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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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工程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联系单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指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用于双方单位之间交流信息、落实责任、确认进度、协调问题的书面文件。

工程联系单必须是真实、准确、详尽的记录,是工程联系双方共同约定的重要凭证。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址、项目负责人等;2.联系单编号:每份工程联系单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查询和归档;3.联系双方信息:包括发起方和接收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事项描述:具体描述此次联系单的内容、要求和目的;5.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并约定完成的时间节点;6.确认方式:确认落实情况的方式,如书面回复、电话通知等;7.附件: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文件、图片等。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通知类:用于告知对方某个事项或状态;2.咨询类:用于向对方咨询意见、解决问题;3.确认类:用于确认对方已经收悉或执行某项事务;4.协调类:用于协调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复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署。

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便于查询和整理。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制订及流程第九条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

第十条发起方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联系双方信息、事项描述、落实责任单位等,然后交给接收方。

第十一条接收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应当及时阅读、确认内容,并按照要求执行。

如有疑问或无法按时完成,应当主动与发起方联系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发起方在规定时间内应当确认接收方的执行情况,并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

三、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工程师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编写。

2. 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费用预算等。

3.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构、夸大或者隐瞒工程实际情况。

4. 工程联系单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工程联系单的格式是否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

5. 工程联系单经审核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章或者公司章。

四、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归档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发放,发放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2. 工程联系单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工作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归档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原件、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工程联系单的批准意见等。

4.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五、工程联系单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程联系单的修改和作废1. 工程联系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程联系单进行修改。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中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物资等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单管理。

三、联系单的定义联系单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为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传递信息等目的而制作的书面文件。

四、联系单的分类1. 设计联系单:用于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2.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3. 监理联系单:用于监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监理工作、监理意见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4. 采购联系单:用于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采购计划、采购进度、采购质量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5. 物资联系单:用于物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物资供应、物资管理、物资使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五、联系单的管理要求1. 联系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内容、处理意见等。

2. 联系单的填写应由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联系单的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确保传递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4. 联系单的处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 联系单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联系单的处理流程1. 接收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收到联系单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2. 处理联系单:根据联系单内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处理结果。

3. 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及时反馈给联系单的发起人。

4. 跟踪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跟踪联系单的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联系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背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标准1.工程联系单的填写要求:–工程联系单必需由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亲自填写,包含填写日期、工程名称、工程描述、工程开始时间、工程结束时间、工程费用估算等内容。

–工程联系单必需准确、清楚地描述工程情况,包含工程地方、工程规模、工程周期、工程人员布置等信息。

–工程联系单必需注明相关的工程料子、设备、工具等需求,以便采购部门进行准确的物资调配。

–工程联系单必需确定工程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流程:–工程联系单必需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后才略执行。

–部门主管在审批工程联系单时,必需审查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

–部门主管对于工程联系单的审批结果必需做出书面看法,并进行记录。

3.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与监督:–工程联系单执行过程中必需有特地的工程监督人员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依照计划进行。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定期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提交工程进展报告,以便及时跟进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及时记录工程中的问题和改进看法,并将其反馈给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

四、考核标准1.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和审批:–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工程联系单,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没有遗漏。

–工程联系单必需依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及时收集和整理审批结果。

2.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与监督:–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定时完成工程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必需详实、准确。

–工程监督人员必需及时记录工程问题和改进看法,保证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3.工程联系单的执行结果:–工程必需依照工程联系单要求的时间、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执行。

–工程执行结果必需符合工程联系单中的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认可。

五、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填写工程联系单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处理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联系单是建筑行业中常用的一种工作联系方式,用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沟通和协调各方面的事宜。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效益。

二、工程联系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可将工程联系单分为以下几种:1.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现场各方之间协调工作、确认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

2. 质量联系单用于质量现场监督,记录现场各方人员在质量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与整改。

3. 安全联系单用于安全方面的责任及规范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保证现场人员安全。

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1. 填写工程联系单填写工程联系单需要如实、准确地记录内容,不得有涂改、抹去等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联络人员、联络单位及其联系电话。

•事发时间及地点,情况描述和建议处理措施等。

2. 签字确认工程联系单填写完成后,必须由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 反馈处理根据不同的工程联系单种类和情况,及时分配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 归档备案处理完成后,工程联系单需按要求归档,并做好备案工作。

四、工程联系单的保密性所有涉及工程联系单的信息都应该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看,避免信息泄露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五、工程联系单的注意事项1. 确定联系人在填写工程联系单时,需确保联系人员的身份和所在单位,防止填写记录出错,导致工作受阻。

2. 协调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送工程联系单,协调处理,保证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3. 关注进展一旦工程联系单被派发给相关部门,需要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度和效果,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六、总结本文档主要介绍了工程联系单及其相关管理流程、注意事项和保密性要求。

工程联系单不仅能有效协调施工现场的各方面工作,还能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转,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稳定推进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

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包括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质量联系单、工程安全联系单等。

三、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发出,用以通知、提醒、催办、协调、确认、记录等目的的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文件。

四、工程联系单的种类1.工程变更联系单:用于跟踪和管理工程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审批、变更执行等。

2.工程质量联系单:用于通知和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和结果落实情况。

3.工程安全联系单:用于通知和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结果落实情况。

4.其他工程联系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制定其他形式的工程联系单,如工程进度联系单、材料采购联系单等。

五、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处理流程1.工程联系单的发放:(1)由工程联系单发起人填写相关内容并上报至相关部门或责任人;(2)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批并确定处理人员;(3)处理人员按照工程联系单要求进行处理并填写反馈意见;(4)发放人收到反馈意见后进行记录并归档。

2.工程联系单的处理:(1)收到工程联系单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进行确认,并按要求进行处理;(2)对于不能按要求及时处理的情况,需及时向发放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3)处理完成后,反馈处理意见,并提交相关记录材料。

六、工程联系单的保存和归档1.工程联系单的保存:(1)所有发放的工程联系单都应备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留存发放人处,复印件留存处理人处;(2)工程联系单的保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

2.工程联系单的归档:(1)已处理完成的工程联系单,应及时归档并做好相关记录;(2)已归档的工程联系单,应按规定的时间保存期限进行存档管理。

七、工程联系单的执行和监督1.工程联系单的执行:(1)所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执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得到充分落实;(2)对于不能及时落实的情况,应及时向发放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

图纸 设计变更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图纸  设计变更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图纸、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纸、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条工程联系单(1)只能用于工作联系,我方需要业主、监理、或设计方解决某些问题,都可以填写“工程联系单”,然后分送有关单位。

(注:“工程联系单”其提出方可以是各参建单位)。

(2)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3)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第四条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1)工程变更的主要类型①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②由于业主方改变工程建设标准、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③由于业主方、监理方、我方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④由于我方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原因。

⑤若我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须变更设计或者采用补强措施的。

第五条工程签证单(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索赔,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个方面。

签证的方式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签证,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签证。

(2)工程签证单产生的原因,有技术核定单产生的签证、工程联系单产生的签证和其他现场原因直接产生的签证等。

(3)工程签证单的办理应该在其表述内容施工完成后方可办理。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中常见的一种文书,用于记录工程项目中的沟通、协调和问题解决等事项。

合理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沟通失误和问题漏洞,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

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审批、传达和归档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联系单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促进工程项目的协同和进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所有工程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和参与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一种书面文书,用于记录工程项目中的各种交流、协调和问题解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的问题、风险和变更;2.工程项目的计划和进度;3.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4.工程项目的资源调配和需求变化;5.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境影响等。

四、工程联系单的填写与审批1.工程联系单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清晰、具体。

2.工程联系单必须经过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审批流程应明确各层级的审批人员和其权限,并保留相应的审批记录。

五、工程联系单的传达和落实1.完成审批的工程联系单应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

2.接收工程联系单的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行动和落实,并在必要时将反馈意见和措施回复给填写人或责任人。

六、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和查询1.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流程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相关文书的可追溯性和审核。

2.任何人员有权查询和查阅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和状态,但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七、责任及违规处理1.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负有直接责任。

2.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记功/记过、降低评优等。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

工程业务联系单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业务联系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二、联系单的内容1. 工程名称:明确指出联系单所涉及的具体工程项目。

2. 日期:填写联系单的日期,以便记录和追踪。

3. 发起人:列出发起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4. 接收人:指定接收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5. 主题:简要描述联系单的主题或事项。

6. 详细内容:详细说明需要沟通的问题、请求或指示。

7. 附件:如果有相关的图纸、照片或其他文件,应在此处列明并附上。

8. 签名:发起人需在联系单上签名,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三、联系单的流程1. 发起:当需要就某个工程问题进行沟通时,发起人应填写联系单并签名。

2. 审核:如果需要,发起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对联系单进行审核。

3. 发送:发起人将联系单发送给指定的接收人或部门。

4. 接收与确认:接收人在收到联系单后,应确认收到并在联系单上签字。

5. 处理:接收人根据联系单的内容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反馈。

6. 反馈:处理完成后,接收人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发起人,并在联系单上注明完成情况。

7. 存档:联系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沟通的记录。

四、责任与义务1. 发起人应确保联系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接收人应及时接收联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反馈。

3. 双方应保持沟通渠道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4. 所有参与方都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沟通秩序。

五、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事项,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快速沟通方式,但事后仍需补充书面联系单。

3. 本制度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力求提高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

工程联系单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就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系的书面文件。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联系单的统一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修订和完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对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执行和归档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的要求,负责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执行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和审批1. 工程联系单应由项目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审批人员、事项描述、相关图纸、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材料设备要求等。

2. 工程联系单应按照项目管理机构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审批、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负责人审批、项目经理审批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权限和责任划分由项目管理机构确定,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审批。

五、工程联系单的执行和监督1. 工程联系单经审批通过后,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和联系。

2. 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联系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落实到位。

对未按照工程联系单要求执行的,项目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 工程联系单的执行情况应作为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管理工程联系单的流转、审批、考核等过程而建立的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内容:1. 名称: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2. 目的:明确工程联系单的流转、审批、考核等管理流程,提高工程联系单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3.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

4. 流转流程:a. 工程联系单的发起:由需要提交工程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b. 工程联系单的初审:由初审人员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

c.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由审批人员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批,确定是否批准该工程联系单的申请。

d. 工程联系单的分发:将批准的工程联系单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处理。

e. 工程联系单的处理: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工程联系单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工作。

f. 工程联系单的结案:相关部门或人员完成工程联系单的处理后,将结果填写在工程联系单上,并归档。

5. 审批权限:规定不同级别或职位的人员的审批权限,例如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审批较高金额的工程联系单。

6. 考核:对工程联系单的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处理时效、处理质量等指标,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分或给予奖惩。

7. 文档管理:对工程联系单的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包括审批文件、处理结果文件等。

8. 变更管理:对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或流程发生变更时,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变更管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9. 监督和纠正:建立监督机制,监督工程联系单的处理流程和质量,并及时纠正不合规或错误的行为。

10. 审核和评估: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使用范围、收发程序、保管和移交,往来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承揽的所有EPC项目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3 定义无。

4 管理职责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和接收后的回复及工作安排;负责我方对外发送工程联系单的签发;项目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现场工程联系单的汇总、填写、发送、会签和保管;负责编制现场工程联系单的收发台账;工程管理经理:负责监督工程联系单在工程管理部内部的移交。

5 文件内容5.1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情况工程联系单是为了便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除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必须正式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进行联络:(1)我方项目部在组织完图纸会审并经确认后,向分包单位发出通知,确认施工用图纸;(2)我方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度进行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以联系单的形式通知分包单位;(3)我方因大件运输和吊装需要,向监理单位(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求,需本单位填报工程联系单,经批准后实施;(4)施工进度协调中,我方催促分包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工程联系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5)我方项目部提请业主或外部其他单位的需要配合问题或者合理化建议;(6)各参建单位之间需要协调、配合的问题;工程联系单仅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沟通、配合与协调。

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变更或修改,以及费用的增与减等,不宜采用工程联系单方式确认相关费用。

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5.2工程联系单接收和发送5.2.1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工程联系单的接收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办理,项目经理负责处理接收到工作联系单的回复(注:我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均后需回复)和后续工作的安排,项目经理处理完毕后,交由现场的资料员负责保管和更新台账;5.2.2工程联系单的发送项目部向有关单位发出工程联系单,由现场的资料员负责汇总、填写、发件、回签,具体内容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成本经理等人员提供,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盖项目部公章后签发;发送后由我方资料员负责保管我方原件,并更新发文台账;5.2.3相关要求(1)工程联系单模板,一般以监理和业主提供的模板为准,如果业主无相关模板,可以使用附件3。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4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4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是指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需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和联络的文件。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编制与发放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经施工、质检和安全部门审批后发放。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原则包括:及时、准确、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包括:联系日期、联系部门、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内容、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发放方式包括:纸质发放和电子发放。

纸质发放需要将工程联系单打印并分发给相关部门或单位;电子发放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项目管理平台进行。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接收与处理第七条接收工程联系单的部门或单位应及时查阅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并按照内容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处理方式包括:回复、转发、指示和办理等。

第九条回复工程联系单时,应清楚表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尽量给出明确的答复。

第十条转发工程联系单时,应注明转发的目的和接收单位,并尽量做好后续的跟踪。

第十一条指示工程联系单时,应明确要求接收单位采取具体措施,并指定负责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二条办理工程联系单时,应按照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归档与管理第十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归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联系单的归档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

第十五条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内容应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原件、副本及相关的电子文件等。

第十六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工程相关信息的安全和可控。

第五章工程联系单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工程联系单的监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工程联系单的考核与其他工程管理文件的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九条工程联系单的考核指标包括:编制准确度、发放及时度、处理及时度、归档完整度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一条工程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指挥部(即业主,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相互来往的工程联系文件,是及时方便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工程联系单的方式开展相关协调工作的管理流程、要求与考核。

第三条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和专职资料员,负责日常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接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指挥部向设计单位传递有关设计要求、图纸资料交付、设计更改或确认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五条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有关施工要求、质量监督、施工进度、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六条指挥部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或协调有关问题,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填写要求(一)表格内容:编号、提出单位、送单位、填报单位、主题、性质、内容、起草人、签发人、时间等。

(二)工程联系单编号:按照指挥部统一编号填写,顺序号由资料员排列后确定,如“GCLXD-2013-XXX”;工程联系单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三)工程联系单一般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填写,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负责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如内容较多或为详细说明事宜,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的附页形式。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一)工程联系单是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起草,按指挥部留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准备足够原件份数。

(二)工程联系单由各职能组长审核后,呈送至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发。

(三)签发的工程联系单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后,由资料员于1小时内送达各接收单位。

(四)当工程联系单不需回复时,不进行跟踪处理,由指挥部资料员直接送达各主送、抄送单位,由接收单位专人进行签收。

(五)当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单位应在联系单所要求的时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

工程联系单制度规定一、目的制定工程联系单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交流,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必要的信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遗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供应商等。

三、联系单内容工程联系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 联系单编号:便于跟踪和归档的唯一编号。

2. 发出日期:联系单发出的具体日期。

3. 发出单位:发出联系单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4. 接收单位:联系单的接收单位或个人名称。

5. 主题:联系单讨论的主题或问题。

6. 内容描述:详细描述需要沟通的问题、变更请求或决策事项。

7. 附件:如有相关的图纸、计算书或其他文件,应一并附上。

8. 发出人签名:发出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签名。

9. 接收人确认:接收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确认收到并签字。

四、流程1. 发出单位根据需要填写联系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发送给接收单位。

2. 接收单位收到联系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阅读并签署确认,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3. 发出单位应根据接收单位的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4. 完成沟通后,联系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文档的一部分。

五、责任与义务1. 发出单位应确保联系单的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发出,并对所发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接收单位应及时阅读联系单,并根据内容采取相应行动,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执行。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工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监督与管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工程联系单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联系单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中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传递、归档等工作。

三、工程联系单的定义工程联系单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而使用的正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进场、施工方案调整、现场协调等。

四、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1. 编制(1)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晰。

(2)工程联系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联系单编号、填写日期、联系方式、问题概述、处理意见、负责人签字等。

2. 审批(1)工程联系单填写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2)审核通过后,报送给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3. 传递(1)审批通过的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

(2)传递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4. 执行(1)相关部门或人员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应按照处理意见及时执行。

(2)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

5. 归档(1)工程联系单执行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归档。

(2)归档的工程联系单应按照编号顺序存放,便于查阅。

五、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要求1. 工程联系单应使用统一的格式,确保内容完整、规范。

2. 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审批、传递、执行、归档等环节应严格遵循本实施细则。

3.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及时、准确处理。

4.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5.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项目名称、年份、月份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查阅。

六、监督检查1. 公司将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模版1.制度目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企业内部的工程联系单的填写、审批、变更和归档等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联系单的正常运作和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工程联系单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

3.责任主体3.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批和归档工作。

3.2 设计人员负责根据项目经理要求编制相应的工程联系单。

3.3 施工人员负责根据设计人员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实际施工。

4.工程联系单的申请和编制4.1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向设计人员提出工程联系单的申请。

4.2 设计人员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工程联系单,并注明工程项目的名称、施工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4.3 设计人员应当在编制工程联系单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5.工程联系单的审批和变更5.1 项目经理对编制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说明、费用预算等。

5.2 如需对已审批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变更,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并将变更内容及原因填写在相应的变更申请表格中。

5.3 变更申请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后,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大家对变更内容有清楚的了解。

6.工程联系单的归档6.1 完成施工的工程联系单应当进行归档,归档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查询和查阅。

6.2 归档的工程联系单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管理,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7.工程联系单的使用7.1 施工人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7.2 如有需要,施工人员可以向项目经理提出变更请求,并经过审批和批准后进行变更。

7.3 工程联系单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或疑问,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进行反馈和沟通,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8.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操作的人员,或者违反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具体处理措施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而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费、停工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装修工程等。

二、定义1. 工程联系单:是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文书,用于记录并传达工程相关信息和工作任务。

2. 发起人:工程项目中提出工程联系单的相关人员,通常是项目经理或项目部门负责人。

3. 接收人: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对象,通常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工程项目执行人员。

三、流程1. 工程联系单的发起(1)发起人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工单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要求、工期要求等信息。

(2)发起人将工程联系单交由项目经理审核,并附上所需的相关文件或资料。

(3)项目经理审核完成后,将工程联系单交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审批。

2. 工程联系单的接收(1)接收人接收工程联系单后,仔细阅读并确认工程内容和要求。

(2)接收人根据工程联系单确定的工期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安排人员。

(3)接收人将工程联系单传达给相关部门的执行人员,并指导他们完成相应的任务。

3. 工程联系单的执行(1)接收人协调相关部门的执行人员,确保工程联系单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按时完成。

(2)执行人员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业装修等工作。

(3)执行人员在完成工作后,填写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并将工程联系单及报告交给接收人进行验收。

4. 工程联系单的验收(1)接收人对工程联系单中规定的工作进行验收,并核实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2)如果工作符合要求,接收人将工程联系单归档并填写验收意见。

(3)如果工作不符合要求,接收人将工程联系单退回执行人员,并要求重新完成工作。

四、责任与义务1. 发起人的责任与义务(1)发起工程联系单时,必须填写准确和完整的信息,确保包含所有必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发起人必须在工程联系单中明确工期要求,并与接收人协商并达成一致。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凡属路桥区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均需填写工程联系单,并按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联系单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若有遗漏或错误需及时修正。

3. 工程联系单必须按程序传达到相关责任人手中,严禁私自随意处置。

4. 对于工程联系单上的指示要求,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工程联系单的填写1. 工程联系单包含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地址、工程描述、联系事项等内容,填写时需认真仔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2. 工程联系单必须由责任人亲自填写,不得代填或修改。

3. 工程联系单二次填写或修改时,需在原联系单上注明并签名确认。

四、工程联系单的传达1. 填写完毕的工程联系单需逐级传达至相关责任人,确保信息畅通。

2. 传达责任人需及时处理并签字确认,未到达责任人手中擅自处理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程联系单的办理1. 接到工程联系单后,责任人需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合理安排时间。

2. 对于工程联系单中的指示要求,责任人需按照要求制定方案、整理资料并及时上报。

3. 完成工程联系单中的工作任务后,需填写反馈意见并经过相关主管人员审核。

六、工程联系单的归档1. 完成工程联系单中的工作任务后,需将相关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资料完整。

2. 定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归档清理,将不必要的资料及时处理。

七、监督检查1. 负责工程联系单管理的部门需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对于违反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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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
1.1为便于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于业主各部门、总承包商和项目监理单位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

2.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2.1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需通知总承包商。

2.2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需通知总承包商。

2.3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

2.4总承包商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它联系。

2.5总承包商提出请业主向有关部门或其它外部单位联系,不涉及办理工作票的问题。

2.6设备制造商代表与各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程问题。

2.7工程协调的其它问题。

3.工程联系单的编码原则
普通工程联系单的编号,原则上按资料室规定的制度进行编排。

4.工程联系单的签发
原则上“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发,必要时相关单位或部门会签。

项目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授权签发人名单,由各单位书面提出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5.工程联系单的处理
工程联系单中“主送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2天内回复意见,交由档案管理室分发处理。

同意该意见并能立即完成或限期完成的应在回复意见中注明完成日期。

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或牵涉到经济费用超过设备管理部处理权限时,应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并回复。

6.工程联系单的分发
签署完回复意见的工程联系单,由监理资料室负责复印分发,原件退回原签发单位或部门,复印件若干份,分发主送、抄送等单位。

7.工程联系单的保管
签发单位或部门应负责妥善保存工程联系单,工程竣工时,作为一种工程文件交业主资料室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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