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专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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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条款,XXX公司与XXX公司工会就女职工权益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原则,反对性别岐视,提高女职工民主参与能力,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
第二条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鼓励女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全面提升女
职工素质,进行职工教育,技术培训,为女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开展特色活动创造条件。
第四条保护女职工在工作和劳动时间的安全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女职工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第五条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降低其基
本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女职工享有探亲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女工享有产假,其享受范围和具体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在法宝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假期间享受有薪待遇。
第七条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确保女职工劳动身
体健康。设立女工卫生室,配备相应的卫生设备。
第八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
体力强度工作:怀孕满7个月,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2小时。
第九条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对落实计划生育的职工给予优待和奖励。
第十条积极推行女职工互助保障和生育保险。
第十一条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执行,报关区劳动部门和区街总工会各一份备案。
甲代表签字(盖章)乙代表签字(盖章)
2015年X月X 日2015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