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日常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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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日常管理制度
维保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目录表
1、工程维修服务流程
2、工程报修周登记表
3、维修服务记录单
4、服务费用报告单
5、维保项目巡查检测记录表
6、完工已验收项目移交说明及移交单
7、维保公司故障处理办法及维修费用处罚单
8、维修组员工本周工作安排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9、维修组周工作简报及工作计划
10、维保合同盖章审核表
工程报修周登记表
武汉市三江自控成套工程公司
维修服务记录单
客户(签章):服务人员(签章):年月日
武汉市三江自控成套工程公司
服务费用报告单
年月日
维保项目巡查检测记录表
客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巡查时间:
服务类型:□质保期内□维保期内□巡查□其它
主机型号:生产厂家:台数
回路数量:报警总数:安装部位:供电方式:
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正常□故障□备电自动充电功能:正常□故障□火警报警功能:正常□故障□火警优先功能:正常□故障□
故障报警功能:正常□故障□重复报警功能:正常□故障□
报警记忆功能:正常□故障□消音功能:正常□故障□
复位功能:正常□故障□自检功能:正常□故障□
时间设置:正常□故障□排风机功能:正常□故障□
维保巡检人员(签章):年月日
消防水泵系统检测
喷淋水泵系统检测
维保巡查人员签章:年月日
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探测器)
消防广播/卷帘门联动检测类型:
卷帘门:
消防广播
巡检维保人员签章:年月日报警阀组检测
消火栓
巡检维保人员签章:年月日
完工已验收工程移交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售后服务质量及维修部能够快速有效的完成维修工作,要求工程部移交已验收项目前应准备妥以下资料:
1.工程移交前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妥全部移交资料及移交目录并填写
“完工已验收工程移交单”。
2.工程验收完工。国家职能部门下达的正式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3.有无故障及故障点来源和原因说明。
4.甲方或物业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设备移交、系统移交报告。
5.用户手册、竣工图纸、主机说明书、主材清单,并注明设备材料厂
家、联系人及电话、设备材料的采购时间及质保期时间。
6.与施工队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
7.注明甲方、监理公司、施工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8.标明质保期限及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应的责任老总。
9.维修部人员、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三方人员到工程现场实施交接。
完工已验收工程移交单
维保公司故障处理办法
[江字015号文]
为了提高公司企业形象,完善售后服务,确保完工项目完好交付甲方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信息后,应及时承诺甲方尽快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处理,不得在甲方面前相互推诿责任。
二、质保期内的完工项目,工程部必须与维修组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联系人、甲方负责人、主机设备型号等,便于维修组的后期参与,且工程部交接后,相关项目负责人应与维修组配合解决出现的故障问题。
三、工程部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项目,如出现故障,维修组第一时间通知施工队在指定期的时间内处理,施工队不予处理、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了的,维修组将果断派人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及其它费用由施工队承担,将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四、质保期内已办理交接手续的项目,如出现故障,维修组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以判断故障原因,确定责任方。经确定后则应及时通知责任方在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维修组出勤人员费用则应由责任方承担。如责任方接通知后不予处理,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了的,将由维修组派人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及其它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承担费用标准参照第六条执行,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五、施工队在处理故障过程中,有义务指导甲方操作人员对消防设备进行操作,因施工队在处理故障时未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的技术指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重复产生类似故障报警的,我司维修部将安排人员前往解决故障并进行操作技术培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队承担,并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处罚标准的第二项的计算方式进行处罚。若项目部对甲方移交时进行了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再产生误操作而造成的故障,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因施工队未及时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任务而导致我司产生维修费用的具体扣款处罚标准、程序及结算方式如下:
处罚标准:
第一,施工队在通知指定时间内对甲方存在的故障不予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维修组派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队按3倍的比例承担,具体计算公式为:
处罚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人工费(100元/人/天)]*3
第二,在指定时间内,施工队安排了人员进行处理,但处理不了的,维修组派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队按2倍的比例承担,具体计算公式为:
处罚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人工费(100元/人/天)]*2
处罚程序及结算方式:
第一,质保期内故障,维修组人员前往处理的,填写服务单,说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姓名、人数及故障原因、责任,甲方签字确认,以此单作为处罚依据。
第二,故障处理完毕后,维修组维修人员依处罚标准开具处罚单,并将产生费用的票据复印件附后,经部门主管及经理核准后告之工程部负责人,处罚单直接交财务在当月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在处理过程中,因质保期内设备自然损坏引起的故障,需更换设备的,现场处理人员应将坏的设备带回,向工程部材料组办理更换手续,为甲方免费更换;因设备人为损坏引起的故障,需更换设备的,现场处理人员应告知甲方,设备更换需收取材料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向工程部材料组下计划单,由材料组及时组织货源,为甲方更换损坏的设备,及时处理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