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生无可恋的司考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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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生无可恋的司考题目」

?令你生无可恋的这些司法考试题会做吗?抢劫犯揍伤了武疯子、丑怪女赖上了男绑匪、被诅咒却死于心脏病。这些不是冷笑话,也不是社会新闻,而是号称超级残酷的司法考试题。小兽精心挑了一些搞笑奇葩的真题,给紧张备战的考生们放松放松,相信绝对能把你雷得外焦里嫩。乙欲杀其仇人,在山崖边对其砍了七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仇人已经死了,遂离去,但仇人生命力顽强,苏醒后,刚迈了两步即踩空跌下山崖摔死。点评:我从此再也不相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了。甲国发射卫星,飞到乙国天上,和丙国卫星相撞,掉到丁国地面上,砸到戊国的人,问如何承担责任!点评:出题老师你出来,我保证不打你。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在外游荡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点评:精神病人丙牺牲自己,阻止犯罪的行为值得表彰。乙欲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由于枪法极差,没有射中,但打中其他不足以致死的部位。可是由于李某系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点评:瞄准头部,但枪法差没有打中头部,但打中了其他部位,但该部位不足以致死,但最后李某死掉了,因为他是白血病患者。天呐,真是峰回路转的剧情。甲与乙系邻居,两人因宅基地发生

冲突,甲吃了亏,于是起意谋杀乙。当晚,甲在屋内点燃几根敬神用的香,跪在地上诅咒画圈后,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乙名字的纸符烧毁。次日,乙死亡,死因系心脏病。点评:甲感动得内流满面,从此更加信奉怪力乱神之说。丙对仇人猛砍20多刀后离开犯罪现场。两小时后,丙为了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发现仇人还没有死掉,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点评:生命力真是赛过“小强”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保住性命。可是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惨被烧死。点评:老天要你三更死,你绝活不过五更。某王老五是甲国人,经常居住地和工作地在乙国,然后在丙国有财产,然后坐上了丁国飞往戊国的飞机,然后飞机飞到己国的半路上掉下来了。点评:司考历史上著名的“王老五遗产案”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子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子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某发生争吵。王某知道刘某有百万家产,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去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头叶某住所,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点评:本以为王某是“中国好丈夫”,结果……唉,真是“夫妻一心,你姘我也姘”某甲欲杀某乙,在寂静无人处对乙举刀就砍。第一下砍在乙肚子上,第二次没砍着,第三次砍在乙

的皮带上刀柄断了。甲悲愤欲绝。狠狠扔下刀,说:算你命硬。然后给乙送到医院。问这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点评:技术不好就不要来犯法好不好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里卖淫。为阻止刘某的卖淫行为,丙即将刘家价值6000

块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问丙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点评:艾玛......为了阻止卖淫,你至于把人门砸坏吗?还是6000的......想来质量应该还不错,居然也能砸坏 (2003)

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点评:您没事吧?都这样了,还写什么打油诗啊……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点评:还是那句话……出卷老师,您是对公厕有意见还是童年有阴影……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点评:阿弥陀佛……我

还是去出家吧……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点评:今年不用甲乙丙丁,改成金木水火土了是吗???出题老师,你是要摆阵了吗?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点评:周橘、郑桃、吴柚什么的也就算了,当再看到王椰时我直接笑喷了……出卷老师一定是一边在出题,一边在想我一会要去超市买什么水果吃。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希望被拐,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点评:本以为上演“丑女也有春天”,结果,哈哈哈哈哈……法官参加一个活动,看到正在审理的案子的律师坐在他隔壁,旁边也没有空位了,活动马上开始,法官的哪种做法最符合职业道德:A,坐在律师旁边,不跟他说话。B,坐在律师旁边,跟他寒暄,不讨论案子。C,跟同桌的人调换位子,不跟律师相邻坐。D,马上向会议组织者提出更换座位,不跟律师同桌点评:当法官遇上律师,法官高尚的道德深深地打动了我。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奸淫。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

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请问:对于甲的犯罪性质。点评:活久见,第一次看见这么猎奇的题目啊。2005的案例分析,“一男到一女家,让女的把衣服脱了,他要摸胸部……题问,这是啥罪?”考生都知道是猥亵,可是许多人不会写猥亵两个字。点评:司法考试不但考你是不是法盲,还考你是不是文盲。绝了!甲深夜潜入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之,便扑到乙身上强脱其衣。乙被扒光后惊醒,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点评: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男!人!李某于某日深夜窜入某大学校园内,企图伺机强奸女生。李某摸到该校学生公寓2号楼,将第三间房门撬开,进入宿舍后,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就上前用双手掐住王某的脖子。王某被掐后剧烈反抗、挣扎,但李某仍不放手。待王某屈从后,李某便将玩王某的裤子褪掉,随后自己脱下裤子正欲行强奸,突然发现王某竟然是男生,于是急忙将被子盖到王某身上,仓皇离去。点评:王某都屈从了您怎么就放弃了呢?强奸罪的客体是女性,就算王某被X了,他也是告不了你的,只要你别太粗暴犯了故意伤害罪就好... 胡某,27岁,非常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小强。一日胡某带小强到桥上玩,提起小强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小强扔到河里,小强边喊“害怕”边挣扎,胡某手一滑,小强掉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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