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的处理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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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目前没有对垃圾进行系统的分类处理,这与我市生态绿色城市建设的要求以及发展相距甚远,我市刚被评选为“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们应当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分析:

具了解,目前我市日产生活垃圾约10000吨,其中2600吨左右由我市现有的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余下7000多吨生活垃圾填埋在全市近百个简易填埋场。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我市的这些生活垃圾无论是焚烧还是填埋,都没有经过分类,而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前处置的重要环节。不经分类直接高温焚化,会产生“二恶英”这种剧毒的致癌物质,造成空气的污染;简单填埋,不单会占用大量的土地,有毒垃圾还会严重污染土地。如果在生活垃圾进行焚烧或者填埋前,进行分类处理,既可以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又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焚烧量以及有毒物质的焚烧。因此,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前提是要对垃圾进行分类,这样有利于减少占地,降低污染,扩大废物利用率。

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比如电池。电池里一般都含有汞或镉等有毒的重金属,这些废电池如果填埋,有毒重金属就会吞噬土地,并通过雨水的淋溶,进入到地下水当中,造成严重污染。有这样一组数据:一粒纽扣电池可以污染60万公升水,一个一号电池烂在地里可以让一平方米土地受到污染,并造成永久性公害。还有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等,这些有害垃圾都需要经过特殊的安全处理的,不能一埋了之。

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塑料瓶和塑料袋等塑制品,属于高分子聚合有机物,如果填埋是很难自行分解,但如果分类回收,溶解再次循环利用,就可制作成其他用品或者用于炼油的原料。还有废纸、废金属、废布料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1吨废钢铁可炼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再就是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厨余垃圾,等废弃物,经过生物技术处理,可以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除了上述几类垃圾以外,剩下的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用卫生填埋可有效的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鉴于垃圾分类处理的种种优越性,我国早在1996就立法确定要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7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建设部2000年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2004年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中,提出要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对分类方法、要求、操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因此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有法可依,且必须实行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办法:

1、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提到政府议事日程,将垃圾的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加工、分类处理等环节一一落实,建立垃圾分拣中心和资源化利用工厂等硬件设施。我市有部分小区已经安放了分类垃圾桶,但取效甚微,有人说是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不高,宣传工作不到位。其实,市民垃圾分类投放只是有利于政府分类收集,即使市民做好了垃圾分类投放,政府的垃圾车一来,分好类的垃圾又混着装上一个车拉走,这样一来先前的分类投放变得毫无意义。只有落实好分类运输、分类加工、分类处理等环节,才能使得市民“分了不白分”。垃圾分类从市民投放垃圾开始着手抓,但更需要政府后续的处理环节和制度建立健全,两者缺一不可。

2、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自发运行作用。我市有的垃圾分类体系主要由市场自发运行,由众多企业自发形成的利益链驱动实施,但缺乏政府的主导推动和有效指导。正是垃圾后续处理环节与垃圾分类法的完全不配套,使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处理最终流于形式。如果能够落实配套措施的建设,政府再鼓励资源再利用和综合处理技术的产业,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广泛宣传,提高市民意识。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向居民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减少后期垃圾分类运营成本,采用公众能够接受的科学方式,促其知行合一,使政府、公众密切配合起来,真正做到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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