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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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保证保安器械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延长器械的使用期限。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大队保安器械:对讲机、胶棒、武装带、手电筒、

巡更棒。

3. 职责

3.1 当班治安员负责器械器材的使用、并进行妥善保管。

3.2 保安主任负责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发放、送检。

4 对讲机的管理

4.1 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 对讲机只供当值治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

须经保安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 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治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

其他频率。

4.1.3 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

过12小时,每台对讲机主机与电池均有编号,充电完毕后,

必须用与之对应的电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现交叉充电,

损坏电池。

4.1.4 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治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

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

4.1.5 使用对讲机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对讲机

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

4.1.6 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

坏,必须书面向队长说明损坏的原因,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7 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

用。

4.1.8 严禁淋湿对讲机或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 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 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收到,请讲。”

通话完毕后:

甲:“谢谢。”

乙: “不客气。”

4.2.2 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不得长时间占用对

讲机讲话。

4.2.3 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粗言秽语。

4.2.4 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不得插入话题抢用,紧急事件时除外。

4.2.5 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做出处理。4.3 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 警棍是治安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治安员应严格保

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4.3.2 当值治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左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

或挥舞警棍。

4.2.3 当值治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

照价赔偿。

4.4 警棍的使用

4.4.1 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对方讲话。

4.4.2 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治安员不得以任何

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4.4.3 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

报告,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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