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 相关法律法规

供水 相关法律法规
供水 相关法律法规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供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供水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水务局应当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全市供水发展规划,经市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本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市实行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善水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八条对在本市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供水水源管理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城市规划,水务,地质矿产,环境保护部门编制本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

第十条编制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一)符合本市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综合规划的要求,并与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二)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和合理开采地下水;(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第十一条以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以地下

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

第十二条严格保护地下水源.

用于人工回灌地下的自来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取用地下水:(一)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二)在地下水超采区域内的;(三)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安全保护区内的;(四)易造成

地下水污染的.

第十三条市和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局和同级城市规划,建设,卫生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供水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同级

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对饮用水水源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三章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本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用水单位需要增加公共供水量的,应当缴纳自来水增容费.自来水

增容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用于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供水工

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供水设施保护

第十八条在供水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二)开挖沟渠或者挖坑取土;(三)打桩或者顶进作业;(四)其他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九条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并设置保护范围的永久性识别标志.

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管渠,输水安全和原水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条在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外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有关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时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设施.

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和供水企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供水企业应当设置水质检测机构,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当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务局,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公共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

第二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在供水输配管网上设立供水水压测压点,做好供水水压的测压工作,确保供水水压符合规定的标准.

市水务局,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压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设施

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

第二十六条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和供水设

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

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

第二十七条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在接报后立即组织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抢修完毕,但特殊情况除外.抢修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和卫生防护

措施.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供水设施抢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连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生活用水的需要.

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者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二十八条本市公共供水的用水单位自行建设供水进户计量水表以外的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经公共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需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征得公共供水企业同意后,报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同级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禁止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

供水企业应当对用户的用水装表计量,并按照规定期限抄表.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供水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供水价格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经同级物价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用户应当按时缴纳水费.

禁止用户下列行为:(一)在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二)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三条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市水务局和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用水单位核定并下达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

市政管网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及协议书会签表 合同编号:STYDDHT-013 工程名称: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施工项目:市政供水管网工程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STYDDHT-013 劳务承包合同书 (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项目) 金中天集团港航有限公司 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下称甲方):金中天集团港航有限公司东莞生态园大道二标项目部 承包方(下称乙方):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队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乙方愿意按照甲方要求,并在充分了解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熟悉工程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就“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中的【市政供水管网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由乙方承包。为明确承包内容及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保证工程能够高速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内容:东莞生态园大道二标市政管网项目劳务施工。 (二)承包范围: 1、东莞生态园大道二标市政供水管网项目依据施工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 2、管道安装包括管件配套安装、阀门及消防栓安装、试压、冲洗、防腐、刷油、管件加工(沟槽土方开挖及回填除外)。 3、为完成承包内容所作的一切小型机具、技术、工期、安全、质量、气候措施、保质期的维护、修复施工质量缺陷的一切工序及相应的一切工序及相应的一切施工配套工序概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在内。【应认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审核】。 二、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 1、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和业 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技术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等进行施工。 2、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现行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符合“优良”等级。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甲方的技术交底、及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施工。若乙方工人不按照图纸要求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所造成施工的质量事故及一切经

最新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A ) 2、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 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B ) A. 1年 B.2年 C.3年 D.4年 3、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是:(C ) A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 地方人民政府 C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法定义务。 不属于法定义务的是 (B ) A.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 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A 2003年6月16日 C 2004年1月1日 B 2003年7月16日 D 2004年7月16日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 医疗事故是指(C) A.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B. 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C.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D. 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7、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A )。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卫生许可证》 C《医疗机构登记证》D《工商营业执照》 &《邹平县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中四级网格指的是那些 医疗机构?(D) A、市卫生局 B、县卫生局 C、镇办卫生院 D、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C) A.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半年至1年 C.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半年以上,3年以下

2018最新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安监总局网 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 2016/9/1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48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 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七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2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保部网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 等。 中国安全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8/29 2015/1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 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 国务院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保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供水企业,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 第四条城市供水应当坚持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供水规模、类别、价格。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供水规划、建设、管理的领导,鼓励开展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享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供水的权利,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的义务。 第二章供水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发展计划、建设、水利、环保、卫生、国土

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供水规划(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6416300838.html,),并按有关规定报批,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水供水的,应事先征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采。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发展城市供水事业。 城市供水工程及供水设施建设,应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网、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供水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闭: (一)设施设备老化、锈蚀严重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供水水源位于城市地下水禁止取水区域或超采区域的; (三)取用地下水所在地已被认定为开采地下水过度,地面出现沉降、塌陷的。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批准机关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 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因企业兼并、合并、收购等活动,使自建设施供水管道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水质应当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禁止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配水厂、净水厂外围30米内,划定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新建高度10米以上的建筑物; (二)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砂、取土等。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共供水管道上和立户注册水表内的输配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压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雁鸣湖生态文明小区 景观大道项目部 市政管线劳务分包 合同文本 合同名称:市政管线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ZCB-JGDD/LW -2010-01 发包方: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 承包方:周口市恒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 年月日

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 乙方:周口市恒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在雁鸣湖景观大道(一期)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小区景观大道(一期)的管线工程 1.2工程地点:中牟县大孟镇芦岗村 1.3工程范围:本工程工作包括提供一切工程所需的劳务及相应的材料,设备、技术、工程监督和其他一切能使工程及时、顺利完成的项目。 乙方应该进行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各种管线铺设,接口处理,检查井的砌筑,闭水实验,沟槽回填与夯实,场地清理等 1.4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挖掘机、起重机、热熔机(Ф500mm以上用)、各种管材、红砖、砂、石屑、水泥等耗材。乙方自备打夯机、发电机、电焊机及各种辅助材料,如:电缆、倒链、柴油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2.1本合同; 2.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纪要或补充协议; 2.3工程量清单; 2.4现行技术规范; 2.5图纸; 2.6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2.7施工承包招投标文件; 第三条工程工期 3.1乙方按合同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工期为25 日历天。 3.2开交工日期及各阶段控制工期如下: 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 完工日期:2010年月日 3.3若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工程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日期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形象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因工期、进度计划变化而可能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已在合同中充分考虑,乙方不得另外提出且放弃补偿权。 3.4乙方不按合同、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影响合同工期的要求。 3.5因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延损失赔偿金:1000 元/天,拖延损失赔偿金限额:合同价格的10 %。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工程价款: 4.1.1价款说明: 4.1.2现拟本工程总价款为元整,大写元整。 4.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具体总价以最终结算为准。 4.3合同价格已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6.2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生产生活的水电费、质检(自检)、试验配合费、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及拆除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合同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责任及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的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4.4合同价格还包括必须赶工措施和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一切赶工或因加班而提出补偿要求将不会被考虑。 4.5合同价格包含了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或一方设备停滞、人员窝工而增加的费用。 4.6乙方负责供应自需的所有水、发电机和其他服务。如乙方使用现场甲方提供水、电等,乙方负责从指定接入点进行正确的接驳及所需的临时供水、供电管线及设施,同时按下列价格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用: 施工用电接口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备电缆、配电箱、自备发电机等。电1元/度。 4.7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费及规费由甲方上缴。乙方的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五条计量和支付 5.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估算或设计预算数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5.2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约定,工程量的计量均应以实际完成图纸净工程量为准,其计算方法如下:(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及计量规则)。 5.3预付款:无。 5.4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计量计算单并附上相应的施工原始资料报送甲方,甲方三天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有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

国家安全法试题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国家安全法试题法律法 规考试试题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阿克苏地区《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国家安全机关是( D )的主管机关。 A调查工作B、情报工作C、国家安全工作D、反间谍工作 2、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 C )、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A、立案 B、调查 C、拘留 D、扣押 3、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 A )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5日 B、20日 C、30日 D、10日 4、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A )相协调。 A、经济社会发展 B、文化教育 C、政治 D、社会主义发展 5、《国家安全法》的立法依据是( B )。 A、刑法 B、宪法 C、刑事诉讼法 D、全国人大的决议 6、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 D )。 A、罚款 B、处分 C、记过 D、表彰和奖励 7、每年()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A、5月14日 B、5月15日 C、4月15日 D、4月14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于()时间颁布实施。 A、2015年5月1日 B、2015年6月1日 C、2015年8月1日 D、2015年7月1日 9、()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A、党员 B、群众 C、人民 D、公民 10、()、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A、国家安全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政府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A、职责分工 B、密切配合 C、统筹安排 D、加强协调 2、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免检。 A、有关人员 B、资料 C、器材 D、商品 3、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A、文件 B、财产 C、资料 D、证件 4、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内部规定 D、国家有关规定 5、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A、从轻 B、减轻 C、从重 D、免除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001 xxxxxxx·xxxxxx项目部 水 电 安 装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工程发包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1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xxxxxxxxxxx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乙方已踏勘现场并充分理解施工图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工程 二、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 三、承包方式:劳务分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分包方式 1、本工程水电安装以包工不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人的劳保福费、保险费、冬雨季施工费、社保费,包自用的机械设备和小型工具(垂直运输设备由甲方提供)。包绝缘胶带,包预埋填充辅材,包本栋号工程其他班组施工需用的临时用水用电并安装到位,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正常用水用电。 2、按甲方指定的图纸范围及变更和技术交底要求,预埋所有的穿线管、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和空调穿墙管,排污管、屋面排水管、空调溢水管、阳台排水管安装施工确保竣工,如有变更增加工程量按实结算。 3、安装分户室内空开箱及空开、分户弱电箱、从电表箱到分户室内空开箱的管线,安装分户室内所有现浇天棚上、剪力墙的照明线管和接线盒,安装电井到分户室内弱电箱的穿线管及室内可视电视的穿线管,且所有预埋管线穿钢丝,确保线路畅通。 2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试题答案

法律法规培训试题答案 考试时间90分钟,共100分,共4页 一、选择题(请把正确的选项填在括号内,每题3分,共60分) 1、环境日为每年哪一天? ( C ) A、5月6日 B、5月1日 C、6月5日 D、10月1日 2、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应当( A )。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B、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监测 C、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产、同时监测、同时验收 3、下列哪项不会污染环境。(D ) A、固体废物施入农田 B、施用农药 C、有毒物质施入农田 D、生活污水经科学处置后施入农田 4、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A )措施。 A、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 B、统一规定、统一调整、统一监管、统一处理 C、统一调查、统一评估、统一监测、统一修复 D、统一方式、统一方法、统一调查、统一防治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B )起施行。 A、1986年1月1日 B、1986年7月1日 C、1986年5月1日 D、1986年10月1日 6、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C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级 7、(C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级 8、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实施细则,报(B )批准施行。.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环境保护部D、人民政府 9、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 B )公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环境保护部D、人民政府 10、数据处理精密度一般只取(A )位有效数字。 A、1-2 B、2-3 C、1-3 D、3-4 11、下列哪项不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内部质量控制?(D ) A、加标回收率 B、有证标准物质测定 C、方法对比 D、人员比对 12、下列哪项不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外部质量控制?(C) A、密码加标样 B、实验室间比对 C、测定方法检出限 D、留样复测 13、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实施内部审核每年(A ),以验证各项工作持续符合质量体系要求。 A、至少一次 B、一至两次 C、两至三次 D、三次以上 14、实验室分析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应从样品测定结果中扣除全程序(B )的测定结果。

最新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根据2011年以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为便于考生更好地应考,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说明。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第18号、第13号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第81号、第47号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第52号、第48号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第18号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第73号修正) 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6号公布,第638号修正)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公布,第638号修正)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第645号修正) 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638号、第653号修正) 1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653号修正) 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2.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第63号修正) 13.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第42号、第77号修正) 14.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78号修正) 15.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第一课: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 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点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3 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所有安全生产立法的根本宗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 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 系。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针 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 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 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个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它们 所反映的问题是不同的。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 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 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 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 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 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 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 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2.法规

水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基础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修订),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1996年5月15日修正,2008 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2.规划、土地、环境评价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2007年 1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发布),2006年12月 31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6月25日通过,1998年8月29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5年8月26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l 1月29日起实行。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环发[1999]6l号),1999年3月16日。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1999年4 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环 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4]164号),2004年12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9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2003年10月29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2005年12月20日 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 6月1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建设部第9号 令),2001年6月18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年12月1日起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0号),2003年5月1 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2004年4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安装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FS-DY-20745 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

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60 分) 1.《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 日)施行。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 5 )年。 4..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 )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护士条例》共6章35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8.《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施行。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个部分。 11.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施保护和管理.第三章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本市供水发展规 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用水单位需要增加公共供水量的,应当缴纳自来水增容 费.自来水增容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用于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委托持有相 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 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供水设施保护 ◆第十八条在供水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在 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二)开挖沟渠或者挖坑取土;(三)打桩或者顶进作业;(四)其他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九条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 控制范围,并设置保护范围的永久性识别标志.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管渠,输水安全和原水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条在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

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外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有关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时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 水,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和供水企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五章供水用水管理第二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供水企业应当设置水质检测机构,建立,健全水质检测 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当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水务局,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公共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 ◆第二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在供水输配管网上设立供水水压测压 点,做好供水水压的测压工作,确保供水水压符合规定的标准.市水务局,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压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协议精编

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协议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瑞祥之春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发包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瑞祥之春水电安装工程(包工不包料)分包给乙方施工。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接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议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瑞祥之春 2、工程地点:一澄江大道 二、承包方式及工作范围 1、承包方式:乙方承包水电安装(包工不包料), ①乙方负责工程水电安装工具。 ②负责配合甲方水电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2、工作范围:本项目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室内预留、室内预埋、安装及调试。 3、工作内容:

①电气工程:防雷接地、楼层电器管线预埋、等电位箱、盒、避雷网、针、公共部分照明安装、线槽桥架安 装、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强电系统调试。 ②给排水工程:预留穿墙、梁、楼板套管,管道(消防)预埋,消防包安装。公共部分给排水安装(各户水表至套房管道安装)、给水系统调试。 ③弱电(人防、消防)穿线管预埋。 ④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⑤止水钢板安装(电焊条FF方负责)。 ⑥配合甲方工程验收及材料进场清点、堆放至仓库。三、合同文件 双方共同遵守与业主的相关合同与协议,执行的合同文 件及其解释顺序为: 1、本份协议; 2、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等; 3、施工组织设计等现场技术、安全、文明施工文件; 4、水电作业指导书。 四、合同价格与合同工期 1、合同价款:本合同按包干价(包工不包料)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计算)。 2、合同工期:以甲方的计划要求为准。 五、质量要求

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带答案)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50分) 1、我国现行的工作方针是___。(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___起施行。( )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3、三线电缆中的红色线是___。( ) A、零线 B、火线 C、地线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_____。( ) A、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B、限期改正 C、停产停业整顿 5、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___进行灭火。( ) A、水 B、二氧化碳灭火器 C、干砂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适用于___的安全生产活动。( ) A、生产经营单位 B、道路交通 C、水上交通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9、《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___,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 A、审批和管理 B、认证和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___,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A、审批 B、评价 C、领导 11、《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___。( ) A、处理、解决 B、协调、解决 C、监督、解决 12、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___。( ) 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国家安全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商务部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___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水电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水电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工程工期: 本施工工期______日天,超过半年,每平方加一元计算。 三、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劳务包干,包综 合管理、施工管理,甲方提供全部施工辅材,如(焊条、封口胶、钢 丝、铁丝、钉子、胶带等等),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如电焊机、切割 机等)。 四、工程承包范围: 按设计图纸内给水、排水、建筑电器的劳务、消防系统及电梯、 弱电排管不穿线、不穿电缆。 五、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计算,18层为_____元/㎡包干。如有工程变更带来 的总价工程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工资。本合同质量保修为造价 1 的3%,保修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 1、高层建筑面积五层,小高层建筑面积四层乘以单价30%计算, 到封顶为止。

2、二次配管施工阶段,完成安装面积乘以单价的30%计算。 3、电器安装阶段,安装完成面积乘以单价30%计算。 4、工程完工,付至总造价的98%,余款保修结束后30日内结清。 七、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及目标: 1、乙方保证就承包工程的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 标准,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返工,全部由乙方承担。 2、质量要求及目标:合格。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人工资。 2、甲方及时安排材料进场,以满足乙方的施工要求(甲方不提 供施工工具)。 3、甲方应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乙方的顺利施 工。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每天24小时的连续施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