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工程合同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市
项目
沉降观测
工程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
沉降观测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观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沉降观测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具体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围:项目楼(含地下车库、配套工程等)的沉降观测及建筑主
体倾斜度的观测。
1.4工程容:包括但不限于:
(1)沉降观测;
(2)建立不少于个深埋式沉降观测基准点;
(3)沉降观测点总数不少于“沉降观测方案”中的数量个;
(4)观测周期:详细的观测计划详见合同附件“沉降观测方案”中的 1.7 “观测周期安排及观测次数确定”。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要求、甲方要求)。
1.7合同工期:
沉降观测,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及沉降观测方案确定的观测周期进行,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要求。
1.8合同价款: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人名币):小写元大写元整
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围全部工程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另含环境保护、文明观测、安全观测、临时设施、冬雨季观测、夜间施工、夜间照明、监测、技术措施费、出具相关沉降观测报告及其它相关风险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甲方负责提供原高程点位置。
2.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方与乙方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向乙方提供沉降观测所需施工记录及相关
资料。
2.3在观测工作开始前,甲方指定现场用电、用水连接点,由乙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
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4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对外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洽商单、工作联系单、现场签证、证明、说明等文件),非经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签署的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服从甲方的统筹指挥及进度计划安排,切实履行双方已确认的进度
计划。
3.2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后三日上报详细观测方案和相
应管理体系及人员,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结构设计师确认后方可开始观测。观测时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测量、观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测量及观测任务,并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乙方管理人员和所有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
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与总包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乙方观测工作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
3.5正式观测报告未出具前,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
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乙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市相关规定
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按市城建档案馆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整理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甲方。技术资料移交时间为得出正式观测结果后5天。
3.7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8乙方在观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工地代表。一般质量问题的
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甲方备案。
3.9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开展施工工作。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乙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日,乙方进场开始准备工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
按照甲乙方双方确认的观测方案中的进度计划开展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观测工作,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完成原定计划进度。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或者在甲方规定期限完成进度,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4.2除另有约定外,当且仅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
顺延:
4.2.1观测中如遇大风、雨雪天气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乙方无常观测的,乙方应于不
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并于二日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4.2.2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的其它原因。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乙方须在阶段性观测完成后2日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市现行相关规规定的观测报告一
式四份。
5.2因乙方原因造成观测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修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
第六条关于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6.1工程进度款支付:
6.1.1本工程无预付款;
6.1.2本合同围楼完成10层结构顶板浇筑后,乙方上报观测成果,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并经
甲方认可10日,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6.1.3本合同围楼工程竣工后,乙方上报观测成果,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并经甲方认可,10
日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6.1.4乙方提交完整沉降观测报告后,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并经甲方认可确认后,进入结算程序,
结算完毕后一个月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6.2 结算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按照合同总价扣除乙方违约金计算结算总价。
6.3 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第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7.1除经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外,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
期超过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7.1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8.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调解的方法
解决。
8.2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履约保证
9.1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须本着诚信为本的精神履行本合同。如果乙方恶意地实
质性违反本合同、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按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日期组织进场、观测、交付观测结果等,造成甲方相关计划被打乱或严重打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安排其他单位进场观测,同时乙方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终止
10.1如果乙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情况,甲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乙方未能按合同容及时进驻现场和组织观测工作。
10.1.2乙方未能按其递交已经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观测,导致阶段进度延期或整个进度计划
延误,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出的指示。
10.1.4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5进度落后达5天以上者。
10.2如果甲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于3日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甲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