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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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计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A11-28
项目名称:内丘项目(方案设计)
委托人(甲方):邢台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乙方):北京久筑基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1 年 09 月
邢台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久筑基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内丘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方案等专业化服务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该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内丘项目(方案设计)
1.2项目地点:邢台市内丘县
1.3性质及规模:住宅小区及其配套,约34万平米
1.4用地面积:约14.3公顷
第二条乙方提供设计咨询、方案设计服务的内容
2.1 设计服务内容:
2.1.1总平面规划、竖向及区内综合管网设计。
2.1.2建筑室外环境概念设计(成果将为后阶段园林环境公司提供效果控制和指导)。
2.1.3所有住宅、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的平、立、剖面图。
2.1.4该项目的鸟瞰图、人视点效果图若干。
2.1.5所有户型彩页及销售所需户型图。
2.2 各阶段设计成果:
2.2.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总平面图,交通、景观、产品、日照等分
析图,主要产品户型图,概念效果图(数量以完整表达设计概念为准)。
2.2.2方案设计和调整深化阶段: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总平面图,主要单体平、立、剖面
图,效果图(数量以完整表达设计概念为准)。
2.2.3 方案申报阶段:向规划局提供所需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主要单体
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
2.2.4 报规划工程许可证阶段:向规划局提供所需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竖向图,所有
单体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
2.2.5 建筑室外环境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室外环境总平面图。
第三条乙方设计工作进度
3.1概念方案调整深化阶段:概念方案每次调整深化时间为个工作日,最终截止日
期双方另行商定。
3.2方案申报阶段:设计时间为个工作日,最终截止日期双方另行商定。
3.3报规划工程许可证阶段:设计时间为个工作日,最终截止日期双方另行商定。
3.4 建筑室外环境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时间为个工作日,最终截止日期双方另行
商定。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
4.1.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170万元。
4.1.2前述合同单价为5元/平米(建筑面积),总设计费以规划局最总审批通过的总建
筑面积为准。
4.1.3 前述合同价款不包括建筑模型制作费用,如需模型制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2合同价款支付的期限
4.2.1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合计17万元作为定金;
4.2.2报规划方案图纸交甲方7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合计51万元。
4.2.3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交甲方7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合计68
万元。(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申报,则本次付费按每期所占面积比例分批
支付)
4.2.4 建筑室外环境方案交甲方7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合计17万元。
4.2.5 甲方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7日内,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合计17万元。
4.3合同价款支付的方式
4.3.1合同价款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
4.3.2 尾款付清后,定金抵作咨询费。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6.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6.1.1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设计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
6.1.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作为乙方开始设
计工作的依据: (1)该项目政府批准文件 (2)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3)红线钉桩及地形坐标图纸(包括电子文件)1:2000;甲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正确性负责;
6.1.3为确保本项目设计风格的完整性、一致性,在不超过甲方认可的成本并可实施的
情况下,针对乙方提出的建筑形式、材料、颜色及细部构思等建议,甲方在无损房地产经营商品利益的前提下应给与充分的尊重;
6.1.4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各设计阶段报审工作及相关的报审登记手续,
乙方给予积极配合;
6.1.5尊重和维护乙方的设计成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不得擅自修改、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6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6.2.1保证设计工作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符合本合同、
政府批准文件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应根据设计任务书中的标准进行设计,并确保项目建设的造价不超过设计任务书所要求的额度,同时亦充分考虑节水节能及其它后期的使用与维护成本;
6.2.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度及拷贝数量按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等设计工
作成果,并保证设计工作成果的质量符合约定条件,对于设计工作成果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补充或修改;
6.2.3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设计工作成果系其设计人员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没有侵犯他
人的知识产权;
6.2.4相关设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对相关设计工作成果享有专有使
用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工作成果泄露给第三人,或提供给第三人使用;
6.2.5乙方对其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经营信息、项目图纸、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
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不得泄露给第三人,或提供给第三人使用;
6.2.6乙方在咨询设计的整个过程中,有责任对建筑的形式、材料、颜色及细部构思提
出建议和要求,同时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协调,共同完成好设计任务,并确保该项目设计整体风格的特色性、完整性、一致性;
6.2.7在完成设计文件后,仍须根据甲方或政府审查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
要调整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