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合同养殖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生猪合同养殖协议

篇一:生猪养殖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9.5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生猪代养合同

生猪代养合同

甲方:恩施市法大饲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为推动恩施畜牧业产业发展,带动养殖户增收,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将仔猪委托乙方养殖,并提供配套物资(饲料、疫苗、药品等)。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和技术指导下养猪,生产甲方所需的育成猪并交付给甲方。

3、甲方根据乙方的劳动成果并支付代养费50元/头,另外乙方享有纯利润的30%分红权,如亏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目标:

1、育成阶段成活率≥99%

2、饲料转化率(15—115Kg阶段):≤2.7: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