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专家名单doc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四个质控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四个质控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四个质控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三级医院: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部分医疗质控中心竞争遴选主任委员单位的通知》(京卫医〔2021〕16号,以下简称《通知》),前期我委组织采取医院自愿申报、专家评估的方式,重新竞争遴选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康复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主任委员单位,新成立北京市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体外生命支持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并竞争遴选主任委员单位。
共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博爱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和北京小汤山医院等12家医院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按照规定递交了拟承担质控中心工作的申请文书。
我委组织我市医院管理和相关专业的专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审核了申请医院的资质文书,认真听取了申请医院的陈述,按照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评估。
经全面评估,确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为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为北京市体外生命支持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北京市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北京博爱医院共同为北京市康复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康复医疗质控工作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牵头负责,北京博爱医院协助配合)。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最新)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最新)一、总则1. 目的与意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是负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控、评价、指导和改进的核心部门。
本制度旨在规范质控中心的运作,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设立的质控中心,包括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3. 基本原则科学性原则:依据医学科学原理和循证医学证据,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系统性原则:全面覆盖医疗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完整性。
动态性原则:根据医疗技术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质量控制标准。
公开性原则:质控结果和信息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组织架构质控中心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质控中心的总体规划和重大决策。
质控办公室: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专业质控小组:根据医疗专业设置,由各科室专家组成,负责具体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
2. 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质控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审议质控标准和实施方案。
监督质控工作的执行情况,解决重大问题。
质控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质控标准和方案。
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质量数据。
定期发布质控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组织质控培训和交流活动。
专业质控小组职责:制定本专业的质控标准和操作规范。
监督本专业医疗质量的实施情况。
分析本专业的质控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参与质控培训和学术交流。
三、质量控制标准与流程1. 质量控制标准基础标准: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条件、人员资质、设备设施等。
过程标准:涵盖诊疗流程、操作规范、用药管理等。
结果标准:涉及治愈率、好转率、并发症发生率等指标。
2. 质量控制流程标准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质控标准。
标准实施: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确保医务人员掌握并执行质控标准。
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质控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各采供血机构,各相关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为持续推进本市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更好地开展相关专业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5月26日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一、北京市血液净化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血液透析室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对《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版)》开展质控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三)通过对质控小组工作范围和工作要点的培训,积极推动质控小组在透析室质控工作中的作用。
(四)完成血液净化培训基地的复审再认证工作。
(五)根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版)》,修订北京市血液透析室(中心)质控标准,并完成一次全市范围的血液透析室(中心)质控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工作建议。
二、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院感染基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市院感防控的特点,编写本市院感基本制度细则,开展院感防控基本制度的培训、专项检查及制度落实的核查工作。
(二)继续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日常监测和重点高风险环节监测。
(三)开展北京市第九次院感现患率调查。
(四)利用《北京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收集医院感染疑似暴发、暴发和医院感染聚集事件的零报告及感染病例。
完整版医疗质控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doc
中医(中西医结合)科
医疗质控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一、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朝玉
副组长:杨桂红、唐晓莉
组员:古华母晓明唐忠胜贾联斌王凯忠左晓东二、相对分工情况
负责规章制度落实的人员:左晓东
负责病历质量检查的人员:唐忠胜
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人员:左晓东
负责合理用药检查的人员:贾联斌
负责特殊药品管理的人员:王凯忠
负责终末指标完成情况的人员:古华
负责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的人员:吴朝玉
负责医疗安全管理的人员:母晓明。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通知
为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的监控和控制,特决定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该小组将负责监督医院的医疗工作、评估医疗质量,并提出改进建议。
成立目的
- 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
- 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 加强医疗事故的风险管理
- 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
小组成员
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 主任医生:负责协调小组工作,确保质量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护士长:负责监督医院各科室的护理服务质量
- 药剂师:负责监督药物的存储、配药及使用质量
- 信息科主任: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质量
- 护理部主任:负责协助护士长监督医院的护理服务质量
- 临床科室负责人:各科室的医生,负责监督本科室医疗质量
职责和任务
- 监督医院的医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 对医疗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 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 建立医疗质量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及时掌握医疗质量的情况
- 协助处理医疗事故,进行事故分析和隐患排查,提出预防措施
工作安排
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总结医疗质量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注意事项
- 小组成员应积极参与小组工作,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 小组成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请各位成员立即熟悉该通知内容,并按通知要求履行职责。
感谢各位对医疗质量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医院院长
日期。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申报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申报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2.04•【字号】京卫医字[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申报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39号)各有关三级医院,各采供血机构:为了加强北京市血液管理,提高血液管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卫医字 [2009]147号)的精神,北京市卫生局决定,将北京市采供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及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采供血质控中心”及“输血质控中心”)进行整合,成立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血液管理质控中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一)在北京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建立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体系和科学的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不断完善血液管理的相关管理标准,有效规范采供血和临床输血管理行为。
(二)具有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开拓精神、管理理念,制定北京市血液管理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
推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保障措施和评价标准,并落实持续改进,为北京市卫生局血液管理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协助北京市卫生局在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中,抓质量,上水平,重服务,保安全,不断夯实专业基础,创新专业理论,提升专业技能,彰显新时期血液管理的精神和宗旨。
(四)及时总结北京市血液管理工作,大力表彰先进,积极推广经验,广泛借鉴教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确保北京市血液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重新组建北京市病理、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重新组建北京市病理、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3.04•【字号】京卫医字[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重新组建北京市病理、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54号)各有关三级医院:为了完善我市临床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建设,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及《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卫医字〔2009〕147号)要求,质控中心通过竞争方式产生。
经我局研究决定:拟重新组建成立北京市病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病理质控中心”)、北京市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控中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新组建方式(一)相关医院申报。
(二)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医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专家现场评估。
(四)拟任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的中心主任就相关质控中心的建设、职能、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等情况进行综合陈述。
(五)专家对申请医院的申报材料、现场评估和综合陈述逐项打分,累计得分最高的医院分别作为病理质控中心、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要求(一)具备三级医院资质,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病理、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两个质控中心。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设有相应的诊疗科目。
(三)申报医院和科室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四)申报医院和科室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
(六)病理质控中心的要求见附件1;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质控中心的要求见附件2。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规定(2012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规定(201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3.05•【字号】京卫医字[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规定(2012年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42号)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现将《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规定(201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质量意识,积极配合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开展工作,加强北京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各区县卫生局参照本规定加强辖区内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规定(2012年版)第一部分总则为加强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质控中心所在的医疗机构称为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第二条质控中心通过竞争方式或根据工作特殊性通过指定方式产生。
竞争方式产生的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未发生需要变更质控中心主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年后,该专业质控中心应当通过竞争方式产生。
指定方式产生的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每届任期2年。
2年后,如工作需要,应当通过竞争方式产生。
第三条获得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资格后,应当与市卫生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四条质控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该主任应当由主任委员单位相关专业科室现职负责人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也可由相关院级领导兼任。
非院级领导兼任主任的质控中心,应当指定一名院级领导分管质控中心工作。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规划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规划
目标
- 提高医疗质量水平,确保患者安全
- 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效率
工作策略
1. 建立质量控制团队:组建专业团队,包括质量管理专家、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共同参与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2. 制定质量控制方针: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方针,明确医疗质量目标和要求。
3. 设立质量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包括患者满意度、医疗错误率、感染控制等指标,用于评估医疗质量水平。
4. 实施质量培训: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5. 强化内部审核: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6.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 持续改进:根据医疗质量指标和患者反馈,持续改进医疗质
量控制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风险控制
-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操作合法
合规。
- 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
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
- 定期评估风险:定期评估医疗质量控制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和防范。
结束语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规划旨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保障患
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通过建立专业团队、制定质量控制方针、设立
质量指标体系等措施,我们将不断改进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高质
量的医疗护理。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疾病监测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医三院、朝阳医院,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版)》,我委组织制定了《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5月19日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方案为做好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监测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版)》,特制定《2022年北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监测目标通过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随访情况,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分析趋势,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政策、完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提供依据和支撑。
通过尘肺病患者康复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落实重点职业人群健康权益保障,探索完善北京市职业病管理机制。
二、监测范围监测范围覆盖北京市16个行政区(包含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本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本科室: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本填写要求1、科室成立以科室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并设有专职质控员。
2、本质量控制记录本由各科室主任负责,由质控员填写。
3、每年度科室要制订年度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4、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5、本科室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6、院办下发的医疗服务质量整改通知7、根据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关整改措施(含终末病历及运行病历),并对整改措施进行效果评价,由科室主任审阅后签字负责,交医务科审查。
8、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年底对本年度科室医疗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2周与1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急性心肌梗塞ICD-10:I21-I22。
2.充血性心力衰竭ICD10:。
3.脑出血和脑梗塞ICD10:I60-I63。
4.创伤性颅脑损伤 ICD10:S06。
5.消化道出血(无并发症)ICD10: K25-K28伴有.,.亚目编码,,。
6.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ICD10: T00-T07。
7.细菌性肺炎(成人、无并发症)ICD10: ,,J12-J18 (不包括J17*)。
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ICD10:J44。
9.糖尿病伴短期并发症与长期并发症ICD10:E10-E14。
10.结节性甲状腺肿ICD10:E04。
11.性阑尾炎伴弥漫性腹膜炎及脓肿ICD10:,。
12.前列腺增生ICD10:N40。
13.肾功能衰竭ICD10:N17-N19。
14.败血症(成人)ICD10:A40-A41。
15.高血压病(成人)ICD10:I10-I15。
16.急性胰腺炎ICD10:K85。
17.恶性肿瘤术后化疗ICD10:。
18.恶性肿瘤维持性化学治疗ICD10: 、。
(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朝政办发[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朝政办发〔2010〕25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朝阳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吴桂英常务副区长副组长:张春秀副区长成员:尹秀峰区总工会主席王亚贵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王文远区国资委主任史素珍区人口计生委主任马龙区法制办主任吕明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邹立嵩区财政局局长师伟区卫生局局长张凤祥区民政局局长赵玉杰市药品监督局朝阳分局局长董云增区编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朱晟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副主任:宋少伟区农工委副书记潘竞区社会办副主任朱宝敏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开红区卫生局副局长富剑萍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董云增区编办副主任今后,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同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调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疼痛治疗等六个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疼痛治疗等六个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京卫医字[2012]138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疼痛治疗等六个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38号)各三级医院:为完善相关疾病治疗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规定(2012年版)》(京卫医字〔2012〕4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精神,市卫生局决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和程序,成立北京市疼痛治疗、感染(传染)性疾病治疗、肿瘤治疗、康复医疗、儿科专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六个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质控中心及质控中心主任的基本条件(一)质控中心的基本条件及质控中心主任的基本条件按《管理规定》第二部分第六条、条八条规定执行。
(二)同等条件下,学科带头人在相关学会、协会等专业委员任职者优先。
二、拟成立质控中心的重点要求关于疼痛治疗、感染(传染)性疾病治疗、肿瘤治疗、康复医疗、儿科专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各质控中心的重点要求,详见附件1-6。
三、申请质控中心截止日期申请单位上报相关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2年7月30日止。
四、上报文件内容(一)拟承担质控中心的申请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有关材料1.医院及申请质控中心的科室概况;2.申请单位科室的诊疗专业在国内或本市的优势所在、人员资质、学科带头人在相关学会、协会等专业委员会的任职情况;3.申请单位质量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记录和持续质量改进的具体措施;4.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开展本专业诊疗的病种、例数以及效果评价;2011年安全检查工作记录;5.开展教学情况;6.卫生部已下发的本专业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情况。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服务的质量,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以规范和指导其工作。
以下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和人员1.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应该设立合适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学专家、护理专家、医疗统计师等,确保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二、质量评价和监控1.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价,包括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评估,以及医疗质量风险评估等。
2.进行医疗质量监控,包括对医疗事故、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质量问题。
三、质量改进和培训1.建立医疗质量改进机制,通过持续改进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2.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培训,包括对医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医疗质量意识。
四、信息管理和报告1.建立医疗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归档医疗质量相关数据,为医疗质量分析和评价提供依据。
2.定期编制医疗质量报告,向医疗机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医疗质量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合作与沟通2.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及时向他们解释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和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六、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1.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设立相应的指标和考核体系,对绩效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2.建立医疗质量奖惩机制,对医疗事故、不良事件和医疗质量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保密和安全管理1.对医疗质量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和滥用。
2.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以上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调整。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有效运作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服务的质量至关重要,通过制定管理规定,可以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任务规划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任务规划1. 概述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文档旨在规划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任务,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和实现预期目标。
2. 任务目标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监测、评估和改进医疗服务的质量,以提供高水平的医疗保健。
以下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任务目标:- 监测医疗服务的质量指标,并及时报告医疗机构的表现。
- 评估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改进建议。
- 分析医疗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 提供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医疗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水平。
- 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和推广医疗质量标准和指南。
3. 任务策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将采取以下策略:-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监测医疗服务的关键指标,如手术成功率、感染率等,并定期报告给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
- 进行评估和审核: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
确保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供服务。
- 开展调查和分析:针对医疗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供解决方案。
包括医疗事故调查、患者投诉处理等。
- 提供培训和教育: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疗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水平。
包括医疗技术培训、临床指导等。
- 合作与推广: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和推广医疗质量标准和指南,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水平。
4. 任务执行为了保证任务的有效执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专业团队:组建由医疗专家、质控专家、数据分析师等组成的专业团队,确保任务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 制定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的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计划推进。
- 强化沟通与合作:加强内部和外部的沟通与合作,与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患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任务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成员职责(4篇)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成员职责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是一个重要的团队,负责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该小组的成员具有不同的职责,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 组长:负责整个小组的协调和管理,安排会议并制定工作计划。
组长应具备较高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领导能力。
2. 质量管理专家:负责制定和评估医疗质量管理的标准和指南,确保科室的医疗服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该成员还应负责评估医疗质量改进项目的有效性。
3. 数据分析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科室的医疗数据,掌握科室的医疗质量情况。
该成员需要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并能提供相关的数据报告和建议。
4. 安全管理专员:负责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医疗事故的报告和调查、风险评估和控制等。
该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和培训。
5. 临床质量控制专员:负责监督和改进科室的临床质量控制工作,包括临床路径的制定和实施、临床指南的制定和评估等。
该成员需要具备较强的临床知识和经验。
6. 培训师:负责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安全管理的培训等。
该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培训和教育能力,并能提供相关的培训材料和方法。
7. 报告员:负责撰写和提交科室的医疗质量报告,保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该成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报告撰写能力和沟通技巧。
以上是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成员的一些基本职责,不同科室和医疗机构可能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成员职责(2)质控组长职责1、全面负责科室医疗控制工作,带领小组成员制订科室质量管理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及时总结经验,作出整改计划。
2、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科室质量控制工作,在组长不在岗时全面负责科室质管工作。
质控小组成员职责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第一”的观念,保证药品的质量。
2、根据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定药品购进计划。
医疗质控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
中医(中西医结合)科
医疗质控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一、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朝玉
副组长:杨桂红、唐晓莉
组员:古华母晓明唐忠胜贾联斌王凯忠左晓东二、相对分工情况
负责规章制度落实的人员:左晓东
负责病历质量检查的人员:唐忠胜
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人员:左晓东
负责合理用药检查的人员:贾联斌
负责特殊药品管理的人员:王凯忠
负责终末指标完成情况的人员:古华
负责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的人员:吴朝玉
负责医疗安全管理的人员:母晓明。
医疗质量控制领导小组
医疗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医疗质量控制领导小组是一个由医疗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团队,旨在监督和改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该小组的任务是确保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以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健康结果。
一、组织结构医疗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 主任: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策略。
2. 专家委员会:由医疗专家组成,负责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评估医疗质量,并制定改进措施。
3. 质量管理部门代表:负责与医疗质量相关的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工作。
4. 护理部门代表:负责监督和改进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 医疗技术部门代表:负责监督和改进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
6. 行政管理部门代表:负责协助组织和协调小组的工作。
二、职责和任务1. 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控制政策和标准:小组将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政策和标准,并确保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符合这些标准。
小组将与各部门合作,确保医疗质量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2. 监督和评估医疗质量:小组将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包括对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时性和患者满意度的评估。
小组将采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提供培训和指导:小组将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小组还将提供指导和支持,匡助医务人员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医疗质量。
4. 促进沟通和合作:小组将促进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组还将与外部机构和专家进行合作,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
5. 建立质量改进机制:小组将建立质量改进机制,包括建立医疗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建立医疗质量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1. 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小组将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行业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数据采集和分析:小组将采集医疗质量相关的数据,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事件报告等,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医疗质控专家简介
医疗质控专家简介
医疗质控专家是医疗行业中专注于质量控制和管理的专业人士。
他们负责确保医院、诊所、实验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医疗质控专家的简介:
●医疗质控专家通常拥有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或相关领域的学士或硕士学位,
并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他们可能是医生、药剂师、护士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
●在医疗质量控制方面,他们的工作涵盖了多个方面:
●制定标准:医疗质控专家参与制定和更新医疗服务质量的标准和规范,确保
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都能遵循统一的标准。
●审核评估:他们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检查医疗服务的质
量、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是否达标。
●培训指导:他们还会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了解
和实施质量控制的最佳实践。
●数据分析:通过分析医疗数据,医疗质控专家可以识别出医疗服务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推动改进:他们推动医疗机构进行持续改进,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
医疗质控专家在医疗行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工作有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推动医疗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卫医字[2012]3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2.10
【实施日期】2012.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2)34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157号)精神,在我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范围内,组织医院进行了自愿申报。
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共有卫生部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等4家医院申报了“北京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
1 /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张霞
专家委员
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曹永革
专家委员
8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秦小平
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刘坤
副主任委员
北京地坛医院
陈宝敏
副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徐潜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医院
吕辉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专家名单
序号
中心名称
单位
专家姓名
职务
1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王世相
主任委员
民航总医院
王铠
副主任委员
北京华信医院
卢方平
副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李文歌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崔太根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刘玲
袁新宇
专家委员
北京华信医院
李明山
专家委员
北京地坛医院
杨钧
专家委员
民航总医院
朱海峰
专家委员
北京市妇产医院
王莉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金真
专家委员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李优伟
专家委员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李彬
专家委员
7
病案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梁金凤
主任委员
煤炭总医院
张文静
专家委员
北京华信医院
单希颖
专家委员
航空工业中心医院
任建伟
专家委员
2
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芦燕玲
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闫勇
副主任委员
朝阳区中医医院
乌日娜
副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石效平
专家委员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徐志坚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许丽
专家委员
煤炭总医院
李蕾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卢家凯
专家委员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孙莉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戈晓东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钟京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医院
黄安宁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吴宪宏
学会秘书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傅润乔
专家委员
高峰
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王昊
副主任委员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闫英
副主任委员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
刘秀芹
专家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李辉
专家委员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曲淼
专家委员
11
临床麻醉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卿恩明
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李成辉
副主任委员
北京市妇产医院
苏跃
副主任委员
李夏明
专家委员
煤炭总医院
范超云
专家委员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王兰英
专家委员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张殿香
专家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医院
郑雪华
专家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
李爱萍
专家委员
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洪江
专家委员
9
护理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北京地坛医院
李春梅
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李春燕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李文志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田博文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吕伟
专家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曾高
专家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路会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张志宏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王海波
专家委员
4
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楚德国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张艳茹
专家委员
5
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北京华信医院
闪全忠
主任委员
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晓曦
副主任委员
北京地坛医院
赵辉
副主任委员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齐军
专家委员
首都所附属儿童医院
王洛平
专家委员
煤炭总医院
岳志刚
北京华信医院
徐彭
专家委员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金春华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306医院
贾海英
专家委员
煤炭总医院
刘晓玲
专家委员
北京妇产医院
张淞文
专家委员
民航总医院
霍承瑜
专家委员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李宏微
专家委员
3
医疗整形
美容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中日友好医院
马海欢
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范巨峰
副主任委员
牛忠英
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徐宝华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吕亚林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刘莹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汤楚华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王左敏
专家委员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
薛京伟
专家委员
煤炭总医院
李昀生
专家委员
民航总医院
王丁
专家委员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专家委员
民航总医院
朱凤霞
专家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王玫
专家委员
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
刘璐
专家委员
6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周纯武
主任委员
煤炭总医院
霍健伟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翟仁友
副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王武
专家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张兆琪
专家委员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北京市妇产医院
王立新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韩月红
专家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许春娟
专家委员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陈燕芬
专家委员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唐玲
专家委员
煤炭总医院
李军
专家委员
北京地坛医院
李琪
专家委员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王吉英
专家委员
10
临床中医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
副主任委员
中日友好医院
曹永彤
副主任委员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李伟
副主任委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马云波
专家委员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王琍
专家委员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
桑志成
专家委员
北京地坛医院
桑雁
专家委员
民航总医院
任力飒
专家委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医院
管法良
专家委员
北京华信医院
高岳林
专家委员