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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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范文一、流动人口管理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流动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流动人口经常面临住房、就业、教育等诸多问题,给城市社会管理带来了挑战。

因此,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任务。

为此,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二、流动人口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在制定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流动人口一视同仁,不因户籍、地域、性别等因素进行歧视。

2.合法合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管理规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依法管理原则:以法律作为管理的基础,依法进行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的目标包括:1.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和利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参与城市建设和发展。

3.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流动人口管理的措施和规定为了达到上述管理目标,下面列举了几项重要的管理措施和规定:1.住房保障:(1)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为流动人口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

(2)对于无法提供住房的流动人口,可以推行租赁补贴政策,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2.就业创业支持:(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能力。

(2)鼓励流动人口创业,提供创业资金和相关支持政策。

3.教育保障:(1)扩大城市教育资源,增加学校和学位供给,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权益。

(2)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辅导和关爱,帮助其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4.社会保障:(1)建立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流动人口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待遇。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和医疗救助。

5.安全管理:(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的社会监控和报警机制。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模版(3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模版(3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的流动人口,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衔接,合理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坚持便民、利民、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流动人口基本管理制度第六条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

第七条流动人口每年应按时办理居住证更新手续,确保其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八条对于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相关部门应及时记录其基本信息,并设置数据库进行管理。

第九条对于没有居住证或者证件过期的流动人口,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证件。

第十条流动人口应按照居住地的规定,参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对于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要给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对于未成年的流动人口,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失学、流浪儿童要加强救助和护理。

第三章流动人口服务制度第十三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各行政区域要设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各项便民服务。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应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居住证办理、更新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和办理服务。

2. 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3. 提供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的咨询和办理服务。

4. 提供法律援助、婚姻家庭咨询、权益保护等法律服务。

5. 提供心理咨询和健康检查等健康服务。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应当合理配置专业人员,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新《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doc

新《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doc

新《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方法》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控制人口增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下面是给大家推荐的新《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成有关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组织。

各级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纳入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政绩的内容。

县级以上政府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房管、城建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结合各自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纳入当地方案生育管理,负责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日常管理和效劳。

(一)将流入人口纳入本辖区方案生育管理范围;(二)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件,建立登记,签订方案生育;(三)做好经常性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四)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效劳;(五)定期查访和检查方案生育情况;(六)定期向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方案生育管理情况。

(一)进行人口与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二)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件;(三)签订方案生育合同,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四)安排生育方案,统计出生人口。

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定期联系了解到已婚育龄流出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承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30日以上,赴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龄人员,应当凭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和本人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件。

婚育证件是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育龄妇女方案生育信息效劳卡。

婚育证件的格式执行国家统一,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省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一、登记管理所有流动人口应在到达目的地后的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派出所或社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及就业或就学等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应定期更新个人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变动居住地、就业或就学等情况,应在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权益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社保等。

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害。

对于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管理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社区组织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活动,融入社区生活。

支持和引导流动人口成立或参与社区组织,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五、救助基金设立流动人口救助基金,用于资助生活困难、遭遇突发事件的流动人口。

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咨询服务设立流动人口咨询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咨询服务应注重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流动人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七、法律援助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八、监督与考核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解释。

对于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村(居)委会每月要逐户对本辖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调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健康检查等基本情况。

二、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督促其一个月内补证,并将其情况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报告。

三、每三个月向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或其指定联系人催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对没有按期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及时向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报告,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处理。

四、要利用流出人口流出前、节日、农忙返乡之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管理规范以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五、村(居)委会要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未婚女性、男性三类建立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流动人口的工作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公平的工作机会。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促进流动人口的融入和发展,同时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1. 全面落实平等就业原则,流动人口在工作机会、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

2.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劳务中介和欺诈行为,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住房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

5. 强化流动人口的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流动人口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1.设立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工作。

2.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工作管理相关政策和措施;(2)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状况和需求;(3)协调各相关部门,完善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4)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劳务中介和劳动欺诈行为;(5)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管理1.设立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择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3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3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给社会治理和基础设施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对于流动人口,不论其来源地、职业或其他身份特征,都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2. 公正原则: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不歧视任何一方,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便民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以方便流动人口和社会为目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 公共安全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与公共安全密切结合,做好风险排查和控制工作,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1.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确保其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2. 流动人口登记程序:流动人口登记应尽量简化流程,提高登记的便捷性,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登记,确保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3. 口头登记补办: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口,可以采取口头登记的方式,并尽快为其办理合法身份证明。

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1. 医疗保障:对于流动人口,应提供公共医疗保障,确保其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建立医疗卡或者健康档案等制度,实现跨地区医疗保障的互通互认。

2. 教育保障:流动人口的子女应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资源,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劳动保障: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灵活就业的机会,保障其劳动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劳动歧视。

五、流动人口公共服务1. 公共交通:对于流动人口,应建立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其出行,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

2. 公共租赁住房:针对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应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与供给,提供合理的租金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3. 公共就业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提高其就业机会和职业技能。

六、流动人口管理协作机制1.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是为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流动人口的稳定和融入社会,保障其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流动的人口,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等。

第3条流动人口管理应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和尊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4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5条流动人口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流动人口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第二章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统计第6条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流动人口登记机制,组织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发放流动人口证件。

第7条流动人口应当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户籍等,同时应当提供与流动有关的信息,如工作地点、居住地点等。

第8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数量、分布和特点,为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第9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动人口数据库,做好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第10条流动人口享有与居民户口同等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险等。

第11条流动人口在就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流动人口身份而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第12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流动人口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第13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保障,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并设立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政策。

第14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确保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15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教育,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的规模日益庞大。

流动人口的到来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诸多挑战。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一、流动人口的定义和范围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区居住、工作或停留的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从事各类工业、服务业等工作的人员。

2、经商人员,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

3、投靠亲友人员,因亲属关系而前来居住的人员。

4、旅游、出差等短期停留人员。

二、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服务优先: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出发点,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

3、属地管理:按照流动人口所在的区域,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4、综合治理:整合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登记与备案1、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 3 个工作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村)居委会申报居住登记。

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登记表格。

3、用人单位、出租房屋的房东等有义务协助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备案。

4、社区(村)居委会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和录入,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四、居住管理1、出租房屋管理房东出租房屋时,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书。

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居住标准。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

2、居住场所的安全与卫生流动人口应当遵守居住场所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

社区(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场所的安全和卫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就业管理1、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口时,应当查验其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区中的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维护社区的治安稳定,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特制定以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流动人口登记制度1、社区设立流动人口登记站,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

2、流动人口在到达社区后,应在 3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登记站进行登记。

3、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职业、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对于出租房屋内的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应协助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并及时向社区报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

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1、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2、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3、居住证的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到期后需要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4、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社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

2、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在到达社区后,及时向社区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3、社区定期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查环查孕、发放避孕药具等。

4、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社区将及时向上级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四、流动人口劳动就业管理制度1、社区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

2、用人单位在招用流动人口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3、流动人口在就业过程中,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劳动权益,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4、社区对流动人口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制度1、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治安档案。

2、流动人口应遵守社区的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五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五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一、县级管理服务制度(一)综合管理工作制度1、协调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2、把流动人口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常性宣传与服务制度1、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纳入本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与户籍地人口同宣传、同服务。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及社区、小区、计生办、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机构、人口学校等途径,向流动人口宣传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

2、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3、向流动人口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重要意义,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

增强流动人口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意识。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证程序的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逐步规范流动人口依法管理意识。

4、尊重流动人口(农民工)主人翁地位,促进其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利用重大节日和流出人口农忙返乡时期,____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项目工程,大力开展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活动,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5、发挥计生协____网络和群众监督的优势,严肃查处侵犯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发证、验证和登记建档制度1、做好本地人员外出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外出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工作,绝对不允许搭车收费,对已经外出的应予以补办,提高办证率。

2、认真负责地做好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方便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热忱为流动人口提供各项服务。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流动人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流动人口的注册、居住、就业等行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注册管理1.流动人口在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前往当地居民服务中心登记注册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明。

2.注册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住所证明等。

3.居住证明应当由当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并在流动人口的居住地张贴,供社区及相关部门参考。

三、居住管理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应当遵守当地的居住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2.居住地社区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和服务制度,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四、就业管理1.流动人口在就业地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与当地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用工手续,不得歧视流动人口的就业权益。

五、教育管理1.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居住地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益,学校不得拒绝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

2.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管理,提供免费的学校教育资源。

六、医疗保健管理1.流动人口在就医时,应当持有居住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

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七、社会保障1.流动人口有权享受当地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管理,确保流动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八、违法处罚1.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限制其行动。

2.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严重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所有。

本《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只有通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流动人口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第二条:为遵循法律法规和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流动人口应当主动前往当地居住地的居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登记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备。

第四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居住地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干扰居住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第五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规范,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传播违法信息和谣言。

第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工作的,应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法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不得违法变相雇佣或剥削。

第七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生活的,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污染环境。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应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履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居民身份从事非法活动。

第九条:流动人口需办理居住证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社保等,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居住地公安机关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屡次违反本规定的流动人口,居住地公安机关有权限制其进入居住地并采取限制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口,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引起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其积极融入本地社会。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公布。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政策措施。

在中国,流动人口是指从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居住、生活、工作的人口,主要包括务工人员、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

由于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给城市管理、社会秩序、公共服务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流动人口登记管理1. 流动人口应在到达目的地后的规定时间内,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并领取流动人口居住证。

2. 流动人口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居住的身份凭证,具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可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3. 当流动人口发生变动如换居住地、就业等情况时,应及时向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

二、流动人口就业管理1. 政府应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力度,鼓励流动人口通过创业、就业等方式实现自身发展。

2. 流动人口在就业过程中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本地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剥削。

3. 流动人口在就业过程中,政府应加强对就业环境、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1. 流动人口的子女应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政府应加大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投入,推动建设更多适应流动人口子女需求的学校。

2. 政府要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并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在就近的学校能够顺利入学,同时也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管。

3. 政府还应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融入当地学校和社会。

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管理1. 流动人口可以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

2. 政府要提供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信息查询和办理等便利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政策和权益。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3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3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其管理和服务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个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旨在为各地探索和建立高效、公正、便利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2. 地方政府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协助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3.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信息登记和核验1. 所有流动人口都要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2. 施行实名制管理,对流动人口进行身份核验,确保身份真实可靠。

3. 推行电子化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持,提高管理效率。

4. 严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对违法者依法严惩。

四、居住登记和公共服务1. 流动人口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包括租房合同、居住证等。

2. 各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地环境的管理,确保居住条件卫生、安全。

3.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水电气供应、垃圾处理、消防安全等,在公共服务方面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五、劳动权益保护1. 流动人口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和权益。

2. 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监测和调查,防止用工单位恶意压低工资、拖欠工资等行为。

3. 建立流动人口劳动权益保护基金,为遭受劳动纠纷的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六、社保和医疗保障1. 流动人口要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2. 建立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鼓励流动人口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城市医疗服务。

3. 设立流动人口医疗救助基金,为贫困流动人口提供医疗救助。

七、教育和文化服务1. 流动人口子女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在当地学校就读,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七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七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

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程序1、成年人口流入现居住地。

2、到社区计生办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查验合格后在证明上盖验讫章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

4、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办《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明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存档。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流动人口是指没有固定居住地点的人口,也称为流动人口。

由于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经常面临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和福利。

下面是一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制度:1. 登记制度: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包括身份信息、流动轨迹、家庭状况等内容。

登记可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或社区机构来实施,以便于管理与服务提供。

2. 住房保障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房保障,包括提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选择,并制定租赁合同、租金补贴等相关政策,以确保流动人口的基本居住权益。

3.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一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服务。

4. 教育服务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教育服务,并制定相关政策,包括就读流动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学校,确保流动人口的子女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机会。

5. 就业服务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帮助流动人口找到稳定的工作机会。

6. 社区服务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家庭服务等服务,帮助流动人口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7. 纠纷处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纠纷处理机制,明确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权益保障和纠纷处理的程序,维护社会稳定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和福利,提供他们在流动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服务和保障。

这需要政府、社区、企业等多方合作,共同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改进和优化。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二)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流动人口服务体系,提高流动人口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公正平等原则:对所有流动人口提供公正、平等的服务,不歧视任何群体。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三篇.doc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三篇.doc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三篇篇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镇对外的良好形象。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镇政府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一、按市委的统一要求,***镇政府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担任,成员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3.指导、协调、督促各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办证率、验证率;4.对流出人口督促办理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查证验证,对无证和计划外生育对象予以处罚。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各种帐、卡、册等台帐,定期统计汇总上报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5.进行调查研究,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

6.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已婚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生殖保健等方面服务,努力作好“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二、工作步骤(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本标题: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和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流动人口管理第二条流动人口指在非户籍地(非常住地)长期居住或短期停留的人员。

流动人口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户口本、居住证等。

第三章流动人口服务第三条政府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机制,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2. 提供就业帮扶,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就业创业;3. 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4. 提供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5. 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心理困扰;6. 提供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流动人口的业余生活;7. 提供维权服务,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各类问题;8. 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以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

第四章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四条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的注册、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应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条政府应加强宣传,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第七条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八条政府应加强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第九条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便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条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的问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第二条凡是居住在本地区不满三个月的人员,应当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第三条流动人口登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姓名2. 性别3. 年龄4. 户籍所在地5. 流动人口所在地6. 流动人口负责单位或个人信息7. 其他必要信息第三章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第四条流动人口在就业、居住、医疗、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权益。

第五条流动人口的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权益,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义务教育。

第六条流动人口享有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益,并不得因为户籍等原因被歧视。

第七条流动人口享有平等获取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的权益。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内,享有组建家庭的权益,并与常住人口享有同等的婚姻法律保护。

第四章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第九条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权益保障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第十条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站,提供流动人口相关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

第十一条建立流动人口救助基金,用于帮助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口获得应有的救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建立流动人口社区组织,为流动人口提供社区服务和沟通平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履行流动人口登记义务,由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对虐待、歧视流动人口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流动人口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和起诉,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管理事项,将继续适用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将全面推开,各地区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应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利用各类媒体和社交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并制作宣传教育资料,详细介绍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措施,以便流动人口及相关单位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尊敬的XX先生/女士:我是XX市人口流动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想和您沟通一下我们市制定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并请您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想简要地介绍一下我们市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背景和目的。

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我们的人口流动非常频繁。

大量的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口涌入我们的城市,使得人口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我们制定了一套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促进全面发展。

首先,我们引入了居住证制度。

这种制度要求流动人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居住证,并按照要求在市公安局登记住所地址。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方便管理和服务。

其次,我们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

我们规定了流动人口可以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医疗保健、教育、就业等方面。

我们还设立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便利和帮助,解决他们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最后,我们也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尊敬的先生/女士,你对我们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对于目前制度是否存在的问题及我们应该如何改进,你有什么意见?我们非常期待并重视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与您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好!XX市人口流动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本(二)一、前言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

流动人口给城市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就业困难、居住条件恶劣、医疗教育资源不足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权益,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流动人口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制度的建立、具体措施的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流动人口管理的必要性流动人口管理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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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管理——以苏州为例目录摘要 (1)前言 (2)1流动人口 (2)1.1定义 (2)1.2管理 (2)1.3存在问题 (2)1.3.1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文化层次较低 (2)1.3.2缺乏社会保障 (3)1.3.3刑事案件居髙不下 (3)2苏州流动人口的管理 (3)2.1苏州市流动人口数量及分布 (3)2.1.1人口分布:市内姑苏区人口最多常熟人口破百万 (3)2.1.2流动人口近700万比去略少近四分之一在昆山 (4)2.1.3近八成流动人口常驻苏州大多从事加工产业 (4)2.2《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4)2.2.1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构成,积分排名在指标数以内可享相应待遇。

(4)2.3苏州流动人口收入 (5)2.4苏州流动人口管理的现存问题 (6)2.4.1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与学籍认可 (6)2.4.2流动人口对苏州缺乏归属感 (6)2.4.3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市民待遇 (6)3建议及对策 (7)3.1对流动人口的观念亟待改变 (7)3.2宏观的总量控制、中观的技能培训与微观的服务型管理相结合 7 3.3建立流动人口行业协会或劳动工会 (8)3.4加强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办学审批 (8)3.5将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属地化管理统一体系 (8)4结论 (8)5参考文献 (9)6致谢 (9)7文献综述 (10)8外文文献 (11)摘要【摘要】通过对苏州流动人口管理现状的实地调查,介绍了积分制管理办法。

提出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对解决当前问题和如何优化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社会保障Abstract:Through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of Suzhou floating population management situation, introduces the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integral system. The existence of floating population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analyze the causes, and on this basis, to solve the current problems and how to optimize the management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t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Keywords:Recurrent population Integration system management Social security前言1流动人口1.1概念流动人口(recurrent population),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国外一般称为人口流动。

流动与迁移是两种相似但又有区别的现象,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虽然都进行空间的位移,但迁移是在永久变更居住地意向指导下的一种活动。

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1.2管理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

现在主要是公安机关来管理该类人口,管理的重点是这些人口的社会治安问题。

同时社区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服务站、计生、教育、卫生、社保等单位亦参与该类人口的管理工作。

国内目前并未制定出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一般是各地根据本身情况制定的地方性规定。

中国没有制定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主要是省市。

1987年最早出台的省一级的有关法规是《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因为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均和户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流动人口不具备当地户籍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流动人口中学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

1.3出现的问题1.3.1大部分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不高在流动人口中其中仅有为数不多的是属于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进入上海,这一部分流动人口由于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且不少都具有专业知识,不难办理迁户问题,可以获得当地政府的优惠待遇,不过几乎所有的外来人口文化层次较低,男工很多在建筑行业务工,女工通常被称为外来妹则大多数在服务行业工作,男工平均工资维持在每月1200元-1500元,女工则维持在每月800-1000元,尽管上海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40元,可是在实际中并不能完全能到执行,月工资600元-800元的大有人在,由于大都要租房居住,为了节约开支只得数人住一间房间,但每人至少要150元以上,这样群租现象就产生了,卫生、安全、子女教育、交通都成了问题,而且往往还会形成恶性循环,少数人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1.3.2缺乏社会保障由于户籍不在上海也无法解决诸如医保、养老等问题,如产生了工伤事故,部分是由于无法第一时间获得救治,法律援助的作用亦十分有限,常常会出现有关的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又如上海市规定70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乘车,但对外来人口则不适用,据某领导人云老年人都为国家、社会作出了贡献,所以实施了这一优惠措施,但外来流动人口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则又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

1.3.3刑事案件居髙不下在刑事案例中,超过八成比例的是外来人口作案,很多是和经济有着直接联系的案件,如抢劫、偷盗等,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常常会出现走私问题,均为流动人口问题所导致的,近年来尽管已加强了打击的力度,但屡禁不绝。

2苏州流动人口的管理2.1苏州市流动人口数量及分布苏州市公安局发布2015年苏州市人口主要数据。

其中全市年末总户籍人口数为6670124人,其中男性为3273640人、女性为3396484人。

总户籍人口比2014年增加59358人。

2.1.1人口分布:市内姑苏区人口最多常熟人口破百万2015年,全市人口分布情况如下:市辖区2594612人。

其中,姑苏区734362人,吴中区517517人,太湖旅游度假区114085人,相城区405400人,虎丘区363713人,工业园区459535。

五县市、区为4075512人。

其中,常熟市1068211人,张家港市922757人,昆山市787031人,太仓市479561人,吴江区817952人。

2.1.2流动人口近700万比去略少近四分之一在昆山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全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98.1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0.8万人。

其中姑苏区31.3万人,吴中区72.2万人,相城区49.3万人,虎丘区36.7万人,园区67.6万人,度假区1.9万人,吴江区78.5万人,张家港61.0万人,常熟市85.5万人,昆山市170.1万人,太仓市44.0万人。

2.1.3近八成流动人口常驻苏州大多从事加工产业全市698.1万流动人口中,常住流动人口(暂住半年以上)538.3万人,占总人数的77.11%。

流动人口中,学历为小学及以下49.6万人,初中及高中文化595.3万人,大专及以上53.2万人;流动人口中有183.5万人处于第三产业,410.8万人处于第二产业,5.9万人处于第一产业,其余的97.9万人;江苏省是苏州市流动人口的主要来源地,实有登记数为165.7万人,占总量的23.74%。

2.2《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对于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2015年12月15日苏州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硕士研究生,加200分,博士研究生,加400分;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的,加30分;但是,如果你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城市管理的,每次就要扣50分。

该办法从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办法将给苏州近700万流动人口在入籍、入学、入医等方面带来诸多好处。

2.2.1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构成,积分排名在指标数以内可享相应待遇。

所谓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个人积分总数排序后在当年度公布的指标数以内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入医等公共服务待遇。

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

基础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和居住情况得分。

其中,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包括年龄得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人员为10分。

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200分;博士研究生为400分。

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3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300分。

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六项内容。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加100分。

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

在苏州市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50分。

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最高分限30分。

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加10分,在国内其他城市有献血记录的,加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5分。

互助献血不计分。

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加5分。

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三项内容。

本人或配偶从事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扣50分。

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次扣200分。

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00分。

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为,每次扣50分。

2.3苏州流动人口收入近日出炉的《苏州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状况与政策思考》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制造业仍然是苏州流动人口最主要的工作行业,其月均收入从2577元提至48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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