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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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

一、新职工岗前教育规定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一)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七大精神等;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了解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院史、发展规划等;(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二)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

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四)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一)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二)制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年龄规定;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成立测评考察小组;(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3)笔试;(4)演讲答辩;(5)确定任用人选;

(6)实行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四)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提拔或是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制度

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开展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现制定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院级领导、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后勤科室的班组长、党团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及其他管理人员。

(二)规定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三)制定考核与管理办法。以考试为主,出勤考核为辅。考试合格者纳入学分管理,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作为晋升、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等的依据。

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一)医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考核工作;

(二)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三)制定考核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四)制定考核等次、内容及标准,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员进行个人总结述职,经科室全体人员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负责人填写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交人事科上报备案。

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及市卫生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

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意见。

为使各卫生专业聘任比例趋于合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竞聘限额、专业、职称层次按一定比例分开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具体做法:

(一)医院成立聘任委员会,主任:王志磊;副主任:王绍奎、董方前、王保栋;委员:方良华、李爱武、李光华、张艳军、李雪梅、崔红玲。

(二)根据上级下达的竞聘限额,正高级:不分专业类别合并在一起进行竞聘;副高级、中级:医疗、医技、护理三部分按比例分开进行竞聘;

(三)竞聘程序:(1)业务考试(占50%);(2)民主评议(占50%);(3)加分条件;

(四)三项成绩相加,根据个人总分顺序确定聘任人选;

(五)对部分落聘人员实行内聘制,正高级全部内聘;副高按照50%比例、中级按照25%比例实行内聘;

(六)内聘人员待遇:医院给予兑现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但不记入本人档案,不享受上级规定的其他待遇,享受医院规定的专家门诊等有关待遇;

(七)专业技术职务内聘期限为一年。

六、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工作

为打造学习型医院,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进一步搞好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积极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营造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环境与氛围,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竞争实力,促进医院的发展,制定院级拔尖人才评选及任期管理暂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1、从事一线岗位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临床专业);2、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二)评选程序、内容及办法:个人报名、科室推荐、量化赋分、评委评审、党委研究批准等程序。

(三)管理:院级拔尖人才实行动态式管理,每届任期二年。

(四)待遇:院级拔尖人才在任期内每月发给固定津贴200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落聘者实行内聘制。优先选送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习,加大开展业务经费的投资等。

七、关于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

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制定了“保证重点,保护品牌,扶持特色,带动一般”的学科建设发展思路。

(一)重点专科特色科室,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配备合理。

(二)严格标准,严格质量,从严治科,严格执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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