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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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宣贯讲义

J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宣贯讲义
JJF 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017年3月
1
主要内容
一、概述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及引用文件
三、计量标准考核常用术语
四、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五、计量标准的考核程序
六、计量标准的考评
七、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
八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九、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十、计量标准考核中与不确定度有关的问题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 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 当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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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的依据
•计量法实施细则
• 第七条 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十一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十二、现场实验结果的评价
十三、计量标准的溯源和量值传递框图
十四、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十五、测量过程的统计控制—控制图
十六、计量标准考核用表用证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2
一、概述
• 计量标准考核的必要性 • 计量标准在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中
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 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
• 技术依据 1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 相应项目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3 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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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的依据
•计量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 三是需要与近几年发布的计量标准考核有关规章同步 2.修订原则和指导思想 2008框架、格式不变,通过调整补充, 更加科学、合理,增加操作性,提升有效性

计量实验室建标服务根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建标要求

计量实验室建标服务根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建标要求
服务单位对建标基本技术文件集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履历书、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设备管理维护文件等)
服务单位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全量程、不同准确度等级的全面评定)
服务单位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比对验证方法、记录和结果计算(至少三家相同准确度等级的比对验证、提供比对原始记录),比对单位选择与省计量院、杭州院或其他建有同等级计量标准的单位
服务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考核资料的扫描上传和网上申报(包括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溯源证书扫描存档、网上注册、基本信息录入、建标基本文件包括申请书技术报告等上传)
服务单位负责与评主持考核计量行政部门(省质监局、省市计量院专家)的沟通,包括在递交材料、材料审核、预审等环节中与省局的沟通联系,以及现场评审中省市计量院专家的沟通对接;对评审组在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制定整改方案编制整改报告,确保现场评审整改使一次成功。
协助我院检定和校准证书模板设计、检定和校准原始记录模板的设计、检定和校准各两套模拟证书和记录的编制,建标材料上传需要,并为现场考核做准备
服务单位对检定或校准结果重复性试验及记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及记录(半年内四组,每组重复试验10次)
服务单位协助我院进行期间核查方法编制与试验处理(一般情况一年试验两次,并作记录和判定)
服务单位对于我院骨干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国家和省市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计量检定规程等)
服务单位协助我院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等八大内容)

大型衡器检定机构应对JJF 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考核的方法

大型衡器检定机构应对JJF 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考核的方法

大型衡器检定机构应对JJF 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考核的方法大型衡器检定机构,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并授权,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证、评定大型衡器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并且能否正常使用的计量检定机构。

根据《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机构在从事计量检定时,必须依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本级机构建立的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标准” 分为“新建”和“已键”两类计量标准。

两者都要经过上级计量行政机构对其进行以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为依据的考核。

考核合格,方可开展检定工作。

下面就“新建”和“复查”(已建)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说明:一、“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已建标准,但要对标准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增项等,也视为新建)。

建标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考核申请书》、《技术报告》、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有效证书、原始记录及模拟证书、人员能力证明、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需要)等。

下面就主要内容进行讲解:1、《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中表格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 计量标准名称:应填写“M1级大砝码组”。

② 测量范围:0 ~×××吨。

填写最大测量范围吨位的数值,是检定机构拥有砝码量的2倍。

如:某检定机构有50吨的标准砝码,那么该机构申请检定的最大秤量范围是100吨。

③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建议填写“最大允许误差”。

因为大型衡器检定中,使用的标准砝码种类较少,填写“最大允许误差”较为方便。

④ 检定周期或复校间隔:一般为一年。

⑤ 末次检定或校准日期:指标准砝码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上的有效日期,该有效期一定要在建标申报日期之后。

⑥ 依据检定规程的编号及名称: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这是一份综合性、技术面涵盖较广、涉及内容较多的报告。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与应用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与应用

J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与应用n p EL 中国质检出版社和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了 “J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实施与应用”系列图书书目,共10册涵盖长度、温度、湿度、压力、流量、力学、 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化学、医学等计量专业。

111 KIO >1». ;| •:温度计量器具建标指南JJWNb il :吊41/tut 范•畑粕III 压力计量器具建标指南《温度计量器具建标指南》由金志 军,付志勇主编,张克主审。

本书由中 国计量测试学会温度计量专业委员会组 织有关专家和委员共同编写。

全书共3 章,分为基础知识、计量标准建标知道、 温度计量器具建标申请书和技术报告编 写示例。

示例量大面广,内容丰富,既 包含传统的计量标准,又针对近年来温 度计量发展的特点和热点,编写大量应 用及需求迫切的计量标准,供有关从事 温度计量、校准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压力计量器具建标指南》由田旳 主编,张攀峰主审。

本书编委来自天津、 上海、吉林、辽宁、贵州、云南、新疆、 江西、大连等地区的法定计量检测技术 机构以及各行业计量专业机构。

本书结 合基层计量检测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以 及目前计量技术、设备的发展状况,对 常用的压力计量器具检定装置和标准装 置建标文件的编写以及设备的配置进行 规范,具有指导作用,供从事压力计量 校准工作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参考。

参考。

同时,本书的编写也得到上层领 导及相关人员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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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部附录表格-B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部附录表格-B

附录 A计量标准考核 ( 复查 ) 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 ( 复查 ) 申请书[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建标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 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名称考核证书号存放地点计量标准总价值(万元)计量标准□社会公用□部门□企事业类别□计量授权□计量授权□计量授权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不确定度制造厂及检定周末次检检定或校准机名称型号测量范围或准确度等级期或复定或校出厂编号构及证书号或最大允许误差校间隔准日期计量标准器主要配套设备序项目要求实际情况结论号环1温度境条件2湿度及设施345 6 7 8姓名性年从事本学历核准的检定或校准别龄项目年限能力证明名称及编号项目检定或校准人员序号名称是否具备备注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否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否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是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5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是6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是7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否8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否9计量标准履历书是10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是11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是12计量标准操作程序是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是14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是1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是16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16.1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是16.2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是16.3量值溯源管理制度是16.4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是16.5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是16.6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是16.7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是16.8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是17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是18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18.1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18.2计量比对报告18.3研制或改造计量标准的技术鉴定或验收资料不确定度或准确度名称测量范围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拟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建标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建标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意见组织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意见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代号及名称(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负责人建标单位名称(公章)填写日期目录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五、环境条件⋯⋯⋯⋯⋯⋯⋯⋯⋯⋯⋯⋯⋯⋯⋯⋯⋯⋯⋯⋯⋯⋯⋯⋯⋯⋯⋯⋯⋯⋯(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十一、结论⋯⋯⋯⋯⋯⋯⋯⋯⋯⋯⋯⋯⋯⋯⋯⋯⋯⋯⋯⋯⋯⋯⋯⋯⋯⋯⋯⋯⋯⋯⋯( )十二、附加说明⋯⋯⋯⋯⋯⋯⋯⋯⋯⋯⋯⋯⋯⋯⋯⋯⋯⋯⋯⋯⋯⋯⋯⋯⋯⋯⋯⋯⋯(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不确定度检定周 名称型号测量范围制造厂及检定或或准确度等级 期或复出厂编号 校准机构或最大允许误差校间隔计量标准器主要配套设备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五、环境条件序号项目要求实际情况结论1温度2湿度3456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十一、结论十二、附加说明附录 C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C.1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C.1.1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是指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用计量标准对常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浅谈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受理及考评程序

浅谈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受理及考评程序

浅谈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受理及考评程序摘要: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考核规范)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和考核规范的要求,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对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关于申请、受理以及考评的相关程序进行介绍分析,有利于进一步开展计量标准的建立、申请和考评工作,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受理;考评程序《计量法》、《考核规范》针对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等一系列方法、法规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对计量标准的考核申请、受理及相关考评程序进行了明确额规定。

计量标准考核,就是国家行政许可下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其考核过程须主要经过五个步骤:建标单位(筹备)、计量行政部门(受理)、考评单位(考核)、考评组(确认)、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发证),直到建标单位拿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给予作为结束。

其中,建标单位在办理的过程中,对如何申请、受理以及具体的考评手续不熟悉,本文中给予详细介绍。

一相关概念1.1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是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四个级别,其中国务院对全国在计量工作方面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单位主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监督管理。

其中国务院计量行政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而对于县级以上单位则属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1.2 有关主管部门计量标准考核主管部门主要包括两级:国务院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省、直辖市主管部门。

其中国务院主管部门主要是如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而后者主要是相关政府部门下设的行业主管部门。

1.3 最高计量标准根据相关办法规定,最高计量标准主要分为企事业单位、部门和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三个种类。

最高计量标准不以本部门或者本地区相关标准进行判断,而是根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的最高依据进行判断。

二、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我国相关计量标准考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标单位根据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四个级别进行相关标准的考核申请,主要分为四类:(1)主要由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主持考核,主要是针计量技术法规;(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3)由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主要针对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国家计量行政法规;(4)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级计量标准。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7 数据处理正确:离群值的剔除,数据修约和有效数字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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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5检定或校准证书 5.5.1 检定或校准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5.2 检定或校准证书结果准确,内容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1 格式:检定或校准证书的格式应当适用于所进行的计量检定或者校准,并尽量 减少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格式应当按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设计,校准证书的格式按 有关的规定执行。
性试验。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进行重复性试验,并将 得到的重复性用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评定;已建计量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试 验,测得的重复性应当满足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 不确定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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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 5.3.6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按照附录C.3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
考核方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按照附录C.2的要求进 行。
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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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 2.3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判定标准: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计 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 值;若计量标准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有备份及时正确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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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2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2.1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2.2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
误差 2.3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2.4 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 主要变化: 去掉了计量标准的的重复性(改成了检定结果和校

关于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文件集管理几点思考

关于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文件集管理几点思考

企 业 管 理129科技资讯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DOI:10.16661/ki.1672-3791.2018.11.129关于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文件集管理几点思考①沈泽丹(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 浙江杭州 311200)摘 要:在日常工作中,计量标准负责人由于对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理解的不同,计量标准文件集内存放的文件五花八门,很多文件集需要的内容没有存放,有时多了不必要的。

因此本文介绍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方法,并就《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008版本和2016版本对计量标准文件集制定、管理、使用等有变化的情况做了相应的说明。

关键词:计量标准 文件集 考核规范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04(b)-0129-02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等6个方面。

可以看出计量标准文件集在计量标准考核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它包括《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等18方面的文件。

但在日常工作中,计量标准负责人由于对考核规范理解的不同,计量标准文件集内存放的文件五花八门,很多文件集需要的内容没有放,不需要的放了很多。

为此,本人结合新出版的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对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提出几点参考意见,并就其中几项与JJF1033-2008相比,变化比较大的文件做解释说明。

1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所谓计量标准的文件集是指关于计量标准的选择、批准、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集合。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对文件集的管理要求每项计量标准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文件集目录中应当注明各种文件的保存地点、方式和保存期限。

为此,本人设计了文件集目录格式供参考,见表1。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中国产品计量标准考核规范》(GB/T1033-2016)是根据《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制定中国产品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通知》(国检
发〔2009〕18号)编制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产品计量标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要求、技术要求、样品采集和保存要求、检测
报告要求、计量标准考核结果处理等内容。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中国的企业提供一种有助于实现质量改进的标准。

它拓宽了技术质量管理视野,有助于改善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影响技术能力。

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效率,而且有助于提高企业质量管理
水平和技术能力。

本规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质量监督管理框架,使
其能够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以提高产品质量。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新版来了,新规范与老规范对比有哪些变化呢?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新版来了,新规范与老规范对比有哪些变化呢?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新版来了,新规范与老规范对比有哪些变化呢?2016年1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海洋倾废记录仪检定规程〉等32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发布了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代替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原规范),新规范于2017年5月30日起开始实施。

新规范与原规范相比有哪些变化呢?原规范于2008年1月31日发布,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原规范对规范和指导我国计量标准考核和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由于近几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对部分计量基础性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了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2-2012《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等技术规范,原规范与这些新的基础性技术规范在计量名词术语、不确定度评定等方面不完全一致;在施行过程中,原规范中的有些规定也暴露出不尽完善的地方。

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计量标准的考核质量和管理水平,2014年规范起草小组向全国法制计量管理技术委员会提出修订建议,对原规范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此次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保持JJF1033-2008框架、格式不变,调整补充相关内容,使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考核程序以及考评方法等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提高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操作性,提升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有效性。

新规范与原规范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1.在范围中增加《规范》适用于计量标准的建立,为企事业单位加强自身计量标准管理提供依据。

2.在术语中新增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测量精密度等3个术语,并对其他术语按照JJF1001-2011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3.完善了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是计量标准是否考核合格的判定依据,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等6方面的内容。

计量实验室建标服务根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建标要求

计量实验室建标服务根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建标要求
主标准器溯源(心电监护仪检定仪)
主要配套设备溯源(钢直尺、秒表、温湿度表)
项目名称
内容
输液泵校准装置计量标准建标咨询服务
服务单位协助我院建立计量标准建标取证领导机制,从组织上保证建标工作的开展实施;确认实验室环境及硬件条件(温湿度要求、互不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区域分区、已检待检分区,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配置等),确保硬件条件满足规程要求。
服务单位对于我院骨干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国家和省市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计量检定规程等)
服务单位协助我院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等八大内容)
计量实验室建标服务
根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建标要求,对建标过程当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指导,协助我院建立心电监护仪的校准计量标准,和输液泵注射泵的校准计量标准。
项目名称
内容
心电监护仪检定装置计量标准建标咨询服务
服务单位协助我院建立计量标准建标取证领导机制,从组织上保证建标工作的开展实施;确认实验室环境及硬件条件(温湿度要求、互不相容区域分区、已检待检分区,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配置等),确保硬件条件满足规程要求。
协助我院检定和校准证书模板设计、检定和校准原始记录模板的设计、检定和校准各两套模拟证书和记录的编制,建标材料上传需要,并为现场考核做准备
服务单位对检定或校准结果重复性试验及记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及记录(半年内四组,每组重复试验10次)
服务单位协助我院进行期间核查方法编制与试验处理(一般情况一年试验两次,并作记录和判定)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1名词解释计量标准考核【释义】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2考核内容”“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四类:(1)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配套,技术状态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2)具有正常工作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和工作场所;(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件;(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解读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解读


4 . 2 . 3计 量 标 准 的 稳 定 性 、附 录 C . 2计 量 标 准 细化了计量标准 的稳定性考核 方法和判定要求 。 的 稳 定 性

4 4
4 . 2检定或校准人员
“ 建标单位应 当为每项 计量标准配备 至少 两名具 有相 应能力 ,并 满 足有关 计量法 律法 规要求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提 升 了有效 性 ,更 加科 学 、合理 ,给计 量标 准考 核 和 管理 工作 提供 了新 的 、全 面 的技术 依 据 。
1 新 规 范 的 主 要 变 化
新 规 范 在 旧规 范 的基 础 上 进行 了补 充 和 完 善 . 主要有 以下变 化 :
将于 2 0 1 7年 5月 3 0 日 起 实 施 , 与 旧 规 范 ( J J F 1 0 3 3 - 2 0 0 8 ) 相 比较 ,新 规 范增 加 了操 作 性 ,
关键 词 :计量标准 ;考核规范
文 献 标 识 码 :A
0 引 言
国家计 量 技术 规 范  ̄F 1 0 3 3 — 2 0 1 6计 量 标 准考 核规范 ( 以下 简称 新 规 范 ) 已 于 2 0 1 6年 1 1月 3 0 日由国家 质量 监督检 验检 疫 总局 正式 批准 发布 ,并
单位 “ 应 当及 时 向主 持 考 核 的 人 民政 府 计 量 行 政
提供 检定 或 校 准人 员 的 《 注册计量 师资格证书》 、
部门申请复查考核 ,期间应当暂时停止开展检定或 校准工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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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更换
增加 了对于建标单位应 当进行计量标准环境条件及 设施发生 变化后 的 自查要 求和评估 的要求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宣贯4-钟红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宣贯4-钟红

因此必须要准确区分下述四个关于不确定度的术语“计量标准器的 不确定度”、“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以及“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曰的不确定度”。
09:56:51
①“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是指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 计量标准所引人的不确定度分量。由于计量标准主要由计量标准器和主 要配套设备组成,因此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应当包括计量标准器引人的不 确定度分量以及主要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②“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是指在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 准器所引人的不确定度分量,显然“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要小于“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09:56:50
理解要点:
本规范附录给出的计量标准考核用表用证有两类,一类是正式格式 ,另一类是参考格式。 (1)参考格式:包括附录D《计量标准履历书》、附录E《检定或校准结 果的重复性试验》以及附录F《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等三种,这 些用表用证属于推荐采用的格式。 (2)正式格式:其他所有的用表用证均属正式格式,这些用表用证的格 式属于必须采用的统一要求的格式,属于强制采用。 (3)由于不同领域、不同计量标准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本规范附录中 规定的计量标准考核用表用证可能不能完全适应所有的计量标准,对于 不适用的栏目可按照各自专业项目的特殊性约定填写方法,但不应与本 规范的基本要求相矛盾,并应在本专业内统一。
5. 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免于考评的项目: 按照J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规定,简化考核 的计量标准免于考评的内容为如下4项: (1)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2) 检定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3) 检定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4) 检定结果的验证。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部附录表格-B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部附录表格-B

附录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建标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附录B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负责人建标单位名称(公章)填写日期目录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五、环境条件………………………………………………………………………………()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十一、结论…………………………………………………………………………………()十二、附加说明……………………………………………………………………………()附录C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C.1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C.1.1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是指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用计量标准对常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4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 “连续”的含义是时间上的连续不间断 。 • “有效”含义见以下各条。 •1 有效的溯源机构 •2 检定溯源要求 •3 校准溯源要求 •4 采用比对的规定:只有当不能以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才可以采
用定期比对方式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的一致性。
•5 标准物质的溯源要求: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 •6 对溯源到国外的规定 •7 溯源结果的使用:如果给出修正因子或者修正值时,则应确保其所
定规程规定的周期;如果是通过校准溯源,复校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国 家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如果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者其他技术规范没 有明确规定复校时间间隔,当校准机构给出了复校时间间隔,应当按 照校准机构给出的复校时间间隔定期校准,当校准机构没有给出复校 时间间隔,建标单位应当按照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 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复校时间间隔并定期校准;当不可能 采用计量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则应当定期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 以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建标单位在《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应当准确描述建立计 量标准的目的、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计量标准 的稳定性考核、结论及附加说明等情况。
2 0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3.2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5.3.3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 5.3.4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5.3.5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按照附录C.1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
注: 1 “培训合格证明”可以是建标单位内部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外部培训合格证明,例如
:计量学会、计量协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明。 2 可以作为企、事业单位检定或校准人员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有:《注册计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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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不确定度的定义是:根据测量结果的预期用途,规定作为上限的测量不 确定度。 • 只有当“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小于“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的 不确定度”(即目标不确定度)时才能判定满足要求。
•目标不确定度一般取被检表等级的三分之一。
计量标准器 的不确定度

主要配套设备 的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 标准装置中涉及的关于不确定度的术语 • 1. 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 • 2.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 3.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 4. 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的不确定度
•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 是指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准所引入的不 确定度分量。由于计量标准主要由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组 成,因此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应包括计量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 分量以及主要配套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 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 • 是指在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准器所引入的不确定 度分量,显然“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要小于“计量标准的不 确定度”。
5.4.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JJF1001-2011,7.24]
• 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 注:1 除原级测量标准采用其他方法外,仪器的不确定度通过对测量仪器或 测量系统校准得到。
• • 2 仪器的不确定度通常按B类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3 对仪器的不确定度的有关信息可在仪器说明书中给出。
• 5.5.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 •
在规定条件下,由具有一定的仪器不确定度的计 量标准能够测量出的同类量的一组量值。
注:在JJF1001-2011中将测量范围称为测量区间或工作 区间。
• 5.6.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 准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它包括计量标准器及 配测量精密度 [JJF1001-2011,5.10] • 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 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 注:1 测量精密度通常用不精密程度以数字形式表示,如 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标准偏差、方差或变差系数。 • 2 规定条件可以是重复性测量条件、期间精密度测量 条件或复现性测量条件。
JJF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前言
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为了保障全国量值传递准确一致而设立的一 项法制管理工作,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不 断加强对计量标准考核的管理,研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 要求,规范考评方法,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的监督管理 等措施,提升计量标准考核的有效性。
• 5.2.计量标准考核
由国家主管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利用该 标准开展量值传递的资格的确认。
5.3.计量标准考评
在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计量标准考评员对计量标准测 量能力的评价。
计量标准考评是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该环节主要是进行技术评价,由计量标准考评员通过书面审 查、现场考评等方式来评价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

3 测量精密度用于定义测量重复性、期间测量精密度 或测量复现性。 • 4 术语“测量精密度”有时用于指“测量准确度”, 这是错误的。
• 5.10.测量重复性 [JJF1001-2011,5.13]


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注:重复性测量条件简称重复性条件,是指相同测 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和相 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 的一组测量条件。
• 5.1.1、最高计量标准 • 最高计量标准的认定应按照该计量标准 在与其“计量学特性”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 系统表中的位置是否最高来判断。 • 不能按照能否在本地区或本部门内进行 量值溯源来判断,或者简单按照测量准确程 度来判断。 • 有最高社会公用、部门最高和企事业最 高计量标准三种。
5.1.2 参考标准 在给定组织或给定地区内指定用于校准 或检定同类量其他测量标准的测量标准 • 给定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其他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次级计量标准) • 给定组织:部门最高计量标准 • 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
2.4.7.明确了文件集中各项文件的要求 2.4.8.完善了考评方法和后续监管的要求 1.删除了“已经连续两次采用了书面审查方式进行 复查考核的,应当安排现场考评” 2.增加了简化考评项目(原来3项,现在4项) 3.增加了建标单位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变化后的自 查要求 2.4.9.修改了有关表格表述 1.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自查表 2.《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项目目录》 3 增加了“现场实验结果的评价” 4 减少了“测量过程的统计控制—控制图”的描述 5 合并了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和计量标准考评表 2.4.10.部分条款前增加了标题
2.4. 新版本的主要变化
2.4.1、适用范围增加 1.计量标准的建立 2.新建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 3.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4.计量标准考核后的监督管理 纳入法制管理的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基准 属于计量标准考核范畴。 2.4.2、术语增加 新增“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计量标准的测 量范围”、“测量精密度”等三个术语
2.2.修订原则和指导思想 2008框架、格式不变,通过调整补充, 更加科学、合理,增加操作性,提升有效性 • 2.3.历次修订的情况 • 1、1992年首次发布,形成JJF1033-1992 • 2、第一次修订,形成JJF1033-2001 • 3、第二次修订,形成JJF1033-2008 • 4、第三次修订,形成JJF1033-2016
引言 范围、引用文献、术语
JJF1033的 基本结构
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6方面)
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4步)
计量标准的考评(4方面) 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5方面)
附录13个(包括考核用表用证和技术说明)
5、计量标准考核常用术语
5.1.计量标准
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 定义的参照对象。 注:本规范所指计量标准约定由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组成。 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或校准 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如用作参考的 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计量法第二条的条文解释) 本规范的12个术语中,注明JJF1001—2011 《 通用计 量术语及定义》条款编号的术语均为等同采用,未注明条 款编号的是起草组依据计量法和计量行业的习惯专门定义 或者予以释义备注的术语。
2.4.3、完善了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环境条件及设施、 人员、 文件集、 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
2.4.4.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代替了 “计量 标准的重复性”
2.4.5.对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要求进行了修订 5.1. 采用核查标准进行考核、 5.2. 采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进行考核、 5.3. 采用控制图法进行考核、 5.4. 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方 法进行考核、 5.5. 采用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考核结果进行考核 2.4.6、对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进行了修订 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059.2-2012《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 是指用该计量标准装置对常规的被测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时所得结果的 不确定度。由于计量标准以外的其他因素也会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有贡献,例如环境条件和被测对象等,因此“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无疑要大于“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的不确定度 • 是指对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的不确定度要求,也就是将来用该计量标准 装置对其他的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时对所得结果的不确定度的要求,即 “目标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 的不确定度
+ 其他因素引入 的不确定度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 不确定度
检定或校准结果 的不确定度
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 的不确定度 (目标不确定度)
• 5.7.计量标准的准确度等级 • 在规定工作条件下,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使测量误差或 仪器不确定度保持在规定极限内的计量标准的等别或级别。
• 5.8.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 • 对给定的计量标准,由规范或规程所允许的,相对于已知 参考量值的测量误差的极限值。
• 二、在业务上属水利电力部门管理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其电测、 热工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由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的水利电 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合格后使用;属地方或其他单位管理的, 由有关地方计量局主持考核合格后批准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修订说明
• 2.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修订背景
• 一是计量标准考核的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 二是与新发布的计量基础性技术规范的表述不完全一致 • 三是需要与近几年发布的计量标准考核有关规章同步
计 量 标 准
工 作 计 量 器 具
• 计量标准考核的法律法规依据 1 《计量法》第六、七、八条及第九条 2 《实施细则》第七、八、九条及第十条 3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4 “水电八条” • 计量标准考核的技术依据 1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 相应项目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3 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 为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全国量值传递的一致,为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可信的检定、校准数据或 结果,国家对重要的计量标准实行考核制度,并纳入行政许可管 理。电力行业从1992年第一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颁布开始,就对 使用的计量标准实行考核制度。
1.1计量标准考核的必要性
计 量 基 准
• 4、规范的适用范围及引用文件
4.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适用于: 1.计量标准的建立 2.新建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 3.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4.计量标准考核后的监督管理 • 4.2 计量标准考核的对象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 3 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4 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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