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增强五种能力 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
推进新时代税收共治应注重提升“四种能力”
推进新时代税收共治应注重提升“四种能力”作者:张华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20年第05期摘要: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新时代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税收;新时代:“四种能力”税收共治是以社会为治理主体,以税务部门为主责部门,以优化税收服务与管理为目标任务,是具备共同目标的税收利益相关方之间合作、协商并采取联合行动的动态过程。
税收共治更多地体现为税收共治主体在充分协商和参与的基础上,尽可能达成共识后而协同配合的税收治理行动,是在单一式税收治理格局基础上一种合作式的新型税收治理模式和体系。
税收共治是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国家治理模式转变在税收领域的必然要求,是税收征纳关系发展变迁的必然结果,也是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新时代推进税收共治应注重提升“四种能力”。
一、统筹协调能力税收共治涉及多个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在当前税收共治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是確保税收共治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税务部门要依托地方各级政府税收共治领导机制,建立完善的统筹协调机制或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向税收共治各主体及时通报税收共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协商处理方式和解决办法,提出下一阶段税收共治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对税收共治领导机制确定的事项,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形成了协同推进税收共治的强大合力。
二、信息处理能力发达国家的税收共治先进经验充分说明了信息化建设对税收共治的重要性。
在认真研究税收共治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的税收共治信息处理系统。
信息处理系统要改变目前互不兼容,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工商、财政、税务、国库、海关、商业银行、产权交易等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增强涉税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连续性,提高税务部门捕捉信息的水平。
加强税务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税务执法能力建设税收是一个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基础。
而税务执法作为税收管理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着税收征管的效能和公正。
因此,加强税务执法能力建设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税务执法的执行者是税务人员,他们需要具备高素质和强专业能力。
首先,需要进行全面的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和税收专业素养。
其次,要加强队伍的建设,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工作效率。
通过选拔优秀人才,以及培养和引进专业人士,确保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实力。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是税务执法的依据和指南,对于确保执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部门需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完善和修订相关法规和规章,确保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和一致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使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广泛传达给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高他们的税收法律意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现代税务执法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效率。
税务部门需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完善和提升各项信息化系统和设施的功能和性能。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提高税务执法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同时,也需要加强信息安全建设,确保税务信息的保密性和防篡改能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执法监督是保障执法公正和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税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效果的评估和考核,通过统计和数据分析,评估执法的实际效果和改进空间,为优化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总之,加强税务执法能力建设是确保税收征管有效进行的关键举措。
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才能够提高税务执法的效能和公正性,为国家税收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深化税务执法能力建设,是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税收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税总:从5个方面加大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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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从5个方面加大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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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41期
本报讯(记者米太平)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事前明责晰权、规范执法行
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和强化执法监督5个方面,对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提出要求,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权责清单管理,编制并公布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开展试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稳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印发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范本,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和透明高效的全国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运行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规范执法行为,清理并减少进户执法事项,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国地税执法资源整合,减轻纳税人负担;要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指引,加强执法记录,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权力制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在规范行政裁量权方面,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核定征收管理,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强化执法审核,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
对于强化执法监督,通知则明确,要加快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税收执法督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11.21•【文号】国税发[2001]130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30号2001年11月21日)为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保证税收执法队伍的基本素质,调动税收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下来,请认真贯彻执行。
已经实行执法资格认证的地区,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注意总结经验,做好执法资格认证工作。
尚未实行执法资格认证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办法》规定,从2002年起试行;执法能级认证的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附件: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保证税收执法队伍基本素质,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人员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必须依照本办法取得执法资格。
未取得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
第三条税务人员依照本办法取得相应的执法能级。
执法能级与奖金福利挂钩,执法能级间的奖金福利应适当拉开档次。
执法能级应作为聘任、提拨、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税务人员取得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连续五年不在税收执法岗位工作的,其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需要重新认证。
第五条省级税务机关统一部署本辖区税务人员的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
执法资格认证每年举行一次,执法能级认证每二年举行一次。
省级税务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时限。
第六条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人事、法制、教育部门办理。
提升税务执法能力
提升税务执法能力税务执法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保护和税收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税收法律的执行和公平性,税务机关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
本文将着重探讨如何提升税务执法能力,以保证税务机关的工作有效性和合法性。
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
税收法律是税务执法的根本依据,只有充分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的内容和原则,才能正确地执行税务执法工作。
税务机关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研讨,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对税法规定的准确把握。
其次,税务机关应加强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税务执法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只有掌握了科学的执法方法和技巧,才能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税务机关应组织专业的培训班和讲座,邀请税务执法领域的专家教授讲解执法技巧和实践经验,同时进行实地案例分析和模拟执法训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
此外,税务机关还应加强执法与科技的结合。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税务执法也需要与之相适应。
税务机关可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通过建立税收大数据平台,可以实时监测和分析涉税信息,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税务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执法系统,提供智能化的执法决策支持,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此外,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与协调。
税务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的合作,只有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行政机关以及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配合,才能形成合力,提高执法的效果。
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税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最后,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对于税务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
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结果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激励和约束,确保税务执法的公正、公平和专业。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收秩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收秩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种种挑战,包括税收规模庞大、税种繁多、税收征管难度大等因素,因此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收秩序势在必行。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随着税收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高效地征收和管理税收成为了税务部门面临的重大难题。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可以通过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税务部门的规范化执法水平,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还可以规范纳税人的行为,减少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从而增加税收的实际收入。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纳质量。
税收征纳质量的改善对于税收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可以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审核和核实,减少虚开发票、偷漏税等行为,提高税收征纳质量。
同时,加大税收执法力度还可以推动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强纳税人的合规意识,提高税收遵从性。
再次,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有助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税收违法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扰乱了税收秩序。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可以通过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起到震慑作用,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还可以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跨地区、跨行业的跨地区等复杂的税收违法行为。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还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
税收征管的公信力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可以加强税务部门的公正、公平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
增加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打造公平的税收征管环境,也是维护税收秩序的关键。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收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执法力度的加大可以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提高税收征纳质量,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3.21•【文号】税总办发〔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3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现将《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19年3月21日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聚焦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精简办理手续,从快解决问题,过硬成效检验,全力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红利账单100%有推送,有效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手续简、成果显,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实简快硬”,全力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宣传辅导要“实”,辅导对象实打实再扩围、辅导内容实打实再深化、辅导方式实打实再扩展、辅导质效实打实可验证;手续办理要“简”,政策内容简明解读、优惠办理简便操作、政策红利简洁推送、办税流程简化环节;问题解决要“快”,问题快速收集、投诉快速处理、需求快速响应、结果快速反馈;成效检验要“硬”,服务标准要硬、工作作风要硬、风险防控要硬、改进完善要硬。
——坚持把握关键,扎实做好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
把握关键时期,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公布后立即开展宣传辅导;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每个申报期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把握关键目标,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推送红利账单,展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把握关键征期,4月份征期是多重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要提前预判并提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关键征期平稳运行。
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涉税案件调查和举证能力
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涉税案件调查和举证能力税务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涉税案件调查和举证能力。
只有具备了这些能力,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详细探讨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涉税案件调查和举证能力。
一、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税务执法人员首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税收法律是税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基础,只有深入了解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类涉税案件。
此外,税务执法人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妥善处理案件。
二、调查技巧和调查方法税务执法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调查技巧和调查方法。
在涉税案件中,调查是关键环节,只有通过科学和规范的调查,才能获取有效的证据。
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调查思维,采取合适的调查方法,做到面面俱到地收集证据。
例如,他们可以采取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勘验现场等方法,全面了解案件的真相。
三、证据收集和分析能力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证据收集和分析能力。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他们需要准确、全面地收集证据,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判。
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税务执法人员应学会辨别证据的真伪,并对其作出判断,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在办理涉税案件过程中,撰写各类法律文书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税务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准确表达案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决定。
合理、规范的文书撰写,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沟通和协调能力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他们需要与相关当事人、相关部门以及其他执法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才能准确获取案件信息,进一步开展工作。
此外,税务执法人员还需要具备协商处理纠纷的能力,尽量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规范执法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规范执法行为在税收管理领域,税务工作人员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执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因此,税务工作人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秉持公正执法的原则,以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本文将探讨税务工作人员如何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一、重要性规范执法行为对于税务工作人员而言至关重要。
首先,规范的执法行为能够增强税收征管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
纳税人只有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充满信任,才会积极主动地履行纳税义务,从而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其次,规范的执法行为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降低税务争议的发生率,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依法纳税的积极性。
再者,规范的执法行为有利于优化税务工作环境,培养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税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推动税务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应遵循的原则为了确保税务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与公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 法定原则: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扩大权力或滥用职权,必须依法行政,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公正原则: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中应当做到公正无私,不被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利益所左右,不得接受贿赂或利益输送,确保对待各类纳税人一视同仁,实现税收的公平征收。
3. 监督原则: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中应当接受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监督机制应当健全,对于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以形成严肃的执法氛围。
4. 服务原则: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中应当承担教育和引导纳税人的责任,以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为目标,协助纳税人合法履行申报缴纳义务,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三、具体方法为了使税务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化,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方法。
1. 加强培训:税务工作人员应接受系统的职业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提升税收治理六大能力的理解
提升税收治理六大能力的理解税收治理是一个国家管理财政收入的重要方面,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我们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法律法规能力税收治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税收征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包括制定和修订税收法律法规,建立税收政策和制度,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加强税收执法力度等。
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确保税收的公平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信息化能力税收治理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和信息化手段。
要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需要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系统,实现税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利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风险管理能力税收治理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和挑战,如逃税、偷税等行为的存在,对税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协调能力税收治理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
要提升协调能力,需要建立起税收治理的协调机制,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税收治理工作。
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征管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税收治理的挑战。
五、服务能力税收治理不仅是对纳税人的管理,更是对纳税人的服务。
要提升服务能力,需要改进税收服务模式,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指导,提供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监督能力税收治理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税收征管的公正和透明。
要提升监督能力,需要加强税收监督机构的建设,完善监督制度和措施,加强对税收征管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税收征管的公正和透明。
通过提升税收治理的六大能力,可以提高税收的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5.29•【字号】豫地税发[2007]75号•【施行日期】2007.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的若干意见(豫地税发〔2007〕75号)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税务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在南阳市地税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规范税务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基层地税机关税收执法的工作方法指导,规范基层执法实践,规避执法风险。
实践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一、关于执法程序方面的问题(一)关于证据调取问题1.税务机关在调取证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时,应有不少于两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并由参与取证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署姓名。
2.税务执法人员在调取书证时,如原件不便调取,可由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掌管这些书证的部门负责人复印有关书证,复印后,由上述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现存于某某处”等字样,并加盖该单位行政印章,或由上述经办人员签字(包括姓名和复印日期)并按指印。
若相对人是公民的,由本人按照上述要求,注明复印件出处,同时签字并按指印,严禁以私人印章代替签字。
对上述复印的书证,应由不少于两名的参与取证的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在对有关书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实无误后,签署“调取人:××× ×××”的字样,并注明取证日期。
若复印的书证(如帐簿、凭证、合同等)数量较大、不便相对人逐页签字的,应由相对人分类予以装订,并分别制作封面说明,封面说明应包括书证的页数和书证所含项目的总金额,相对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封面说明上签字、盖章外还应在骑缝处加盖公章;相对人是公民的,也应在封面说明和骑缝处签字并按指印。
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税收执法是确保国家财政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由于税法的复杂性和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税收执法一直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确保税收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合理完善,各国都致力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的提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首先,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
税收执法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对税法的理解和适用能力要求较高。
因此,对税务人员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培训应包括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和实践操作,以提升税务人员的综合能力。
其次,提高税收执法的科技化水平。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税收执法也可以借助科技手段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应该加强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纳税人数据进行分析和整合,实现对纳税人的精确定位和监测。
同时,还可以借助电子发票、电子税务局等工具提高税收征纳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减少人为错误和漏洞。
第三,加强税收执法的协作与合作。
税收执法需要各个部门的协作和合作,特别是税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
税收违法行为往往伴随着其他违法行为,如虚假交易、资金洗劫等,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和信息共享。
因此,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加强税收执法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效果。
第四,完善税收执法的激励机制和惩罚力度。
税收执法需要有明确的激励机制来鼓励税务人员履职尽责,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惩罚力度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对税收执法业绩的评估和奖励力度,提高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同时,针对严重违法行为,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严厉打击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形成威慑效应。
最后,加强对纳税人宣传教育。
税收执法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对纳税人的引导和教育。
宣传教育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法规定和义务,提高纳税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税务工作人员作为国家财政税收管理的关键力量,其税务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税收法规的正确执行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收秩序的稳定,也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权益保护。
因此,税务工作人员应当始终把遵守法律法规作为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秉持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开展税务执法工作。
1. 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税务工作人员首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他们需要全面了解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熟悉税务执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掌握税务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
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判断案件情况,做出正确决策。
2. 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税务工作人员在执行税务执法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
包括了解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都需要规范操作、详细记录,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同时,在处理案件时要注意事实证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不偏袒任何一方,始终保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场。
3.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中,要积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他们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正确适用税法,合理解释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与纳税人接触过程中,要友好、耐心地沟通,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避免出现误解和不满情绪。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确保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执法行为规范,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对税务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允许纳税人及其他相关方通过合法途径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并对举报事项进行严肃处理。
只有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才能有效约束税务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税收执法的公正和权威性。
5. 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税务工作人员在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方面,还需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25期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19年7月18日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根据《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1号)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标准引领。
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建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适应基层特点。
立足基层税务机关实际,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强化税收执法规范
强化税收执法规范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者。
然而,税收征收与执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如何强化税收执法规范,提高征收效率和公平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完善税法体系、加强税务机构建设、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化三个方面,阐述强化税收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首先,完善税法体系是强化税收执法规范的基础。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相对复杂,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导致执法的空间和难度。
因此,要加强对税法的修订工作,明确法律条文的表述,简化和统一规定,减少执法过程中的误解和争议。
同时,要加强税法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和遵守意识,形成良好的税收经营环境。
其次,加强税务机构建设是强化税收执法规范的重要保障。
税务机构作为税收执法的主体,其组织结构和能力水平对执法效果至关重要。
要加强税务机构的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税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执法素质。
同时,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此外,还需要加强税务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第三,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化是强化税收执法规范的重要途径。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手段已成为税收执法的重要工具。
要加强对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税务数据的共享和交互,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
同时,要加强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执法预警机制。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纳税人隐私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总之,强化税收执法规范是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完善税法体系、加强税务机构建设、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化是其中的关键要素。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税收执法规范将得到不断提升,税收环境将更加公平、透明,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字数:576)。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20年第11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保障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264.46亿元,同比增长9.89%,增收23.80億元。
其中税收收入188.90亿元,同比增长4.85%,增收8.73亿元。
2.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工作,加强所得税和“九税二费”管理,进一步提升土地税源管理、房地产税收管理质效。
2019年全市减税降费34.46亿元,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新政等共计减免税收30.31亿元,社保费降率减征4.11亿元。
3.推进办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依托金三系统“智能一网通平台”,对接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和“企业注销全程网上办平台”,优化新办企业信息确认、发票申领办理、全程网上办企业注销流程,实现企业开办税务事项半小时办结、线下企业开办主要业务自动办理以及注销自动预检与反馈。
二是推进办税事项标准化,减事项、提效率。
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归并,将原146项办税事项压缩至140项,实现税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网上办、零上门、掌上办四个100%全覆盖;140个税务事项中即时办结事项占比78.1%,其中24个限时办结事项平均提速62.3%,共有 62项实现全市通办,通办比为44.29%。
三是推进办税体系多元化。
推进基层场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和办理,持续优化“一门办税”。
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理能力
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理能力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务执法人员是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
为了确保税收法律的有效实施,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技能来处理税收违法案件。
本文将从税收执法能力、法律知识、调查技术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收执法能力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税收执法能力,包括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税务检查、办理案件等方面的能力。
首先,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全面、深入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
税收法律法规繁多复杂,税务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包括税收征管法、税务行政处罚法等,以及税务部门规章和规定。
只有牢固掌握税收法律法规,才能在工作中正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程序。
其次,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开展税务检查的能力。
税务检查是税务执法的重要手段,税务执法人员需具备熟练的调查取证技巧、分析判断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他们需要准确判断案件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能够采取有效的调查方法,收集有力证据,为案件处理提供支持。
最后,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办理案件的能力。
税收违法案件处理程序严谨,税务执法人员需要熟悉案件处理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听证、作出决定等。
他们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案件事实,正确评估案件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做出公正合法的决定。
二、法律知识税务执法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以保证税收违法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税收法律法规是税务执法工作的基石,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学习。
他们应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熟悉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及时掌握并理解新出台的税收法规。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税务执法人员才能与税收违法行为保持同步,并能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进行案件处理。
除了税收法律法规外,税务执法人员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如行政法、刑法、证据法等。
这些法律知识的掌握将为税务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提供法理依据和参考,帮助他们正确处理案件。
打实廉政勤政基础增强依法办税能力
打实廉政勤政基础增强依法办税能力
翁和生
【期刊名称】《唯实》
【年(卷),期】2000(000)008
【摘要】无
【总页数】2页(P67-68)
【作者】翁和生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打实廉政勤政基础增强依法办税能力 [J], 翁和生
2.增强依法治国意识切实推行依法行政 [J], 姜钟良;沈秋平
3.增强五个能力发挥五个作用切实强化气象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基础地位[J], 陈艳华
4.加强实战训练增强民警依法使用枪支的意识和能力——关于宁夏公安民警依法使用枪支情况的调研报告 [J],
5.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J], 白家强;张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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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内容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内容税务执法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务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征收等活动的过程。
税务执法方式是税务机关依靠自身职权,通过调查、询问、检查、拘留、处罚等手段对违法纳税行为进行制裁的方式。
税务执法方式不仅需要强调效率,还需要注重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和人性化。
一、依法依规开展税务执法税务机关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职权,保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机关应将职权行使和行政责任划分清晰,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作出纠正和返还处理。
同时,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证据收集程序,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税务机关应增强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法律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行为中的违法违规风险。
三、建立健全纳税信用评价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行为和诚信情况全面纳入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操作机制,以评代管,以信用为基础,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进行分类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可以通过严格实施税收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形成行业诚信操守,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
四、加强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设计加强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设计,可以通过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加强执法过程中的交流沟通和理解,考虑被查企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降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经营的负面影响,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同时,税务机关应当落实执法保障措施,保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五、促进社会监督税务机关应当积极与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建立联系,加强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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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五种能力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工作目标的保证,是创造优质、公平投资环境的前提。
如果税收执法失去统一标准,严格执法变成随意执法,那就谈不上公平性。
从当前税收工作的现实看,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仍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程序上的不合法性,制约了依法治税的进程。
一、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多次的税收执法检查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主要表现在“三不规范”(一)执法程序不规范遵循法定程序,应是确保税务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然而,在税收执法中程序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却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一是违反法定形式。
例如因检查人员与纳税人“很熟”,往往在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就比较典型,比较普遍。
遵循必要的形式是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其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同志书”。
这就要求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同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
二是违反法定步骤。
税务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任何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都归定了其必要的步骤,应不折不扣地执行。
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缺少一些步骤的事实大量存在,如有的将税款核定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并同时送达纳税人;有的在送达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没有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有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而是使用事先盖好了县(市)局长印章的扣押单、扣款通知书,如此等等,都违反了法定步骤。
三是违反法定顺序。
税务执法中的步骤是有先有后顺序的,应当依次进行,并不是可先可后的,前一个步骤不能拖到后面实施,后一个步骤不能提到前面进行,混乱无序。
如:《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次序是:责令限期缴税;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的财产;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税的,立即解除保全措施,在限期内未缴税的从冻结存款中扣缴税款或一发拍卖或变卖扣押商品用以抵缴税款。
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必须按次序执行这五个程序,不能前后颠倒或省略其法定次序。
税务执法人员只有按税法规定的次序执行税法,其执法程序才是合法的、有效的。
四是违反法定期限。
违反法定期限有两种情形,一是超过法定期限。
例如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但常常出现没有按法定定期限期办理的情况,而导致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缩短法定限期。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2日内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除外),但有些基层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时,责令当事人在短于15日的时间内缴纳罚款,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税务文书不规范。
表现在一是文书使用不规范。
如由于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本应使用《催缴税款通知书》,却使用了《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更是五花八门,有的用“税务处理决定”,有的用“税务处理决定书”,有的用的是行政公文如“关于税务处理决定的通知书”等,其格式、内容、文体都不符合要求。
二是文书填写不规范。
税务人员在搜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应根据各类文书的具体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晰、工整,表述严密、明确、全面,填写完整、规范,应用法律条文要准确、详细,反映的数据、逻辑关系要无误。
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文书填写格式混乱、内容不全等问题。
如完税凭证没有纳税人代码,没有盖章、签名,税种混淆,项目漏填等。
三是文书内容不规范。
对税收违章事实认定不清,对告知事项表述不明,对税法概念引用不准。
笔录文书上时常出现“偷逃营业税”、“漏缴地方各税”等字眼,税法上并没有“偷逃税”、漏税、等概念,“地方各税”也是口头语,因而不能出现在税务法律文书中,更不能以此作为进行处罚的定律。
此外,凡涉及纳税人听证、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权利应在文书中予以载明,但实际工作中时却往往疏忽了这一点。
四是文书送达不规范。
在送达环节,必须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经营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后,文书才能生效。
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处,方能视为送达。
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没有送达回证,有的没有受送达人签名或没有见证人签名,有的没有送达地点,有的没有送达日期等等。
(三)征管资料不规范。
税收征管资料是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税收征管资料是税收执法的载体,是税务机关进行征管、统计分析、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工作的依据。
征管资料管理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收集不及时。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资料和文书,理应及时归档,但事实上有许多资料留在税务人员手中,由于收集不及时,造成资料丢失,不利于税源监控,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影响税收征管。
二是内容不完整。
由于纳税人及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征管资料的错漏率很高,如有的纳税申报表没有,有的税务登记没有填写地址,或没有联系电话,或没有填写银行帐号等,如此等等,都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效率和效益,同时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量。
三是资料不齐全。
目前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划和协商,各税务机构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征管范围和各自的要求,收集征管资料及信息,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尤其是国地税共管户,资料、信息不能共享,造成资料不齐,信息不全,出现征管死角。
四是管理不规范。
从基层的情况看,征管资料的管理不被重视,是当前税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文件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档案,列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的管理范围,并接受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状况比业务需要的,而税收执法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则是直接服务于税收征管业务需要的,是有一定时效的情报资料档案,由于缺少硬性的管理办法,一些单位因此不重视征管资料档案管理,随意性大,需要时就及时抱佛脚,应付了事,没有具体措施,管理很大不规范。
二、税收管理员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一是执法思想落后。
为数不少的税收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
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是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
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
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工作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是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
税收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是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
税务工作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
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三、增强五种能力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收管理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求就是“依法征税”、“公正执法”,主要体现在一是依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做到既不越权,又能将权限范围的事项处理好;二是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在对纳税人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法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不能违背程序,更不能颠倒法定的方式和步骤;三是依照规定的文书办理。
为此,针对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当前地税系统应增强五种能力,进一步规范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
一要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增强规范执法能力。
针对部分税收管理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必须通过学习培训来解决。
一是要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税务执法人员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和不执法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为税收事业献身的崇高信念。
二是要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干部队伍进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针对性素质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使广大税务人员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能够正确执法。
二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在内部监督上:一是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
要在明确执法部门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对不履行职责或执法不当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便更好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税务执法检查。
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保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
在外部监督上,要强化党组织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税务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实施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税务人员权力运作情况,强化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三要规范税收执法服务,增强税务执行能力。
一要更新服务理念。
树立以纳税人为顾客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实现“执法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以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考评税务干部工作实绩和效率的重要标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
二要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
按照“环境简洁大方、文化氛围浓厚、设施完善实用、服务细致周到、流程高效规范、管理严谨慎密”的原则,进一步精减工作流程,完善服务规范、标准、质量、考核等,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满意”办税服务厅,通过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提供服务型纳税环境,实现纳税人满意,树立税务新形象。
三是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
强化稽查,依法打击偷、逃、抗、骗税等违法行为,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努力做到使守法纳税人满意。
四是坚持“科技加管理”,加速纳税服务信息化,全面提高办税效率。
依托网络平台,实现办公自动化,开辟网上服务系统,发挥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优势,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和税收服务社会化,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最大的方便,并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和办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