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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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申请书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
我所/我公司系 **** 年 ** 月 ** 日成立于****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事务所,主要从事********。
(申请书正文主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依法设立等历史沿革情况;二、信誉及经营业绩情况;三、最近二十四个月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我所/我公司认可并承诺遵照执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各项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综上,我所/我公司符合《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暂行规则》所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条件,申请成为贵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
特此申请。
**** 会计师/资律师/产评估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 ___月___日附件:
一、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登记表(加盖公章)
二、专业服务机构会员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协议书(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公司章程或设立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登记表
会员证书编号:__________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自律承诺书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
**** (以下简称“本所/本单位”)就成为贵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开展相关业务,特承诺如下:
一、遵守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暂行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专业服务机构会员职责和义务,正确行使专业服务机构会员权利,按时缴纳会费。
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并根据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要求进行处理。
三、保证不利用所服务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
四、按照相关行业规范与准则,为所服务公司出具相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对本所/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查、核查,不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的整改要求。
六、根据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七、做好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本所/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地开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入会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广州签订:
甲方: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住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41-245号A4-A6栋附楼一层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根据广东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域性市场主管部门”)的授权,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股份转让及股权转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组织或机构,且符合甲方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会员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暂行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可根据区域性市场主管部门的授权,对会员进行自律性管理。
第二条甲方须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相关报告。
第三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规则等业务培训。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作为甲方的专业服务机构会员,拥有以下权利:
(一)为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公司股权转让、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或增资扩股等提供法律、审计、验资、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
(二)在开展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挂牌公司转境内外有关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业务中得到甲方的指导;
(三)对甲方业务开展的建议权;
(四)参与甲方组织的市场宣介和开发活动;
(五)取得广州股权交易市场的创新业务资格;
(六)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
规则,接受甲方的监管;
(二)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促进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与会员共同发展;
(三)设会员代表一名,组织、协调乙方与甲方的各项业务往来;设会员业务联络人一至二名,协助会员代表履行相应职责。
乙方更换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应及时告知甲方。
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有关相关人员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章费用
第六条甲方对专业服务机构会员的收费标准如下: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会初费和年费。入会初费和首年(次)年费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一次性缴纳,对于按年缴纳年费的会员,年费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前分两次缴纳。对于按次缴纳年费的会员,年费按每个季度分批缴纳。年费收费方式一经选定,当年不可更改,下一年度可申请重新选择。
会员收费具体规定以会员收费管理方案为准。
第七条乙方申请终止会员资格或被甲方取消会员资格的,已缴纳的会费不予返还。
第四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八条本协议依据《股份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股权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会员管理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乙方申请终止会员资格或被甲方取消会员资格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五章免责条款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发生不可抗力并造成有关方损失时,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六章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