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络建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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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络建设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
根据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统一规划构建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将各市、县(市、区)已建成的教育城域网优化后通过省市骨干网连通起来,建成覆盖省、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相对独立、便于管理的传输网络,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网络之间的高速联通,为全省基础教育部门和中小学以及提供高速、稳定、开放、动态、安全的网络传输环境。
二、基本要求
(一)网络结构
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由省骨干网和市、县(市、区)教育城域网共同构成。
省骨干网由省核心节点和设在13市的业务汇聚节点组成,通过13市的业务汇聚节点将各市、县(市、区)教育
城域网与省骨干网连接起来。
各市、县(市、县)教育城域网结构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在省规划的框架下,切合实际进行具体规划建设。建议由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组成。核心层负责接入省骨干网及市内各县(市、区)的访问流量;汇聚层负责各县(市、区)接入层流量的汇聚和数据转发;接入层负责各地中小学校的接入。
省骨干网和市、县(市、区)教育城域网通过核心设备可以与江苏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简称JSERNET)公用互联网接通。
(二)网络性能
省核心节点到13市业务汇聚节点采用千兆GE链路连接,带宽应随应用流量需求而定,如果有条件可增加一条备份链路。
各市、县(市、区)教育城域网中心到市业务汇聚节点的接入带宽不小于100M。各中小学校接入方式和带宽应有
多种选择,可以根据今后的业务需求进行带宽扩容和升级。
各层的连接速度应能支持开展远程教育、网上教学、流媒体、多媒体等业务。内、外网用户可以无障碍地快速访问网内所有资源中心网站和校园网网站。内网用户访问互联网或外网用户访问内网可分别通过省、市、县(市、区)各级的互联网连接线路就近实现。
(三)网络安全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全省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统一管理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区网络的安全要求策略,明确各级教育机构和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职责,规范本地区网络管理安全细则和奖惩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基础教育计算机网将遵循功能部件分开、故障风险分散、结构冗余、电源冗余等原则,以提高网络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自动恢复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应用,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防止木马和病毒入侵,遏制不良流量,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络资源
的滥用,以及合法用户无意间对网络资源的破坏。定期对整体网络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测,修补网络及主机系统的安全漏洞。
(四)网络管理
建立省、市、县(市、区)、校四级网络管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建立本地区网络运行管理机构,负责对本级网络进行维护与管理。各级管理机构之间要建立连通渠道和对接机制,为网络的各种应用提供快速响应服务,保证网络运行的畅通、稳定和安全。
三、主要建设任务及分工
省骨干网由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建设,各市、县(市、区)教育城域网由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建设。
省教育厅负责制订《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负责对骨干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各市级教育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按照科学性、可
行性原则,制订本地区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的实施方案。已经建成教育城域网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接入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的改造和升级方案。方案制订好后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实施。在项目实施中,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本地教育城域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时间要求
2009年完成制订《实施方案》,完成省核心节点和设在13市的业务汇聚节点的建设,建成基础教育计算机网骨干网。
2010年各市、县(市、区)完成制订本地区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的实施方案,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接入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的改造和升级方案。在此基础上,将已经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教育城域网接入省骨干网,到2012年全部教育城域网接入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同时
建立各级网络运行管理机构、完善机制,完成江苏基础教育计算机网的建设工作,为以促进全省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应用为主旨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创造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