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福利管理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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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待遇)福利管理

XZ-ZD-12

考勤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所有员工。

2考勤管理

2.1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周壹至周六全天,周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2X公司的考勤记录采用电子打卡和手工记录相结合的形式,卡钟设在门卫

室,由安保员监督。

2.3手工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记录,当天的考勤记录必须在当天上午

8:20之前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劳资员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2.4X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5X公司考勤员为人事劳资员。

2.6X公司人事劳资员根据打卡记录,每周填写《考勤汇总表》;每月进行考勤

记录汇总,填写《考勤月报表》。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考勤汇总表》、《考勤月报表》、所附《请假单》等进行抽查核实。

2.7除总经理特许人员外,其余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

2.8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打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考勤卡。出差人员

出差期间不需打卡,但应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且及时销差。

2.9因公不能按时打卡者,须持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的未打卡证明单在考勤员

处登记,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2.10员工因故不能及时打卡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处进行登记确认。丢失损坏考

勤卡,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考勤卡,同时交补办费元。丢失考勤卡未在当天提出补办申请的全天考勤按旷工处理。

2.11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壹经发现,责任双方第壹

次记大过,第二次则予以除名。

2.12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元,连

续三次记警告处分。打卡由安保员负责监督,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汇总考勤记录。

2.13任何员工不准刁难监督打卡人员、考勤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

分。

2.14迟到、早退、旷工

2.14.1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延误时间在30分钟之内者视为迟到。

2.14.2早退:员工未经允许提前30分钟(含)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2.14.3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壹者,视为旷工:

2.14.

3.1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在2小时(含)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

过2小时者按旷工壹天处理。

2.14.

3.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壹天处理。

2.14.

3.3因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未按要求及时补办手续者。

2.14.

3.4无故不到岗者。

2.14.

3.5上班时间未办理外出手续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外出者。

2.14.

3.6请假期满未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销假者。

2.14.

3.7未办理任何续假手续,擅自拖延各种休假时间而不出勤者。

2.15迟到、早退壹次罚款元;旷工壹天扣除俩天日工资;当年累计旷工五天(含)

之上,或连续旷工三天(含)之上者,予以辞退。

2.16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壹次。

2.17员工离职时,应将考勤卡交回人力资源部。

3休假、请假

3.1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3.1.1X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

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

A.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壹天,人力资源部可视淡旺季做相应调整。

B.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C.带薪年假:凡在X公司连续工作壹年之上的员工每年享受带薪年假7 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X公司将给予相应现金补偿。

D.病假(持医院证明):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天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X公司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壹年为限。工伤除外。

E.事假:原则上事假不得超过7 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 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F.探亲假:

a)享受条件:在本企业工作转正后满壹年且和父母或配偶分居俩地(超过

300公里),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b)假期规定:

已婚员工每年享受壹次探望配偶假期,假期为天。

未婚员工每年享受壹次探望父母假期,假期为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壹次,假期为天。

每次探亲假壹次休完,路途时间另计路程假。(路程假每日计发日基本工资的50%)

G.婚假:(持结婚证)

a)正式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 天婚假。

b)正式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享受10 天婚假。

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c)配偶双方有壹方在外地的,除享受婚假外,给予路程假。

H.丧假:

a)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 天丧假;供养亲属(岳父母、公、婆)、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

母、兄弟、姐妹)去世者,给予丧假1 天。

b)路途时间另计路程假。

I.产假(持准生证、出生证等):

a)已婚正式女员工在和X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壹个子女者,可享受有薪产假90 天(含产前休假15 天)。

b)妻子分娩,男员工享受3 天的有薪护理假。

3.1.2请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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