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切坡工程施工程序控制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三峡库区****工业路(希望中学段)

高切坡(WS0168)防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该高切坡位于***县城工业路与秀峰路之间的省变电站及周边地段。高切坡治理长度为248m,平均治理高度为8.2m,坡度为40°-60°,治理面积为2025m2,安全等级为Ⅱ级,支护方式采用锚喷支护形式,坡底采用浆砌片挡土墙防砌,坡顶设置截水沟排水。该工程由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重庆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单位为***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合同造价为51.18万元,合同工期为120天。

2 编制依据

2.1 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2.2 ****监理有限公司与****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3 ***工业路(希望中学段)高切坡(WS0168)防护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书;

2.4 本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2.5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00)

3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县工业路(希望中学段)高切坡(WS0168)防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工作。

4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4.1设计图纸提供

监理站应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组织开工项目设计图纸的会审与设计交底,通过审查后,按合同规定时间签发给工程施工单位实施。

4.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站批准。

4.3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

4.3.1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专门的质量检测(检验、测量)人员和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现场试验室、施工测量队与质量检验机构。

4.3.2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

4.3.2.1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完成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的组建,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施工质量检查员、施工

质量检测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

4.3.2.2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将全部时间用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检测、检查和质量记录的管理,并接受监理站的检查与监督;

4.3.2.3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活动的审查、检查、认证与批准,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4.3.3质量保证的合同认证

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管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施工测量机构、施工质量检查员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报经监理站审批或认可。

4.4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在业主提供基准控制点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与必须开工的开工前原状地形图测绘。

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布设与地形图测绘的施测方案,必须事先报经监理站批准。监理站应派出测量工程师对施测过程进行监督,或通过监理校测完成对控制测量成果的审查和验收。

4.5 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必须的贮存量,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监理站应对此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出现场。

4.6 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站检查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检修、维护或撤离工地更换。经查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征得监理站同意,这些施工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

4.7 发布工程开工令

监理站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施工准备查验合格后,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日期发布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抄报业主。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图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5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5.1 工程项目开工申报

5.1.1 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施工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将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站批准,并据批准文件向监理站申请单位工程开工。

5.1.2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报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期限与要求在开工前7天编报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并根据监理站的批准文件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许可证。

5.1.3 单元工程的开工申请

单元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或其下级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细则要求,提前24小时向监理站申报单元工程开工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计量及支付申报的依据。

下序单元工程的开工,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站申办开工签证,联检单元工程的开工或开仓,还需附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

凡需进行地质编录的,在工程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该项工作完成的签证记录。

5.1.4 单元工程开工签证过程的责任

施工单位开工申报后,因抽查或联检不合格、造成开工延误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监理站接到施工单位开工申报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抽检或组织完成联检验收的,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认定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开工证,报监理站确认。

5.2 工程质量检验

5.2.1 一般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三级进行,必须时,还应增加对重要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不合格单元(或工序)工程必须经返工或补工合格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准予进入下道工序或后续单元工程开工。

5.2.2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

一般单元工程检验由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属于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如建基面)和关键工序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报监理站,由监理站组织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地质等各方代表联合检查评定。

5.2.3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并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必须进行中间或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在应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其部分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2.4 监理站的独立检验与测量

监理站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工艺、砼配合比等相关施工参数的检查、取样和性能检验,并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设备、仪器、人员资质进行检查和监督。

监理站应对施工控制网、建筑物轴线,及建筑物体型尺寸、重要控制点高程等施工放线放样进行校测或抽样复测,并配合验收审核测量成果。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图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