运提单的定义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一、海运提单的发展历程
1.历史上贸易与海运是一家,船货的主人都 是船东,贸易商自己运送货物,只在一 个日记本上记录货物名称。
2.16世纪后,随着贸易与海运事业的发展, 运输逐渐脱离贸易,成为一个独立的部 门。
3.1885年英国通过了《提单法》,该法的 实施使提单有了流通的性质。
二、海运提单的定义
• 提单是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后,应托运 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签 发的、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列明的 表明状况良好的货物,并负责将该货物 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和完好的交付给收货 人的货运单证。
• 也就是说,提单是一种用于证明海上货 物运输合同和 提单的当事人是承运人和托运人。
• 提单是一种有价证券,在市场上如同其 他商品一样,可以自由买卖,或到银行 抵押货款,具有广泛的流通性。
• 199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 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 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 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 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 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 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海运提单ppt课件
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 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2. 提单示例
达飞提单
地中海航运提单
中外运提单
康金提单
一. 海运提单的定义和分类
3.提单的种类 ■ 按装船与否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九. 其它相关单证
1. 海运单(Seaway Bills) ■ 合同权利的转移; ■ 合同责任的承担; 2.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s) 3. 提货单(Delivery Orders) 4. 多式联运单证 5. 陆路和航空运输单证 6. 电子单证
提单常见问题的中国司法实践
1.1 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三. 提单作为合同
2. 提单包含了运输合同或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3. 提单的合同条款 ■ 简介-合同条款的确定; ■ 事实和合同承诺的表示; ■ 租船合同条款的并入;
花絮一
四. 提单合同的相对方
1. 简介-合同相对性原则
2. 卖方,买方和承运人 ■ CIF交易; ■ FOB交易;
3. 船东,租船人和托运人
v Dickson 1953); ■ 责任期间; ■ 运费和其它费用; ■ 错误申报(Incorrect Statements);
三. 提单作为合同
■ 留置权; ■ 货物灭失或损毁通知、时效; ■ 转运(Transhipment); ■ 责任限制; ■ 危险货物; ■ 共同海损; ■ 互有过失碰撞条款;
案例分析
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VS某贸易公司 货运代理纠纷案
某贸易公司作为FOB交易的卖方,被要求支付 运费。
五. 提单转让的合同效力
2.海运提单的含义
新知呈现
分析: 海运提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
合同订立后卖方顺利地收到了信用证并按信用证要求发运了货物并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交给国内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国内银行在将有关索汇单据寄交给印度开证行8天后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理由是单证不符
海运提单的含义
主讲人:张海燕
案例导入
某进出口公司和印度一家公司签订了T恤服装买卖合同,价值8万美元, 以CIF孟买价格成交,运输方式为海运,信用证要求1/3正本提单装船后直 接寄送进口商。
合同订立后,卖方顺利地收到了信用证并按信用证要求发运了货物, 并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交给国内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国内银行在将 有关索汇单据寄交给印度开证行8天后,收,出口商陷入被 动。
新知呈现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1. 概念: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
第6章 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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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运提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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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遵循ISBP745缮制、审核海运提单
一、国际惯例对海运提单的审核、缮制要求 (一)海运提单审核、缮制的适用条款 (二)海运提单的出具、承运人、承运人身份的识别及签署 (三)装船批注、装运日期、前程运输、收货地及装货港、卸货港 (四)清洁提单 (五)收货人、指示方、托运人和背书、被通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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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货人、指示方、托运人和背书、被通知人
收货人、指示方、托运人和背书、被通知人应严格符合信用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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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运费及额外费用
ISBP745第F26条明确了提单显示的运费支付声明无需与信用证规 定的等同一致,但不得与该单据、任何其他规定的单据或信用证中 数据内容相矛盾。
真正承运人为制裁对象,为了逃避制裁,承运人不敢以真实身份出具提单,而出口商贪图运费便
宜便心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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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提单的定义、性质及作用
海运提单源于欧洲商人的“发明”,经过几百年来的实践与 改良,已成为国际贸易与航运的基石。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简写为B/L)简称提单,是由承运人或 其代理人签发的、确认托运的货物已经收到或已装上某船, 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并凭以提货的证件。
第二节 海运提单的内容
(七)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八)货名(DESCRIPTION OF GOODS) (九)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十)唛头(SHIPPING MARKS) (十一)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 (十二)运费和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 (十三)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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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运提单》案例背景
【案例背景】
国内A贸易公司出口货物,并通过B货代公司向某国外班轮公司C公司订舱出运货物,货装船后,C公司向A公司签发一式三份记名提单。
货到目的港口,记名提单上的收货人未取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从C公司手中提走货物。
A公司以承运人无单放货为由,在国内起诉C公司。
(提单上注明适用美国法律。
在美国,承运人向记名提单的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时,不负有要求记名收货人出示或提交记名提单的义务)
问:
(1)本案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2)承运人是否承担无单放货责任(请根据中国海商法和美国法分别阐述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