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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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大事记
一、民航大事件
1993年
1月8日,海南航空公司注册成立。

3月3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同意赋予中国国际航空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进出口经营权。

5月2日,海南航空公司正式投入运营,是我国第一家直接接收外资的公司。

10月6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在上海宣布成立。

10月10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在广州宣布成立。

1994年
10月16日,西藏昌都邦达机场竣工,机场标高4334米,为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机场。

11月,民航总局进行机关机构改革,撤消企业管理司,组建运输管理司,司内设通用航空处。

3月,海南省航空公司引进里尔捷特55(learjet55)型公务机,从事公务飞行服务。

1996年
2月,民航总局设立通用航空专项资金,每年1.5亿元人民币。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均成立了通用航空管理机构。

3月1日,中国国际、东方、南方航空公司与台湾中华航空公司
联运协议生效,开始互相接受航空运输凭证,内地经香港至台湾实现一票到底。

1997年
8月,远大空调有限公司从美国引进奖状Ⅳ型公务机和贝尔-206直升机各l架,成为我国第一家拥有公务机的民营企业。

11月7日,北方航空黑龙江通用航空公司通过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和俄罗斯乌兰乌德飞机制造公司签署协议,定购米-171
直升机5架。

这是我国民航首次引进米-171型直升机。

11月14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和美国西科斯基公司在广州签署定购2架S-76C+型直升机的合同。

1998年
1月,经民航总局批准,中国通用航空公司被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兼并,通用航空部分更名为东方通用航空公司,为独立法人。

这是我国第一家被兼并的航空公司。

3月5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最后一架波音707飞机退役。

至此,国内所有的波音707飞机已全部退役。

9月,民航总局机构改革结束,运输司下设通用航空处。

2000年
7月3日,经中国证券会批准,中信海直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通用航空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7月,英国标准协会(BSI)向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ISO9002质量证书。

8月12日,东方通用航空公司BO-5B105型直升机和南方航空珠海直升机公司S一76C+型直升机各一架,在上海港首次开展直升机接送引港员眼务飞行。

11月3日.民航总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探局擅自试租外国直升机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进行了行政处罚。

9月初,武汉东湖发生超型飞机违法飞行致一名游客死亡事件后,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查处、取缔违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紧急通知》,各管理局和省(市、区)立即组织进行清查工作,到“十一”前,共查处开展非法飞行航空俱乐部和公司21家,查处到开展非法飞行的航空器和航空运动器标54架(套)。

10月11日,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东航、南航、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等六大集团公司宣告成立。

2002年
12月28日,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和天津市副市长王述祖一起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揭牌,标志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正式宣告成立,同时也标志着京津两大机场正式实现联合。

2003年
1月8日,中信海直与中国航空总公司签订《合资组建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和章程,中信通航的筹建并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批准。

1月26日—2月10日,台湾中华、复兴、远东、长荣、立荣、
华信6家航空公司从台北、高雄经由香港、澳门飞行至上海,执行16架次春节台商包机,运送2478人,实现了53年来台湾民航飞机在正常情况下、经正式批准的到祖国大陆的首次飞行。

4月1日,民航总局首次允许外国航空公司货运航班经我国境内飞抵第三方,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每周2班运营新加坡—厦门—南京—芝加哥、芝加哥—南京—新加坡航班。

8月,南航珠海直升机公司通过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为中国民航同时通过“双认证”的首家通用航空公司。

2004年
8月4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航空客运合作伙伴。

12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和伦敦同时上市。

国航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是“753”,在伦敦交易所的交易代码为“AIRC”。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联合重组后组建的新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改制创立的。

2005年
1月29日,在美国华盛顿和法国巴黎,中国代表团分别签下了两个购机协议。

中国六家航空公司就购买60架B787飞机和波音公司签订了初步协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空中客车公司签署订购5架A380飞机的框架协议。

这是中国客户首次订购B787飞机和
A380飞机。

1月29日—2月20日,国航、东航、南航、上航、厦航、海航和台湾中华、长荣、远东、复兴、华信、立荣共12家航空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至台北、高雄5个地点间共飞行48班往返春节包机,运送台商及其眷属10842人。

这是祖国大陆民航飞机与台湾民航飞机首次双向对飞。

12月5日,空中客车公司与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在巴黎签署了订购150架A320系列飞机的框架协议。

这是空中客车公司进入中国20年以来签署的最大单笔飞机订单,创造了空中客车在中国销售飞机的一项新纪录。

2006年
5月29日,中信海直通过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这标志着中信海直已经具备了作为一家独立航空承运人进入商业非运输航空
的资格,也标志着该公司运行管理工作开始迈上一个新台阶。

5月30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

7月6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国内率先开通了网上自助办理登机手续服务。

9月1日,世界上飞行难度最大的机场之一西藏林芝机场顺利通航。

10月26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通用航空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通用航空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12月10日,国航CA907航班从北京起飞,经停西班牙首都马
德里,飞向遥远的南美洲——巴西圣保罗,这是中国与南美之间开辟的第一条空中航线。

2007年
5月,为保障2008年奥运会顺利进行,北京市政府按照奥运组委会统一部署,组建奥运保安直升机飞行队。

奥运会结束后该直升机飞行队则将担负其北京空中巡逻之责任。

8月6日,由国航、东航、上航、南航、海航5家航空公司共同实施的“京沪空中快线”开飞。

11月15日,南航正式加入天合联盟,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加入国际航空联盟的航空公司。

11月29日,海航集团宣布大新华航空公司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营。

12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正式加入世界上最大的航空联盟---星空联盟。

2008年
1月30日,东方航空公司与波音公司在上海签订协议,购买30架波音737NG系列飞机。

2月29日,作为奥运重点工程之一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建设正式投入使用。

2月,中国大陆的国航、东航、南航、海航、上航、厦航和台湾的华航、长荣、远东、复兴、华信、立荣12家航空公司实施两岸春节包机。

6月27日,国航宣布向空客购买20架330系列飞机。

10月7日,中国首家以大型客机和支线飞机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成立。

10月19日,奥凯航空引进的国产新舟60涡桨飞机成功首航。

11月12日,成都至拉萨夜航航班首飞成功,拉萨机场结束了43年无夜航的历史。

2009年
3月18日,南航空客330-343/B6098号客机成功完成了拉萨RNP 运行验证试飞,标志着中国民航在全世界首次获得宽体机RNP运行的能力。

10月15日,中国商飞、川航集团、成都交投集团在成都签署合作协议,三方将对鹰联航空进行重组。

二、新航空公司的成立
1993年1月,海南省航空公司经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后成立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5月2日正式开航运营。

1993年5月,民航东北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企管发(1993) 22号文件,同意在黑龙江农场总局农业航空试验站的基础上,成立龙垦通用航空公司,并颁发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1993年7月,东岳轻型通用航空公司经民航总局批准成立,并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1997年更名为青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1993年10月6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在上海宣布成立。

1993年10月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核心企业正式成立中国南方
航空集团公司。

1994年3月12日,山东航空公司成立。

1995年6月22日,民航总局批准新疆航空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航队联合成立新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民航系统第一家与地方联办的通用航空企业。

1996年4月12日,民航总局批准成立山东航空公司青岛直升机公司。

1996年11月25日,中国邮政航空公司成立。

1997年12月15日,民航中南管理局,批准成立河南蓝翔通用航空公司和广东阳江通用航空公司,并颁发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1998年3月10日,贵州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998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专业航空货运公司——中国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在沪成立。

1999年2月11日,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更名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拟上市通用航空企业。

2000年4月26日,经民航总局审核批准,民航华北管理局向呼伦贝尔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2002年6月,由民航飞行学院组建的四川三星通用航空公司成立。

2002年7月,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在上海注册成立,成为中国民航总局批准成立的第二家专业货运航空公司。

由海航集团
(85%)、海航股份(5%)、上海机场集团(10%)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五亿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货运、快递和物流业务。

2002年10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成立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并以联合三方的航空运输资源为基础,组建新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2002年10月,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中国云南航空公司,组建新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作为集团控股的航空运输主业,继续使用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名称和标识。

2002年10月,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组建新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作为集团控股的航空运输主业,继续使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名称和标识。

2003年9月26日,南航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都机场控股的北京空港地面服务有限公司(BGS)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约,双方共同投资1800万元,各占50%的股份,组建“首都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经营装修后的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为南航集团旗下的南航股份、北方公司、新疆公司、厦门航空、四川航空5家公司提供高品质的航空地面服务。

2004年2月28日,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山东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山东航空集团公司在济南签署了股权转让与合作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中航集团将持有山航集团48%的股份,同时持有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2.8%的股份。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有限公司(67.95%)、山西航空公司(31.38%)、云南石林航空旅游公司(0.67%)等三家共同投资组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成立的中国西部地区第二家民营航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主要经营云南省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其他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于2006年2月26日正式投入运营。

2004年9月30日,作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控股的航空运输主业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继续保留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名称,并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标志,继续被指定为唯一载国旗飞行的民用航空公司。

2005年3月11日,奥凯航空有限公司正式开航,成为中国内地首家成功飞上蓝天的民营航空公司。

2005年6月,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Juneyao Airlines)经国家民航总局和上海市政府批准筹建,是由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筹建的民营航空公司。

2006年9月25日开始运营。

2005年7月,春秋航空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营,是中国首家旅行社获民航总局批准筹建的民营航空公司。

定位于低成本航空市场,依托母公司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的代理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及旅游优势,为旅客提供“机票+酒店”等商务和旅游套票服务;以网上电子客票为主要销售手段。

2006年8月16日,翡翠国际货运航空公司正式开航仪式在深圳举行。

2006年9月25日,华夏、吉祥两家民营航空同日首航。

2008年3月12日,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民航局批准筹建,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95%)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5%)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主要从事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计划引进国产MA60和ARJ支线客机,2009年8月15日起投入运营。

2009年6月8日,海航集团(83.15%)、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47%)、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15.38%)共同出资建立天津航空有限公司,在天津揭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天津航空前身为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成立,是海南航空集团着力打造的中国最大的支线航空公司。

2010年2月,北京市政府与金鹿航空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由海航集团和首都旅游集团共同增资扩股组建首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海航集团占70%,首旅集团占30%。

于2010年5月3日正式成立。

政策法规:
1993年1月,国家物价局下发《关于通用航空收费标准管理权限的通知》(1993)价工字83号,决定通用航空收费标准管理权限恢复由民航总局直按管理。

1993年7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1993年10月1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标准。

1994年1月,民航总局下发《关于调整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民航局发(1994) 30号,对通用航空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6年1月31日,民航总局党委作出《关于发展通用航空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年3月1日,起执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1996年3月18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标准》(GB/T16177-1996),自9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运输行业第一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

1996年8月1日,民航总局以第53号局长令,颁布了《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

1996年10月17日,民航总局以民航运发D19961 280号,颁布了《通用航空执行重大抢险救灾飞行任务暂行规定》。

1996年10月25日,民航总局以第58号局长令,颁布了《经营空中游览项目审批规定》。

1997年9月8日,民航总局下发《关于国内航线票价暂试行幅度管理通知》,规定自15日起国内航线票价试行幅度管理。

1997年9月22日,民航总局以第67号局长令,颁布了《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规定》。

1998年4月29日,民航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票价最大优惠幅度的紧急通知》,规定自1998年5月8日(售票时间)起,国内航线票价最大优惠幅度调整为20%。

1999年6月1日起执行《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2000年4月3日,民航总局发布《民航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CCAR-139-II),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于1998年10月27日批准的《全国军民航管制区域调整方案》和《全国军民航航路移交和航线管制指挥方案》正式实施。

2000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签署命令发布,自2001年8月1日零时起施行。

2000年11月27日,刘剑锋局长签署民航总局第94号令,发布《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CCAR-183-FS),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2月6日,民航总局批准发布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公共航空运输服务事故等级》(编号MH/T 1011-2001),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3月19日,中国民航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

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2001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正式实施。

2001年9月,民航总局下发《关于查处、取缔违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紧急通知》。

2001年10月31日,民航总局发布《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6月1日,民航总局、外贸部联名发布《外商投资民航业的政策规定》。

2002年11月4日,民航总局发出《关于国内航线联营问题的通知》,决定取消国内航线联营。

2002年12月4日,民航总局批准通过《中国民用航空专机工作细则》。

于200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2003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批准了《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该条例将于2003年5月1日施行。

2003年1月14日,民航总局下发《关于恢复民航地区管理局通用航空企业审批权限的通知》(民航运发[2003]9号),从4月开始恢复民航地区管理局乙、丙类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等权限,并增加有关职责。

2003年3月4日,民航总局印发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行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33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2日起施行。

2004年10月12日,《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CCAR-285)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2日起施行。

2004 年12 月16 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自2005年1 月15 日起施行。

2004年7月1日,民航总局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

2005年1月24日,民航总局、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民航总局第139号令《〈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CCAR-201LR-R2),自2月24日起施行。

2005年6月31日,《国家处臵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处臵劫机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

2005年8月15日,《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开始施行。

该规定放宽了民航业的投资准入及投资范围。

2005年9月2日,民航总局党委讨论通过《关于促进国际航空运输发展的意见》。

2005年10月7日,《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发布实施。

2006年1月16日,民航总局杨元元局长签署《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60号),自2006年3月20日起施行。

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该规定废止了1989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93年11月29日国务院修订后重新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高了国内民用航空运输赔偿限额,将承运人对于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40万元。

2006年3月21日,民航总局印发《关于深化民航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6年3月31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在北京举行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启动仪式,宣布《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正式实施。

2006年6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

2006年9月28日,民航总局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7年7月4日,民航总局下发《关于调控航班总量、航空运输市场准入和运力增长的通知》。

2007年9月1日,民航航班时刻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同时,《民航航班时刻管理试行办法》废止。

2007年12月,民航局下发了《民航东北地区通用航空政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民航东北地区开展通用航空政策试点工作。

在此基础上,民航局将制定新的通用航空发展政策。

2008年2月8日,民航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国家航空运输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国家航空运输体系建设目标、原则、具体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008年3月1日,《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和《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经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自即日起执行。

2008年8月1日,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在我国生效。

2009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局重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根据《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臵的通知》,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55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9年4月30日,民航局运输司颁发《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

事故:
1993年7月23日西北航空Bae146起飞滑跑过程中,飞机襟翼突发故障,共55人遇难。

1993年10月26日,东方航空MD82福州,落地时飞机姿态不稳,尾部擦地,由于速度快,飞机冲出跑道,共2人遇难
1993年11月26日北方航空MD82乌鲁木齐,机组误将塔台通报的高度表拨正值1024设臵为高度,飞机撞上地面高压线后,在距跑道外2200米处坠地烧毁,共12人遇难。

1994年6月6日北航空TU154西安,飞机起飞爬升过程中开始飘摆,空中解体,共160遇难。

1997年5月15日,荆门通用航空运五型8451号机在湖南省靖县执行林化任务,飞机迫降后起火烧毁,构成一般飞行事故。

1997年5月8日南方航空B737深圳,在恶劣天气状况下,强行着陆失败,飞机在地面断成三截,解体,爆炸起火,共35人遇难。

1997年10月4日,南方航空公司珠海直升机公司s-76型7301号机在温州洞头县坠海失事,机上7人全部遇难,构成重大飞行事故。

2000年6月22日武汉航空Y7武汉,飞机在盘旋过程中可能遭遇雷击或风切变,飞机失控坠地,共51人遇难。

2002年4月15日国航B767釜山空难,由于天气恶劣,首次着陆失败后,准备再次着陆的最后进近时,突然撞山,共128人遇难。

2002年5月7日北方航空MD82大连坠海,向塔台报告机舱失火,随后飞机失控坠海,共112人遇难
2002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CRJ200包头失事,包头机场起飞后坠入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共54人遇难。

2004年11月21日东航云南公司CRJ200/3072号机在执行包头—上海航班任务时坠毁,机上乘客47人,机组6人,地面2人遇难。

2010年8月24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B3130号飞机执行VD8387哈尔滨—伊春航班任务,在距伊春林都机场跑道690米处场外提前接地坠毁,坠机事故已造成42人遇难,54人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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