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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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
2.与当地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援助。
3.加强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同行学校的沟通交流,共享心理危机干预经验。
八、保密原则与伦理要求
1.所有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2.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时,要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遵循伦理要求,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3.定期组织跨学科研讨会,分享心理危机干预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二十、心理危机干预与法律伦理
1.在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2.加强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涉及的伦理问题的研究,确保干预措施符合伦理要求。
3.定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法律伦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伦理素养。
3.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宣传教育内容,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十三、家校合作与社区联动
1.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家长的心理危机预防意识。
2.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心理状态,共同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
3.联动社区资源,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活动,拓宽学生心理支持渠道,形成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心理支持网络。
2.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后勤保障
1.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资金等支持。
2.确保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所需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加强对心理危机干预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定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22〕41号)《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2022〕77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专业化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指个体或群体无法应对超出自身资源和应对能力的事件或境遇而产生的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指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个体或群体的心理调适、危机识别和应对能力。

心理危机干预指对处于心理危机下的个体或群体极其相关人员采取及时、专业、科学、有效的措施,帮助其度过危机、恢复心理状态平衡,实现个体或群体成长。

第三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科学干预的原则。

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强化危机预防意识;要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增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与有效性;要保证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信息通畅、判断准确、处理果断、工作到位和协调配合;要通过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做好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指导学院及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上报、转介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与跟踪工作。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科学干预,有效防范心理极端问题的发生,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校园与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正视危机、解除心理困境,使其症状得到即时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三条要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保卫处,医务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第四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系统,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各学院学生工作系统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能动作用;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保健员是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骨干力量,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二章干预对象第五条心理危机的干预对象为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一般表现为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等方面发生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无法应对。

对存在下列现象之的一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高危对象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严重心理问题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2.环境适应困难的学生;3.遭遇重大生活挫折的学生,如亲人的突然丧失或失恋;4.有明显人格缺陷的学生;5.学习压力大且自身难于排解的学生;6.认为前途渺茫及对就业压力无法积极应对的学生;7.有自杀或伤害他人意念、行为的学生;8.家庭经济困难且性格内向、不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帮助的学生;9.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躁狂症、恐怖症、强迫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和精神分裂症治愈出院处于康复期的学生;10.重大危机知情人员。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
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在小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心理危机是不可避免的。

面对学业、家庭、人际关系等压力,小学生往往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因此,针对小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预防机制的建立
1.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让学生学会应对心理问题,提高心理韧性。

2.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学校可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3. 建立心理辅导团队:学校可以组建专业的心理辅导团队,为学生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和帮助。

二、预警机制的建立
1. 建立心理测试机制:通过心理测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

2. 建立心理热线:学校可以建立心理热线,让学生及时向专业人士求助,解决心理问题。

3. 建立学生关怀机制:老师应该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

三、干预机制的实施
1.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可以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个性化的帮助。

2. 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学校可以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韧性和自我调节能力。

3. 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和家长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共同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建立是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措施和机制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小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学生心理危机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那些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心理危机处理方案,实施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四条各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小组负责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各系应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干预实施第六条早期干预及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变化的早发现、早汇报、早评估、早反馈、早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早发现。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全院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高危个体,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并与各系心理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干预与跟踪控制工作。

2.早汇报。

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情况,班级心理委员定期向系(部)心理辅导员汇报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异常状况报告表》;各系心理辅导员定期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汇报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如有异常状况发生应及时汇报,并按月填写《系部学生心理异常状况汇总表》交至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早评估。

系部应会同专业机构(常州市102医院精神卫生科)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临床表现、社会支持系统和危机水平的评估,并报送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4.及早反馈。

学校关于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关于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关于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学校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有关加强中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地对中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中学生的危害,预防中学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提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思想1.危机干预以教育为主,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中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的成长。

2.要根据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中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危机应对方法等,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中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尤其在遇到困难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支持,克服困难。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二、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XXX、德育处、年级组、心理教师等。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全体各班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研究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认真但多门功课的不及格学生、对研究有严重困难的学生等。

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办法

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办法

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规范化流程,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机制学生心理危机1预防、预警、干预,简称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

预防——以发展性心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发生。

预警——以心理测量、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和心理危机评估的方式,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预告、警示。

干预——以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手段,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

三、工作原则(一)以学生为中心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负责的原则,避免因处置不当激发或1本办法中“心理危机”是指学生因遇到突发事件、面临重大挫折或长期承受压力,而导致严重的情绪、行为和躯体反应,或患有严重的心理、精神疾病,对自身或他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形成现实或潜在危害的状况。

加重学生心理问题。

(二)安全至上原则强化安全意识,当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应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果断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及他人的安全。

(三)协同工作原则相关部门和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关注,相互配合,及时发现并正确应对学生心理危机。

(四)保密原则相关人员在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工作中,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除为学生提供必要帮助的人员(如有关领导、班主任、学生家长、医务人员、公安机关人员等)外,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四、建立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小组组长:校长,负责我校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的总体指挥。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负责我校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的规划、部署。

执行组长:学生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我校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的安排、落实、检查、督促。

执行副组长: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负责我校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的具体安排、布置。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为了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营造健康成长氛围,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预防并及时应对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减少或避免对学生自己、他人或学校的危害与影响,建立从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健康教育中心、学校的快速危机干预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组织机构图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研究、规划和制定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方案,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

各工作组成员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二、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的对象对存在下列困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1)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伤亡;父母的离异或分居;父母失业;家庭暴力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2)身体发现严重疾病(传染性的疾病,如:肝炎、肺结核等;费用很高又难以治愈的疾病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4)感情受挫(失恋;单相思情绪失控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5)受辱、受惊吓(当众受到羞辱;受到严重惊吓,如看恐怖片情绪失控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6)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被多人排斥;受到歧视、误解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学习压力特别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生、将被退学的学生、有严重学习困难的学生;4、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学生心理危机是指学生在面对外界压力和困扰的时候,由于自身的心理调适能力不足而导致心理状态出现异常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及时的干预工作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学校心理疏导队伍2.组织心理疏导队伍的培训和学习,定期进行心理疏导技巧的培训,提高干预的专业水平和效果。

二、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1.了解学生心理危机的常见表现和特征,制定心理危机预警指标。

2.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通过家庭访问、班主任报告、课堂观察等途径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

3.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家庭环境和家庭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三、心理危机干预流程的设立1.当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状况时,第一时间与学生进行交谈,了解其心理问题的具体表现,并给予关注和支持。

2.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3.与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慰。

四、心理危机干预策略的制定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的心理健康意识和思维方式。

3.加强学生的心理护理,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关怀,增强他们的心理抵抗力。

五、心理危机干预效果的评估和总结1.定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学生的变化和满意度,调整干预策略和方法,提高工作效果。

2.与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进行反馈和沟通,总结经验和教训,共同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氛围的建设1.在学校的组织文化中注重心理健康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和关注。

2.加强师生之间的心理交流,营造尊重和理解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加强学校心理服务的公开和透明度,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心理服务工作。

以上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方案实施方案

学校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方案实施方案

学校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方案实施方案学校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方案实施方案「篇一」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

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1、预防为主;2、及时预警;3、协调有序;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具体包括: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建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机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季爱华副组长:徐勇陈凯成员:蔡芳黄冬梅张华杰陈丽莉丁冬梅陆莉二、预警机制工作程序:1、一级预警。

以各班班长、中队委员为主要骨干,建立班级心理预警小组。

班长为组长,中队委员主动配合,班长、中队委员和小组长要主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与同学多沟通思想,了解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

2、二级预警。

班主任和辅导员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如有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学校工作小组,并及时采取危机状态干预措施。

3、三级预警。

学校党政领导及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发生的心理危机情况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预警对象:1、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2、遭遇突然打击或受到意外刺激后心理行为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3、性格内向,有严重不适应学习环境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4、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学生;5、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自杀方法,述说告别的话或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等情形的学生。

四、危机状态下的干预措施: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者,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要亲自监护,应立即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并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3、对已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保护现场并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学校工作小组成员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立即通知该生家长。

4、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要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双方当事人安全,并及时报学校工作小组领导。

5、对有心理障碍和思想不良动态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与其沟通思想,消除危机状态。

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指南

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指南

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指南一、背景介绍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困扰和问题,严重时可能出现自杀等极端行为。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需要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二、预防措施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通过课堂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学生了解自身情绪和压力的特点,学会适应和调节。

2.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通过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情绪管理、解决问题和压力应对能力。

3.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教师和班主任应时刻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特别是个别学生的异常表现,及时发现和处理。

4.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学校可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便于进行个性化的心理辅导。

5.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接触社会,增强社交能力,提高学生的情绪适应能力。

三、干预措施3.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如何应对学生的自杀行为等极端情况,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开展心理疏导活动:通过组织心理疏导讲座、心理测评等,帮助学生了解自身问题,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

四、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干预效果:学校需要定期对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工作进行评估,了解措施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2.建立反馈渠道: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反馈渠道,让学生可以匿名地反映自己的心理问题和困惑,使学校能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

3.加强师资培训: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援助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

五、总结通过以上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学校能够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学生的心理危机,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同时,学校还应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动校园心理健康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支持和帮助。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一、绪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出现的心理困扰、压力过大、情绪异常等问题进行干预和支持,以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有效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提供给学校和教师参考。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学生有效的帮助,缓解心理困扰,增强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原则:(1)积极主动: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主动介入、干预和引导,避免问题恶化。

(2)尊重个体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干预措施,确保其收获最大效益。

(3)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干预过程的机密性。

(4)综合协作:学校、家庭和社区等相关方面共同合作,形成合力,实现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全方位覆盖和精准治疗。

三、干预机制和方法1.预防为主:通过心理教育和日常关怀,增强学生的心理抵抗能力,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1)心理教育:开展心理素质培养课程,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认知能力。

(2)日常关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和跟踪,密切关注其心理变化,及时介入。

2.提供支持:对于已经发生心理危机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支持和情感关怀。

(2)同伴支持圈:鼓励学生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组织同伴支持小组或班级心理辅导活动,促进互助、交流和共同成长。

3.多元化干预: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采取多种干预手段和方法。

(2)集体心理辅导:通过主题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引导学生沟通和表达情感,增强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能力。

(3)心理疏导活动:开展有益于情绪宣泄和释放的活动,如运动会、戏剧表演、绘画比赛等,帮助学生舒缓压力。

4.配套关爱:学校、家庭和社区等多方面的关怀与支持。

(1)学校管理: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和制度,提供培训和支持给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掌握干预效果及问题,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细则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细则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湖北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试行)》(鄂教思政〔2005〕4号)的要求,为积极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性原则,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立足教育,重在预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正面引导,依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和谐发展,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应对竞争考验、承受挫折压力和增强自我调节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二、工作目标1、积极构建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工作体系。

建立稳定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在校学生中可能存在或已经出现的较为严重心理问题的症状表现、形成原因、诱发因素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和妥善处理,积极遏止和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

2、树立防范意识,营造和谐氛围,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树立全员育人意识,努力营造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才的良好气氛。

针对发现的大学生心理问题及其可能由此而引发的心理危机或自杀意念与倾向,迅速做出反应,实施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或引发意外事件.三、保障体系1、组织机构.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大学生心理危机评估专家组”等组织机构,承担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职能.2、工作队伍。

学校逐步建立一支心理咨询辅导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共同组成的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并加强心理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

大学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大学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减少学生因严重心理问题导致的突发性事件,做到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细则。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那些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中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分管心理教育工作的副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学工处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和保卫处治安科长担任。

第四条学校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工作委员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朋辈辅导、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心理干预的对象第五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1.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4.其他经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第四章早期预警第六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

各学院应做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变化的早发现、早汇报、早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早发现。

根据学校心理教育发展中心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的心理健康普查结果,对筛选出的高危预警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与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一起,做好对这些学生的干预、跟踪与控制工作。

第八条早汇报。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情况,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定期(每周至少1次)向学院团总支汇报本班、本宿舍学生的心理状况,团总支将心理信息汇总后及时汇报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填写《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日志》,并书面报送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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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建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机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
作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季爱华
副组长:徐勇陈凯
成员:蔡芳黄冬梅张华杰陈丽莉
丁冬梅陆莉
二、预警机制工作程序:
1、一级预警。

以各班班长、中队委员为主要骨干,建立班级心理预警小组。

班长为组长,中队委员主动配合,班长、中队委员和小组长要主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与同学多沟通思想,了解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

2、二级预警。

班主任和辅导员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如有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学校工作小组,并及时采取危机状态干预措施。

3、三级预警。

学校党政领导及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发生的心理危机情况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预警对象:
1、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或受到意外刺激后心理行为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
3、性格内向,有严重不适应学习环境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
4、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学生;
5、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自杀方法,述说告别的话或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等情形的学生。

四、危机状态下的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者,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要亲自监护,应立即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并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3、对已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保护现场并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学校工作小组成员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立即通知该生家长。

4、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要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双方当事人安全,并及时报学校工作小组领导。

5、对有心理障碍和思想不良动态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与其沟通思想,消除危机状态。

五、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危机情况后,应保护学生,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避免该生加重心理负担问题。

2、对自制力不够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避免学校监护不当造成危害。

3、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并做好文字的书面记载,妥善保存。

4、干预措施中涉及学生需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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