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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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要求,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相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赛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实举措、准发力”,督促各地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进一步聚焦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中违规谋利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聚焦2022年以来各地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在教辅材料方面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擅自在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二)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征订教辅材料;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制定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
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四)学校或教研部门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
(五)以家委会名义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并在年级或班级一定范围内使用;
(六)其他在教辅材料方面侵害学生利益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自2023年4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举措。各学校于4月28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4月25日至6月5日)
各学校对照《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迅速启动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5月中旬前完成首轮自查自纠工作,并自觉将自查自纠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主动公开专项治理内容和投诉举报渠道(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学校于5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6月5日至9月29日)
教育局采取重点督查、联合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各校方案制定、工作部署、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等情况进行大排查。特别是
家长反映强烈,问题未得到解决的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的学校,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四)巩固提升(10月9日至12月30日)
各学校在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漏洞和短板,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及时修订和完善教辅材料有关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治理阶段成果。各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年度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校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迅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校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坚持立行立改,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治理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的各种乱象,推动构建规范教辅材料监管长效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
教育局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工作推进迟缓,专项治理走过场,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上报市纪委机关处理,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联络员:*****
邮箱:*****
附件: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表
2023年4月14日
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H作进展情况表
违规项目:1)擅自在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文件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2)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另行征订教辅材料;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4)学校或教研部门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
(5)其他在教辅材料方面侵害学生利益行为;
(6)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