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为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积极性,根据《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质量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交三航铁路分公司的管理模式,特制定“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2. 创优目标管理2。
1 工程项目创优目标确定,由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创优申请。
2.2 确定创优的项目部均须填写“创优工程申请表”,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
2.3 创优工程项目部须编制“创优计划书”,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查(主要内容包括:创优目标、创优质量指标、创优组织保证体系、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2。
4 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部须与公司安质部签订“创优协议书”。
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人、创优奖罚等,以此实现创优目标管理。
3。
创优责任人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项目部其它领导,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均为创优责任人.4. 创优工程实行目标责任风险金抵押管理4。
1 经确认的创优目标责任人须按以下规定,交纳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4.1.1 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纳系数: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抵押金交纳系数:1.0;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抵押金交纳系数:0.6;项目部其它领导及质量,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抵押金交纳系数:0。
4;4。
1。
2交纳创优责任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经理、总工交纳抵押金:3000元;4。
2 创优协议签订后一月内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存公司财务部。
4.3 公司财务部收到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应统一出具收据,公司安质部保存收据原件,项目部保存收据复印件。
5. 奖励为切实落实创优责任制,持续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对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部给予创优达标奖励。
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部文件中建五科字〔2011〕35号关于印发《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公司、直营公司、区域公司、局直管项目:现将《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主题词:管理制度项目创优通知抄送:局领导、总部各部门。
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落实局十二五规划之“品牌提升能力建设”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局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推进局的质量创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类型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创优包括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和专业级优质工程。
三、计划1、各公司根据各项目主合同规定和公司对项目的定位等要求,填写质量创优申报表,在每年12月15日前报局科技设计部。
2、根据局质量创优的目标规划,局科技设计部每年1月15日前修订颁布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
3、根据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公司应在每年2月底前制订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并报局科技设计部备案。
四、实施1、项目部应根据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和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和申报要求,在开工三个月内召开项目创优策划会,完成项目《工程创优策划书》的编制审批。
国家级质量创优项目由局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创优策划会,创优策划书报局审批同意后执行;其它级质量创优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创优策划会,创优策划书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2、《工程创策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1)创优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国家级创优项目应建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其它级创优项目应建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
(2)项目创优质量标准及工程亮点策划。
(3)创优工作月度计划及阶段创优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4)过程记录及总结计划,包括质量样板计划、影像和照片计划和汇报材料编制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3、项目部依据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工程创优策划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及时收集施工过程的图片及影像资料,及时整改上级及有关部门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和管理不足。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优质工程(国家、省、市)评选的工程。
三、职责3。
1每年1月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织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相关领导确定需创优的工程项目。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拟创优工程项目.3。
3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创优工作.四、程序4.1项目部4.1。
1根据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被确定为年度创优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部建立创优工作小组,并编织创优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1.2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项目部要从开工初期,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施工,确保该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
4.1。
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整理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录像、照片等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
1。
4项目开工初期,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创优工程的要求进行填写,并严格紧跟施工进度进行填写,不得做假资料。
4。
1.5对于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存,并达到创优工程所需原件数量。
4.2质安科4。
2。
1质安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各种质量隐患。
4.2。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填写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4.3工程部4.3。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坂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集团公司创标创优创新管理办法》(初稿)
《集团公司创标创优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创标创优创新(简称“三创”)管理水平,激励公司员工争创先进、勇于创新、建造精品工程,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集团公司创标创优创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企业、个人、工程项目的创优、技术创新等各类型奖项的前期策划、过程管控、奖项申报及奖励发放。
第二章职责分工(原基本规定)第三条各类奖项的责任部门负责各自奖项申报文件的获取和奖项的申报、跟踪申报结果、证书领取与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奖励发放工作。
(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优秀企业、先进企业、示范单位、用户满意企业等企业类奖项申报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办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优秀施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优秀项目经理等个人奖项类申报工作,相关部门及申报个人配合办理。
(三)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类(包括质量管理QC小组、用户满意工程)等工程类奖项申报工作,以及工程创优目标实现后政府事后奖补工作。
工程所属单位及项目部承办,相关部门配合。
(修)(四)技术中心负责各类工程(个人)科学技术奖、施工工法、专利、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程建设标准等科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
工程所属单位及项目部承办,相关部门配合。
(增加)(五)财务部负责百强企业、成长型企业等奖项申报工作,相关部门协助。
(修)(六)市场开发部负责新型产业、新型项目的政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增加)第四条各责任部门是公司“三创”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分(子)公司是“三创”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项目部是“三创”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创标创优创新工作。
(增加)第五条各责任部门对“三创”工作全过程管理。
给与全过程指导、帮扶与内外协调,及时妥善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增加)第三章工程“三创”工作管理(增加)第六条“三创”策划(一)每年年初由公司“三创”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部门)编制五年“三创”滚动规划和年度“三创”计划,经“三创”领导小组审议后发布。
工程项目创优实施(方案)细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施工2标工程项目创优实施细则编制: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2 标段项目部一、项目概况 1二、编制依据 2三、创优目标 21.目标设立 22.目标分解 2四、创优保证措施 31.管理保证措施 32.技术保证措施 43.经费保证措施 5五、实施计划 51.QC小组活动 (5)2.创建文明工地 63.优秀施工工法 64.鲁水杯 (7)5.泰山杯 (7)6.大禹奖 (8)六、新技术应用规划9七、影像材料要求91.拍摄内容及要点92.拍摄注意事项11八、附件 (11)创优管理小组成员表11工程项目创优实施细则一、项目概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主要利用XXXX 工程和XXXX 线路向北,沿XXXX 线路输水至XXXXX 。
XXXXX程XX段长175.2km,自XX枢纽以下分为东、西双线。
为满足XXX供水实现东、西双线输水要求,对影响输水线路规模效益发挥和输水安全的工程进行改建、新建;根据调水要求确定该工程为应急供水工程。
其中本标段主要建筑物为X XX 渠道衬砌工程。
为增加应急调水东线输水能力同时保证渠道输水安全,在基本不增加原设计水位条件下提高六分干的过流能力,本工程对XXX 全段(桩号为98+174〜110+906)进行衬砌,衬砌长度11.32km。
渠道纵断面设计维持原设计,为单式梯形断面,底宽6.0m,断面边坡坡比为1:3.0。
渠底及设计水位以上0.8m 为预制混凝土六棱块衬砌,再至渠顶为生态护坡形式,采用8 字型植草砖护砌。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 3.0.1 的有关规定,按照供水对象的重要性,供水对象重要性为“特别重要”的XXXXXX 等,确定本工程工程规模为大( 1)型,工程等别为I 等,与XXXX 工程等别一致。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定1.目的工程质量创优是施工企业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企业创品牌、开拓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强化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
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属项目的工程创优质量管理工作,外埠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创优工程包括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和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决策工程质量创优工作;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创优的日常领导工作。
3.2公司工程技术部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工程质量目标计划。
3.2.2审核项目经理部申报的《公司中标工程质量相关目标确认单》。
3.2.3 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
3.2.4 督促各项目落实工程创优的各项职责,适时对项目的工程创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3.2.5 组织省部级质量奖(包括海河杯)及国家级质量奖的申报工作。
3.2.6 组织创优工程的迎检工作。
3.2.7 组织工程质量创优方面的培训和经验交流。
3.2.8 负责拟定工程创优奖罚规定和奖罚决定。
3.3 公司工程管理部应按照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做好创优工程的日常质量巡检工作,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质量过程管控。
3.4 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决策、推进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创优工作,及时将各类创优资料报送公司,并负责组织工程现场迎检准备工作。
3.5 项目质量创优工作领导小组3.5.1明确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
3.5.2 负责将工程创优目标及策划书的相关内容,向项目参建各施工方进行交底、沟通。
3.5.3 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5.4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责成内部责任人及时整改,或督促业主、监理等要求相关方及时整改。
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保障工程顺利完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组织实施施工创优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施工单位负责人:确保施工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3. 施工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施工创优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三、施工创优管理制度1. 施工前期管理1.1项目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目标和进度计划。
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施工图纸和安全规范,具备足够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1.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控和问题处理。
2. 施工过程管理2.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
2.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2.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和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后期管理3.1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工程质量报告。
3.2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标准。
3.3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施工质量。
四、工程管理制度执行1. 本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2. 企业内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施工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创优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创优工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创优工程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创优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创新技术、合理设计等手段,提高工程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优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设立创优工程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创新技术研究和推广。
第五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包括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工程师等人员,根据项目需要组建。
第六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的职责包括:制定创优工程计划、监督项目进度、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按照项目的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和相关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创优技术研究第八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积极推动项目的技术创新,提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技术方案。
第九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开展前期技术调研,确定项目的技术方向和目标。
第十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定期组织技术研讨会,推动项目技术进步,及时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一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技术创新档案,记录项目的技术研究成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二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合理安排项目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三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源对接,协调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资源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五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六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定期进行风险排查,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六章绩效评估第十八条创优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当进行绩效评估,总结项目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创优管理办法
麦沙大道道路(三标段)项目创优管理细则创建“样板工地”的目的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创建活动,它对于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增强安全质量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创建“样板工地”的组织管理机构为了有计划、有组织的搞好工地创建活动,强化全体员工的参与和服务意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项目部组织成立了“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 ***** *****1技术质量管理规定质量和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根本,而技术管理措施是否得力,管理是否到位,则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良和经济效益的高低。
为搞好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措施如下:1.1技术管理1、加强所有技术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其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思想素质。
2、图纸接到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和预算人员进行审图,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给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3、派专人进行施组设计、质量设计、资料设计、模板设计、初稿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讨论修改,整理后报项目总工师审核。
4、技术质量部技术员要及时做好材料计划、外委加工计划。
5、技术质量部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测量员、试验员,必须服从技术质量部统一安排和调配。
1.2质量管理1.2.1总则1.2.1.1编制依据:《建筑法》、建设部、市建委、公司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文件。
1.2.1.2目的:树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维护企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在有章可循、奖优罚劣的环境下,顺利开展,完成业主和企业的质量目标。
1.2.1.3对象:参与本项目部施工的全体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劳务承包人员,材料供货单位,所有分包单位等。
1.2.1.4项目部全体人员应大力协助质量检查员工作,对质量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快落实。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效益,推动工程创新和优化,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过程中的创新和优化管理。
第三条工程创优的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并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工程创优的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创新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工程创优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管理优化、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质量提升。
第二章技术创新第六条技术创新是工程创优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不断进行工艺和技术的改进和创新。
第七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法和技术,提高设计水平,优化设计方案,并充分考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技术的研究和创新,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
第十条工程项目应注重技术创新的成果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与实际工程项目的结合,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管理优化第十一条管理优化是工程创优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和承包商评估和监督制度,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项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六条成本控制是工程创优的重要任务,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经济条件,合理规划和控制项目的成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模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促进工程创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工程的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创优是指通过合理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的优化,达到预期效果,并在成本控制和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第四条工程创优的原则包括科学决策、依法建设、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全面管理、追求卓越。
第五条工程创优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动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工程创优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工程创优的组织机构包括工程创优领导小组、工程创优办公室和工程创优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工程创优领导小组是工程创优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程创优的总体目标和策略,组织实施工程创优工作,监督工程创优的进展和效果。
第八条工程创优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工程创优的相关信息,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工程创优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第九条工程创优评审委员会是负责对工程创优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的专家团队。
委员会成员由领导小组指定,其中包括相关行业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创优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计划、质量控制等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工程创优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工程创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创优项目的评审和审核;组织开展工程创优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第三章工程创优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工程创优的基本要求包括: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科学合理,根据工程需求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质量可控,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程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成本可控,优化工程的投入和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环境友好,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安全可靠,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项目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优活动分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其中优质工程包括:创优良样板工程(包括市优质工程、省部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和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工程);创建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简称“双优”工地)等活动和成果。
第三条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经理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配合项目公司争创鲁班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创优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肖志国、李明副组长:廉巨博、曹鑫成员:王涛、程立光、王丹、张露优质工程日常检查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云南省、昆明市相关规定,按照工程部位,系统检查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双优”样板工地的日常检查应对照云南省、昆明市“双优”样板工地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同时注意收集、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项目部质量创优、奖优计划及奖惩细则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项目部质量创优、奖优计划及奖惩细则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项目部2011年质量创优、奖优计划及奖惩规定一、指导思想依椐公司“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质量重奖重罚”等规定,以保证实现工程施工“质量优良,业主满意”的质量目标。
二、质量目标各区间工程合格率100%,单项工程优良率85%以上。
杜绝质量事故,将质量缺陷控制在合同和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三、保证措施(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贯彻ISO9001:2008系列质量标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实现工程质量创优、奖优目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质量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以涂覆成膜为控制重点,积极开展创优、奖优活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实现。
(二)配备保证质量的人力资源1、配备足够的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掌握先进的施工技术保证施工措施的落实。
2、项目部下设质量保证组,由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
质量保证组独立于项目部的其它部门,并对质量计划的贯彻执行独立进行监督验证,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实施。
负责本项目部施工质量的终检工作。
各施工班组责任人接受公司工程部的业务指导,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的复检工作,做好每天的施工记录。
各施工班组设专(兼)职质检员,直接接受本施工班组负责人的领导,接受质量保证组终检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交叉检”工作,做好每天的施工记录。
(word完整版)《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印发了《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0-06-18 09:52:55点击次数:33关于印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湖南岳常公司: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设立工程质量“创优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交建管【2009】8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创优基金科学合理使用,集团结合所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完成招标工作的高速公路项目按照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创优基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之日前未完成或未进行招标工作的高速公路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实施。
附件: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实现创优目标,加强对创优基金的有效管理,确保创优基金科学合理使用,集团公司结合所辖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优基金是业主根据参建单位履约评价(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全省高速公路安全质量大检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性验收以及创首件、样板工程、创国家、部、省优工程情况,对参建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或处罚的专项资金;第二条创优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创优基金来源第四条创优基金由相应高速公路项目招标的业主和承包人共同提供,由业主设立专用账户、统一管理、使用;1.业主提供的创优基金业主只提供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的1.5%用于创优基金,并在清单中单列;2.参建单位提供的创优基金(1)设计单位提供有效合同价(扣除后期服务费、暂定金等)的5%作为创优基金,由业主从每次支付中扣除;(2)监理单位提供有效合同价的4%作为创优基金;监理单位提供的创优基金由业主在每期支付中扣除;(3)施工单位提供的创优基金已包含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直接由业主从承包人每期计量款中(按照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的1.5%)提取,直至提取总金额达到承包人工程量清单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的1.5%为止;第五条业主按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的经济处罚,一并纳入项目创优基金中,由业主统一管理使用。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完善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管理的宗旨是:突出科技创新,推进质量发展,提高工程水平,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适用于我国所有建设工程活动。
工程创优的主体是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创优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当注重创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促进工程创新和发展的过程。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由国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管理局、工程咨询机构等。
第七条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创优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局是具体负责工程创优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程咨询机构是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机构,负责指导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创优培训,指导和监督工程创优活动等。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创优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创优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创优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创优的责任和职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创优工程的申报流程及审核第一条项目开工后,各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管理目标向公司提前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创优申请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对未及时提交《工程创优申请表》的项目,原则上公司将不列入公司内部的创优计划。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承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是否列入公司创优计划。
项目经过讨论列入创优计划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事前的策划交底与过程指导,并将及时跟踪记录项目部的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
第三条市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市优申报时间在年初1月至2月,3月中上旬资料检查,3月底4月初现场实体检查。
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安全类:1、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前就必须进行申报;2、建筑业协会在3月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详见具体年度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第四条省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省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时间在每年的4月上旬,4月底5月初进行资料与现场实体的检查。
安全类: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一般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分两次申报,资料与现场评审分别在5月下旬及11月中下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创优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创优效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优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和管理流程,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综合规划、科学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持续创新、科学决策、全面管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工程的优化和稳定。
第二章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工程创优工作。
第七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由企业高层领导任命,并由专业人员组成。
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
第八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做好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第九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程创优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优化的措施。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协调各方资源,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进展。
第三章工程创优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创优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创优目标。
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要求,制定工程创优的目标和指标。
(二)制定创优计划。
根据工程创优目标和指标,制定创优的具体计划,包括时间表、资源配置和工作分配。
(三)实施创优方案。
按照创优计划,组织实施创优方案,包括设计优化、施工改进和管理优化等。
(四)监测创优效果。
对实施创优方案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创优效果。
(五)总结创优经验。
对创优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炼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第四章工程创优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合规。
工程创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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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部文件
中建五科字〔2011〕35号
关于印发《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子公司、直营公司、区域公司、局直管项目:
现将《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管理制度项目创优通知
抄送:局领导、总部各部门。
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落实局十二五规划之“品牌提升能力建设”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局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推进局的质量创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类型
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创优包括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和专业级优质工程。
三、计划
1、各公司根据各项目主合同规定和公司对项目的定位等要求,填写质量创优申报表,在每年12月15日前报局科技设计部。
2、根据局质量创优的目标规划,局科技设计部每年1月15日前修订颁布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
3、根据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公司应在每年2月底前制订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并报局科技设计部备案。
四、实施
1、项目部应根据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和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和申报要求,在开工三个月内召开项目创优策划会,完成项目《工程创优策划书》的编制审批。
国家级质量创优项目由局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创优策划会,创优策划书报局审批同意后执行;其它级质量创优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创优策划会,创优策划书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2、《工程创策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创优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国家级创优项目应建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其它级创优项目应建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
(2)项目创优质量标准及工程亮点策划。
(3)创优工作月度计划及阶段创优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4)过程记录及总结计划,包括质量样板计划、影像和照片计划和汇报材料编制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3、项目部依据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工程创优策划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及时收集施工过程的图片及影像资料,及时整改上级及有关部门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和管理不足。
4、工程竣工交付,实行备案制的工程备案后,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创优申报材料,经公司审核后进行申报。
5、全国性奖项由公司组织对外申报工作,申报前必须将申报材料报
局备案。
五、总结
工程阶段性创优目标完成后,项目应组织编写创优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创优计划、措施,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四新”技术的应用,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观感质量的节点做法,以及相关结点图片和管理制度,工程实施的管理经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等。
六、奖励与处罚
项目创优夺杯的奖励与处罚由局另行制定标准。
七、记录
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ZL-01
质量创优申报表
—5 —
编制:审核:审批:
时间:时间:时间:
—6 —
附表:ZL-02
局三年质量创优滚动计划
—7 —
编制:审核:审批:
时间:时间:时间:
—8 —
附表:ZL-03
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
审批:
—9 —
时间:时间:时间: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