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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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一、前言二、设计原则1.安全原则:保障公路桥涵的使用安全,包括承载能力、抗震能力、抗洪能力等。

2.经济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设计最经济,最节约。

3.可靠原则:保障公路桥涵的使用寿命,确保长期可靠运行。

三、设计基本要求1.承载能力:根据设计荷载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公路桥涵的承载能力,确保可以承受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

2.抗震能力:根据地震区域和公路桥涵的重要等级,确定抗震设防水平。

3.抗洪能力:根据设计洪水位和流量,确定公路桥涵的抗洪能力,确保顺利通行。

4.排水能力:合理设置桥涵底部的槽顶高程,确保桥涵的排水能力,避免积水造成损坏。

5.自由伸缩能力:对于大体积、高墩高梁的桥涵,需要考虑自由伸缩能力,避免因温度变化引起的伸缩变形。

四、设计方法1.结构计算:根据公路桥涵的类型和设计要求,进行结构计算,确保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荷载计算:根据设计荷载标准,计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作用效果。

3.抗震设计:根据地震工程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计算和设计。

4.洪水计算:根据设计洪水位和流量,进行洪水计算,确保抗洪能力。

5.排水设计:根据桥涵的结构形式和地理条件,合理设计桥涵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五、施工要求1.施工组织: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材料选用: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优质的桥涵建设材料,确保桥涵的使用寿命。

3.施工质量:检测桥涵施工质量,确保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4.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验收标准1.结构安全:桥涵的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在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方面符合规定标准。

2.材料质量:桥涵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质量可靠。

3.施工质量:桥涵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4.使用寿命:桥涵的设计寿命应符合规定标准,能够满足公路运输的需要。

总结: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障公路桥涵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提高公路桥涵的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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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一、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路桥涵的设计。

### 1.2 依据设计要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TG D60—2013)、《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常见桥梁构件设计手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 1.3 地震设防对路面桥梁,设计地震防震要求按照县级路干线 6.0级设防;县级乡村级路干线按照设计路等或发生地区最大抗震设防烈度设防;其他小路,由桥涵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来决定。

### 1.4 设计结构体系根据桥涵设计要求,选择结构体系,结构体系由以下几类共同构成:(1)桥墩体系:组成桥涵路面结构的基底。

(2)支座体系:从地基承受桥涵荷载的结构,主要由支承矩形箱、单肋拱、穹肋拱、护坡拱及其它礏连接构件构成。

(4)结合部体系:主要由拱墩、拱腹梁等组成,将各种结构体系连接起来,并使之形成三维桥涵结构系统。

(5)护坡体系:主要由重力坡面及坡护组成,其任务是防止路基空陷和护坡坡面滑动(6)护栏体系:主要由护栏支撑构件和有形护栏构成,防止车辆被路外物体及人员撞击。

## 二、桥墩体系### 2.1 桥墩基础桥墩基础应满足地基应力要求,满足同桥梁荷载要求,并具备适应桥涵结构体系变形的配合性、足够的可靠度和耐久性。

桥墩基础可采用单肩拱形、穹腔拱形、框架形、矩形及其他形状,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工况选取相应形式,从而得出原型。

### 2.2 桥墩体系桥墩体系的选择是满足桥涵结构的承载要求,降低使用工况变形和损坏的风险。

桥墩体系选用的形式有砌体桥墩砖混凝土桥墩、框架桥墩钢结构桥墩等,视桥涵路面养护、加固要求,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工况选取相应形式,从而得出原型。

## 三、支座体系### 3.1 支座体系支座体系主要由支承矩形箱、单肋拱、穹肋拱、护坡拱及其它辅助结构构件组成,是桥涵结构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针对不同施工条件,应选用适当形式的支座,以保证桥涵结构足够的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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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已于6月28日发布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现附上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期望同行们就其展开讨论,一起学习和领会,发现问题,提出疑问,从而更好的执行之。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主要修订内容:1,明确了公路桥涵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并引入了结构设计的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和偶然状况三个设计状况;2,修改了公路桥涵结构的作用效应的组合方式及其组合系数,引入了作用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并提出了各种可变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时的频遇值系数和长期效应组合时的准永久值系数;3,引入了公路桥涵设计的安全等级及其重要性系数,以桥涵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重要性系数,使结构的设计更趋合理;4,开展了“公路桥涵分类标准”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适当调整了公路桥涵的分类标准;5,进行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桥涵设计洪水频率标准”专题研究,分析比较了原标准与国外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比较分析了设计洪水的计算分析方法,经综合分析比较,认为可维持原规范的规定;6,取消了原标准汽车荷载等级,改为采用公路-I级和公路-II级标准汽车荷载;取消了挂车和履带车验算荷载,将验算荷载的影响间接反映在汽车荷载中;7,将汽车冲击系数以跨径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改为以结构基频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8,局部调整了人群荷载的标准值;9,调整了凤荷载的计算攻势及各影响系数,给出了全国基本风速图及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风速和风压值表;10,补充了冰压力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11,改善了温度作用的规定,完善了体系温度的规定,调整了温度梯度曲线的规定; 12,增加了汽车撞击荷载的计算和设计要求;13,补充了通航海轮船舶撞击作用的规定。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主要修订内容: 1,按《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同一标准》(GB/T 50283-1999),采用了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2,按《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90)的规定,修改了符号并列出了基本名词术语;3,在材料方面,改变了强度的取值原则,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提高到C80,钢筋品种也随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做了调整;4,全面改进和补充了多种受力构件的正截面和受弯构件的斜截面的承载能力计算内容;5,改善了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抗裂限值、裂缝宽度和构件刚度的计算方法,以及预应力钢筋的几项预应力损失如钢丝和钢绞线的松弛损失、混凝土收缩和徐变损失等;6,增加了有关构件耐久性的规定,组合式受弯构件、墩台盖梁、桩基承台和箱梁翼缘有效宽度等方面的计算和构造的规定。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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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章节副标题
水环境保护要求
桥涵设计应充分考虑水环境保护,确保桥涵建设对河流生态的干扰最小化。
桥涵设计应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
桥涵设计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避免因桥涵建设导致水体污染。 桥涵设计应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确保河流洪水排泄畅通,减少洪水对河 流水环境的破坏。
桥涵的抗洪能力要求
桥涵应能承受50 年一遇的洪水冲 刷
桥涵结构应满足 防洪要求,不得 影响行洪
桥涵应设置必要 的防护设施,提 高抗洪能力
桥涵设计时应充 分考虑地形、地 质条件,合理布 置排水系统
桥涵设计的计算方法
章节副标题
结构分析方法
有限元法:将结构离 散化,通过有限个单 元的组合来逼近真实 结构,适用于各种复 杂结构分析。
章节副标题
安全性原则
桥涵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桥涵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 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桥涵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 交通事故等意外因素,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
桥涵设计应注重人性化,保证行 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经济性原则
桥涵设计应考虑工程成本,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选用合适的材料和施工方 法来降低造价。
定义:可变荷载是指在结构设计使用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 忽略的荷载
分类:车辆、人群、温度和风等
计算方法:根据规范要求,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系数进行计算
桥涵设计时需考虑可变荷载的影响,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偶然荷载
添加 标题
定义:偶然荷载是指在设计基准期内可能 发生,但其出现概率很小且一旦发生后对 结构物产生不可忽略影响的荷载。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1.0.3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4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1.0.4的规定。

1.0.5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规定见表1.0.5。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1.0.6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1.0.7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1.0.8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设计基准期designreference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3极限状态limitstates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ultimate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2.1.5正常使用极限状态serviceability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1.0.3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4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1.0.4的规定。

1.0.5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规定见表1.0.5。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1.0.6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1.0.7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1.0.8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设计基准期designreference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3极限状态limitstates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ultimate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2.1.5正常使用极限状态serviceability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是我国道路工程领域的一项重要规范标准,下面将对该规范进行一份简要介绍,长度约1000字。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旨在规范公路桥涵的设计与施工,确保桥梁的安全可靠,提高公路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该规范包括桥涵的设计基本原则、结构设计与施工要求、技术规定等内容。

首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强调了桥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根据不同的桥涵类型和要求,设计师需要确保桥面的平整度、承载能力、防护设施等符合相关标准和使用要求。

此外,公路桥涵的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特殊气候条件下的环境影响,如寒冷地区的冻融循环和地震带的地震荷载等。

其次,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规定了桥梁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

设计师需要根据不同的桥涵形式,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和材料,确保桥梁在使用寿命内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同时,规范还强调了桥面排水和防水的重要性,要求设计师在桥面结构中设置合适的排水系统,保证桥梁在雨水天气下的正常使用。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还明确了桥涵施工的基本要求。

规范要求施工方在桥梁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工程准备工作,包括桥梁的基础处理、材料的选择和试验等。

在施工过程中,规范还要求施工方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现场施工,保证施工工艺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此外,规范还对桥梁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桥梁的施工质量和运行安全。

最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还对技术规定和相关考虑进行了细致化的规定。

规范包括了桥梁结构的力学计算和设计、桥面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桥梁施工工艺和流程的规范等。

此外,规范还考虑了桥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如震动、变形、裂缝等,并对相应的技术规范和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描述。

综上所述,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是我国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重要标准,对公路桥涵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设计师和施工方应当结合规范的要求,确保桥梁的安全可靠运行,为广大公路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条件。

(完整word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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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5m 或7.0m ;其汽车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 4.3.1 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 3.0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 4.3.5 条的规定。

3.3.6 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置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

严禁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利用公路桥梁跨越河流。

天然气输送管道离开特大、大、中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离开小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高压线跨河搭架的轴线与桥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一倍塔高。

高压线与公路桥涵的交叉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3.4 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3.4.1 桥上及桥头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布设相互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规定。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

3.4.2 在洪水泛滥区域以内,特大、大、中桥桥头引道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爬高、河弯超高、河床淤积等影响0.5m 以上。

小桥涵引道的路肩高程,宜高出桥涵前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5m 以上。

3.4.3 桥头锥体及引道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桥头锥体及桥台台后5~10m长度内的引道,可用砂性土等材料填筑。

在非严寒地区当无透水性土时,可就地取土经处理后填筑。

2 锥坡与桥台两侧正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缘下的第一个8m高度内不宜陡于1:1 ;在8~12m高度内不宜陡于1:1.25 ;高出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陡于1:1.5 ,变坡处台前宜设宽0.5 ~2.0m 的锥坡平台;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可采用不陡于1:1.25 的坡度;经常受水淹没部分的边坡坡度不应陡于1:2 。

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排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 ,对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 的坡度。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条文说明1总则1.0.1本次修订对公路桥涵设计原则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近些年的桥梁安全事故,使桥梁工程设计者和管理者认识到结构物的安全、耐久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保证安全和耐久的前提下,桥涵设计要优先考虑满足功能需求,即要满足“适用”的要求,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环保、经济和美观的要求。

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须给予高度重视。

1.0.3桥梁上的可变作用是随时间变化的,所以它的统计分析要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来描述。

随机过程所选择的时间域即为基准期。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的规定,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取100年。

1.0.4设计使用年限是体现桥涵结构耐久性的重要指标,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日本等多国的桥梁设计规范对桥梁设计使用年限均有明确的规定。

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修订时综合考虑了国标的规定、公路功能、技术等级和桥涵重要性等因素,规定了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设计使用年限的最低值。

本条规定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保持一致。

1.0.5本条中的桥涵分类标准采用了两个指标:一个是单孔跨径LK,用以反映桥涵的技术复杂程度;另一个是多孔跨径总长L,用以反映扶植规模。

本条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保持一致。

在肯定桥涵分类时,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可归类,存在差异时,可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在计算桥梁长度时,曲线桥宜按弧长计,斜桥宜按斜长计。

1.0.7可持续开展已成为国内外工程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当前环境、资源对公路桥涵扶植的约束不竭强化,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扶植已成为行业转型开展的重要途径,为此,交通运输部合时地提出了“绿色交通”的开展战略,旨在将可持续开展的理念贯穿落实到交通运输开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增长本条规定一方面是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要求,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提高设计人员对环境和资源的重视。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1 总则1.0.1 为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的一般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桥涵结构构件的设计。

1.0.3 本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 50283规定的设计原则编制。

基本术语、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的规定采用。

1.0.4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按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5 公路桥涵应进行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

1.0.6 公路桥涵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及其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1 持久状况:桥涵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

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2 短暂状况:桥涵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

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3 偶然状况:在桥涵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

该状况桥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0.7 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0.7的规定。

表1.0.7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环境类别环境条件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Ⅰ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0.55 275 C25 0.30 3.0 Ⅱ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0.50 300 C30 0.15 3.0Ⅲ海水环境0.45 300 C35 0.10 3.0Ⅳ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0.40 325 C35 0.10 3.0注:1 有关现行规范对海水环境结构混凝土中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有更详细规定时,可参照执行;2 表中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3 当有实际工程经验时,处于Ⅰ类环境中结构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可比表中降低一个等级;4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35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或按表中规定Ⅰ类环境提高三个等级,其他环境类别提高二个等级;5 特大桥和大桥混凝土中的最大碱含量宜降至1.8kg/m3,当处于Ⅲ类、Ⅳ类或使用除冰盐和滨海环境时,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

完整word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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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6桥涵应有必要的通风、排水和防护措施及维修工作空间。
3. 5.7需设置栏杆的桥梁,其栏杆的设计,除应满足受力要求外,尚应注盘美观,栏杆高度不应 小于1. Im。
3. 5.8安装板式橡胶支座时,应保证其上下农面与梁底而及墩台支承垫石顶面平整密贴、传力均 匀,不得有脱空的橡胶支座。
当板式橡胶支座设置于大于某•规定坡度上时,应在支座衣而与梁底之间采取措施,使支座上、 下传力面保持水平。
3. 3.5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虽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 5m或7. Om:其汽车荷载应符合 本规范第4. 3.1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而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 O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 3.5条的规定。
3. 3.6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置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 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
3. 6.2桥面铺装应设防水层。
垢工桥台背面及拱桥拱圈与填料间应设置防水层,并设冇沟扌II:水。
3. 6.3高速公路、•级公路上桥梁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二级及二级以下 公路桥梁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
沥青混凝土桥而铺装尚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而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扌II: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对不受洪水冲 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
3洪水泛滥范围以内的锥坡和引道的边坡坡面,应根据设计流速设置铺砌层。
铺砌层的高度应为:特大、大、中桥应高出计算水位0.5m以上:小桥涵应高出设计水位加壅水 水位(不计浪高)0.25m以上。
高速公路、•级公路上的多孔梁(板)桥宜采用连续桥而筒支结构,或采用整体连续结构。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标准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标准

3.3.5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5m或7.0m;其汽车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0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3.3.6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置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

严禁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利用公路桥梁跨越河流。

天然气输送管道离开特大、大、中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离开小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高压线跨河搭架的轴线与桥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一倍塔高。

高压线与公路桥涵的交叉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3.4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3.4.1桥上及桥头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布设相互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规定。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

3.4.2在洪水泛滥区域以内,特大、大、中桥桥头引道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爬高、河弯超高、河床淤积等影响0.5m以上。

小桥涵引道的路肩高程,宜高出桥涵前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5m以上。

3.4.3桥头锥体及引道应符合以下要求:1桥头锥体及桥台台后5~10m长度内的引道,可用砂性土等材料填筑。

在非严寒地区当无透水性土时,可就地取土经处理后填筑。

2锥坡与桥台两侧正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缘下的第一个8m高度内不宜陡于1:1;在8~12m高度内不宜陡于1:1.25;高出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陡于1:1.5,变坡处台前宜设宽0.5~2.0m的锥坡平台;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经常受水淹没部分的边坡坡度不应陡于1:2。

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排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对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表1. O. 5 桥梁洒洞分类
桥涵分类 特大桥 大桥 中桥 小桥
多孔跨径总长 L (m) L>1000
100 运 L 运 1000
30<L<100
8 运 L 运 30
单孔跨径 LK (m)
LK > 150
40 运 L K 运 150 20~LK <40 5 三三 L K <20
涵洞
LK <5
注: 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 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 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擅长度。 3. 管涵反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 标准跨径:梁式桥、饭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汩l 洞以净跨 径为准。
附录 A 全国气候分区图……........…………………………..........………………… 38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39 附件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15) 条文说明 ........................ 41
2.1 术语
2. 1. 1 设计基准期 design reference period
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lservice li岛 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
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作用的主要代表值,可根据对观测数据的统计、作用的自然界限或工程经验 确定。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完整版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完整版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与梁肋整体连接的板,在计算支点截面和跨中截面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取梁肋之间的距离。

由于板厚与肋高之比小于1/4,支点弯矩取,跨中弯矩取(当大于1/4,支点弯矩取,跨中弯矩取)M为简支梁求得的跨中弯矩。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一、总则1、安全等级;2、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分类;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线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线长度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为准。

重要是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及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的桥梁。

二、术语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的组合;2、作用长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的组合;三、设计要求1、桥涵布置:公路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2、桥涵孔径3、桥涵净空:净空高度,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5米,三、四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米。

4、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5、车行或人行天桥的宽度;6、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7、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8、养护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作用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可变荷载不同时组合表:汽车制动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支座摩阻力;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表;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

在作用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的其他的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三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尚有四种及多于四种的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

(整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整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1 总则1.0.1 为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的一般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桥涵结构构件的设计。

1.0.3 本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 50283规定的设计原则编制。

基本术语、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的规定采用。

1.0.4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按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5 公路桥涵应进行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

1.0.6 公路桥涵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及其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1 持久状况:桥涵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

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2 短暂状况:桥涵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

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3 偶然状况:在桥涵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

该状况桥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0.7 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0.7的规定。

表1.0.7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环境类别环境条件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Ⅰ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0.55 275 C25 0.30 3.0 Ⅱ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0.50 300 C30 0.15 3.0Ⅲ海水环境0.45 300 C35 0.10 3.0Ⅳ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0.40 325 C35 0.10 3.0注:1 有关现行规范对海水环境结构混凝土中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有更详细规定时,可参照执行;2 表中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3 当有实际工程经验时,处于Ⅰ类环境中结构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可比表中降低一个等级;4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35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或按表中规定Ⅰ类环境提高三个等级,其他环境类别提高二个等级;5 特大桥和大桥混凝土中的最大碱含量宜降至1.8kg/m3,当处于Ⅲ类、Ⅳ类或使用除冰盐和滨海环境时,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是指在公路桥涵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规范和原则。

这些规范和原则旨在确保公路桥涵的设计能够满足道路交通的需求,同时提供安全可靠的桥梁结构。

下面是关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1000字介绍。

首先,在公路桥涵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有关桥梁设计的基本原则。

这包括结构安全原则、经济合理原则、美观实用原则。

结构安全原则包括充分考虑桥梁的强度、稳定性、振动和疲劳等方面的因素,确保桥梁在使用寿命内能够承受外界荷载和状况的影响。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资和运营成本,提高效益。

美观实用原则要求桥梁的外观设计要符合美学要求,同时结构布局要合理,符合实际使用需求。

其次,在公路桥涵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有关桥梁荷载的规范。

这包括荷载标准、交通量和组合车辆的要求。

荷载标准是指桥梁需要承受的各种荷载类型和荷载组合,例如静态荷载、动态荷载、活载和恒载等。

交通量是指桥梁所在道路的日均交通量,根据交通量的大小和组成确定桥梁的通行能力和结构设计。

组合车辆是指经过桥梁的各类车辆,包括货车、客车、小汽车等,根据组合车辆的轴重、轴距、车道宽度等参数确定桥梁的设计参数。

第三,在公路桥涵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有关结构设计的规范。

这包括结构形式、材料选用和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结构形式是指桥梁的类型和形状,例如梁桥、拱桥、索桥等,根据桥梁所处环境和功能需求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

材料选用是指桥梁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例如钢材、混凝土、预应力等,根据技术要求和经济合理性选择合适的材料。

施工工艺是指桥梁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过程,包括桩基施工、梁体浇筑、拱体施工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施工工艺。

最后,在公路桥涵的设计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桥梁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这包括桥梁的景观效果、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考虑。

桥梁的景观效果是指桥梁在外观设计和照明等方面的考虑,要符合周边环境的特点和美学要求。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共10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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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9)由中交公路规 划设计院负责编制,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 释及管理工作由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 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 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联系电话:01065237331),以便修订时参考。
2019年5月,召开规范修订编制大纲审查会 ;
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 标准》GB/T 50283-2019 2019年8月,召开规范征求意见会;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修订 (JTG B01-2019) 2019年1月,召开审查会; 2019年12月,定稿。
新旧规范章节对比
(4)在偶然荷载(如地震、强风)作用下或偶然 事件(如爆炸)发生时和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整体 稳定性,不发生倒塌。
上述要求中,第(1)、(4)两项通常是指结构的 强度、稳定,关系到人身安全,称为结构的安全性 ;第(2)项指结构的适用性;第(3)项指结构的 耐久性。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这三者总 称为结构的可靠性。可靠性的数量描述一般用可靠 度,安全性的数量描述则用安全度。由此可见,结 构可靠度是结构可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度量, 它是建立在统计数学的基础上经计算分析确定,从 而给结构的可靠性一个定量的描述。因此,可靠度 比安全度的含义更广泛,更能反映结构的可靠程度 。
“规定时间”即设计基准期,是结构可靠度
分析的一个时间坐标,可参考结构使用寿命 的要求适当选定,但不能将设计基准期简单 地理解为结构的使用寿命,两者是有联系的 ,然而又不完全等同。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 过设计基准期时,表明它的失效概率可能会 增大,不能保证其目标可靠指标,但不等于 结构丧失所要求的功能甚至报废。根据我国 公路桥梁的使用现状和以往的设计经验,我 国公路桥梁结构的设计基准期统一取为100 年,属于适中时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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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车行天桥桥面净空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用4.5m或7.0m;其汽车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有关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的规定。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0m;其人群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3.3.6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的设置不得侵入公路桥涵净空限界,不得妨害桥涵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桥涵的构造和设施。

严禁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利用公路桥梁跨越河流。

天然气输送管道离开特大、大、中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离开小桥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高压线跨河搭架的轴线与桥梁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一倍塔高。

高压线与公路桥涵的交叉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3.4桥上线形及桥头引道3.4.1桥上及桥头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布设相互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的规定。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

3.4.2在洪水泛滥区域以内,特大、大、中桥桥头引道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爬高、河弯超高、河床淤积等影响0.5m以上。

小桥涵引道的路肩高程,宜高出桥涵前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5m以上。

3.4.3桥头锥体及引道应符合以下要求:1桥头锥体及桥台台后5~10m长度内的引道,可用砂性土等材料填筑。

在非严寒地区当无透水性土时,可就地取土经处理后填筑。

2锥坡与桥台两侧正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缘下的第一个8m高度内不宜陡于1:1;在8~12m高度内不宜陡于1:1.25;高出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陡于1:1.5,变坡处台前宜设宽0.5~2.0m的锥坡平台;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经常受水淹没部分的边坡坡度不应陡于1:2。

埋置式桥台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式或排架桩式桥台,其锥坡坡度不应陡于1:1.5,对不受洪水冲刷的锥坡,加强防护时可采用不陡于1:1.25的坡度。

3洪水泛滥范围以内的锥坡和引道的边坡坡面,应根据设计流速设置铺砌层。

铺砌层的高度应为:特大、大、中桥应高出计算水位0.5m以上;小桥涵应高出设计水位加壅水水位(不计浪高)0.25m以上。

3.4.4桥台侧墙后端和悬臂端梁桥深入桥头锥坡顶点以内的长度,均不应(按路基和锥坡沉实后计)。

0.75m小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桥头宜设置搭板。

搭板厚度不宜小于0.25m.,长度不宜小于5m。

3.5构造要求3.5.1桥涵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结构在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2结构的附加应力、局部应力应尽量减小。

3结构型式和构造应便于制造、施工和养护。

4结构物所用材料的品质及其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3.5.2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选用适宜的结构型式和建筑材料,进行适当的耐久性设计,必要时尚应增加防护措施。

3.5.3桥涵的上、下部构造应视需要设置变形缝或伸缩缝,以减小温度变化、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地基不均匀沉降以及其他外力所产生的影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的多孔梁(板)桥宜采用连续桥面筒支结构,或采用整体连续结构。

3.5.4小桥涵可在进、出口和桥涵所在范围内将河床整治和加固,必要时在进、出口处设置减冲、防冲设施。

3.5.5漫水桥应尽量减少桥面和桥墩的阻水面积,其上部构造与墩台的连接必须可靠,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基础不被冲毁。

3.5.6桥涵应有必要的通风、排水和防护措施及维修工作空间。

3.5.7需设置栏杆的桥梁,其栏杆的设计,除应满足受力要求外,尚应注意美观,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m。

3.5.8安装板式橡胶支座时,应保证其上下表面与梁底面及墩台支承垫石顶面平整密贴、传力均匀,不得有脱空的橡胶支座。

当板式橡胶支座设置于大于某一规定坡度上时,应在支座表面与梁底之间采取措施,使支座上、下传力面保持水平。

弯、坡、斜、宽桥梁宜选用圆形板式橡胶支座。

公路桥涵不宜使用带球冠的板式橡胶支座或坡形的板式橡胶支座。

墩台构造应满足更换支座的要求。

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3.6.3.6.1桥面铺装的结构型式宜与所在位置的公路路面相协调。

桥面铺装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排水系统。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特大桥、大桥的桥面铺装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3.6.2桥面铺装应设防水层。

圬工桥台背面及拱桥拱圈与填料间应设置防水层,并设盲沟排水。

3.6.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桥梁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桥梁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

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尚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6.4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面层(不含整平层和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内应配置钢筋网。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100mm。

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尚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的有关规定。

3.6.5正交异性板钢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结构应根据桥梁纵面线形、桥梁结构受力状态、桥面系的实际情况、当地气象与环境条件、铺装材料的性能等综合研究选用。

3.6.6桥面伸缩装置应保证能自由伸缩,并使车辆平稳通过。

伸缩装置应具有良好的密水性和排水性,并应便于检查和清除沟槽的污物。

特大桥和大桥宜使用模数式伸缩装置,其钢梁高度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70mm,并应具有强力的锚固系统。

3.6.7桥面应设排水设施。

跨越公路、铁路、通航河流的桥梁,桥面排水宜通过设在桥梁墩台处的竖向排水管排入地面排水设施中。

3.7养护及其他附属设施3.7.1特大、大桥上部构造宜设置检查平台、通道、扶梯、箱内照明、入口井盖等专门供检查和养护用的设施,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安全。

条件许可时,特大、大桥应设置检修通道。

特大桥和大桥的墩台宜根据需要设置测量标志,测量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7.2跨越河流或海湾的特大、大、中桥宜设置水尺或标志,较高墩台宜设围栏、扶梯等。

3.7.3斜拉桥和悬索桥的桥塔必须设置避雷设施。

3.7.4特大、大、中桥视需要设防火、照明和导航设备以及养护工房、库房和守卫房等,必要时可设置紧急电话。

.4 作用4.1作用分类、代表值和作用效应组合4.1.1公路桥涵设计采用的作用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三类,规定于表4.1.1。

表4.1.1作用分类编号作用分类作用名称结构重力(包括结构附加重力)1预加力2土的重力3土侧压力4永久作用混凝土收缩及徐变作用5水的浮力 6基础变位作汽车荷汽车冲击汽车离心1汽车引起的土侧压1人群荷1汽车制动可变作1风荷1流水压1冰压1温度(均匀温度和梯度温度)作1支座摩阻1地震作1船舶或漂流物的撞击作2偶然作汽车撞击作21.4.1.2公路桥涵设计时,对不同的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及按弹性阶段计算结构强度时应采用标准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

3偶然作用取其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4.1.3作用的代表值按下列规定取用:1永久作用的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包括结构附加重力),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的重力密度计算确定。

2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中的规定采用。

可变作用准永。

可变作用频遇值为可变作用标准值乘以频遇值系数久值为可变作用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3偶然作用应根据调查、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经验确定其标准值。

4.1.4作用的设计值规定为作用的标准值乘以相应的作用分项系数。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4.1.5公路桥涵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用极限状态进行作用效应组合,取其最不利效应组合进行设计:只有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才进行其效应的组合。

当结构或结1构构件需做不同受力方向的验算时,则应以不同方向的最不利的作用效应进行组合。

当可变作用的出现对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有利影响时,该作用不应参与2组合。

实际不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或同时参与组合概率很小的作用,按表规定不考虑其作用效应的组合。

4.1.5可变作用不同时组合表表4.1.5作用名称编号不与该作用同时参与组合的作用编号15,1613汽车制动力,181315流水压力,1615,13冰压力16.1318支座摩阻力施工阶段作用效应的组合,应按计算需要及结构所处条件而定,结构上3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均应作为临时荷载加以考虑。

组合式桥梁,当把底梁作为施工支撑时,作用效应宜分两个阶段组合,底梁受荷为第一个阶段,组合梁受荷为第二个阶段。

4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公路桥涵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效应组合:基本组合。

永久作用的设计值效应与可变作用设计值效应相结合,其效1应组合表达式为:(4.1.6-1))(4.1.6-2 或S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组合设计值。

式中ud规定的结构1.0.9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本规范表和1.0设计安全等级采用,对应于设计安全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取1.1、0.9; 4.1.6个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应按表的规定采用;——第i i 个永久效应的标准值和设计值;——第。

当r——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1.4Q1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效应时,则该作用取代汽车荷载,其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也与汽车荷载取同值。

S、S——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标准值和设计值;Q1dQ1k——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1.4个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R载外的其他第j Qj=1.1;取;——在作用效应组合中出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SS QJDQjk个可变作用效应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其他第J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0.80(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当除汽车荷载;尚有三种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其组合系数取 =0.70;尚有四种及多于四种的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0.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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