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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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工程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创优工程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创优工程过程管理控制管理方法第一章质量管理根底工作第一条质量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教育,学习有关质量法规、标准、标准、操作规程,适时开展“质量月〞、“质量年〞和上级有关单位开展的质量活动,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使创立优质工程成为每个建立者的自觉行为。

第二条质量培训分部项管部、安质部、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组织开展对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的学习。

第三条分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以坚持“小、实、活、新〞为原那么,以创效益、克制质量问题和实施技术攻关为目标,结合身边的具体问题展开力所能及的活动,并做好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组织、资料管理、成果推广和总结等工作。

第四条坚持标准化管理。

各项创优工程应结合实际和工程特点将质量目标进展量化和分解,严格执行企业内控制标准和施工工艺标准,从严格标准上保证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强化企业质量自控能力,加强制度建立。

各创优工程部要坚持设计〔图纸〕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和施工测量换手复测及资料签审制度。

认真进展技术交底,编制必要的施工作业指导书。

施工中严格按规定要求进展技术变更。

重难点工序、部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坚持跟班指导、监视。

第六条记录。

各工程部、安质部要加强工程管理,做好各项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工程工程要做到施工与记录同步、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盒〕管理。

记录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评定记录,检查及讲评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抽检记录,不合格品报告及处置记录,施工总结等。

记录应满足?程序文件??工程管理方案?及业主、用户的要求,要保证工程竣工后资料能顺利交接。

第七条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凡管理体系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前方能上岗。

第二章工程质量责任制第八条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为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积极性,根据《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质量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交三航铁路分公司的管理模式,特制定“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2. 创优目标管理2。

1 工程项目创优目标确定,由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创优申请。

2.2 确定创优的项目部均须填写“创优工程申请表”,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

2.3 创优工程项目部须编制“创优计划书”,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查(主要内容包括:创优目标、创优质量指标、创优组织保证体系、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2。

4 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部须与公司安质部签订“创优协议书”。

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人、创优奖罚等,以此实现创优目标管理。

3。

创优责任人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项目部其它领导,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均为创优责任人.4. 创优工程实行目标责任风险金抵押管理4。

1 经确认的创优目标责任人须按以下规定,交纳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4.1.1 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纳系数: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抵押金交纳系数:1.0;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抵押金交纳系数:0.6;项目部其它领导及质量,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抵押金交纳系数:0。

4;4。

1。

2交纳创优责任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经理、总工交纳抵押金:3000元;4。

2 创优协议签订后一月内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存公司财务部。

4.3 公司财务部收到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应统一出具收据,公司安质部保存收据原件,项目部保存收据复印件。

5. 奖励为切实落实创优责任制,持续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对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部给予创优达标奖励。

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部文件中建五科字〔2011〕35号关于印发《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公司、直营公司、区域公司、局直管项目:现将《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主题词:管理制度项目创优通知抄送:局领导、总部各部门。

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落实局十二五规划之“品牌提升能力建设”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局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推进局的质量创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类型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创优包括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和专业级优质工程。

三、计划1、各公司根据各项目主合同规定和公司对项目的定位等要求,填写质量创优申报表,在每年12月15日前报局科技设计部。

2、根据局质量创优的目标规划,局科技设计部每年1月15日前修订颁布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

3、根据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公司应在每年2月底前制订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并报局科技设计部备案。

四、实施1、项目部应根据局《三年创优滚动计划》和公司《年度质量创优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和申报要求,在开工三个月内召开项目创优策划会,完成项目《工程创优策划书》的编制审批。

国家级质量创优项目由局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创优策划会,创优策划书报局审批同意后执行;其它级质量创优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创优策划会,创优策划书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2、《工程创策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1)创优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国家级创优项目应建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其它级创优项目应建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创优领导小组。

(2)项目创优质量标准及工程亮点策划。

(3)创优工作月度计划及阶段创优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4)过程记录及总结计划,包括质量样板计划、影像和照片计划和汇报材料编制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3、项目部依据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工程创优策划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及时收集施工过程的图片及影像资料,及时整改上级及有关部门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和管理不足。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阐述创优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以确保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提升。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所有创优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

在项目进行中,创优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应被严格遵守。

2.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2.1 质量方针和目标在创优工程项目中,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定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质量方针应包括质量服务、质量改进、质量安全和质量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质量目标则应明确、可衡量,能够指导实施工作。

2.2 质量组织及职责创优工程项目应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并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质量管理组织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能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2.3 资源支持创优工程项目需要合理配置和管理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所需资源的安排应与项目实施计划相匹配,以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3. 质量管理计划3.1 编制依据质量管理计划的编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合同等要求。

同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质量管理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2 内容要求质量管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和要求: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

•质量活动计划:列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活动,包括质量检查、测试、验收等。

•质量控制措施:规定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质量监督、文件管理等。

•质量责任分工:明确各参与方在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落实。

4. 质量控制措施4.1 质量检查和测试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创优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测试。

质量检查和测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安装等。

检查和测试的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4.2 质量验收创优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是项目交付前的重要环节。

质量验收应按照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进行,包括工程量验收、质量评定等。

质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优质工程(国家、省、市)评选的工程。

三、职责3。

1每年1月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织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相关领导确定需创优的工程项目。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拟创优工程项目.3。

3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创优工作.四、程序4.1项目部4.1。

1根据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被确定为年度创优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部建立创优工作小组,并编织创优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1.2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项目部要从开工初期,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施工,确保该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

4.1。

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整理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录像、照片等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

1。

4项目开工初期,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创优工程的要求进行填写,并严格紧跟施工进度进行填写,不得做假资料。

4。

1.5对于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存,并达到创优工程所需原件数量。

4.2质安科4。

2。

1质安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各种质量隐患。

4.2。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填写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4.3工程部4.3。

创优创杯工程管理办法

创优创杯工程管理办法

创优创杯工程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1 总则1.1 为了提升公司工程质量,建造优质工程。

不断规范工程创优创杯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工程创优创杯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管理及评选办法要求,工程创标创优(包括国家、省、市、县质量奖)申报由公司工程部质量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申报工作,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协助申报工作;工程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和申报工作;创标工程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另行编制及考核。

1.3 本制度从签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 申报范围及奖项2.1 申报范围:公司在建及已竣工项目。

2.2 申报奖项:宜宾市酒都杯(优质工程)、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系统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以及公司要求的其他申报奖项。

3 申报条件及要求3.1 投资集团公司将按年度“创优创杯”目标任务开展创优工作,将下达项目经理部“创优创杯”目标任务。

3.2项目经理部自愿申报宜宾市酒都杯(优质工程)、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系统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公司将按《创优创杯工程管理办法》标准高于40%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

3.3 投资集团公司要求项目经理部申报宜宾市酒都杯(优质工程)、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系统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成功后,按公司《创优创杯工程管理办法》标准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

3.4建设单位要求申报宜宾市酒都杯(优质工程)、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系统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创优创杯工程》费用应在合同中约定;申报成功,投资集团不给项目经理部奖励,但申报不成功的,投资集团将按公司《创优创杯工程管理办法》标准给予项目经理部双倍处罚。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坂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提高我公司工程项目质量,打造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

三、创优原则1. 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方面的满足。

2.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3. 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创优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四、创优目标1. 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项。

2. 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业企业认可。

3. 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创优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项目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 项目部成立创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创优工作。

3.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优工作。

六、创优措施1.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加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验收制度。

2.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 进度管理(1)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进度。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 环保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环保。

(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做好施工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5. 创新管理(1)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2)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3)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技术水平。

七、考核与奖惩1. 对创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达到创优要求的项目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的加强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集团“新时代、强科技、高质量、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实现“项目做品质、企业做品牌”的管理目标,增强员工创优意识,加大对创优工程的检查管理力度和过程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集团的创优评选活动,将创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规定1.1 大元集团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同时还应满足集团其他质量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

1.2 各二级单位均有创优指标,符合创优条件的项目必须保证100%创优,尤其是符合鲁班奖、国优的项目。

1.3 创优主要工作由二级单位、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集团质量管理中心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创优工程的策划2.1 工程开工前,各二级单位应成立项目创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机构,完善项目质保体系,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开工前编写《项目创优策划》或《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并应组织对各相关人员交底。

对于未编制《项目创优策划》或编制不及时项目,集团不予同意创优。

2.2 创优策划的审批流程2.2.1创优策划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制,二级单位总工初审,报集团质量管理中心审核,集团总工程师审批。

2.3创优工程,必须在施工场地主门明显处设置创优工程公示牌。

(见附图一)第三条项目创优策划(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内容2.4一般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目标和要求;(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4)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5)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6)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7)进度控制措施;(8)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9)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10)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2.5创优项目,主要内容应满足2.4条款,并应增加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背景分析;(2)工程的特点和难点;(3)质量目标分解、验收计划、责任分工;(4)主要保证措施及新技术的应用;(5)亮点策划及细部作法;(6)工程施工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求;(7)施工过程中录象资料、图片管理要求;(8)奖罚措施。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创优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创优工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创优工程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创优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创新技术、合理设计等手段,提高工程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优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设立创优工程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创新技术研究和推广。

第五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包括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工程师等人员,根据项目需要组建。

第六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的职责包括:制定创优工程计划、监督项目进度、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按照项目的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和相关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创优技术研究第八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积极推动项目的技术创新,提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技术方案。

第九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开展前期技术调研,确定项目的技术方向和目标。

第十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定期组织技术研讨会,推动项目技术进步,及时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一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技术创新档案,记录项目的技术研究成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二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合理安排项目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三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源对接,协调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资源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五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六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定期进行风险排查,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六章绩效评估第十八条创优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当进行绩效评估,总结项目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项目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优活动分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其中优质工程包括:创优良样板工程(包括市优质工程、省部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和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工程);创建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简称“双优”工地)等活动和成果。

第三条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经理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配合项目公司争创鲁班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创优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肖志国、李明副组长:廉巨博、曹鑫成员:王涛、程立光、王丹、张露优质工程日常检查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云南省、昆明市相关规定,按照工程部位,系统检查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双优”样板工地的日常检查应对照云南省、昆明市“双优”样板工地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同时注意收集、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质量创优管理办法质量创优管理办法1总则1.1⽬的为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创优管理,充分调动各级质量管理⼈员的积极性,保障⼯程质量,增强企业竞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引⽤⽂件《xxx有限公司⼯程质量管理规定》(2013年)1.3适⽤范围本管理办法适⽤于公司及司属单位的质量创优管理⼯作,主要包括质量创优的策划、过程管理、要求、申报与迎检和创优奖罚兑现等管理⼯作。

2职责分⼯2.1公司2.1.1技术质量部协调、指导区域公司组织国家级优质⼯程的申报与迎检,组织“中建钢构杯”的评选。

2.2⼆级单位2.2.1质量管理部监督、指导、协助三级机构开展质量创优⼯作,指导项⽬开展省部级以下优质⼯程的申报与迎检。

2.3三级机构2.3.1制造⼚/项⽬部编制项⽬质量创优策划书,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管⼯作,接受评奖机构的检查,并根据整改意见开展整改⼯作。

3管理内容3.1策划3.1.1制造⼚/项⽬部在编写鲁班奖、国家优质⼯程等国家级重点奖项的《创优策划书》时,其内容应包括⼯程质量创优可⾏性分析、项⽬过程验收与各级创优⼯作安排、拟打造的质量亮点及具体做法、创优费⽤投⼊需求计划、⼯程各级创优所需要的⼯程资料清单、质量创优重点策划等内容。

3.1.2创优策划必须与施⼯准备⼯作同步进⾏,在施⼯准备阶段必须明确创优⼯作的参加⼈员安排和⼯程创优⽴项审批⼯作。

3.2过程管理3.2.1区域公司质量管理部在⼯程施⼯准备阶段,需组织项⽬⼈员对创优评选办法、申报程序、注意事项等进⾏专项培训,增强项⽬全体员⼯的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

3.2.2对创省部级以下优质⼯程的项⽬,区域公司质量管理部每⽉⾄少组织⼀次专项检查与指导。

3.2.3对创国家级优质⼯程的项⽬,区域公司质量管理部除常规例⾏检查外,关键⼯序节点必须进⾏专项检查与指导。

3.3国家级奖项创奖渠道及要求3.3.1通过地⽅渠道申报国家级优质⼯程的评选的项⽬,必须获得地、市、省级优质⼯程奖。

评先创优管理办法

评先创优管理办法

xx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评先创优管理办法第一节目的和意义第一条为丰富完善多元激励体系,弘扬公司文化,展现优秀团队及优秀员工风采,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评审原则第二条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评选标准,通过公司OA 平台、公告等形式对参选事迹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条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参选人员的事迹进行检查、核实,杜绝滥用职权、对员工有不公正的行为发生,使所有参选者机会均等。

第四条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公司范围内选树具有代表性的过硬标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形成向先进看齐、向优秀靠拢的组织文化。

第五条遵循“严谨、严格”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及业务系统内选拔精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评选标准,做到宁缺勿滥。

第三节内容与形式第六条奖项分为三大类:公司级/业务级团队常设奖项、个人常设奖项、专项奖项.常设奖项体现对公司的价值观和发展战略及文化和员工行为持续导向;专项奖项则突出争优年度中公司的战略重点或工作重点。

第七条公司级大奖设置精简,体现公司发展方向和激励导向;各系统团队奖项兼顾该系统队伍基数,体现奖优力度;对于基数小的业务系统或新业务系统,设置个人和专项奖。

年度中公司的战略重点或年度工作的第八条评先创优获奖结果确定后,公司为获奖团队/个人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奖金等。

人力资源部将获奖团队/个人详细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奖项记录体系,培养“争破记录"的竞位意识.第九条团队常设奖项的奖杯实行流动制.第四节评选奖项及标准第十条团队常设奖项一、面向分子公司的综合大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与公司发展要求接轨,全面反映开发类各分子公司的地位,基于“开发类分子公司排序"评价体系,特设置面向分子公司的综合大奖.该类奖项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综合实力的竞比,第二个层面是综合实力下各分项业绩模块的竞比,分别授予同级别业绩比拼平台上的“标杆”团队。

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澳门大学新校区第一期标志性建筑达到国家建筑行业鲁班奖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工程质量各项保证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统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明确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特制指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建设行业工程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或部、省级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各协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优质工程评定内容为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

评定内容涉及从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工程建设程序和环节。

参评工程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应务实、创新,并符合国家相关节能、环保的标准和要求,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创国家建筑行业优质工程鲁班奖申报工作由管理及建设单位(即XXXXXX 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总承包单位策划、实施指导、组织申报,各参建单位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凡参与第一期标志性建筑项目建设活动的管理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办法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创优,通过“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保护”,周密组织和严格控制,最终达到优良的内在品质和精致细腻的外观效果的优良工程。

第六条管理及建设单位(即XXXXXX 建设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创优目标,建立完善的质量创优管理体系,明确管理岗位责任制,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因素,积极推广应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新技术,对建设活动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第一期标志性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行业鲁班奖标准。

第七条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协助管理及建设单位进行本项目现场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在质量管理上,接受管理及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各勘察、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建设活动的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的和全员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完善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管理的宗旨是:突出科技创新,推进质量发展,提高工程水平,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适用于我国所有建设工程活动。

工程创优的主体是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创优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当注重创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促进工程创新和发展的过程。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由国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管理局、工程咨询机构等。

第七条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创优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局是具体负责工程创优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程咨询机构是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机构,负责指导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创优培训,指导和监督工程创优活动等。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创优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创优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创优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创优的责任和职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创优工程的申报流程及审核第一条项目开工后,各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管理目标向公司提前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创优申请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对未及时提交《工程创优申请表》的项目,原则上公司将不列入公司内部的创优计划。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承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是否列入公司创优计划。

项目经过讨论列入创优计划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事前的策划交底与过程指导,并将及时跟踪记录项目部的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

第三条市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市优申报时间在年初1月至2月,3月中上旬资料检查,3月底4月初现场实体检查。

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安全类:1、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前就必须进行申报;2、建筑业协会在3月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详见具体年度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第四条省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省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时间在每年的4月上旬,4月底5月初进行资料与现场实体的检查。

安全类: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一般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分两次申报,资料与现场评审分别在5月下旬及11月中下旬。

安全生产创优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创优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创优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围1.1为有力推动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施工生产安全风险,展示企业良好的外在形象,实现项目创优全覆盖,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编制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国中冶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工业现场标准化手册》、《施工现场品牌识别手册》等。

1.3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管理文件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部、二级公司、项目部、生产车间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等。

2相关术语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级别:分国家级、省级、市级等。

企业内部分中冶和本企业内部级别。

3本办法主要应对风险点3.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偏低,现场隐患风险较大。

3.2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数量不足,公司品牌影响力偏弱,给市场营销带来困难。

4管理原则安全文明标准化创优原则创优覆盖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就高不就低。

符合创优条件的民建、市政项目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工业及其他项目创公司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5管理职责5.1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5.1.1负责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优计划;5.1.2负责审批公司重点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优规划;5.1.3负责审批公司季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结果奖、罚资金。

5.2公司职能部门5.2.1公司安全环保部1)负责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标准化工地创优数量和创优率;2)负责审核公司重点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创优规划;3)负责组织公司重点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优工作的检查与指导;4)负责组织公司季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优工作检查与考核;5)负责考核二级公司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优目标完成情况。

5.2.2财务管理部负责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励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安全文明标准化奖罚资金用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中建某公司创优争先活动管理办法

中建某公司创优争先活动管理办法

中建**局有限公司创优争先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和推进我局创优争先和同业务竞赛活动,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在综合评估原有各项创优争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部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先进集体包括四好班子、综合评价先进单位、单项业务评价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包括劳模、先进工作(生产)者、十杰青年、各类十佳及优秀员工。

第三条综合评价先进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业务系统先进单位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局劳模、十杰青年、先进工作(生产)者、优秀党员和勤廉双十佳每两年评选一次;各项业务十佳和优秀员工每两年评选一次,与劳模、十杰青年、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党员和勤廉双十佳错开年度评选。

第五条业务系统先进单位、各项业务十佳和优秀员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数量,在局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选,并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当年工作安排,具体制定和实施评选条件和细则。

第二章“四好”班子“四好”班子的评选执行《中建**局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实施方案》。

第三章综合评价先进单位第六条评选范围:局属子公司、直营公司。

第七条基本条件: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无严重违纪现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选:(1)掌握市场开拓的主动权,在扩大经营规模、优化经营结构、提高经营质量上采取对策和措施,完成或超额完成局下达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社会信誉良好的;(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企业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管理方式、创新激励机制,职工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促进生产快速发展成果显著的;(3)注重科技创新,以科技求发展,以科技保安全,以科技创效益明显的;(4)严格科学管理,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处于全局领先水平的;(5)重视企业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单位内部和谐团结,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使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6)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和群众组织作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障职工队伍稳定,企业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7)重视劳务队伍的管理,主动关心农民工,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评先创优管理办法(定稿)

评先创优管理办法(定稿)
的评比 公司将成绩 突出的单位 推荐到集团 公司参加集 团的评比
第八条 以公司(党组)名义命名表彰的常设的专项性奖励有“四好领导
班子”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奖项。 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评选范围、评选周期如下表:
项目
类别 归口管理部门 评选范围 评选周期 备注
2
“四好领导班子” 集体奖 人力资源部
提交公司(党组)批准后命名表彰。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公司各类表彰奖励,应认真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奖励待遇上,对获奖的单位、集体,一般只颁发奖牌、 证书,不发放物质性奖励;对获奖的个人,可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相应的奖项 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但同一事迹受到不同层次的 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凡申请发放物质奖励的奖项必须经集 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附件: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评先创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先进、宣传典型,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
培育“争先创优”的优秀企业文化氛围,充分调动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系统广大干部、员工在企业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认真审查和考评。为保证考评质量,对于集体性奖励的评选,必要时应组成检查 组对申报的单位(集体)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三)部门会审。各奖项归口管理部门在对公司系统的考评推荐情况汇总后,
3
要及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并提出命名表彰意见。 (四)批准命名。各奖项归口管理部门将命名表彰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条 按照“评先创优”命名表彰工作实现年度计划管理的要求,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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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QMS/GXSJ – TX – 201002
2010年12月20日发布 2010年12月20日实施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Guangx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3Co., Ltd.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GB/T2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GB/T28001-2001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目录
1 总则 (1)
2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管理 (1)
3 创优工程申报 (1)
4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1)
5 表彰奖励 (2)
6 附则 (3)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和《公司优良工程评选办法》(QEOHS/GXSJ-TX-2010.07),推进工程质量创优,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工程质量创优适用本办法。

2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管理
2.1 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结合公司生产规模,制定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并把目标分解至二级公司(分公司),列入经营承包责任书,作为考核二级公司(分公司)的主要指标。

2.2 二级公司(分公司)应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计划,结合本单位生产规模,制定工程创优计划,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指标,使工程创优落到实处。

2.3 二级公司(分公司)对确定创优的工程项目,应把《工程质量创优计划》(表1)于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备案。

未按时办理备案手续的,按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相关条款处理。

2.4 对工程规模符合创“鲁班奖” 条件的工程,二级公司(分公司)必须在承接到工程任务后及时把项目情况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对拟创“鲁班奖”的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或二级公司(分公司)填写《公司创“鲁班奖”工程申报表》(表4),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创“鲁班奖”。

确定创“鲁班奖”目标后,由公司成立创“鲁班奖”工作小组,负责创“鲁班奖”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3 创优工程申报
3.1 申报公司优良工程的项目,按《公司优良工程评选办法》(QEOHS/GXSJ-TX-2010.07)执行。

3.2 申报市级优质结构奖,区级、国家级装饰工程奖,市级、区级优质工程的项目,由二级公司(分公司)组织申报,申报资料需经公司质量技术处审核。

3.3 申报“鲁班奖”的项目,由公司质量技术处统一组织申报。

4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4.1 制定创优目标,进行目标策划。

通过编制《作业指导书》等策划文件,明确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细部做法、工艺流程、验收标准以及验收组织等,指导施工。

4.2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

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岗位职责。

4.3 加强过程质量管理,实现过程精品。

4.3.1 认真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4.3.2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设置工程质量控制点,对施工过程重、难点要进行重点控制。

4.3.3 全面推行“样板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要求先做样板,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大面积展开施工。

4.3.4 在施工过程中对每道工序严格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专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质量隐患,质量控制从工序开始,上道工序不合格,决不进入下道工序。

4.3.5 抓好过程验收工作,及时组织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确认手续。

4.3.6 做好质量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缺陷,认真落实整改。

4.4 制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克服工程质量通病,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

4.5 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确保工程优质。

根据各级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创建区级、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满足创优的基本条件要求,为工程创优创造条件。

5 表彰奖励
5.1 获得各级优质工程的奖励办法按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执行。

5.2 为加快公司创“鲁班奖”的步伐,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创“鲁班奖”的积极性,凡经公司批准同意做为创“鲁班奖”的工程项目,公司对创“鲁班奖”工作小组成员和项目部进行过程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5.2.1 在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根据“鲁班奖”的评选条件,由公司组织市有关专家,对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获得专家一致好评且工程质量达到当地先进水平即认为达到了基础分部的质量目标。

由公司对创“鲁班奖”工作小组成员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奖励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合计奖励伍万元(¥50000.00元),本项奖金由公司列支。

5.2.2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定,对已开展“优质结构奖”的城市,获得
市级“优质结构奖”即认为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达到目标要求;对未开展“优质结构奖”的城市,由公司组织市有关专家,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获得专家一致好评且工程质量达到当地先进水平即认为达到了主体分部的质量目标。

由公司对创“鲁班奖”工作小组成员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奖励肆万元(¥40000.00元),合计奖励捌万元(¥80000.00元),本项奖金由公司列支。

5.2.3 该工程获得国家级装饰工程奖,由公司对创“鲁班奖”工作小组成员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奖励伍万元(¥50000.00元),合计奖励拾万元(¥100000.00元),本项奖金由公司列支。

5.2.4 该工程获得区级优质工程时,由公司对创“鲁班奖”工作小组成员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奖励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合计奖励叁万元(¥30000.00元),本项奖金从该工程所获得的区优质工程奖金中提取。

5.2.5 该工程通过区级“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并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时,达到了申报“鲁班奖”的科技要求,对主管领导和公司质量技术处奖励伍仟元(¥5000.00元),本项奖金从该工程所获得的区级“科技示范工程”奖金中提取。

5.2.6 该工程获得“鲁班奖”,由公司对创“鲁班奖”工作小组成员奖励拾万元(¥100000.00元),本项奖金从该工程所获得的“鲁班奖”工程奖金中提取。

5.2.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则取消5.2.1、5.2.2、5.2.3条款的奖励资格:
5.2.7.1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5.2.7.2工程资料与施工不同步或没有达到基本齐全;
5.2.7.3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查中,受到批评。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技术处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工程质量创优计划(表1)
公司(分公司)年创优质工程项目台帐(表2)
公司(分公司)年创市结构杯工程项目台帐(表3)公司创“鲁班奖”工程申报表(表4)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质量创优计划
表1
注:1、本表适用于新开工项目。

2、本表由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两个月内报二级公司或分公司审核后报至公司质量技术处,逾期按公司《工程施工
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可编辑
可编辑
公司(分公司) 年创优质工程项目台帐
表2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日期:
公司(分公司) 年创 市优质结构奖工程项目台帐
表3
编制:审核:审批:编制日期:
可编辑
-
公司创“鲁班奖”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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