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砂浆生产及其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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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manufacture and application of dry-mixed

mortar

一、总则

1.1 为适应上海市进展建筑砂浆商品化的需要,保证干粉砂浆的生产与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程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操纵,并适用于采纳干粉砂浆拌合物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操纵。

1.3 干粉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干粉砂浆 dry-mixed mortar

又称砂浆干粉(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它既可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工地加水拌和使用,也可采纳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加水拌和使用。

2.1.2 保水增稠材料 water-retentive and plastic material 保水增稠材料系指用于干粉砂浆中改善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能

力的非石灰型粉状材料。

2.1.3 一般干粉砂浆 ordinary dry-mixed mortar

① 干粉砌筑砂浆 dry-mixed masonry mortar

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

② 干粉抹灰砂浆 dry-mixed plastering mortar

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

③ 干粉地面砂浆 dry-mixed screeding mortar

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的面层或找平层的干粉砂浆

2.1.4 特种干粉砂浆 special dry-mixed mortar

特种干粉砂浆系指薄层干粉砂浆、装饰类干粉砂浆或具有一系列专门功能如抗裂、高粘结、防水抗渗和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它包括墙地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胶粉、饰面砂浆、防水砂浆等。

2.2 符号和标记

2.2.1 符号

① 水泥品种P.Ⅰ、P.Ⅱ——硅酸盐水泥P.O——一般硅酸盐水泥 P.S——矿渣硅酸盐水泥

② 一般干粉砂浆

DM——干粉砌筑砂浆

DP——干粉抹灰砂浆

DS——干粉地面砂浆

2.2.2 标记

① 一般干粉砂浆

一般干粉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不、强度等级和水泥品种符号和组合表示。标记示例:

② 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可按用途直接标明其产品名称,如墙地砖粘结剂、

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界面(处理)剂、防水砂浆、彩色饰面砂浆等。

三、一般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干粉砌筑砂浆按其强度等级可在如下范围选择:

强度等级:M5.0 M7.5 M10 M15 M20 M25 M30

稠度:≤90(mm)

3.1.2 干粉抹灰砂浆按其强度等级可在如下范围选择:

强度等级:M5.0 M10 M15 M20

稠度:≤110(mm)

3.1.3 干粉地面砂浆按其强度等级可在如下范围选择:

强度等级:M15 M20 M25

稠度:≤50(mm)

3.1.4 一般干粉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见表3.1.4。其他砂浆可依照其强度要求选用各类干粉砂浆。

3.2 材料

3.2.1 水泥

①宜选用硅酸盐水泥、一般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应

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②进厂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当采纳同一旋窑厂生产的质量长期稳定的生产间隔时刻不超过10d的散装水泥,能够500t为一检验批,随机地从许多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许多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样。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该结果为准。

3.2.2 砂

①应符合《一般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的规定,且砂的最大粒径应通过5mm筛孔。

②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在干燥、筛分及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使砂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严禁混入阻碍砂浆性能的有害物质;干燥后砂的含水率应小于0.5%。

③集中生产时,检验批量以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论。

3.2.3 保水增稠材料

①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存储在专用的仓罐内,并做好明显标记,防止受潮和混入杂物。其质量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②检验批量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连续生产15d不足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论。

③新型保水增稠材料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的产品鉴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用于砌筑砂浆必须通过砌体力学性能验证试验;采纳新型保水增稠材料的干粉砂浆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的产品鉴定。

3.2.4 矿物掺合料

①矿物掺合料中的粉煤灰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当采纳新品种掺合料时,干粉砂浆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的产品鉴定。

②高钙粉煤灰应经试验合格后可使用并应加强对游离氧化钙含量的检测。

③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分不存储在专用的仓罐内,并做好明显标记,防止受潮和混入杂物。

④检验批量,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以100t为一批,不足100t者以100t论。其他矿物掺合料应按其产品标准规定批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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