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合集下载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犯罪行为人提起的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才能得到受理。

那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呢?首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之一是犯罪事实清楚。

也就是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起的自诉必须是针对犯罪事实十分清楚的案件。

这就要求在提起自诉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必须对犯罪事实有明确的了解,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

其次,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这就要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提起自诉时,必须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

这些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必须能够充分证明犯罪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另外,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是依法受害。

也就是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起的自诉必须是在依法受害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就要求在提起自诉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是依法受害的,并且有权利提起自诉。

最后,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符合法定时效。

也就是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起的自诉必须在法定时效内进行。

这就要求在提起自诉时,必须符合法定时效的规定,否则将无法得到受理。

综上所述,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有充分证据证明、依法受害、符合法定时效等条件下提起的自诉才能得到受理。

因此,在提起刑事自诉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必须对相关法律规定有充分的了解,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同时,司法机关在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时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受理符合法律的规定,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民事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民事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民事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民事和刑事案件之间的界限愈发关注。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民事案件可能会演变成刑事自诉案件,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立案审查。

本文将探讨民事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具体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 民事案件背景在实践中,许多民事案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可能会转变成刑事自诉案件。

民事案件一般指的是由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例如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等。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如果事态严重或者涉及刑事犯罪嫌疑,当事人有权对对方提起刑事自诉。

2. 刑事自诉的概念刑事自诉是指当事人对于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行为之后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愿行为提起的司法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当事人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 民事案件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的标准3.1. 犯罪事实清楚民事案件转变成刑事自诉案件首要的标准是犯罪事实必须清楚。

即当事人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涉嫌刑事犯罪,例如合同诈骗、侵占财物等。

3.2. 直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民事案件转变成刑事自诉案件还需满足直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只有当对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或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时,才能提起刑事自诉。

3.3. 民事救济无法满足最后一个标准是民事救济无法满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当事人已经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或救济,可以考虑转向刑事自诉。

4. 立案审查程序一旦民事案件转变成刑事自诉案件,司法机关将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过程包括对犯罪事实的核实、证据的收集和鉴定等程序,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5. 结语在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民事案件转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的现象日益增多。

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立案审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以上就是民事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的简要探讨,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愿司法机关能够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处理此类案件,真正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法发[1993]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法发[1993]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9月24日法发〔1993〕25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七)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第三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中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第四条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五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的,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和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和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和办案程序一、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一)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二) 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流程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流程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流程一、自诉案件立案条件二、案件报案自诉案件的起诉程序类似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直接向法院报案。

报案时应当提供详细的事实和证据,尽可能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调查和审理。

三、公安机关立案一般情况下,自诉案件首先需要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核和调查。

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向案件的主管检察院提出请示,报请批准立案。

如果检察院批准立案,则由公安机关立案,并进一步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四、检察院审查立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立案。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对案件立案资料的审核和违法犯罪事实的认定。

如认为符合立案条件,检察院就会作出批准立案的决定。

五、立案审查检察院批准立案后,案件进入立案审查阶段。

这一阶段,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对起诉书的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对案件的受案范围的审查等。

同时,法院还会向原告发出告知函,通知原告对起诉状进行补正或者修改。

六、案件转交法院立案审查完毕后,检察院将案件送交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

法院收到案件后,将进行审委员会审查,确定是否予以立案。

七、法院立案审查法院接到案件后,将进行案件审查,包括案件的适格性审查和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法院还会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段级审查,判断其适法性、逻辑性和合法性。

八、案件立案经过法院的审查后,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对案件立案,并开展相应的程序进一步审理。

九、庭前准备阶段自诉案件立案后,将进入庭前准备阶段。

在这一阶段,法院将组织庭前调解,同时对起诉状、证据和辩护意见进行审查和整理。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法官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尽力解决纠纷。

十、庭审阶段如果庭前调解不成功,法院将组织庭审,公开审理自诉案件。

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进行辩论,法院对案件进行认定和裁决。

十一、判决阶段庭审完毕后,法院将组织案件的研究和判决。

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诉案件⽴案标准是什么⼤家听过⾃诉案件吧,⾃诉案件是指直接向司法机关发起起诉的案件。

那么,⾃诉案件⽴案标准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案件⽴案标准是什么依据⾃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诉案件提起诉讼需满⾜如下标准:(⼀)有适格的⾃诉⼈在法律规定的⾃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为直接侵害的被害⼈有权向⼈民法院提起⾃诉。

被害⼈死亡、丧失⾏为能⼒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为能⼒以及由于年⽼、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告诉的,被害⼈的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向⼈民法院起诉。

(⼆)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诉⼈的起诉⽽引起,对于⾃诉案件,公安机关和⼈民检察院均不介⼊,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

⾃诉⼈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或者被告⼈下落不明的,⾃诉案件不能成⽴。

⾃诉⼈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民法院追究被告⼈何种刑事责任。

如果提起刑事⾃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三)属于⾃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侵犯⾃⼰⼈⾝权利、财产权利的⾏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诉案件。

(四)被害⼈有证据证明被害⼈提起刑事⾃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民法院管辖⾃诉⼈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提起⾃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案件的⾃诉⼈、被告⼈⼀⽅或者双⽅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民法院审判。

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港、澳、台居民⾝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份的证明。

刑事自诉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由于刑事自诉案件几乎都是由案件中的被害者提起的,普通人与公诉机关相比,肯定对提起自诉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同时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下刑事自诉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立案(一)自诉案件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立案标准的一般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

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二、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三、其他规定1、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与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与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案与追诉标准是怎样的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这时⼈⼈都知道的。

然⽽⼀些⼈还是会犯法,⽆论是过失犯法还是知法犯法,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刑事案件⽴案与追诉标准是怎样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案与追诉标准刑事案件⽴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或者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以及⾃诉⼈起诉的材料,按照各⾃的管辖范围进⾏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的标准。

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案第⼀条[失⽕案(刑法第⼀百⼀⼗五条第⼆款)]过失引起⽕灾,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追诉:(⼀)造成死亡⼀⼈以上,或者重伤三⼈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灾,过⽕有林地⾯积⼆公顷以上,或者过⽕疏林地、灌⽊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条[⾮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百⼆⼗五条第⼆款)]⾮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追诉:(⼀)造成⼈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三)⾮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强、氟⼄酰胺、氟⼄酰钠、毒⿏硅、⽢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克以上,或者饵料⼆千克以上的;(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暴发的;(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利⽤进⾏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法律案件的立案条件(3篇)

法律案件的立案条件(3篇)

第1篇一、引言立案是法律程序的第一步,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基础。

立案条件是指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法律案件的立案条件进行详细阐述。

二、立案的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登记、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立案是法律程序的第一步,是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必要前提。

三、立案的条件1. 案件性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性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刑事案件:指涉及犯罪行为的案件,如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

(2)民事案件: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

(3)行政案件:指涉及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案件。

(4)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指在刑事诉讼中,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 主体资格合法立案案件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包括以下几方面:(1)原告:指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当事人。

(2)被告:指被原告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

(3)第三人:指在诉讼过程中,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3. 诉讼请求明确立案案件的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包括以下几方面:(1)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撤销、确认或者恢复某种法律关系。

(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4)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刑事责任。

4. 证据材料齐全立案案件的证据材料必须齐全,包括以下几方面:(1)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2)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其行为不构成侵权或者侵权行为已得到纠正。

(3)第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4)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5. 法律适用正确立案案件的审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1)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People who like to say that they are lucky, generally work harder than others.(页眉可删)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导读: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包括程序标准、实体标准。

从程序上看,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的公民,必须要具有起诉的资格、在刑事诉讼书之中注明了备案等事项、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的刑事自诉请求。

一、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程序标准。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

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

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塬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塬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塬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塬因的证明。

(2)当事人情况清楚,包括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3)诉讼请求明确。

明确地提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标的。

(4)具有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5)由本院管辖。

被告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

案由系上述自诉案件的类型。

2、实体标准。

(1)未超过诉讼时效。

(2)指控的事实符合自诉案件犯罪构成的要求。

3、诉讼文书的要求。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3)具体的诉讼请求;(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对犯罪行为人提起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案件才能够被受理和立案。

那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呢?首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之一是必须具备一定的事实依据。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刑事自诉,必须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

这包括证据材料、证人证言等,必须能够证明犯罪行为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

如果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案件就很难被受理和立案。

其次,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

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刑事自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案件也难以被受理和立案。

法律依据的不完备会导致案件的立案困难,因此在提起刑事自诉之前,必须仔细查证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符合法律的规定。

此外,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符合法定时效。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的时效是有限制的,必须在一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案件就无法被受理和立案。

因此,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必须注意时效的规定,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起诉讼。

最后,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必须符合公益诉讼的要求。

刑事自诉案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必须考虑案件对社会的影响,确保案件符合公益诉讼的要求。

总之,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下,案件才能够被受理和立案。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必须仔细核实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确保案件符合法定时效和公益诉讼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受理和立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自诉人凭其方式提出深刻、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

(二)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如果自诉人提出足以支持自己构成犯罪行为的情况,则当地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其到法院参加诉讼、表达意见。

一般来说,当地法院就有关犯罪事实及自诉人的罪行进行审查,审理前需要充分地询问自诉人以及办案人员的犯罪行为,由此判断,自诉人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自诉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范围内,以及自诉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已受到处罚或已公开自首等,只有经过适当把握并取得法律认可,方可作出针对性的案件立案决定,以便依法保障自诉人的权利。

二、案件管辖
一般来说,自诉案件涉及到两个法院:一是被诉人所在地或者案发地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另外一是被诉人本人准备参加诉讼的地方法院。

案件管辖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来决定,一般来说,案件的管辖受到案发地的影响最大,而本人准备到场参加诉讼的地方,一般而言一般而论受案发地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定罪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自诉案件由于有关定罪标准的存在,应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自诉人的犯罪行为的综合分析而予以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审理自诉案件时,检察机关应当详细询问自诉人的有关犯罪行为的情况,以决定自诉人是否具有犯罪构成要件。

如果自诉人提出的证据足以合法支持自己构成犯罪行为的诉讼要求,应当对自诉人予以定罪。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指公安机关根据一定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在初步查明案件事实、证据足以支撑立案的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标准。

下面将从事实、证据、行为特征等方面介绍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第一,案件事实足够清楚。

立案前,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受害人身份、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等。

只有在对案件事实有基本了解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立案。

第二,证据足够充分。

在立案前,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证据查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证据可以包括现场勘查、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频监控等。

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撑立案,公安机关就不应该立案。

第三,犯罪行为符合刑事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必须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评估。

犯罪行为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例如对人身、财产权益的侵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

如果犯罪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公安机关就不能立案。

第四,行为特征与已破案件相符。

刑事案件在立案前需要与已破案件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行为特征。

如果存在行为特征相似的情况,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

这样可以加强对该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以上是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遵循这些标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灵活运用刑事立案标准。

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诉案件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诉案件,由⼈民法院直接受理。

”所谓⾃诉案件,是指由被害⼈本⼈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直接向⼈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

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民法院直接⽴案和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涉婚姻⾃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或者在被害⼈因受强制、威吓⽆法告诉的,⼈民检察院和被害⼈的近亲属提起告诉时,⼈民法院才予以受理;(2)被害⼈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碍通信⾃由案,⾮法侵⼊他⼈住宅案,⽣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对于上述所列⼋项案件,被害⼈直接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案侦查。

被害⼈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被害⼈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侵犯⾃⼰⼈⾝权利、财产权利的⾏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审理⾃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还犯有必须由⼈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则应将新发现的罪⾏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处理。

司法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第3类案件,从性质上说本来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若成为⾃诉案件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被害⼈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为构成犯罪;(2)被告⼈侵犯的是被害⼈⾃⼰的⼈⾝权利或财产权利;(3)对被告⼈的⾏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经作出书⾯决定如不⽴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

三类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了什么

三类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了什么

三类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了什么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就刑事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公诉案件,即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但其中也有部分是自诉案件,即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规定的自诉案件有三类,那到底三类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了什么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类自诉案件包括了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是公民个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立案、审理的案件。

刑事自诉立案有以下几种标准:1、程序标准(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

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

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刑事案件方便的法律知识(2篇)

刑事案件方便的法律知识(2篇)

第1篇一、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违反刑法规定,侵犯国家、社会、集体或者个人合法权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1. 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2. 自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三、刑事案件的管辖1. 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刑事案件的侦查1. 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2. 人民检察院侦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五、刑事案件的起诉1. 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 自诉案件: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刑事案件的审判1. 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进行第一审。

2. 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 再审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七、刑事案件的执行1. 刑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依法执行刑罚。

2. 非刑罚措施的执行:对判处非刑罚措施的被告人,依法执行非刑罚措施。

八、刑事案件的辩护1. 自行辩护: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

2. 委托辩护: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 指定辩护: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九、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1. 公诉案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 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对于是否受理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的依据,其目的是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对于是否受理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的依据,其目的是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犯罪事实清楚。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首先要求犯罪事实清楚,即案件中涉及的犯罪行为应当具有明确的事实基础,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等必要要素。

只有当犯罪事实清楚,才能够确保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查和侦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证据确凿充分。

除了犯罪事实清楚外,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还要求案件涉及的证据必须是确凿充分的。

证据的确凿性和充分性是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只有在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案件的审理公正、客观。

三、符合法定立案条件。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还要求案件必须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

这包括案件是否属于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达到立案的法定要求等。

只有当案件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才能够保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受理是合法的、合理的。

四、社会危害性。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还要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即案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只有当案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才能够保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受理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依法保护人权。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还要求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必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对于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于证人、被害人等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只有在依法保护人权的前提下,才能够保证案件的审理公正、公平。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其目的是保证案件的审理公正、客观,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只有当案件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在依法保护人权的前提下,才能够保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受理是合法的、合理的。

法律讲堂刑事案件(3篇)

法律讲堂刑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刑事案件分为刑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刑事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方面进行解析。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1. 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 立案程序(1)报案:被害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单位发现犯罪事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受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三、刑事案件的侦查1.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军队保卫部门。

2. 侦查措施(1)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4)鉴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四、刑事案件的起诉1. 起诉机关起诉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和自诉人。

2. 起诉条件(1)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自诉人提起自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和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和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和规定有哪些?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刑事诉讼也是各类案件审理中常见的一种。

首先由公安机关处理然后交接过递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要判定一个案件是否为刑事案件,肯定是需要符合刑事案件的一些标准的。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和规定的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立案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刑事自诉案件有一定的标准规定,那么关于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详细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六部门联合规定第四条和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刑事案件:第一,故意伤害案(轻伤);第二,重婚案;第三,遗弃案;第四,妨害通信自由案;第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第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八,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人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上述所列8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五部门联合规定中关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是199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同类案件的范围相比,有四点变化。

一是将侵犯著作权案与假冒注册案扩展到整个侵犯知识产权案,罪名由2
个增加到7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二是增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是取消了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新刑法确立的罪名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四是明确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