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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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 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 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分析了我国暖通空调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多次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以及业内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共分11 章和10 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1目录0H1 总则........................................................................................................................ 56H11H2 术语........................................................................................................................ 57H32H3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58H53H4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59H114H4.1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60H115H4.2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61H156H5 供暖...................................................................................................................... 62H177H5.1 一般规定.......................................................................................................................... 63H178H5.2 热负荷............................................................................................................................... 64H209H5.3 散热器供暖....................................................................................................................... 65H2310H5.4 热水辐射供暖................................................................................................................... 6H261H5.5 电加热供暖...................................................................................................................... 67H3012H5.6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68H3313H5.7 户式燃气炉供暖............................................................................................................... 69H3514H5.8 热空气幕.......................................................................................................................... 70H3515H5.9 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71H3516H5.10 热水集中供暖分户热计量与室温调控........................................................................ 72H4017H6 通风...................................................................................................................... 73H4418H6.1 一般规定.......................................................................................................................... 74H4419H6.2 自然通风.......................................................................................................................... 75H4720H6.3 机械通风.......................................................................................................................... 76H5021H6.4 复合通风.......................................................................................................................... 7H592H6.5 设备选择与布置.............................................................................................................. 78H6123H6.6 风管设计.......................................................................................................................... 79H6524H7 空气调节.................................................................................................................. 80H69 25H7.1 一般规定.......................................................................................................................... 81H6926H7.2 空调负荷计算.................................................................................................................. 82H7327H7.3 空气调节系统.................................................................................................................. 83H7828H7.4 气流组织.......................................................................................................................... 84H9029H7.5 空气处理.......................................................................................................................... 85H9830H8 空气调节冷热源.................................................................................................... 86H107 31H8.1 一般规定......................................................................................................................... 87H10732H8.2 电动压缩式机组............................................................................................................. 8H1113H8.3 热泵................................................................................................................................. 89H11434H8.4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90H11935H8.5 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91H12136H8.6 冷却水系统..................................................................................................................... 92H13237H8.7 蓄冷、蓄热..................................................................................................................... 93H137238H8.8 区域供冷......................................................................................................................... 94H14039H8.9 燃气冷热电三联供......................................................................................................... 95H14240H8.10 制冷机房....................................................................................................................... 96H14341H8.11 锅炉房、热力站........................................................................................................... 97H14542H9 监测与控制............................................................................................................ 98H150 43H9.1 一般规定........................................................................................................................ 9H1504H9.2 传感器和执行器............................................................................................................ 10H15345H9.3 供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0H15546H9.4 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02H15647H9.5 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03H15648H9.6 空气调节冷热源和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04H16049H10 消声与隔振........................................................................................................ 105H163 50H10.1 一般规定....................................................................................................................... 106H16351H10.2 消声与隔声................................................................................................................... 107H16452H10.3 隔振............................................................................................................................... 108H16653H11 绝热与防腐........................................................................................................ 109H169 54H11.1 绝热设计...................................................................................................................... 10H1695H11.2 防腐设计...................................................................................................................... 1H170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简化方法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温度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 值附录H 空调负荷简化方法计算系数表附录J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附录K 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11 总则1.0.1 为了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GB5073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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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分析了我国暖通空调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多次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以及业内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名单: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目 录1总则 (1)2术语 (3)3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5)4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11)4.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11)4.2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15)5供暖 (17)5.1一般规定 (17)5.2热负荷 (20)5.3散热器供暖 (23)5.4热水辐射供暖 (26)5.5电加热供暖 (30)5.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33)5.7户式燃气炉供暖 (35)5.8热空气幕 (35)5.9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35)5.10热水集中供暖分户热计量与室温调控 (40)6通风 (44)6.1一般规定 (44)6.2自然通风 (47)6.3机械通风 (50)6.4复合通风 (59)6.5设备选择与布置 (61)6.6风管设计 (65)7空气调节 (69)7.1一般规定 (69)7.2空调负荷计算 (73)7.3空气调节系统 (78)7.4气流组织 (90)7.5空气处理 (98)8空气调节冷热源 (107)8.1一般规定 (107)8.2电动压缩式机组 (111)8.3热泵 (114)8.4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119)8.5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121)8.6冷却水系统 (132)8.7蓄冷、蓄热 (137)8.8区域供冷 (140)8.9燃气冷热电三联供 (142)8.10制冷机房 (143)8.11锅炉房、热力站 (145)9监测与控制 (150)9.1一般规定 (150)9.2传感器和执行器 (153)9.3供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5)9.4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9.5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9.6空气调节冷热源和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60)10 消声与隔振 (163)10.1一般规定 (163)10.2消声与隔声 (164)10.3隔振 (166)11 绝热与防腐 (169)11.1绝热设计 (169)11.2防腐设计 (170)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简化方法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温度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附录H 空调负荷简化方法计算系数表附录J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附录K 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1总则1.0.1为了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通风)

通风6.1 一般规定6.1.1 建筑物存在大量余热余湿及有害物质,应优先使用通风措施加以消除。

建筑通风应从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和工艺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

【条文说明】6.1.1 民用建筑通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大量热、蒸汽或有害物质向人员活动区散发,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大量余热余湿及有害物质的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需要各专业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才能实现。

当采用通风处理余热余湿可以满足要求时,应优先使用通风措施,可以大大降低空气处理的能耗。

6.1.2 对通风过程中不可避免放散的有害或污染环境的物质,在排放前必须采取通风净化措施,并达到国家有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6.1.2 某些民用建筑,如科研和教学试验用房、设备用房等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会放散大量的热、蒸汽粉尘甚至有毒气体等,如果不采取治理措施,会直接危害操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还会污染建筑周围的自然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或办公人员。

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有效的预防、治理和控制措施。

6.1.3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建筑物,建筑方位的确定应根据主要进风面和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最多风向布置。

【条文说明】6.1.3 关于建筑物方位的确定。

确定建筑物方位时,本专业应与建筑、工艺等专业配合,使建筑尽量避免或减少东西向的日晒。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建筑物,在方位选择时,除考虑避免西向外,还应根据建筑物的主要进风面和建筑物的形式,按夏季最多风向布置,即将主要的进风面,置于夏季最多风向的一侧,或按与夏季风向频率最多的两个方向的中心线垂直或接近垂直或与建筑物纵轴线成60º~90º 布置。

建筑物的平面布置不宜采取封闭的庭院式。

如布置成“L”和“Ⅲ”、“Ⅱ”型时,其开口部分应位于夏季最多风向的迎风面,各翼的纵轴应与夏季最多风向平行或呈0º~45º。

6.1.4 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第3.0.7 条的规定;人员所在房间不设机械通风系统时,应有可开启外窗。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民用建筑得以兴建。

在建筑设计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可以为居住者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为了保证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效果,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供暖设计规范1.温度设计标准供暖设计应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确保室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通常,我国南方地区供暖设计温度为18-20℃,北方地区为18-24℃。

此外,不同房间的温度也应符合不同的要求。

2.暖气片安装规范暖气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安装在建筑外墙、窗户或其它冷房间的墙面,以保证热量能够有效的向室内传递。

同时,应注意暖气片管路的顺序和朝向,以避免死角和不同温度区域的出现。

3.热力站设计规范热力站是供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和施工质量对整个供暖系统的性能和安全都有直接影响。

热力站进水和回水口尺寸应符合系统要求,进水口高度应尽量靠近水箱底面,阀门等设备的尺寸和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通风设计规范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关系到人体健康和舒适程度,通常以氧气含量、二氧化碳含量和施工中产生的甲醛、苯等有害气体浓度来体现。

通过设计和施工措施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即空气质量指数达到75以上。

2.通风设计方案通风设计方案应以满足室内空气质量为主要目标,包括供风方式、通风量、换气次数、通风系统的设计和使用情况等方面。

在窗户和门的位置、大小、朝向和数量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使用目的确定。

3.通风设备规范通风设备的选型和设计应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使用目的,包括风量、风速、温度、湿度、噪音等方面的要求。

如风机的选型应满足风量及静压的要求,同时考虑噪音和能耗等因素。

三、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空调负荷计算标准空调负荷计算是空气调节设计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室内和外界的温度、湿度、室内活动人数、使用设备的功率等因素。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强制性条文

民⽤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强制性条⽂《民⽤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强制性条⽂第三章室内空⽓设计参数⼀. 1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所需最⼩新风量应符合表规定。

3【条⽂说明】表设计最⼩新风量。

部分强制性条⽂。

表表最⼩新风量指标综合考虑了⼈员污染和建筑污染对⼈体健康的影响。

1表中未做出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员所需最⼩新风量,可按照国家现⾏卫⽣标准中的容许浓度进⾏计算确定,并应满⾜国家现⾏相关标准的要求。

2由于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的建筑污染部分⽐重⼀般要⾼于⼈员污染部分,按照现有⼈员新风量指标所确定的新风量没有体现建筑污染部分的差异,从⽽不能保证始终完全满⾜室内卫⽣要求;因此,综合考虑这两类建筑中的建筑污染与⼈员污染的影响,以换⽓次数的形式给出所需最⼩新风量。

其中,居住建筑的换⽓次数参照ASHRAE 确定,医院建筑的换⽓次数参照《⽇本医院设计和管理指南》HEAS-02确定。

医院中洁净⼿术部相关规定参照《医院洁净⼿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

第五章供暖⼆.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热负荷计算。

【条⽂说明】集中供暖的建筑,供暖热负荷的正确计算对供暖设备选择、管道计算以及节能运⾏都起到关键作⽤,特设置此条,且与现⾏《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保持⼀致.在实际⼯程中,供暖系统有时是按照“分区域”来设置的,在⼀个供暖区域中可能存在多个房间,如果按照区域来计算,对于每个房间的热负荷仍然没有明确的数据.为了防⽌设计⼈员对“区域”的误解,这⾥强调的是对每⼀个房间进⾏计算⽽不是按照供暖区域来计算。

三.管道有冻结危险的场所,散热器的供暖⽴管或⽀管应单独设置。

【条⽂说明】对于管道有冻结危险的场所,不应将其散热器同邻室连接,⽴管或⽀管应独⽴设置,以防散热器冻裂后影响邻室的供暖效果。

四.幼⼉园、⽼年⼈和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的散热器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下面将介绍一些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规范。

首先是供暖方面。

供暖系统的设计应该满足室内舒适的温度需求,并保证供热效果良好。

设计时应该考虑建筑的热工性能,如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采暖系统的供热负荷等因素。

供暖系统应该采用节能型设备,减少能耗。

同时,供暖系统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室内空气质量,避免出现室内空气污染问题。

其次是通风方面。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该能够保证室内新鲜空气的供应,以维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

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情况和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确定通风系统的类型和通风量。

通风系统应该设计合理,能够实现室内外空气的交换,提供充足的氧气供应,并排除室内的有害气体和污染物。

通风系统的风速应该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避免产生不舒适感。

最后是空气调节方面。

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该能够调节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和洁净度,以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设计时应该根据建筑的使用情况和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确定空气调节系统的类型和参数。

空气调节系统应该具备良好的节能性能,能够实现逐渐调节和控制室内空气的温湿度。

此外,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室内空气质量,防止室内空气污染。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非常重要。

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应该综合考虑建筑的热工性能、使用要求和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等因素,设计合理、经济、节能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以提供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并且,设计师还应密切关注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以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不断提升的需求。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分析了我国暖通空调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多次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以及业内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名单: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目 录1总则 (1)2术语 (3)3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5)4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11)4.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11)4.2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15)5供暖 (17)5.1一般规定 (17)5.2热负荷 (20)5.3散热器供暖 (23)5.4热水辐射供暖 (26)5.5电加热供暖 (30)5.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33)5.7户式燃气炉供暖 (35)5.8热空气幕 (35)5.9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35)5.10热水集中供暖分户热计量与室温调控 (40)6通风 (44)6.1一般规定 (44)6.2自然通风 (47)6.3机械通风 (50)6.4复合通风 (59)6.5设备选择与布置 (61)6.6风管设计 (65)7空气调节 (69)7.1一般规定 (69)7.2空调负荷计算 (73)7.3空气调节系统 (78)7.4气流组织 (90)7.5空气处理 (98)8空气调节冷热源 (107)8.1一般规定 (107)8.2电动压缩式机组 (111)8.3热泵 (114)8.4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119)8.5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121)8.6冷却水系统 (132)8.7蓄冷、蓄热 (137)8.8区域供冷 (140)8.9燃气冷热电三联供 (142)8.10制冷机房 (143)8.11锅炉房、热力站 (145)9监测与控制 (150)9.1一般规定 (150)9.2传感器和执行器 (153)9.3供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5)9.4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9.5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9.6空气调节冷热源和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60)10 消声与隔振 (163)10.1一般规定 (163)10.2消声与隔声 (164)10.3隔振 (166)11 绝热与防腐 (169)11.1绝热设计 (169)11.2防腐设计 (170)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简化方法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温度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附录H 空调负荷简化方法计算系数表附录J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附录K 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1总则1.0.1为了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20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201

5. 1
一般 规定
热负荷
5. 2
…........……...........................….......... 12 ........….............................................…. 15
18
20
23
5. 3 5. 4
5.5
5. 6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 京 西郊百 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 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4峰
开本
850X 116 8 毫米
1/32
印张
16 )/4
字数
433 千字
2012 年 8 月第一版 定价
20 12 年 8 月第 一 次印刷
68.00 元(共三册)
统一书号
一般规定
62 62
64 65
8.2 8.3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
热泵........….........…...........................…..........
8.4 8.5
澳化铿吸收式机组........…….........….........….......... 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风管设计
7
空气调节 ..................................................…..........
44 7
7. 1
7.2
7.3
7.4
一般规定
................................…..................…. …................................…................... ..............……..................................... .......................….........…...................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合理运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先进技术应用,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合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规定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规定、冷热负荷特点、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政策、方针,通过经济技术比较拟定。

在设计中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也许导致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1.0.5 在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

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送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立运送通道和起吊设施。

1.0.6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现有国家抗震设防等级规定,考虑防震或其他防护措施。

1.0.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考虑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规定。

当设计对施工、调试及验收有特殊规定期,应在设计文献中加以说明。

1.0.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predicted mean votePMV指数是以人体热平衡的基本方程式以及心理生理学主观热感觉的等级为出发点,考虑了人体热舒适感诸多有关因素的全面评价指标。

PMV指数表白群体对于(+3~-3)七个等级热感觉投票的平均指数。

2.0.2 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predicted percent of dissatisfied PPD指数为预计处在热环境中的群体对于热环境不满意的投票平均值。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全面反映了当今建筑供暖通风
空气调节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并结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以及室内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空调系统运行效率、热负荷分配等方面的要求,开展了
详尽的设计规范,为施工者提供了设计依据和科学参考。

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室内温度、湿度、空气质量和空调系统设计标准,选择合适
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
2、根据建筑的建筑尺度、布局等特点,合理设计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以充分利用自然能源;
3、选择合适的预冷器、冷凝器和除湿、净化器的配置;
4、考虑到建筑的位置、周围环境温度、湿度、大气条件等,科学设
计系统的蒸发温度、压力,以保证系统有效性;
5、根据空调系统的使用特点,结合建筑的水凝器,选择和设置合适
的冷凝风机;
6、考虑建筑外围环境,合理设计空调的室外排风系统,确保空调系
统的热能利用率;
7、根据室内空气环境的要求,合理设计恒温恒湿系统,提高空调系
统的运行效率;
8、正确设计热力系统,确保空调系统运行的热量平衡。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供暖)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供暖)
一般空
气间层
热流向下(水平、倾
斜)
0.1 0.14 0.17 0.18 0.19 0.20 0.20
热流向上(水平、倾
斜)
0.1 0.14 0.15 0.16 0.17 0.17 0.17
垂直空气间层0.1 0.14 0.16 0.17 0.18 0.18 0.18
单面铝
箔空气
间层
热流向下(水平、倾
全等多方面的制约。因此,如何选择合理、节能的供暖方式,是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的。
5.1.2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 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 90 天的地区,宜设置集中供暖。
【条文说明】5.1.2 宜采用集中供暖的地区。
根据几十年的实践经验,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 90 天的地区,
在同样保障室内设计环境的情况下,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更为经济、合理。这类地区是北京、天津、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3 个省、直辖市、
自治区的全部,河南(许昌以北)、陕西(西安以北)、甘肃(天水以北)等省的大部分,以及
江苏(淮阴以北)、安徽(宿县以北)、四川(西川)等省的一小部分,此外还有某些省份的高
国家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围护结构、玻璃外窗、阳台门和天窗的传热系数都
有相关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本规范应符合其规定。
5.1.8 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w
k
n
R
K
αλ α
δ
α
λ
1 1
1
+ +

∑+
=
(5.1.8)
式中: K ——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 2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50736-2012》强制性条文第三章室空气设计参数一.3.0.6 1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3.0.6-1规定。

3【条文说明】表3.0.6设计最小新风量。

部分强制性条文。

表3.0.6-1~表3.0.6-4最小新风量指标综合考虑了人员污染和建筑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表3.0.6-1中未做出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可按照国家现行卫生标准中的容许浓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由于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的建筑污染部分比重一般要高于人员污染部分,按照现有人员新风量指标所确定的新风量没有体现建筑污染部分的差异,从而不能保证始终完全满足室卫生要求;因此,综合考虑这两类建筑中的建筑污染与人员污染的影响,以换气次数的形式给出所需最小新风量。

其中,居住建筑的换气次数参照ASHRAE Standard62.1确定,医院建筑的换气次数参照《日本医院设计和管理指南》HEAS-02确定。

医院中洁净手术部相关规定参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GB50333。

第五章供暖二.5.2.1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

【条文说明】集中供暖的建筑,供暖热负荷的正确计算对供暖设备选择、管道计算以及节能运行都起到关键作用,特设置此条,且与现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保持一致.在实际工程中,供暖系统有时是按照“分区域”来设置的,在一个供暖区域中可能存在多个房间,如果按照区域来计算,对于每个房间的热负荷仍然没有明确的数据.为了防止设计人员对“区域”的误解,这里强调的是对每一个房间进行计算而不是按照供暖区域来计算。

三.5.3.5管道有冻结危险的场所,散热器的供暖立管或支管应单独设置。

【条文说明】对于管道有冻结危险的场所,不应将其散热器同邻室连接,立管或支管应独立设置,以防散热器冻裂后影响邻室的供暖效果。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分析了我国暖通空调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多次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以及业内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名单: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目 录1总则 (1)2术语 (3)3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5)4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11)4.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11)4.2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15)5供暖 (17)5.1一般规定 (17)5.2热负荷 (20)5.3散热器供暖 (23)5.4热水辐射供暖 (26)5.5电加热供暖 (30)5.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33)5.7户式燃气炉供暖 (35)5.8热空气幕 (35)5.9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35)5.10热水集中供暖分户热计量与室温调控 (40)6通风 (44)6.1一般规定 (44)6.2自然通风 (47)6.3机械通风 (50)6.4复合通风 (59)6.5设备选择与布置 (61)6.6风管设计 (65)7空气调节 (69)7.1一般规定 (69)7.2空调负荷计算 (73)7.3空气调节系统 (78)7.4气流组织 (90)7.5空气处理 (98)8空气调节冷热源 (107)8.1一般规定 (107)8.2电动压缩式机组 (111)8.3热泵 (114)8.4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119)8.5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121)8.6冷却水系统 (132)8.7蓄冷、蓄热 (137)8.8区域供冷 (140)8.9燃气冷热电三联供 (142)8.10制冷机房 (143)8.11锅炉房、热力站 (145)9监测与控制 (150)9.1一般规定 (150)9.2传感器和执行器 (153)9.3供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5)9.4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9.5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9.6空气调节冷热源和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60)10 消声与隔振 (163)10.1一般规定 (163)10.2消声与隔声 (164)10.3隔振 (166)11 绝热与防腐 (169)11.1绝热设计 (169)11.2防腐设计 (170)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简化方法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温度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附录H 空调负荷简化方法计算系数表附录J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附录K 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1总则1.0.1为了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20376-2012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20376-2012版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重点解析 散热器供暖供回水温度
合理降低建筑物供暖系统的热媒参数,利于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程度和节能。 近年来,国内已开始提倡低温连续供热,出现了降低热媒温度的趋势。 国外集中供热系统的二次网供回水设计参数存在向低温供热发展的趋势 丹麦、芬兰、德国、波兰和韩国等国家其纬度与中国北方供暖城市的纬度相近。
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蒸发冷却空调系统、
直流式(全新风)空调系统的选择原则及设 计进行了规定。 要求 高
建筑物 规模 大 全年能 耗分析
用途规模 使用特点
气象条件 能源状况
技术经 济比较
负荷变化 参数要求 设备价格 能源价格
空调 系统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绿色建筑机电技术研发中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 用 辐 射 供 冷 末 端 设 备
采用市 政热力 或锅炉 供应的 一次热 源通过 换热器 加热的 二次空 调热水
采 用 直 燃 式 冷/ 温 水 机 组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空 气 源 热 泵
地 源 热 泵
区 域 供 冷 系 统
绿色建筑机电技术研发中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重点解析 检测与监控
5.梳理了空调冷负荷计算方法,明确了空调冷负荷简化计算
方法,对行业主要负荷计算软件进行了协调。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绿色建筑机电技术研发中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负荷计算方法研究,给出了间 歇冷负荷、间歇供暖负荷的附加方法与数值。 7.对变风量、低温送风、温湿度独立控制、蒸发冷却、置换
民用建筑 标准体系
工业建筑 标准体系
急需一本适合我国 目前国情与对外开 放需要的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供暖)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供暖)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供暖)供暖5.1 一般规定5.1.1 供暖方式应根据建筑物规模,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条文说明】5.1.1 选择供暖方式的原则。

目前各城市供热、供气、供电以及所处地区气象条件以及生活习惯各不相同,供暖方式也是各种各样;各地的能源结构、价格以及经济实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并且还要受到环保、卫生、安全等多方面的制约。

因此,如何选择合理、节能的供暖方式,是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的。

5.1.2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 天的地区,宜设置集中供暖。

【条文说明】5.1.2 宜采用集中供暖的地区。

根据几十年的实践经验,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 天的地区,在同样保障室内设计环境的情况下,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更为经济、合理。

这类地区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3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全部,河南(许昌以北)、陕西(西安以北)、甘肃(天水以北)等省的大部分,以及江苏(淮阴以北)、安徽(宿县以北)、四川(西川)等省的一小部分,此外还有某些省份的高寒山区,如贵州的威宁、云南的中甸等。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小于90 天地区的建筑也开始逐渐设置集中供暖设施,具体方式可根据当地条件确定。

5.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宜设置供暖设施;其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1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89 天;2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 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 天。

【条文说明】5.1.3 宜采用集中供暖的建筑。

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最基本要求、维护公众利益设置了本条文。

具体采用什么供暖方式,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先进技术应用,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特点、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政策、方针,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在设计中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5 在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

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输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1.0.6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现有国家抗震设防等级要求,考虑防震或其他防护措施。

1.0.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考虑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要求。

当设计对施工、调试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predicted mean votePMV指数是以人体热平衡的基本方程式以及心理生理学主观热感觉的等级为出发点,考虑了人体热舒适感诸多有关因素的全面评价指标。

PMV指数表明群体对于(+3~-3)七个等级热感觉投票的平均指数。

2.0.2 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predicted percent of dissatisfied PPD指数为预计处于热环境中的群体对于热环境不满意的投票平均值。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空气调节)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空气调节)
染病房和一些设置空气调节设备的附属房间等,根据需要还应保持负压;因此对空气调节区域的
正压和最小正压值不做强制性要求。
舒适性空气调节区域的正压值不应过大,新风量大于维持正压所需风量时,宜设机械排风并
回收热量后将多余风量排出室外。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域指民用建筑中,工艺要求洁净度标准较高或温湿度精度较高的房间,以
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表表 7.1.6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 K 值(W /(m 2 • ℃))
围护结构名称
室温波动范围(℃)
±0.1~0.2 ±0.5 ≥±1.0
屋顶- - 0.8
顶棚0.5 0.8 0.9
外墙- 0.8 1.0
内墙和楼板0.7 0.9 1.2
注:表中内墙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使用于相邻空调区的温差大于 3℃时。
资回收年限等各项因素有关,而不同地区的热价、电价、水价、保温材料价格及系固定不变的经济K 值。因此,对工艺性空调而言,围护结构的传热
系数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的K 值。表 7.1.6 中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 K 值,是仅考虑围
护结构传热对空气调节精度的影响确定的。目前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不同的建筑、气候分
建筑热工设计包括以下各项:
1 建筑围护结构的各项热工指标(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透明屋顶和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
遮阳系数、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
2 建筑窗墙面积比(包括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与屋顶总面积之比;
3 外门的设置要求;
4 外部遮阳设施的设置要求;
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等。
严寒和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的居住建筑应分别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
区,都有不同的最大K 值规定。因此,当表中数值大于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时,应取 2 者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先进技术应用,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特点、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政策、方针,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在设计中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5 在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

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输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1.0.6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现有国家抗震设防等级要求,考虑防震或其他防护措施。

1.0.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考虑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要求。

当设计对施工、调试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predicted mean votePMV指数是以人体热平衡的基本方程式以及心理生理学主观热感觉的等级为出发点,考虑了人体热舒适感诸多有关因素的全面评价指标。

PMV指数表明群体对于(+3~-3)七个等级热感觉投票的平均指数。

2.0.2 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predicted percent of dissatisfied PPD指数为预计处于热环境中的群体对于热环境不满意的投票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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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先进技术应用,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特点、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政策、方针,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在设计中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5 在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

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输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1.0.6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现有国家抗震设防等级要求,考虑防震或其他防护措施。

1.0.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考虑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要求。

当设计对施工、调试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predicted mean votePMV指数是以人体热平衡的基本方程式以及心理生理学主观热感觉的等级为出发点,考虑了人体热舒适感诸多有关因素的全面评价指标。

PMV指数表明群体对于(+3~-3)七个等级热感觉投票的平均指数。

2.0.2 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predicted percent of dissatisfied PPD指数为预计处于热环境中的群体对于热环境不满意的投票平均值。

PPD指数可预计群体中感觉过暖或过凉“根据七级热感觉投票表示热(+3),温暖(+2),凉(-2),或冷(-3)”的人的百分数。

2.0.3 供暖heating用人工方法通过消耗一定能源向室内供给热量,使室内保持生活或工作所需温度的技术、装备、服务的总称。

供暖系统由热媒制备(热源)、热媒输送和热媒利用(散热设备)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2.0.4 集中供暖central heating热源和散热设备分别设置,用热媒管道相连接,由热源向多个热用户供给热量的供暖系统,又称为集中供暖系统。

2.0.5 值班供暖standby heating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为使建筑物保持最低室温要求而设置的供暖。

2.0.6 毛细管网辐射系统capillary mat radiant system辐射末端采用细小管道,加工成并联的网栅,直接铺设于地面、顶棚或墙面的一种热水辐射供暖供冷系统。

2.0.7 热量结算点heat settlement site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通过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2.0.8 置换通风displacement ventilation空气以低风速、小温差的状态送入人员活动区下部,在送风及室内热源形成的上升气流的共同作用下,将热浊空气顶升至顶部排出的一种机械通风方式。

2.0.9 复合通风系统hybrid ventilation system在满足热舒适和室内空气质量的前提下,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交替或联合运行的通风系统。

2.0.10 空调区air-conditioned zone保持空气参数在设定范围之内的空气调节区域。

2.0.11 分层空调stratified air conditioning特指仅使高大空间下部工作区域的空气参数满足设计要求的空气调节方式。

2.0.12 多联机空调系统multi-connected split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一台(组)空气(水)源制冷或热泵机组配置多台室内机,通过改变制冷剂流量适应各房间负荷变化的直接膨胀式空调系统。

2.0.13 低温送风空调系统cold air distribution system送风温度不高于10℃的全空气空调系统。

2.0.14 温度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temperature & humidity independent processe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由相互独立的两套系统分别控制空调区的温度和湿度的空调系统,空调区的全部显热负荷由干工况室内末端设备承担,空调区的全部散湿量由经除湿处理的干空气承担。

2.0.15 空气分布特性指标(ADPI)air diffusion performance index舒适性空调中用来评价人的舒适性的指标,系指人员活动区内测点总数中符合要求测点所占的百分比。

2.0.16 工艺性空调industri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指以满足设备工艺要求为主,室内人员舒适感为辅的具有较高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级要求的空调系统。

2.0.17 热泵heat pump利用驱动能使能量从低位热源流向高位热源的装置。

2.0.18 空气源热泵air-source heat pump以空气为低位热源的热泵。

通常有空气/空气热泵、空气/水热泵等形式。

2.0.19 地源热泵系统ground-source heat pump system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供冷系统。

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2.0.20 水环热泵空调系统water-loop heat pump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水/空气热泵的一种应用方式。

通过水环路将众多的水/空气热泵机组并联成一个以回收建筑物余热为主要特征的空调系统。

2.0.21 分区两管制空调水系统zoning two-pipe chilled water system 按建筑物空调区域的负荷特性将空调水路分为冷水和冷热水合用的两种两管制系统。

需全年供冷水区域的末端设备只供应冷水,其余区域末端设备根据季节转换,供应冷水或热水。

2.0.22 定流量一级泵空调冷水系统constant flow distribution with primary pump chilled water system空调末端无水路调节阀或设水路分流三通调节阀的一级泵系统,简称定流量一级泵系统。

2.0.23 变流量一级泵空调冷水系统variable flow distribution with primary pump chilled water system空调末端设水路两通调节阀的一级泵系统,包括冷水机组定流量、冷水机组变流量两种形式,简称变流量一级泵系统。

2.0.24 耗电输冷(热)比[EC(H)R]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cooling (heat)quantity ratio设计工况下,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计冷(热)负荷(kW)的比值。

2.0.25 蓄冷-释冷周期period of charge and discharge蓄冷系统经一个蓄冷-释冷循环所运行的时间。

2.0.26 全负荷蓄冷full cool storage蓄冷装置承担设计周期内电力平、峰段的全部空调负荷。

2.0.27 部分负荷蓄冷partial cool storage蓄冷装置只承担设计周期内电力平、峰段的部分空调负荷。

2.0.28 区域供冷系统district cooling system在一个建筑群中设置集中的制冷站制备空调冷水,再通过输送管道,向各建筑物供给冷量的系统。

2.0.29 耗电输热比(EHR)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heat quantity ratio设计工况下,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计热负荷(kW)的比值。

3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3.0.1 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应采用18℃~24℃;2 夏热冬冷地区主要房间宜采用16℃~22℃;3 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不应低于5℃。

3.0.2 舒适性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1 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3.0.2的规定:2 人员短期逗留区域空调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宜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1℃~2℃,供热工况宜降低1℃~2℃。

短期逗留区域供冷工况风速不宜大于0.5m/s,供热工况风速不宜大于0.3m/s。

3.0.3 工艺性空调室内设计温度、相对湿度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需要及健康要求确定。

人员活动区的风速,供热工况时,不宜大于0.3m/s;供冷工况时,宜采用0.2m/s~0.5m/s。

3.0.4 供暖与空调的室内热舒适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中等热环境PMV和PPD指数的测定及热舒适条件的规定》GB/T 18049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和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评价,热舒适度等级划分应按表3.0.4采用。

3.0.5 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宜降低2℃;辐射供冷室内设计温度宜提高0.5℃~1.5℃。

3.0.6 设计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3.0.6-1规定。

2 设置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所需最小新风量宜按换气次数法确定。

居住建筑换气次数宜符合表3.0.6-2规定,医院建筑换气次数宜符合表3.0.6-3规定。

3 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按人员密度确定,且应符合表3.0.6-4规定。

4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4.1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4.1.1 主要城市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采用。

对于附录A未列入的城市,应按本节的规定进行计算确定,若基本观测数据不满足本节要求,其冬夏两季室外计算温度,也可按本规范附录B所列的简化方法确定。

4.1.2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4.1.3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4.1.4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1天的日平均温度。

4.1.5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累年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4.1.6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小时的干球温度。

4.1.7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小时的湿球温度。

4.1.8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的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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