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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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新媒体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新媒体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新媒体运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持续创新原则: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保持持续创新意识,迎合用户需求,提升新媒体运营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3)用户至上原则:以用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用户满意度,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4)团队协作原则:强调团队协作意识,形成高效运营模式,实现工作协同,共同推动新媒体平台的发展。

(5)风险管理原则: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强调风险防范,保障新媒体运营的安全和稳定。

2.组织架构和职责(1)明确各岗位职责:设立内容策划、运营推广、技术开发、客户服务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形成合理的组织架构。

(2)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内部工作流程和配合机制,明确沟通协作方式和工作职责,提高协同效率,避免工作冲突。

3.内容管理(1)内容审核机制: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制度,审查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合规、真实、准确、合法。

(2)版权保护机制:加强版权意识,确保在获取信息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建立版权监督管理机制。

(3)内容更新机制:制定合理的内容更新计划,及时跟进新闻、热点事件,保持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时效性和新鲜感。

4.运营推广(1)用户管理机制:建立用户画像,了解用户需求,推出个性化内容,提高用户粘性和留存率。

(2)运营活动策划:定期组织运营活动,如线上线下活动、互动游戏等,增加用户互动性和参与度。

(3)广告合作与变现:与合适的广告主合作,进行广告投放,实现新媒体平台的变现目标。

5.数据分析和决策(1)数据收集和分析: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及时获取用户数据、访问量、留存率等关键指标,进行数据分析,为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2)及时优化决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优化策略,并及时调整运营决策,提升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效果。

6.安全管理(1)网络安全保障:建立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包括服务器安全、数据备份、防火墙设置、信息加密等。

(完整版)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新媒体资源的管理,保护新媒体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媒体资源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新媒体资源的分类与管理第一节新媒体资源的分类1. 新媒体资源按照内容可分为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

2. 新媒体资源按照来源可以分为自有资源和合作资源。

第二节新媒体资源的管理措施1. 对于自有资源,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源收集、整理、发布、更新等环节的规范和流程。

2. 对于合作资源,应积极与合作方进行沟通,明确资源使用和分享的权限和方式。

3. 对于合作资源的使用,应注重合作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权益。

第三章新媒体资源的保密与安全第一节新媒体资源的保密1. 新媒体资源的采集、处理、传播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泄漏和篡改。

2.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重要信息的新媒体资源,应加强保密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第二节新媒体资源的安全1. 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2. 新媒体资源管理者应定期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安全检查和备份,确保资源的安全存储和可恢复性。

第四章新媒体资源的使用与管理第一节新媒体资源的使用1. 新媒体资源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有害、淫秽等内容。

2. 新媒体资源的使用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名誉等权益。

第二节新媒体资源的管理1. 新媒体资源管理者应加强对资源的监测和审核,及时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

2. 新媒体资源管理者应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止使用等。

2.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新媒体资源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连理工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整合校内新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联动的新媒体宣传格局,推进学校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工委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新媒体平台,是指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和师生团体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QQ 公众平台、企鹅媒体平台等网络平台注册的公众号,在知乎、百度贴吧、新闻网站、视频网站等网络平台注册的帐号,以及开发和使用的各种移动客户端。

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大连理工大学以及其他校内单位名义申报、运营各类公众号或开发移动客户端。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是我校新闻舆论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必须从学校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从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大学文化传播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角度出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媒体平台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校级平台的运营、维护、管理,指导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从内容建设和传播角度提升各单位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的能力。

(二)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是学校新媒体平台的技术指导和统筹规划单位,负责“i大工”APP、学校微信企业号和学校QQ校园号建设,负责校内各单位移动应用的校级平台整合,负责校级平台业务数据的管理、分析,组织新媒体建设的技术培训,从技术安全与数据应用角度提升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建设水平。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信息的发布及监管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学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简版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简版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1. 引言新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在团委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团委的新媒体平台,提高新媒体宣传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2. 新媒体管理职责2.1 团委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团委应当负责管理和运营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微博、APP等。

团委应当及时更新团委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回复读者的留言,保持良好的互动。

2.2 新媒体内容的策划和发布团委应当制定新媒体宣传的策划方案,并负责发布相关内容。

新媒体内容的策划应当立足于青年学生的需求和兴趣,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

发布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散布错误信息或不良影响。

2.3 新媒体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团委应当定期对新媒体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及时了解新媒体宣传的效果和影响。

团委要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进行针对性的改进和优化。

3. 新媒体宣传原则3.1 青年导向原则团委的新媒体宣传应当紧密围绕青年学生的需求和兴趣,关注青年学生关心的问题,传递正能量和积极的价值观。

3.2 真实客观原则团委的新媒体宣传应当坚持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不夸大事实,不歪曲信息,不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

3.3 温暖关怀原则团委的新媒体宣传应当体现温暖和关怀,关注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发展,积极回应学生的思想和情感需要,给予学生正面的支持和鼓励。

3.4 互动参与原则团委的新媒体宣传应当积极鼓励读者的互动和参与,及时回复读者的留言和评论,提供给读者尽可能多的参与机会。

4. 新媒体宣传规范4.1 内容规范团委的新媒体宣传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涉及违法违规内容。

同时,团委应当严禁发布含有色情、暴力、恶意攻击、种族歧视等不良信息的内容。

4.2 标题规范团委新媒体发布的文章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传递文章的核心内容,避免使用夸张、吸引眼球的标题,不得误导读者。

4.3 图文规范团委新媒体发布的图文应当整齐、清晰,并符合版面设计的美学要求。

新媒体社团管理制度

新媒体社团管理制度

新媒体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社团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成立的新媒体社团。

第三条新媒体社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新媒体社团的活动和宣传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新媒体社团应当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六条新媒体社团的成立、变更和解散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

第七条学校对于新媒体社团的管理应当依法公正,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新媒体社团的管理应当突出民主、平等、公开的原则,促进社团成员的自主发展。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新媒体社团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条对于违反《新媒体社团管理制度》规定的新媒体社团,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新媒体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干事、会员等。

第十二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保障社团的日常运行和活动开展。

第十四条干事是社团的骨干成员,负责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会员是社团的基层成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和享受社团资源的权利。

第十六条新媒体社团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保障各个岗位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新媒体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换届制度,确保社团领导人员的合理轮换。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八条新媒体社团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九条新媒体社团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团成员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条新媒体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公开、账目清晰。

第二十一条新媒体社团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

第二十二条新媒体社团应当加强对社团成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能力。

浅谈如何运用新媒体做好共青团工作

浅谈如何运用新媒体做好共青团工作

浅谈如何运用新媒体做好共青团工作浅谈如何运用新媒体做好共青团工作一、引言新媒体在当今社会中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共青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提升共青团工作的效率和影响力。

二、新媒体对共青团工作的影响1.新媒体的定义和特点2.新媒体对共青团工作的积极影响2.1 扩大影响力和传播范围2.2 加强与年轻人的互动和沟通2.3 提升组织形象和知名度三、运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共青团工作1.选择合适的新媒体平台1.1 社交媒体平台的选择与使用1.2 在线直播平台的运用1.3 短视频平台的推广策略2.制定全面的新媒体传播策略2.1 目标受众定位和内容定制 2.2 定期更新和发布内容2.3 制定合理的互动机制3.提升新媒体引流和转化效果3.1 引入线上线下互动活动3.2 优化页面设计和用户体验3.3 运用数据分析和挖掘4.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与互动4.1 媒体联合报道和宣传4.2 参与大型媒体活动和节目4.3 创新合作模式和形式四、新媒体运用中的注意事项1.保障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1.1 加强账号和系统的安全性1.2 遵守用户隐私保护相关法规2.防止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传播2.1 建立信息审核和核实机制2.2 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能力3.提高团干部新媒体运营能力3.1 开展新媒体培训和学习活动3.2 建立团队协作和知识共享机制附件:1.《新媒体传播规定》全文2.《用户隐私保护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新媒体传播规定:是指规范新媒体平台传播行为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规章制度。

2.用户隐私保护法:是指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安全的法律法规,限制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泄露,以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其运营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用户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媒体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营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新媒体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传播技术,提供新闻资讯、社交交流、音视频娱乐等服务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主体资质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主体应具备依法设立的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条内容审核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含有虚假、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第六条用户权益保护新媒体平台应保护用户权益,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

对于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新媒体平台应严格保密。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网络安全新媒体平台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意攻击、网络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用户数据管理新媒体平台应严格管理用户数据,保护用户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第九条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平台和用户的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涉及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处罚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备案、未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等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新媒体平台管理条例(全文)

新媒体平台管理条例(全文)

新媒体平台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保护用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新媒体服务的平台及其运营者。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视频分享、音乐分享、电子商务等平台。

第四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用户权益保护第五条新媒体平台应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用户数据。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投诉事项。

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信息内容,不得传播虚假、淫秽、暴力等违法信息。

第八条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信息。

第三章平台运营管理第九条新媒体平台应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第十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和管理。

第十一条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自媒体账号的管理,禁止虚假认证和恶意传播行为。

第十二条新媒体平台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和修复。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新媒体平台及其运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新媒体平台及其运营者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关闭新媒体平台。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用户损失的违法行为,新媒体平台及其运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媒体中心规章制度

新媒体中心规章制度

新媒体中心规章制度篇一:新媒体协会内部管理制度(试行)新媒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发展、扩大本协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协会质量,维持社团工作正常进行,促进协会发展,经协会办公室商讨决定,制定协会管理制度,此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活动制度,及相关奖罚等制度。

一、会议制度:(建档)1、会员大会是由会长,副会长及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此会是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联络部在会前通知到每位成员。

2、每次会议由会长指派人主持,会上做好上月或者是上学期工作总结(含肯定与否定),安排好具体工作;3、秘书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正式开始之前到会,对请假及未到人员进行统计与公布;4、每次会议要求全体成员都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向秘书部请假(假条形式,同时秘书部做好请假人员的纸质记录附上假条。

)5、在会议期间,每位成员都有保持会场适度安静(手机静音,禁止存在玩手机和闲聊的现象)和对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议的义务,有对办公室以及各部长的成员提问和对协会内部不良现象进行检举的权利。

6、各部门每周自行筹备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处理各部门近期工作事务,活动安排,办公室决议公布,各部门工作汇报等,例会作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桥梁。

备注:〈1〉无故旷会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自动被列入有意退会或劝其退会者行列,由会长做出相应处理;〈2〉每学期参加会议提前不请假而迟到15分钟以上达2或2次以上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对各部门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开会时迟到15分钟以上达2次或2次以上者,取消部门评优资格;〈3〉在开会时,对不遵守会场秩序者,给予通报批评;〈4〉每次会议需要提前两天通知,紧急会议提前一个小时通知;(要求1.通知具体到每个人;2.通知后参会人员反馈情况“收到”;3.会议主题;4.需要的准备工作,参会人员等),参会人员自行调整事务安排。

二、协会干部任免制度:为了规范我协会干部任免,提高协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协会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吸收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加入我协会,提高协会的感召力和整体战斗力,把我协会的工作搞的更好,特制定如下干部任免制度:1、协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品学兼优。

XXX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XXX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XXX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有力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管理暂行办法》(工信厅办〔2014〕172号)和《中共XXX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媒体平台,是指以XXX或XXX所属单位名义,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实名认证,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新媒体平台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新闻宣传、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建设、联动保障”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主办单位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一)学校新媒体平台(即以“XXX”命名的官方微博、微信等)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管理,党委宣传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院系(中心)、职能部处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院系(中心)、职能部处负责建设管理。

各院系党委(总支)书记和各职能部处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各级学生团体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由学生团体所属院系(中心)、职能部处负责,该单位分管工作负责人为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党委宣传部对二、三级新媒体平台从宏观上负有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四条新媒体平台主办单位须建立明确的管理细则,包括责任分工、工作队伍、审核机制、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校园正能量,外树形象,内聚人心。

个人新媒体账号,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XXX”(院系、部处)”“XX大学(院系、部处)”等单位名义进行微博认证、申请公众号。

第六条学校对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

一级、二级新媒体平台开通或账号、名称发生信息变更,需在7个工作日内填写《XXX 新媒体平台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大学生新媒体发展中心规章制度

大学生新媒体发展中心规章制度

xxx大学大学生新媒体发展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1.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新媒体发展中心的策略规划、定位和管理以及青年在线网的定位和运营,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和决策人。

2.首席战略官:负责新媒体发展中心公共关系维护、旗下品牌推广、广告管理及营销。

分管市场部。

3.首席信息官:负责总体策划及管理新闻专题,以及组织拟订新媒体工作室官方宣传、大事记、总结资料等。

分管美编部、记者团。

4.首席媒体官:负责新媒体发展中心的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人人网等的定位、策划、运营及推广工作。

分管新媒体中心和美工设计部。

5.首席行政官:负责新媒体发展中心的行政事务和人才培养相关事宜以及理念构架、贯彻,考核制度的完善,组织文化培训和完善。

分管办公室。

6、首席技术官:负责各项技术相关工作的管理、服务器管理以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

分管技术研发部、客户服务部。

第六条1加工。

2、新媒体:负责校团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人人等的日常内容更新,以新媒体作为核心特色,涉足信传播、企业项目、学术研究等诸方面。

3、记者团:负责整理各院宣传部、各学生组织、社团以及校内外媒体提供的信息,交由新媒体中心发布;在大型活动中按照活动策划有目的的采集信息,为新闻传播中心和品牌发展中心提供稿件。

4、美工设计部:负责相关活动的海报、传单设计、视频剪辑;组织标志、旗帜以及相关标示设计;组织内日常工作的美工部分(办公室布置、原创漫画连载、图片处理等);邮萱萱表情包设计或者邮萱萱漫画连载。

市场部1212理能力,对新闻有一定的敏感度,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觉悟,能做好新闻内容的保密工作。

3、在中心内要团结互助、友爱部员、相互学习,对待本职工作要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能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对待中心工作和发展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4、正确行使成员权利和成员义务;第十条成员权利:1、本中心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中心的活动;3、获得本中心服务的优先权;45671234567、成员以中心名义活动必须向执委会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要有干部参与并做好记录。

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情况及建议(精简篇)

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情况及建议(精简篇)

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情况及建议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情况及建议按照团省委宣传部相关文件要求,共青团XX市委对辖区内各级团组织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整理,现将XX 各级团组织运用新媒体有效地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情况目前,团XX市委及所辖个县级团委,共建有QQ群15个,以组织名义开通微博1个,以个人名义开通博客1个,短信通1个,企信通2个。

15个QQ群涵盖了92%以上的团组织负责人,主要用于会议通知、文件下发、工作交流等,极大地方便了共青团工作的开展。

短信通和企信通主要运用于重要文件下发提醒、工作督察、信息交流等。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1、运用新媒体团结广大团干部。

自2016年XX共青团QQ群开通以来,各县级团委陆续开通了县级共青团QQ群,目前全市共青团系统QQ群已达15个。

团市委要求,共青团QQ群实行实名制,平时严格管理,加入QQ群必须说明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负责不予受理。

对于在QQ 群上发布广告、虚假言论的成员一律清除出群。

除了正常的文件传输、通知下发、工作交流以外功,团市委还定有解答疑惑制度,要求机关干部及时登录QQ,对基层团干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QQ群的建立,为团干部实时交流和相互间工作沟通比较、共同进步提供平台。

极大地拉近了团干部之间的距离,更好的凝聚了力量。

2、运用新媒体服务广大团员青年。

通过新媒体的平台,定期发布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希望工程、先心病患病儿童救助、关爱留守儿童等相关信息;开通青年就业创业、青少年心理咨询平台,形成完整统一、形象明朗的共青团工作体系。

3、运用新媒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通过QQ群、微博、短信通、企信通等新媒体,传播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感兴趣的社会热点、国内外大事件,通过热烈的讨论,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各级团组织根据青年的留言和发言,分析青年的心声以及需求,针对不同青年群体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围绕中心,发挥力量,为XX经济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社团新媒体规章制度条例

社团新媒体规章制度条例

社团新媒体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团新媒体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社团新媒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社团宣传、交流、推广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团新媒体的全体成员,包括管理员、编辑、记者等。

第三条社团新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社团新媒体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团的规章制度,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团新媒体设立管理员、编辑、记者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分明,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团新媒体工作。

第六条管理员负责社团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包括内容审核、账号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编辑负责社团新媒体的内容创作和编辑,包括新闻报道、活动宣传、文章撰写等工作。

第八条记者负责社团活动的采访和报道,采集一手资料,为新媒体提供新闻素材。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九条社团新媒体成员要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运营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使用相关软件和平台。

第十条社团新媒体成员要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社团新媒体平台,确保信息发布正常,及时处理平台故障和问题。

第十二条编辑要根据社团活动和热点话题,制定内容策划,保证内容的原创性和质量。

第十三条记者要提前了解活动安排,确保活动报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社团新媒体成员在发布信息时要遵守时间规律,合理安排发布时间,确保信息的传播效果。

第十五条社团新媒体成员要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社团新媒体的和谐氛围。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十六条社团新媒体成员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成员进行提醒和辅导。

第十八条社团新媒体成员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能力,有望获得实习、就业等机会。

第五章保密与信息安全第十九条社团新媒体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社团内部信息和敏感数据。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二条信息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度审核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加强团委新媒体管理,规范团委新媒体宣传,促进团委形象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团委各级领导、团委宣传部门、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等。

三、管理原则(一)依法合规:团委新媒体管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良性合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正公平:团委新媒体宣传应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原则。

(三)突出重点:团委新媒体宣传应突出重点,让目标受众更便捷地了解团委活动信息,积极推进团委宣传。

(四)节约成本:团委新媒体运营应尽量避免浪费社会资源,节约成本。

四、团委新媒体内容制定及发布管理(一)团委新媒体内容主题应以团委活动信息和团委工作为主题,保持清晰明确。

(二)团委新媒体宣传内容应突出重点,适当强调宣传重点,保持宣传的针对性和广泛性。

(三)团委新媒体宣传应坚持用图无界,注重图片素材,提高宣传效果。

(四)团委新媒体宣传应注重新鲜度和即时性,及时发布团委活动信息,尽量避免内容重复。

(五)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应审核新媒体宣传内容,并通过团委新媒体官方账号发表,不得借助个人账号发布。

五、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管理(一)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应接受团委宣传部门培训,提升宣传水平。

(二)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应按照发布计划及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宣传信息发布。

(三)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应定期对团委新媒体宣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更改宣传策略,提高宣传效果。

(四)团委新媒体运营提供给管理部门和用户的服务应该长期稳定,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和意见。

六、团委新媒体运营安全管理(一)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新媒体平台安全运行。

(二)团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应及时更新新媒体平台版本升级、安全加固等工作。

(三)团委新媒体平台应做好备份和数据加密,确保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

七、附则(一)本办法由团委宣传部门负责起草,经过团委领导同意后执行。

(二)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团委领导层所有。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团委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新媒体传播效果,增强团委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新媒体的定义新媒体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传播信息和服务用户的平台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方式APP等。

三、新媒体管理责任1. 团委负责对新媒体的统筹规划、运营控制和绩效评估。

2. 团委下设专门的新媒体运营团队,负责具体的新媒体运营工作。

3. 团委新媒体运营团队负责与相关部门、团组织合作,提供宣传服务。

4. 各学院、团组织负责主动提供宣传素材、积极配合新媒体运营团队开展工作。

四、新媒体内容管理1. 团委新媒体的内容应以加强团委宣传、服务青年学生为主要目标,推动各项活动、政策的宣传和传达。

2. 新媒体内容应确保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违法违规内容。

3.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与用户的互动交流,回应用户关切、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4.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对用户发表评论、留言进行审核和管理,不得发布违反社会公德、侮辱他人的言论。

五、新媒体运营和推广1. 团委新媒体应定期更新内容,保持活跃度,增加用户粘性。

2. 团委新媒体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推广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传播范围。

3. 新媒体运营团队应进行数据分析和用户调研,优化运营策略,提高传播效果。

六、新媒体安全管理1.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账号安全管理,定期更换密码,避免账号被盗用。

3. 团委新媒体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有害信息。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 团委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随着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团委在推进学生工作过程中也要紧跟时代的潮流。

为了更好地管理团委的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与质量,制定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进行探讨,旨在提升团委在新媒体领域的运营能力。

一、管理原则1. 法律合规:团委新媒体的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 审核把控:团委新媒体发布的所有内容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内容准确、真实、合规,不得造谣传谣。

3. 社交互动:团委新媒体应积极与受众互动,回应关注者提问,及时解答疑问,增强用户黏性。

4. 品牌形象:团委新媒体在发布内容时要树立正面形象,与学校品牌相符,保持一致性,提高社会认可度。

5. 数据分析:通过对新媒体数据的深入分析,了解受众需求和喜好,为内容优化提供依据。

二、内容发布1. 定位明确:团委新媒体的内容发布要紧密围绕学生工作的核心任务,突出团委在活动组织、思想引导、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2. 多样化内容:团委新媒体的内容形式和主题要丰富多样,既可发布图片、视频、文章等,也可邀请校内外嘉宾撰写相关专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与信息。

3. 及时更新:团委新媒体要保持信息的及时更新,借助社交媒体平台的特点,能够快速响应、传递最新动态。

4. 增加互动:团委新媒体可以通过发布问题、开展调查、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讨论与活动,增强互动交流。

三、平台运营1. 选择合适平台:团委新媒体需根据学校学生使用的主流社交媒体平台,选择合适的平台进行运营。

多平台并行运营时,需严格统一管理,减少重复发布。

2. 系统管理:建立团委新媒体信息管理系统,对内容进行分类、归档、备份,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 团队建设:团委应建立相应的新媒体团队,专人负责新闻稿件的编辑、发布,保证内容的高质量与时效性。

4. 培训与学习:组织团委成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在新媒体运营方面的知识能力和应对危机的应变能力。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新媒体发展的服务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现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媒体范围是指校团委、学院(部)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相关的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人人、QQ、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建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程序第四条申报流程1.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传部申报备案,由校团委宣传部建立备案档案。

2.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须填写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新建新媒体平台申请表》(附件1),负责人或指导教师需签字审核,并加盖校团委或所附属院(部)团委公章。

3.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密码、后台管理人员及维护方式如发生变更,或申请平台官方认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

4.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按以上流程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表。

第五条管理要求1.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发布机构必须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并预判发布内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内容产生的后果负责。

2.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人不得超过2人,账号、密码仅限发布人掌握。

在学生组织换届之后,由指导教师收回账号密码,修改备案后再统一发给新一届信息发布人使用。

3.为确保账号及密码安全,不得在感染电脑病毒或网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登录平台账号。

4.申报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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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新媒体发展的服务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现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媒体范围是指校团委、学院(部)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相关的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人人、QQ、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建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程序
第四条申报流程
1.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传部申报备案,由校团委宣传部建立备案档案。

2.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须填写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新建新媒体平台申请表》(附件1),负责人或指导教师需签字审核,并加盖校团委或所附属院(部)团委公章。

3.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密码、后台管理人员及维护方式如发生变更,或申请平台官方认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

4.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按以上流程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表。

第五条管理要求
1.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
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发布机构必须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并预判发布内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内容产生的后果负责。

2.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人不得超过2人,账号、密码仅限发布人掌握。

在学生组织换届之后,由指导教师收回账号密码,修改备案后再统一发给新一届信息发布人使用。

3.为确保账号及密码安全,不得在感染电脑病毒或网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登录平台账号。

4.申报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

如发现有损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发布,需第一时间删除相应内容,并及时上报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协商处理。

5.校团委宣传部将于每年12月中旬,对备案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年检,并将运行情况通知院(部)团委、团学组织或学生社团。

6.如有违反以上管理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团委宣传部所有。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即开始实行。

附:东北师范大学团委新媒体报备表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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